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爵士鼓学习与演奏中的价值初探
——以矛盾分析法为视角
2020-12-06戴乐南昌职业大学
戴乐 (南昌职业大学)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不仅满足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更开始通过不同方式的实践来丰富自己的“精神需求”。音乐作为一种集听觉与审美相交融的艺术,它的抽象性、生动性、情感性与思想性决定着其能直接作用于人的精神层面。基于此,人们常将欣赏音乐或学习音乐门类下的某一技能作为陶冶情操或丰富自身“精神需求”的载体。爵士鼓作为音乐领域中的“新起之秀”,它丰富的演奏技巧、超强的表演魅力以及广泛的演奏用途吸引了大批爱好者前来学习与演奏。既然是学习必然会遇到问题,在爵士鼓的学习与演奏中最常出见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练习效率不高、律动理解不透、风格演奏不“美”这三方面,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除了用专业领域内的知识去解决外,有时也可以大胆借鉴学科外的思路与方法进行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门科学,其虽然不能直接地去解决某一领域的问题与难点,但它可以提供分析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从而有效的去辅助问题的解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爵士鼓的学习与演奏中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值得去挖掘与探索。
一、矛盾分析法中的“重点论”为提高爵士鼓的练习效率提供了方法指导
技能的掌握与熟练运用离不开大量的练习,俗话说:熟能生巧就是指任何一项技能只有通过勤学苦练才能掌握其中窍门,并最终将其技艺发挥到极致。然而,熟能生巧也需具备一定条件,那就是得“会练”,光有时间的投入而缺乏科学的练习只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爵士鼓是一门乐器,爵士鼓的演奏则是一项技能,在学习爵士鼓的过程中,练习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作为一门打击乐器,复杂多变的节奏型是学习的难点也是练习的重点,很多鼓手都会为此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进行练习。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学习过程中,总有一部分鼓手他们的“投入”与“产出”不能形成正比,即:时间花费了但问题却没得到很好解决,这极大的降低了练鼓效率,同时也对爵士鼓的演奏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针对这一现象,笔者通过研究发现,练习效率低下的鼓手他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在练鼓过程中习惯“眉毛胡子一把抓”,具体来说就是分不清主次、抓不住重点,只注重练鼓的这一“行为”不在乎练鼓的最终“目的”,从而导致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了大量“无效”的练习。基于此,可以看出,练鼓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在练鼓过程中是否能精准有效的定位到“重难点节奏型”,并能合理分配好其与“一般性节奏型”之间的练习时间。那么,如何界定“重难点节奏型”与“一般性节奏型”?“重难点节奏型”通常是整首作品中最能突显作品风格、特色与属性的“精华”,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技巧性与细腻性,是演奏者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去重点练习的对象,而与此相对应的“一般性节奏型”则多以简单、重复的手脚配合为主,比较容易上手演奏。从爵士鼓演奏质量的层面上看,“重难点节奏型”练习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首作品演奏质量的高低,某种程度上说“重难点节奏型”在整首作品中处于支配地位,而“一般性节奏型”则在作品中处于从属地位。而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分析与对比,我们发现在爵士鼓学习领域中所产生的“重难点节奏型”与“一般性节奏型”其实就是矛盾分析法中所提出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在矛盾分析法的“重点论”中,其着重强调要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①这一观点从哲学的角度为提升爵士鼓的练习效率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思路启示。因此,在练鼓过程中我们可以大胆运用“重点论”的思维方式去进行实践。例如,现要完成一首具有一定难度的爵士鼓作品,当拿到鼓谱后,不要急于练习而应当先通读几遍,并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去有计划的进行练习。首先、我们可以将鼓谱中的所有节奏型先按照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并找出“主要矛盾”即:“重难点节奏型”与“次要矛盾”即:一般性节奏型。其次、应先考虑分配少量时间去解决较为简单且容易练习的“次要矛盾”。最后、当“次要矛盾”得以解决完毕,应集中精力再将“主要矛盾”各个“击破”。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两句话充分体现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毫无章法的练习只会适得其反。同理,学鼓也是如此,缺乏方法的练习看似充实了练鼓的过程,实则是浪费了练鼓的精力与时间,矛盾分析法尤其是其中的“重点论”其凭借着严谨、科学且富有逻辑的分析思路可以有效指导鼓手在练鼓过程中精准区分出“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从而最终提高练鼓的效率。
二、矛盾分析法中的“斗争性”与“同一性”为认知爵士鼓的演奏律动提供了智慧启迪
爵士鼓的魅力在于它不仅能够演奏出丰富多彩的节奏,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利用这些节奏创造出极具感染力与带入感的“律动”使欣赏者耳目一新。
什么是爵士鼓的律动?当我们在听一位鼓手演奏时,身体会跟着他击打的节奏情不自禁的摇晃起来,那么这就是“律动”的外显形式。通过研究,我们发现目前在相关领域还没有对爵士鼓的演奏律动做出相对明确的界定与解释,但笔者认为,爵士鼓的演奏律动与演奏者对节奏型敲击“力度”的认知与把控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什么又是“力度”?“力度”又称“强弱法”,指在音乐中各种强弱相对的对比和变化,从而赋予音乐以细腻的或深刻的表情。②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强弱对比就是形成爵士鼓演奏“律动”的重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强弱”其实也是一对“矛盾”,它们相互对立、相互排斥,有强音出现的地方必然会有弱音形成对比,且二者始终不能同时出现,这在矛盾分析法中被称之为“矛盾的斗争性”。但在爵士鼓的演奏中,要想真正认知演奏的律动,我们还需要了解矛盾分析法中的另一特性即:矛盾的同一性,其主要强调: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③简单来说,一段富有律动的爵士鼓演奏,其一定是所有节奏型共同矛盾“斗争”作用下的产物,而并非取决于个别节奏型的矛盾“斗争”。我们在演奏的过程中,要想提升整体律动感,首先就要认识到演奏的整体性,不能只注重某一小节、某一乐段的“强弱对比”而忽略了存在于整体中的其它部分。同时,还值得一提的是,在矛盾的“同一性”中专门有强调矛盾的对立面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演奏过程中更要时刻树立起“灵活变通”的思想意识。例如,在日常练鼓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一部分节奏型由于经常演奏已逐渐熟悉了其重音位置的排列并养成了演奏习惯,但当某天面对一首新作品时,由于该作品特殊的风格属性,需要将我们常用节奏型的重音位置发生改变,可能以前经常击打重音的位置现在需要击打出轻音,这时有的鼓手就开始不解与“犯难”了,因为重音位置的改变,使得演奏不再那么“顺手”,于是他们开始“偷懒”还是按照以前熟悉的击打位置去演奏,而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演奏虽然连贯、无误但是缺少律动感,失去了作品应有的意义与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轻重音位置的变化就是矛盾分析法中典型的“矛盾转化”的表现形式。
作为鼓手,我们要面对不同风格的作品、丰富多变的节奏,在演奏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好各项演奏技能,更要树立起让“技能”服务好“律动”的思想意识。矛盾分析法中的“斗争性”与“同一性”虽然不能直接作用于爵士鼓的演奏,但它科学的思维、独特的视角和严谨的分析却可以有效的帮助我们去更全面、更透彻的认知爵士鼓演奏的律动。
三、矛盾分析法中的“特殊性”为诠释爵士鼓的风格演奏提供了明确指引
爵士鼓不仅是现代流行器乐中的“后起之秀”,其演奏风格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也是构成流行音乐的重要元素之一,从“爵士”、“摇滚”到“放克”、“布鲁斯”,从“Hip-hop”、“Soul”到“Reggae”、“Disco”都离不开它的“身影”,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正因为其所涉猎的风格广泛、多样,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广大鼓手对其风格演奏的学习与理解的难度。
爵士鼓之所以能“驾驭”不同种类的音乐,这关键得益于其能利用复杂多变的演奏技法创造出符合各个音乐风格的节奏律动,这种以风格为导向的演奏过程我们常被称作为:风格演奏。什么是风格?风格就是艺术作品的因于内而符于外的风貌,是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面貌。④那么,如何能用爵士鼓的演奏去精准的展现出不同音乐的风格特性?这主要取决于演奏者是否能正确认识到每一种风格的“特殊性”。值得一提的是,在矛盾分析法中关于矛盾的“特殊性”则从哲学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特殊性”与事物的本质和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强调:“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事物的不同性质。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⑤由此,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特殊性”是决定事物本质属性的重要因素,要想全面的了解一件事物其关键就要能正确认识事物的“特殊性”。
在爵士鼓的风格演奏中,之所以能区分出不同的风格体系,主要得益于它们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如“摇滚”,该风格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美国,多以青年人为主,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摇滚乐具有强烈的社会功能性,它的反叛性和极端性往往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思考,它的意识形态(尤其是社会批判精神)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督促作用。⑥从这段详细的介绍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摇滚风格”的特性,即:参与者年龄偏向青年化,所以摇滚风格的演奏往往都充满着激情与力量。音乐主题偏向于批判性,所以在演奏中节拍不会很难,但追求强劲有力多以4/4拍为主,且为了更好渲染情绪通常会在每小节的第二与第四拍增强击打力度。值得一提的是,笔者通过研究国内外摇滚界部分具有代表性乐队的影音资料,如:邦乔维的《You Give Love A Bad Name》、皇后的《We Will Rock You》以及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等发现它们均都具有以上所提到的特征。如果用一个图形来描绘“摇滚”风格的演奏特性,笔者认为“矩形”最为合适,笔直的线条与分明的菱角既彰显出了“摇滚”风格的“力量性”又展现出了“摇滚”风格的简单性与纯粹性,更突显出了“摇滚”风格中尖锐的“个性”。再比如“布鲁斯”,“布鲁斯音乐主要是生活在美国的非洲黑人居民的生活写照。”⑦具体来说,布鲁斯音乐主要源自于非洲黑奴在进行日常劳动时为了营造劳动氛围、统一劳动节奏和抒发内心情感而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音乐形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布鲁斯早期源自于生产劳动,所以其音乐节奏与音乐结构都相对工整简单,后期通过不断演变“布鲁斯”已逐渐形成了以“三连音”为主要律动,“十二”小节为主要曲式结构的音乐特征。同样,用一个图形来描绘“布鲁斯”风格的演奏特性,可能“等边三角形”较为合适,三条长度相等的边既能凸显“布鲁斯”风格以“三连音”为基础的节奏律动,同时也彰显出了此类风格在曲式结构中与等边三角形一样都具有高度工整性的特点。
从矛盾分析法的层面上看,正因为“摇滚”与“布鲁斯”这两大音乐风格所包含的矛盾都各有其特殊性,才使得二者具有明显的辨识度。作为爵士鼓的演奏者,只有真正认识到不同风格的“特殊性”才能有效的去进行风格演奏的练习,最终使自己的演奏变的“味道纯正”,某种意义上来说,矛盾分析法中的“特殊性”从哲学的角度为鼓手更好的诠释爵士鼓的风格演奏提供了明确的方法指引。
结 语
爵士鼓的演奏与学习是一个漫长的渐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鼓手因练习效率低下而感到困惑,也有鼓手因不能真正理解演奏律动而陷入“瓶颈”,还有鼓手因忽略了音乐风格的“特殊性”而无法进行正确的风格演奏。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大部分鼓手在寻找解决方法时,习惯于从爵士鼓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敢跳出固有的思维定式,这从某种程度上影响并拉低了爵士鼓演奏与学习的质量。本文创造性的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爵士鼓的演奏学习相结合,同时利用矛盾分析法中的部分原理对爵士鼓演奏与学习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简要阐述与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通过这次尝试,有效的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爵士鼓的演奏与学习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与实用价值,在学鼓过程中如果能将其合理与正确的运用必然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注释:
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39.
② 王凤岐.简明音乐小词典[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162.
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37.
④ 王宏建.艺术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409.
⑤ 同①
⑥ 尤静波.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M].湖南: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169-170.
⑦ 德克·布兰德.千面鼓风[M].吉林:吉林音像出版社,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