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的伦理政治志向、淑世及实践
2020-12-06王中江
王中江
宋明道学或广义的理学的开创者之一是程颢(还有他的弟弟程颐),实践它而最有成效的人物应首推程颢。这样说不意味着否定北宋其他人物发挥的作用,也不意味着接受道统论者把程颢说成是孟子之后儒学的真传者。对于程颢的道学或者哲学和思想,我们有各种各样的研究(1)有关程颢的研究,参见[英]葛瑞汉:《中国的两位哲学家:二程兄弟的新儒学》,程德祥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0年。;对于他的生平、行事和活动,我们在传记和个别视角下也有所考察(2)有关程颢的传记,参见徐洪兴:《旷世大儒:二程》,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卢连章:《程颢程颐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但是,对于程颢这样的士大夫来说,这是不够的。这不止是对他的思想和学说需要进行社会史的研究而言的,对他的哲学、信念和他的生活、行为和实践之间具有的密切关系的考察也是如此。
历史上,儒家的学说、道德信念始终同淑世和政治实践有高度的互动关系(3)包弼德指出了这种方法的重要性,并进行比较宏观性的考察。余英时则从政治史的角度探讨了朱熹的理学同政治和历史的关系。(参见[美]包弼德:《历史上的理学(修订版)》,[新加坡]王昌伟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3—133页;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400—457页。)。一个儒家信徒决不是一位纯粹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至少就他们的愿望来说不是,何况儒者在过去大部分时间中,他们的身份和角色一直是多重的——治学、修身、行道和治世等。宋代士大夫对此有更进一步的自觉,他们的哲学同其生活、行动和实践息息相关。程颢是其中最具典范性的一位。他的道学、伦理原则为他的生活、行动和实践提供了信念和指导,他的生活、行动和实践印证了他的信念和原则。从两者的关系来探讨这位儒家人物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重要角度,我们对他的认识因此将发生一定的变化,他的形象也将因此得到不同于已有的描述。
一、北宋的“士大夫精神”和程颢的“求道之志”
唐宋转变和宋代革新的主要地方之一,是宋儒涌现出的并逐步兴盛起来的士大夫的天下使命感、道义感和淑世易俗的担当精神(4)这种精神,钱穆称为“士大夫的自觉精神”、包弼德称为“士的转型”;余英时称之为“政治主体意识的显现”(参见[美]包弼德:《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刘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5—100页;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第210—230页;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557—561页。)。这种精神往往以宋代新儒家自觉地批评佛、道对事物的否定性立场(“无”和“幻妄”)及出世表现出来。促使这一精神产生的部分原因,是宋代从唐代的贵族门第政治、藩镇割据政治、后唐的武人政治转向平民政治,转向君主和士大夫的共治(5)参见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3—150页。把儒家的精神看成是以治世为中心,强调了儒家入世和入仕的特征。宋孝宗赵昚在《三教论》说:“大略谓之,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参见[宋]刘谧:《三教平心论》卷上,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于是,儒家以不同于汉唐的新形态复活了,儒者和士大夫人在社会和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人们谈到宋代士大夫的使命自觉,大都会以范仲淹(还有宋初三先生)为这一精神(“忧天下”和“乐天下”)的发动者。程颢(1032-1085)则是光大这一精神的重要人物之一。
两组患者经治疗耳石症的眩晕和位置性眼震症状均有所改善,且治疗后四周时效果更明显,研究组患者根据患者病情选用不同复位手法,治疗疗效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在程颢人生和思想成长的年轻之时,直接受到年长于他的周敦颐和张载的影响。周敦颐和张载是北宋五子的两位,也是北宋士大夫精神自觉和宋代儒学复兴的重要人物。按照程颐的记载,他的兄长十五六岁时,受到周敦颐论学方面的触动而发生的转化:一是开始厌恶一般人旨在求得功名利禄的科举习气(“遂厌科举之业”),二是立下追求道和真理的志向(“慨然有求道之志”)(6)参见[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38页。。这两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为我们认识程颢的“士大夫精神”提供一个出发点。程颢之后的人生选择、志愿和行动,都是在这一正一反立场发展起来的。
先说第一点。宋代扩充科举制度和对文官政治的注重是相辅相成的。在一般意义上,宋代的科举制度同时具有选拔人才和选拔官员的双重意义。对一些人来说,科举的意义主要在于它是获得官职和俸禄,即世俗所说的“功名”的机会;对另一些人特别是对于儒者来说,科举考试主要是获得从事政治事务和淑世的机会。程颢对科举的厌弃,指的是世俗追求科举功名的习气,而不是完全排斥科举制度。这正好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没有放弃科举考试。确实,程颐入仕走的仍是科举之路。他的母亲预测他能够金榜题名并应验了。26岁时(公元1057年,嘉祐二年),他考中进士,获得从事政治事务和实践他的政治理念的机会和方式。
政治是一个需要权力和运用权力的领域。对于具有政治目标的儒者来说,为了实践和实现他们的政治期望,就必须获得从事政治事务的机会,也就是说必须获得政治上的职位和权力。但真正的儒者同一般的考取科举功名的人不同,他们是带着强烈的政治目标和冲动走向政治世界的。他们不以获得官职和权力为目的,只是将之作为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机会。按照韦伯的说法,他们是将政治作为自己的生命、以政治为天职和为了政治而生存的人。为政治而生存的人,当然也要从他们的工作中获得报酬和俸禄,但他们不同于那些将政治作为固定收入来源和靠政治而生存的人。他们热爱的首先是政治这项事务本身,愿为它而献身,并在政治事业中获得内在的满足感。程颢就是宋代儒者中为了政治而生存的人之一,具有政治上的使命感和抱负,为了实现他的政治信念而投身于政治的事务(7)程颢的诗表达了对政事的某种超然,以及想游离于社会事务的倾向,这可以看成是程颢在特殊语境下的产物,而不是他的整体立场。想像一下,当我们从繁忙的政事中走出来,找到闲暇,游览山水,一时的清新和放松,自然会流露出超然的情怀。。
程颢通过科举入仕或者获得权力的始终,一直都认为他不是为了世俗上的功名利禄,而是为了治世和淑世。按照《庭闻稿录》(杨公之子迥所记)所说,程颢不同于常人,他关怀的是天下国家而不是个人的功名,“圣人志在天下国家,与常人志在功名全别”(8)[宋]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三,《朱子全书》第1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第956页。。对于程颢来说,一位真正的儒者无论求学还是做事,都要远离求名求利之心,“学者须是务实,不要近名方是。有意近名,则为伪也。大本已失,更学何事?为名与为利,清浊虽不同,然其利心则一也”(9)陈荣捷:《近思录详注详集评》,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6页。。从程颢的公私之别来看,从事政治事务的人有功名利禄之心,就是私心和私欲;相反,如果他超越了功名利禄之心,时时刻刻牢记着公众的利益,秉承道义和公正行事,就是公心和公德。如果说权力容易使人腐化,那么如何防止权力的腐化就一直是政治事务的一个难题。儒家一般站在一个更高更积极的立场上来看待公共权力的使用。在儒家看来,一位具有道德自觉、自律和自我约束的人(贤人、君子乃至圣人),他就能够克制自我的私心和私欲,克服权力的滥用。从人的内在约束和自我的道德操守出发来从事政治,即使用现在从事政治领域的标准来衡量,也不能说它是完全过时的,虽然现在更注重的是制度约束。回到程颢那里,我们看到的是他对道德意志和德操的期许和承诺。
程颢年幼时在家庭中受到的良好伦理道德教育给他带来的影响不能忽视。东晋时代有一位被誉为廉吏的吴隐之(字处默,濮阳鄄城人,?-414年),到广东上任时,路经距广州不到20里处的石门,此地有一处泉水被当地人叫做“贪泉”,传说路过的官员如果喝了它会变得贪得无厌。显然,这是人们出于劝诫官员廉洁自律这种良好动机而编出的故事。具有强烈道德自律的吴隐之对他的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他特意来到泉水处,不仅酌而饮之,还写下表述自己廉洁情怀的《酌贪泉》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自比廉洁、清高的伯夷和叔齐,誓言不改初心。事实上,吴隐之为官的洁身自好和清廉勤俭声闻朝野,受人称道,同西晋的金钱拜物教(《钱神论》)盛行和东晋的生活奢华形成明显反差。有一次程颢的母亲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听后很受触动,写下一句诗“中心如自固,外物岂能迁?”其中,“中心如自固”表达的是道德意志和自律情怀,同他年长之后表达的信条具有内在一致性。比如,在《遗书》卷六,程颢有“内重则可以胜外之轻,得深则可以见诱之小”之言;在《遗书》卷十五,他有“学者先务,固在心志”之语。在“外物岂能迁”,程颢优先修炼“心志”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上一句的“内重”和“得深”。一个人有了这样的心志,他就能超然地面对外在物质和名利。程颢在政治生活中的经历,验证了他的信念(具体行动后述)。
这是我们要说的第一点,即从程颢在科举和政治上超越功名之心来看他的“士大夫精神”自觉。而从程颐说他兄长的“求道之志”来看程颢的“士大夫精神”,我们要面向的则是程颢更广的精神和行动世界,是贯穿他一生中的志愿和目标,这是其“士大夫精神”自觉的第二点。在哲学和学问上,程颢受到释道的影响实际上远不像程颐说的那样“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10)[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第638页。。从十五六岁见周敦颐受其影响有“慨然有求道之志”,到修学和科举入仕,再到后来的为学,都看不出程颢泛滥于诸子和出入释老的明显经历,他走的主要是正统的儒学路线。在致力于重新阐释和塑造儒家、复兴儒家的人文主义和贤人政治的过程中,他表现出抵制所谓释老的出世主义和逃避主义的明确立场。程颢的“求道精神”既是追求儒家的道德真理的过程,又是实践它的过程。
(4) 工程应用实践表明,基于注浆模拟试验优化的注浆及支护设计参数,达到了良好的止水和围岩加固效果,围岩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显著提高,为富水强蚀变岩TBM段安全施工提供了保障。
在担任镇宁军节度判官时(1070年),程颢不畏权势,竭力保护清河的士卒,使他们不受到伤害。宦官(中人)程昉为外都水丞,恃势蔑视地方州郡的管理权,要抽调清河所有筑堤的兵卒去治二股河。按照清河的法律,这里的兵卒不能到外地做劳役。程颢没有屈服程昉的权势,他依照清河的这一法律拒绝抽调。程昉不甘心,他奏请朝廷获命抽调清河八百兵卒给他。当时天寒地冻,程昉不顾兵卒死活,虐待他们。兵卒不能忍受,纷纷逃跑回城,州官们聚焦在城上,畏惧程昉,担心怪罪他,不敢打开城门。程颢劝说大家:兵卒逃死而归,如果不让他们入城,势必为乱。如果程昉怪罪他,他来担当。兵卒入城后,程颢抚慰兵卒,同时与他们约定休息三日后再去复工,兵卒们欢呼响应。程颢保护了他们,也得到他们的拥护和爱戴。程昉威胁说,这一事件是程颢引起的,要告发他。程颢的做法深得民心,最后程昉对他无可奈何。
她忽然打断我。先是轻轻一笑,然后是很忧伤的表情。“晚餐已经准备好了,如果您的事情并不急,能再多陪我一会儿吗?我知道这很失礼,您一定以为我另有别的目的。毕竟我们一个小时前才认识,换了我也会猜疑。”
“才识”的重要性在程颢的政治生涯中很快得到体现。程颢科举及第(1057年)后第二年,就被委任为鄠县主簿(1058-1060年)。这是他从事政治事务生涯的开始。从事任何实际工作都需要经验,政治领域同样如此,或者说更为重要。此时,程颐还很年轻,其人文知识和学养不等于就是从事实际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传记说县令不了解他,这在情理之中。宋代的县主薄是掌管文书并兼理官署诉讼等部分事务官的佐吏(有人将之类比为现今的秘书长)(20)曾任同安县主簿的朱熹指出,主簿的职责主要是掌管簿书(文书)、征税、出纳、印章、参与诉讼等。,在地方政府中的职位虽然并不显赫,但要具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程颢上任后很快就兼理了一件诉讼案。这是当地叔侄之间因宅地中发现的钱币(陪葬的“瘗钱”)而产生的纠纷。侄子的叔叔借居侄子家的房子,叔叔偶然中在宅地中发现了一些钱币并认为应该归属于他(发现者)。但侄子说这些钱币是他父亲埋下的,应该归属于他。双方争执不下,侄子将他的叔叔告上法庭,请县令裁决。县令感到这个案子棘手,不好裁断。但程颢称判断这个案子并不难。他敢这样说,应该是胸有成竹。显然,没有证据无法直接证实原告说谎没有。程颢要弄清楚的是这些钱究竟是不是原告的父亲埋下的。他从原告那里得到的证词是,他的父亲埋下这笔钱是在四十年前,他的叔叔租赁他家的宅子有20年的时间。程颢从挖出的铜钱中看出,这些钱都是四十年前所铸的古钱,世间不会选择古钱作为瘗钱埋藏于地下。程颢从中得出结论——原告所说不实。面对程颢的理正辞严,原告只好认输。程颢凭借他的查证和敏锐的判断力帮助县令裁决这件诉讼案,让县令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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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不求功名利禄的“厌科举之业”的超然和追求道德真理的“求道精神”整体是统一的,都属于宋代士人担当天下使命和责任的“士大夫精神”的一部分。上述对于程颢士大夫精神的考察,主要侧重于他的志愿、信念和伦理原则方面。但正如一开始就强调的,程颢不是只表达心愿、信念和伦理原则的人,他还是他的信念和伦理原则的实践者,是一位淑世的行动者。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从不同方面主要考察他的这方面的角色和表现。
劳动不仅构成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而且在其发展过程中生成了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马克思认为:“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2]1000由此可见,劳动形式的转变与历史形式的转变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才识、机智和理性
为政治而生存和投身于政治的人,不仅要有热忱和热情,更要有贤明、才识和敏锐的判断力和行动力。人们不难具有理想和价值,也不难具有好的动机,难的是如何实现自己的理想、价值,以及如何把好的动机变成好的结果。用理想去代替行为的人,缺乏实践能力;用良好的动机去代替结果的人,只会凭着信念和热情去行动,不懂得如何去获得良好的结果。如果单独做一个人自己的事情,他做得如何,其行动结果影响的主要是他一个人。但在政治领域中,一位执政官的行为如何,其结果自然影响到许多人。他的权力越大、动员的资源越多,他的行动结果产生的影响就越大。儒家的人文主义政治同样要运用权力。执政者特别是位高权重的人治理社会,就像医生治理病人那样,不能只凭着信念行动,也不能只凭着热情行动,他必须具有只够的才智和判断力(18)“聪明达理”就是政治家的才识和良好的判断力。游酢的《书行状后》记载说:“先生生而有妙质,闻道甚早。”(《二程集》第1册,第334页)晋代杨泉的《物理论·论医》有一断非常著名的话:“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达理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他既要谨慎、明辨是非,要能做出好的判断和可行的决策,也要刚毅和果断。对程颢来说,这些能力是从事政治的士大夫所需要的“才”,再加上诚,人就能普治天下(“才与诚一物,则周天下之治”)(19)《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二程集》第1册,第114页。。
后来,他的母亲因病故去。她就和他商量说,到省城来工作吧!他说他离不开他的学生们。她就没再坚持,她知道他的固执。不见面时,俩个人就用手机短信聊天。她总是贪睡,他就说她是永远睡不醒的一头小笨猪。
张载给程颢的信提出的问题是,人的道德修炼目标如何避免受外物的诱惑并保持内心的宁静(“定性”),用荀子的说法就是将人的心性从人被物役使转化为人役使物(16)这一问题同《礼记·乐记》的说法也有关:“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对程颢来说,张载的这种立意太低了,这不仅会导致心性有内外的问题(“以己性为有内外”),还会导致人对于外物疲于应付、难以克服的困境(“苟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程颢认为定性的根本不是心性对于外物保持不动心,而是静中能定、动中也能定(“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是物我之两忘(“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 )(17)以上引文均见[宋]程颢:《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二程集》第2册,第460—461页。。在程颢看来,君子的学问是保持虚心和大公(“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由此,他能够恰如其分地应对来自外界的任何事物。程颢立论的境界,可能就是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
程颢在政治上的才识也因另一个案件得到证明。1064年,程颢开始担任晋城县令(1064-1067)。在此,他遇到一起诈骗案(21)有的记载说,这是他担任监察御史时(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8年)遇到的案子。,凭借自己的才识和判断力作出公正的裁决。当地有一户富人张氏,他父亲病死后的第二天,竟有一位老叟突然上门,声称他才是这位张氏的亲生父亲。这位张氏既惊诧又莫能言辩。他们前往县衙求县令作出裁断。这位老叟声称自己是医生,他远出为人治病时,他的妻子生下这位张氏。由于家贫,她将孩子送给了张家。程颢听取了这位老叟的供词后,冷静地诘问这位老叟有什么凭证可以证明他所说的是真实的。老叟有备而来,知道空口无凭,呈上一张纸,记载了哪年哪月,他妻子把自己的儿子给了“张三翁”。程颢凭直觉一开始就怀疑这位老叟说的不是真话。当他看他“张三翁”的“翁”这个字时,程颢询问张氏的年龄等情况,他敏锐地发现这位老叟是在说谎。当时,张氏的父亲才四十岁,怎么可以称之为老翁。他识破了这位老叟的谎言。这位老叟对程颢的机敏深感惊讶,不得不承认说自己是在说谎并当庭认罪。
这是程颢在地方县政中凭借才识、冷静和判断力判决的两个诉讼案件。这两个案件都不是严重的刑事案件,而是民事纠纷案和欺诈案,不需要复杂的取证,需要的是裁决者的机智和敏锐,这正是程颢所具备的。程颢担任主簿的才识等,还有后来他担任晋泽州晋城令(1064-1067)等地方官职的表现,都证明他是一个公正、正直的官吏。例如,他在担任地方官职不久,有一位更高职位的人想推荐他到升任更高一层的官职。按照记载,这位人士一再询问程颢希望得到什么官职(“多问所欲”)。这令正直的程颢感到不悦,他直言不讳地说“荐士当以才之所堪,不当问所欲”(22)[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第631页。。政治领域如同其他领域一样,人们推荐谁不推荐谁,难免受人之常情和人与人之间关系意识的影响。程颢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但他对关心他的好心人表达出如此立场,说明他认为这种做法失去举荐人理所当然要以人的才识为先的原则。程颢的才识有来自他的家庭教育方面(政治方面受到他父亲的影响),也有来自他好学深思或天资聪颖的方面。程颐的《明道先生行状》说他“生而神气秀爽,异于常儿”(23)同上,第630页。。他的叔祖母曾抱他出去,不知道她头上的钗坠失,几天后发现并去找。当时程颢还不会说话,但他用手指示方向,家人按他指的方向去找果然找到了钗。家人对他的机灵感到惊奇。
程颢对人的诚信不分贵贱,一视同仁,即使对奴仆也以诚相待相知,同他相交的这些人受其信任也不欺妄。记载说,他在澶州派遣一位奴仆携带许多钱币前往京师采购物品,这位奴仆没有父母,也没有妻子和子女,孤立一人,程颢的同僚听说他对这样的人委以重任,既惊讶又讥讽。但这位奴仆按期而回,顺利履行了程颢对他的委托,之前怀疑程颢做法的人也叹服程颢他的知人善任。
三、诚敬、忠实和正直
从事政治事务的人,要有韦伯所说的“以政治为天职”的热情和激情,要有强烈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为政一方造福一方。作为一位士大夫(儒者和官员),程颢是能够将韦伯所说的信念和伦理同政治实践统一起来的人。他具有强烈的政治信念和抱负,并以忠诚和敬业的精神,充分履行了士大夫的角色。上面我们注重的是程颢的才识和他的判断力,下面我们通过一些不同的方面,看看程颢是如何将他的信念伦理同他的政治实践和行动统一起来。
假定波浪载荷引起砂质海床孔隙水的渗流满足达西定律,渗透系数为常数,海床为各向同性介质。基于比奥动力固结方程,海床的控制方程为:
在继电保护系统中,隐性故障在系统正常运行时不会表现出来,当故障问题严重或电力系统出现压力的情况下才会被发现。因此为有效降低继电保护系统隐性故障发生几率,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做好构建继电保护系统故障线路集工作,Q其中,线路集主要是由当线路故障发生后,故障线路相连母线及潮流越限线路共同组成,可更好的判断出故障线路所处区域,并为分析继电保护系统故障发生路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政治事务中的常态是按章行事,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紧急处置突然的事态减少损失和危害,又需要采取非常态的做法,当机立断来应对事态,但这面临着承担违章行事的责任。正是因为事后要承担责任,官僚主义者宁愿失去时机也要照搬规章。程颢是优先考虑民众利益的人,他宁愿受到责问也要去做应该当机立断的事,主动地去尽自己的责任,并勇于承担后果。他执掌上元县时,有一年盛夏,灌溉许多稻田的塘堤大决,需要很多人才能将之堵塞住。按照规定,他应该先行呈报上级,上级再禀报漕司,然后再行处置,前后需要一个月。由于时间紧急,为了民众的利益,他不顾自己的得失,没有采取上报批准的通常程序,而是果断处置了决堤,保证当季稻谷的丰收。程颐记载说:“江南稻田赖陂塘以溉,盛夏塘堤大决,计非千夫不可塞,法当言之府,禀于漕司然后计功调役,非月余不能兴作。先生曰:‘比如是,苗槁久矣,民将何食?救民获罪所不辞也。’遂发民塞之,岁则大熟。”(29)《二程集》第2册,第631页。这是程颢从真实情出发为了百姓的利益做出的负责的行动。程颢的责任感在清代受到乾隆的肯定,认为程夫子具有“圣贤出仕之心”,他不是“俗吏”,不为一己的功名,也不为文法所拘(30)参见[清]乾隆:《钦定康济录》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663册,北京:线装书局,2013年。。
具有责任伦理的人,在关键时刻他们也能够挺身而出,解救危险。在镇宁军节度判官的职位上,程颢的尽职尽责精神赢得人们的赞誉。由于洪涝,地处濮阳的曹村的河堤有决口。当时,他正在百里之外的小吴进行抢救。州帅刘涣向他告急,请他驰援。面对重大的自然灾难,程颢连夜赶来,对在桥上等他的刘涣说,如果曹村决堤,殃及京城的后果可想而知,称“臣子之分,身可塞亦为之”。他请刘涣将所有的兵卒调拨给他,说如果他堵不住决口,请刘涣亲帅禁兵继之。他动员兵卒们说:“朝廷养尔辈,正为缓急尔……吾与尔以身扞之。”(31)[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第635页。兵卒们受到感动而奋发。决口的水流甚急,有人怀疑抢救是否有用。程颢不为所动,挑选出一些善泅者,让人们拉起绳索,从两边同时救堤。经过数日的激战,他们使用各种办法,终于堵住了决堤,保护了河堤下游的安全,也保护了京城的安全。
宋代的扶沟县隶属于开封府,是京畿之地,要说它应该得到很好的治理,事实上并非如此。1078年开始,程颢主扶沟县政务,决心改变扶沟县每年都会遭遇水旱的灾害。扶沟地势低凹,每年夏季一旦多雨就排水不畅,发生水涝灾害;遇到干旱,虽然低凹,也没有水可以用来灌溉。这是需要长久之计,非一时之功。但官员们往往任期三年,很难有所作为。因此,一直以来,在扶沟地任职的知县们都听之任之。程颢深知在他短短几年的任期内也不能彻底改变这种现状,他决定先治理一部分河道和沟洫,开个头,后来者认识到这对当地很有好处,他们就会继续去做。与此同时,他还致力于扶沟的教育和教化事业。不幸的是,程颢决心要致力的这些利民事业还没有告成,就因他被调离而只好中止,这让他十分感慨,甚至将之归于自己不可以把握的命运。但他并不因此感到后悔,他认为做了应该做的事,尽了自己的“心力”。程颢对这一经历有一个自述:“以扶沟之地,尽为沟洫,必数年乃成。吾为经画十里之地以开其端,后人知其利,必有继之者矣。夫为令之职,必使境内之民凶年饥嵗免于死亡,饱食逸居,有礼义之训,然后为尽。故吾于扶沟,开设学校,聚邑人子弟教之,亦几成而废。夫百里之施,至狭也,而道之废兴系焉。是数事皆未及成,岂不有命哉与!然知而不为,徒责命之兴废,则非矣。此吾所以不敢不尽心也。”(32)《宋元学案·明道学案下》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75页。
本例患者麻醉诱导过程中,严格避免输胶体液和抗生素,麻醉药物依托咪酯除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静脉注射痛以及肌颤不良反应外其他不良反应较少报道,苯磺顺阿曲库铵几乎无组胺释放,较少引起过敏反应,同时考虑患者可能为敏感体质,诱导前静注甲强龙80mg,麻醉诱导过程中静注依托咪酯间隔5min观察生命体征平稳后再推注苯磺酸顺式阿曲库铵,3min后出现过敏性休克,因此考虑苯磺酸顺式阿曲库铵导致患者过敏性休克可能性最大。
从严格遵守为仁宗穿着丧服一事,可以看到程颢的忠诚、恭敬、不苟的精神和行动。仁宗逝世时,按照遗诏,官员们穿着的丧服要在三天之后才可换下。但在他任职的上元县州府,官员们在第三天早上到官府大学时,府尹就率领众官要换下丧服。程颢认为从第一天到第三天早上,严格算来只有两天,不够三天,要穿到这一天的晚上才够三天。程颢坚持认为穿三天丧服是遗诏所命,不能违背。对于程颢的坚持,府尹愤怒而不接受。程颢说,公要换掉就自己换掉,他不到晚上不会换掉。一府的官员看到程颢的严谨不苟,都接受了程颢的做法,没有人再换掉丧服。
程颢的正直、刚正还体现在他任职地方和兼任御史大夫助理的工作中。初次任职鄠县时,他对一位酒税监的恶行表现出既规劝又凛然大义的刚正之气,让当地的不少官吏感到惊讶。这位酒税监以好贿赂而臭名昭著。他身体强壮有力而有纹身,如同是黑道中人,经常向人们示威号称他敢于杀人。实际上,这是为了避免被追究恶行而故意采取的威胁、恐吓手段。这一招在当地很奏效,不仅社会的一般人惧怕他,就是州府监司也不敢追查他。程颢到这里任职和他成了同事,他担心程颢揭发他,就放出常用的招法加以威胁,向程颢放言,人们都说他自盗官钱,新主薄如果告发他,将他逼到穷途未路,他就一定要杀人。程颢并没有被他的威胁所吓倒,坦然面对威胁并笑着说:“人之为言,一至于此!足下食君之禄,讵肯为盗?万一有之,将救死不暇,安能杀人!”(33)[宋]游酢:《书行状后》,《二程集》第1册,第336页。程颢的话在柔和的语气中又带着义正辞严的强硬,这位酒税监被程颢折服了,默然不敢再言。有感于程颢的刚正之气,他私下偿还了所盗取的官钱并改邪归正。可见,程颢具有的高超政治艺术。信奉伦理和道德的人,容易以伦理和道德自居,对人求全责备、苛刻严厉。程颢正直、刚正,但并不是一位嫉恶如仇的人,也不是道德上的洁癖者,而是能够从好的方面和同情的角度去看待人。他对待酒税监的做法就是给他出路,不是去揭发他,而是让他悔过自新。这也是程颢奉行儒家的教化和感化政治的做法。
宋代的御史制度也是监察机构。御史官主要负责监察和监督(“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34)参见《宋史·志·职官四》。,也有权进言和进谏。官阶低的是任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称“监察御史里行”。程颢的职位是权监察御史里行,其职位看来不是正职(35)此时他担任的主要职务是负责皇太子的宫高级事务(太子中允)。。但他能够直接向神宗进谏和进言并直言不讳,说明他深受神宗的赏识和器重,也没有言微身轻之感,表现出士大夫的自尊和自信。监察御史的职责是监督百官和督查各种不规行为。这固然重要,但程颢考虑更多的不是这方面,而是去帮助朝廷找到朝政的缺陷并加以完善。神宗召见他时,询问成为一个好御史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他没有从一般意义上履行好御史职责需要什么来回答,而是说“使臣拾遗补阙,裨赞朝廷,则可;使臣掇拾臣下短长,以沽直名,则不能”(36)《门人朋友叙述并序(序见〈伊川先生文集〉)》,《二程集》第1册,第329页。这是更高的治国眼光。神宗赞赏程颢的回答,认为他深得御史之要。比起监督,程颢更热衷于对朝廷建言和进谏。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他多次上奏书,就帝国大政提出建言,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是有关推行儒家教化和贤人政治的(有关这方面后述)。
在他当面向神宗进谏时,从不隐瞒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意见,即便是批评性的,都直接向神宗道出。譬如,神宗支持王安石的变法,程颢对王安石的变法则有不同意见并加以批评,当然他不同于司马光等人一味攻击、否定。他认为变法事关重大,应该充分讨论。王安石能力不够又很独断,又有那么多的人反对,一定要慎思明辨,不能强制推行。但他的进谏没有得到神宗的采纳。执意变法和完全反对变法这两种立场势不两立,但程颢没有走极端,试图调和折中,并对两方都有诚恳和宽宏之意(虽然整体上他还是属于反对变法派的一方)。因此,在神宗罢免的反变法官员中没有程颢。但程颢认为他的立场同朝政的立场也不兼容,出于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正直,他也提出辞职。历史上不少儒者(君子儒、大儒)致力于学问和道德真理,具有强烈的独立自尊意识,以德抗势。尽管地位悬殊,但他们在君王面前不卑而亢(譬如孟子),忠于国家,敢于直言,即便冒着触怒君王的风险。对于神宗的进谏,程颢表现出正直,神宗也有宽宏之量,不以为忤,也不假声色。例如,有一次神宗表现出对辞令的兴趣并畅谈不已,程颢提出批评,说这不是君主的当务之急。神宗听后深以为然。即使神宗不接受程颢的建议,由于程颢的忠诚,他也很尊重程颢。程颢多次向神宗建言“君道以至诚仁爱为本”(37)[宋]朱熹、李幼武纂集:《宋朝名臣言行录外集》卷二。。大讲尧舜之事,不尝言及功利。热心富国的神宗感到程颢的进言不切实际,但对他不失礼节,又谦称自己不敢担当尧舜之事。程颢并不因此停止自己的进言。
在神宗的生日庆典上,为了贺寿,后宫嫔们会献上奇巧珍异之物。按说这是人之常情,但正直的程颢认为这会分散君主的心思。他在朝堂上提出异议,并建议执政取消这一做法。执政没有接受他的意见,认为这只是后官嫔的心意,不是皇上的意思,没有不妥。程颢坚持认为这种做法带来很多害处,执政的看法不正确。执政无言以对。同堂大臣虽然不是程颢的志同道合的人,但也敬仰程颢的正直:“他人之贤者,犹可得而议也。乃若伯淳,则如美玉然,反覆视之,表里洞彻,莫见疵瑕。”(38)[宋]游酢:《书行状后》,《二程集》第1册,第335页。
程颢的才识不仅表现在明智和敏锐的判断力,还表现在理性、冷静和反对人们的狂执和迷信。在中国民间社会,过去乃至现在总是不乏热衷于制造奇迹、特异和神秘的江湖术士,也总是不乏对奇迹、怪异和神秘狂热和迷信的人。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中也难免有这种人。宋明新儒家整体上都是理性主义者,他们不相信超自然的力量。程颢是理性主义者,他冷静地处置和消除了鄠县和上元县这两个地方传播很长时间的两个迷信。据记载,鄠县南山中的一个僧舍有一座石佛。当地盛传这座石佛每年都会放光,它吸引了远近许多男女前来观看。人们昼夜杂处在一起,混乱不堪。当政者由于畏惧神灵而不敢禁止,任其传播和迷惑人心。程颢不相信这是真的,他刚到这里任职不久就决定消除这一迷信。他采取的方法非常特别,他没有向人们去解释和说明石佛放光是一个迷信,而是采取顺水推舟的方法。他诘问僧舍的僧人,听说石佛每年都放光,有没有这回事。僧人告诉他确实如此。于是他告戒僧人说,快到放光的时候,一定要先告诉他。若他因公务不能前来,就应取其佛首送来让他观看。程颢冷静和机智中的严厉告戒立即奏效了,自此以后这里再也没有所谓石佛放光的奇迹。在江宁府上元县任职时,他消除的另一个迷信是当地人对像蜴蜥等有五色的“龙”的迷信。传说这种“龙”出自上元县茅山的一个龙池,一直以来都被视为神物而被严奉。这也是一种迷信,实际上它应该就是一种蜥蜴(又名石龙子、山龙子、蝾螈等),雄性者身有五色,生活在草中、壁上或泽中。一次(祥符中),宫中派出的使者或宦官(“中使”)从这一池子中选取了两条。在途中,他奏报说其中的一条飞空而去。程颢根本不相信它是什么神物。他捕而食之,这一做法让那些迷信者瞠目结舌。他要让人们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神物,只不过是普通的石龙子。通过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程颢的理性和机智,他采取的方法简单而有效。
可见,程颢是诚信、忠诚和恭敬等伦理的信仰者和实践者。他的学生朱光庭把“诚”看成是其为学之本:“大抵先生之学,以诚为本,仰观乎天,清明穹窿,日月之运行,阴阳之变化,所以然者,诚而已。俯察乎地,广博持载,山川之融结,草木之蕃殖,所以然者,诚而已。人居天地之中,参合无间,纯亦不已者,其在兹乎!盖诚者天德也。圣人自诚而明,其静也渊停,其动也神速,天地之所以位,万物之所以育,何莫由斯道也。先生得圣人之诚者也,自始学至于成德,虽天资颖彻同,绝出等夷,然卓然之见,一本于诚。故推而事亲则诚孝,事君则诚忠,友于兄弟则绰绰有裕,信于朋友则久要不忘,修身慎行则不愧于屋漏,临政爱民则如保乎赤子。非得夫圣人之诚,孰能与于斯?”(39)《门人朋友叙述并序(序见〈伊川先生文集〉)》,《二程集》第1册,第331页。
四、一体之仁、民情论和济民之政
儒家的仁爱伦理既是对“万物一体”、万物共在、共生和共存的认识,又是对人和万物的爱。按照前述,程颢发展了儒家的“仁”的伦理价值,这就是大家都熟悉的“万物一体之仁”。程颢一再强调,人与天地和万物是息息相关的统一体,它们具有共同的本性和生机,需要爱护和爱惜。程颢常常将一体之仁同人的身心、四体之间的高度统一和协调相比拟,说一个身体、四肢麻木和痿庳的人就没有仁,同理,一个人对其他事物麻木和漠然也就失去了仁。他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40)《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册,第15页。同“万物一体之仁”的情怀密切相联,程颢的“生意”观念同样引人注目。人们常常指出他为什么不芟除窗前野草的故事。他的弟子看到他书屋的窗前长满野草,劝他割掉,程颢说不能割,他要通过这些茂盛的野草观察天地“造物的生意”。据记载说,他又在盆里和池里蓄养小鱼,时时观看,这可以说是对美的欣赏,程颢也说他想观察万物的自得意境。对儒家来说,天地的伟大美德就是孕育和产生,不管是“生”“生生”,还是变化和成长。对程颢来说,天地和万物都充满着生意和生机(41)程颢的这种生意情怀,有周敦颐的影响。。程颐也有同样的认识。程颐曾担任年幼的宋哲宗的老师,有一次宋哲宗去听课时手折柳枝玩耍,程颐的批评也是强调爱护植物的生意(“方春万物生发之时,不可非时毁折”)(42)参见[宋]无名氏:《道山清话》。,受到批评的宋哲宗赶紧将柳枝扔掉。程颢的一体之仁和万物生意意识,具有现在所说的生态伦理意义。除了他的生活情怀外,他的仁爱和生意意识主要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活,即将百姓的生命、利益和福祉放在他的首要目标并为此而尽心竭力。他的学生刘立之记载说:“先生达于从政,以仁爱为本,故所至,民戴之如父母。立之尝问先生以临民,曰:‘使民各得其输其情’;问御史,曰:‘正己以格物’。”(43)[宋]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二,《朱子全书》第12册,第941页。这可以说是程颢政治生涯的真实写照。
先看他的诚、敬、忠、信等伦理信念同政治实践的结合。上面谈到程颢强调在政治事务中才识的重要及其实践。才识在政治事务中固然重要,但单靠它是不够的。对程颢来说,它必须同政治上的诚信结合在一起:“天下之士,亦有其志在朝廷而才不足,才可以为而诚不足。今日正须才与至诚合一,方能有济。”(24)《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二程集》第1册,第110页。作为政治伦理的“诚”,又同他的“恭”“敬”“忠”“信”等伦理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儒家传统中,它们都是基本的政治伦理。忠、诚、信等类似于现在一般所说的忠诚和诚信概念。忠诚和诚信注重从内心到表现于外的伦理。程颢有一个定义说:“尽己之谓忠,以实之谓信。发己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表里之义也。”(25)同上,第133页。恭和敬合起来是现在说的“恭敬”。恭敬首先是在身体表现出来的形象和动作,当然它要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表面上的,因此,它同诚紧密相联:“诚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敬则诚”;(26)同上,第127页。“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27)同上,第132页。按照说明,这些话都是程颢的语录。程颢这样说,又是如何做的呢?他的行动同他的这些言行具有一致性吗?事实上,程颢在政治上的一些行动和实践,印证了他的这些道德原则和伦理。这也正是他所说的仁勇的统一:“知之明,信之笃,行之果,知仁勇也。”(28)同上,第139页。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实际例子来看看。
政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取决于它是否合乎百姓的意愿,因为百姓最清楚他们自己的愿望、选择和利益。这种被称为“民意”的观念,不只是现代政治的产物。儒家政治传统中也有这种观念,例如《孟子·万章上》引《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程颢在治理上“使民各得其输其情”的实践,就是基于他的“民情”观念,这就是程颢的“民意论”。在不同的地方和场合,程颢都强调为政者的治理要关注和符合“民情”:在《晋城县令题名记》中,他说谋求长久之治“必本之人情”;在《论十事札子》中,他说“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44)《二程集》第2册,第452页。;在《论王霸札子》中,他说“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45)同上,第450页。。程颢将礼和义同“民情”结合起来看待:“礼者因人情也,人情之所宜则义也。”(46)《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二程集》第1册,第127页。程颐评价他说:“明道临政之邦,上下响应,盖有以协和众情,则风动矣。”(47)《二程集》第4册,第1215页。程颢说的“民情”指的是什么?主要是指民众的意愿和好恶,特别是百姓的切身利益(48)对程颢来说,“礼”也是“因情”,这里的“情”是指血缘亲情。对于《礼记·三年问》说的“三年者,称情而而立文”,程颢解释说:“礼者因人情者也,人情之所宜则义也。三年之服,礼之至,义之尽也。”(《二程集》第1册,第127页)。。他的《南庙试佚道使民赋》为我们提供了充分的根据。程颢指出,民众的真实性情就是追求自己的利益,他们知道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和生产就能够实现和满足自己的利益:“人情莫不乐利……不夺其时,导以厚生之利;将求其欲,岂闻力穑之逃。”(49)《二程集》第2册,第462—463页。治理者要治理好社会,首要的是从民情出发,让百姓能够得到自己的实际利益(“因所利而利焉”)(50)同上,第462—463页。。程颢警告说,千万不要以为百姓冥顽无知,也不要以为农民不事生产,关键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否则他们就不会接受治理:“趋其利则虽劳而乐,害其事则虽冥而惧。”(51)同上,第463页。程颢所说的民情,当然不限于物质方面的利益,还包括民众的精神和伦理生活。
根据传记材料,程颢从事政治事务时常说:“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52)《宋元学案》第1册,第560页。按照《龟山语录》的记载,程颢担任知县的职务时,常常在自己的座右写着“视民如伤”四字(53)[宋]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三,见《朱子全书》第12册,第953页。,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因错判案件而伤害了百姓。“视民如伤”一语源于《左传·哀公元年》的“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孟子·离娄下》称文王是这样做的典范:“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54)赵岐的注说:“视民如伤者,雍容不动扰也。”孙奭的疏说:“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视下民常若有所伤,而不敢以横役扰动之。”张载对程颢的影响之一是其《订顽》篇(后一般称为《西铭》)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理念。程颢从事政治强烈受到这一原则的指导,爱人、爱物,以百姓的福祉为最高的利益。许多例子表明,程颢是实践它的典范。
程颢前后在不同地方的任职,在不同职务都从爱护百姓的生命、关心百姓的福祉和保护百姓的利益出发,将这些行动给自己带来的利害置之度外。为了保护百姓的生命,程颢担任江宁上元县主薄时采取一项重要措施,改变了漕司营地的生存状况,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江宁地处水运交通的要道,舟卒生病时都留在这里,当地的漕司为此设立了称为“小营子”的营地,收留他们,每年不下数百人,但很多人因为不能及时得到食物等,最后都死在这里。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他们留下后才能向当地政府申请食物供应,要得到批准发给他们券后才能得到食物,但等到做完程序,他们已饥饿数日,甚至被饿死。程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建议漕司改变这种做法,事先在营所储存米物,让一来到这里的人能及时获得食物,至少不因为饥饿而死去。情况很快得到改变,此后,因病留在这里的人都得到很好的安置。
宋代的广济、蔡河都属于扶沟的管辖范围,沿河区域有一些行为不端的人生活没有着落,常常威胁逼迫过往船只以获取货物。为了达到威胁的目的,他们每年都会焚烧十多艘过往船只,扰乱和破坏当地的航远安全和秩序。这非一时发生的事情,当地政府的放任和纵容是一个重要原因。程颢决定治理破坏航运交通秩序的非法活动。他采取的方法是先抓捕一个人,让他检举其他的同案犯,然后将这些人一起抓捕。他们都是犯罪分子,一般做法应是将他们定罪、判刑入狱。程颢考虑到这些人是因为没有生路才走向奸恶之路,出于同情心而没有采取这种方法。他赦免了他们的罪过,同时将他们迁徙到不同地方,强制他们以拉纤为业,并且监督察看他们中有没有继续为恶者。此后,沿河掠夺和焚烧船只的犯罪活动停止了。在此,程颢将情、理、法统一起来。他没有嫉恶如仇,也没有采取单纯的法律途径,给他们定罪并严厉惩罚,而是宽宥了他们,通过情感感动他们改邪归正;他抓捕犯罪并将他们迁徙到不同地方,强制他们从事工作,为他们解决生路,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之道。
在晋城担任知县时,程颢遇到当地百姓交纳赋税非常不便的困难。北宋为了抵御辽和西夏,在相邻的边境之地聚集大量军队。为了保证军队的军需,北宋建立“支移”制度,要求地理相近的河北路、陕西路和河东路等北方三边的百姓直接将税粮运送到边境。晋城属于河东路,这里的百姓也要将交纳的税粮运送到边疆。但路途遥远,来回十分不易;若在当地购买,往往价格又很高。晋城的百姓苦不堪言。如何既减轻百姓的负担,同时又能够保证边地的物资需求,程颢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选择当地的一部分富有者,由他们在边关之地在价格合适时购买谷物储存,当需要交税时,他们以略微高出的价格卖给本县的百姓。这样,百姓既不用再往那里运送赋税,也不用再花高价购买,解决了百姓的苦恼。无疑,这样的措施深得民心。
同样是在晋城,由于政府财赋窘迫,官府就向百姓征购,即使便宜的东西也一下子昂贵起来,造成物价飞涨。每年如此,祸害百姓的生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发生,程颢首先计算出官府年度所需,然后也是由富有者事先进行预备,所给官府的价格高于收购价,富有者有利可图,乡官所需的开支也大大减少。在扶沟,程颢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他采取措施稳定物价,避免物价过高或过低。遇到干旱时,为了保护庄稼苗,他帮助百姓打井灌溉,打一眼井费力不多,就能灌溉几亩地,百姓们纷纷行动,县境的农田都得到灌溉,保证了收成。在有水灾欠收的时候,程颢就向政府申请贷粟,邻近的县邑也仿效。司农不满地方的贷粟申请,他派使者主吏核实情况,使者到邻邑查问,邻邑县令马上改口说他们的谷物会丰收,不需要救济。使者到了扶沟,让程颢自陈不需要救济,先入为主地认为这里也不应该申请救济。由于程颢为扶沟申请贷粟确实是因为遭受水灾,他力言扶沟百姓遭受着水灾的饥饿,一再请求贷粟,主吏最后终于为扶沟百姓争取到救济。这更引起司农的不满,指责每户都贷,但所贷不等,发檄文惩罚主吏。程颢据理为主吏和百姓力争:“济饥当以口之众寡,不当以户之高下;且令实为之,非吏罪;乃得已。”(55)[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第636页。
在扶沟县任职中,程颢既考虑和保护百姓当前的生活和眼前的利益,也为百姓考虑长远的利益。期间朝廷派遣官员到诸县邑“括牧地”,一县民田要失去千多亩,百姓以累世的契卷来证明土地为自家所有而不得。其他县邑都完成了,只有扶沟百姓不服,朝廷发旨改税作租,不复加益,并听任卖易如私田。百姓倦于官储的追呼,又得到不加赋的保证,于是都接受了。但程颢却不接受,这让括地官大惑不解。程颢告诉他百姓只知道当下不加赋之利,而不知道日后“增税夺田,则失业无以生”之害。程颢这种“仁厚之道”令括地官感动,他告诉程颢说“宁受责,不敢违公”(56)同上,第637页。。
政治事务中的公正、公平,就是让百姓得到公正的待遇,享受共同的福利。他担任上元县主簿时,发现这里的田税不均比其他县都严重。当地的富有者以高价购买近府良田而税赋低廉,目光短浅的百姓只考虑一时之利而不顾其后的弊害而卖掉他们的良田。为了避免日后对这些人造成伤害,程颢制订法令,禁止人们这样做。这触犯了富有者的利益,他们制造舆论加以抵制,但程颢坚持不退让,维护了百姓的长远利益。扶沟是京畿之县,赋税重,朝廷常施以恩泽,免除赋税。良善的人往往担心官府的督责而先交赋税,受到免税待遇的人都是那些顽民,这就造成不公平,并鼓励了那些不交税的人。为了公平,程颢同百姓约定,预料获免者,今必如期而足,使人们得到的恩泽均等。
在官场中,低一级官员为了处理好同高一级或者更高级官员的关系,一些人会放弃原则,甚至牺牲百姓和公众的利益,阿谀奉承,投其所好。程颢担任的官职主要是县官,中央委派给他的官职也不高,他很容易遇到更高级别的官员。但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他没有向权势屈服。程颢担任扶沟县令时,抗拒内侍宦官王中正的横行就是其中一例。王中正权势熏天,到地方巡视保甲,对县邑之官傲慢无礼,县邑官员都惧怕他。为了讨好和取悦他,县邑之官竞相为他设置奢华的供宴会使用的帷帐、用具使其享受。主吏请程颢也像其他县邑一样为王中正设置奢华的供帐,但被程颢拒绝了。程颢没有批评其他邑的做法,也没有批评王中正的过分,而是说他的县邑贫穷,不能效法其他邑的做法;而且这是取自百姓,法令禁止这样做。如果内侍要来,就请他用他的旧的青帐。一年左右,王中正来多次来到这里,但一次也没有住过。为了不劳民伤财,程颢拒绝奉承,他采取的方式婉转而又合理合法。
虚拟现实建模语言(Virtual Reality Modeling Language)简称VRML,是一项用于在网上描述和体验三维虚拟空间的国际标准。它是一种基于文本的通用语言,描述网上交互式二维多媒体,定义了3D应用中大多数常见概念,如几何体、光源、视点、动画、雾化、材质属性、纹理(贴图)映射、碰撞检测以及视频、音频等,能够在互联网上创建动态的空间世界和感觉丰富的虚拟环境。目前版本是VRML2.0,也称为VRML97。VRML用节点来描述模型的各种要素,如位置、形状、比例、光源、颜色和材质等,它将虚拟场景称为世界。
1.商品的过度包装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包装成本最终通过商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商品的包装更多是保护商品免于受损,或者表现商品的相关特点,其本身并没有实用价值。比如,在天价月饼中,很多月饼的包装极其奢华,花样繁多,但是整个包装盒子并没有食用价值。
五、贤能政治:从师儒到贤才和教化
儒家一直主张贤能政治,他们所说的贤既是伦理上的,也是才干上的。程颢传承和坚持儒家的这一原则,将培养和选拔贤才视为治国和教化的根本方法。为了实现文人政治、儒家政治,为了使士大夫担当起教化、淑世和治世的角色,程颢兼任御史助理期间反复向皇帝建言选拔、任用儒士和贤能之士。例如,他在《上殿札子》中建议皇帝“礼命老成贤儒”,又要“择天下贤俊”(57)《二程集》第2册,第447页;在《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中向神宗提出兴修学校、复兴儒学、招揽儒士、从上到下广泛培养贤士的方案。这是一个全面的教育计划,也是一个整体上通过儒士来教化天下、通过贤士来治理天下的计划。它十分符合北宋文人政治、文官政治的需要,也十分符合北宋通过儒学和儒士来建立贤能政治的需要。
程颢追求的道德真理和信念是“天理”,也是“道”“仁”“公”等。他说他的学问接受不少先人和别人的东西,但“天理”是他自己“体贴”出来的。这是他治学自得的夫子自道,也是宋代理学诞生的标志。程颢发展了儒家的天理、理、道和“仁”的信念(11)有关程颢的“仁爱”思想,参见[英]葛瑞汉:《中国的两位哲学家:二程兄弟的新儒学》,第157—174页。。程颢的天、天地、天理、理、道,既内在于万物之中,又是万物的所以然和所当然,即“天人无间断”(12)《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二程集》第1册,第119页。。整体上,儒家的各种信念、伦理道德在程颢的学说中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他说:“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别。”(13)《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册,第20页。例如,他认为仁是义和礼,也是智和信。《识仁篇》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仁也是公,是物我的兼顾:“仁之道,要之只消道一公字。公只是仁之理,不可将公便唤做仁。公而以人体之,故为仁。只为公,则物我兼照,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也。”(14)《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二程集》第1册,第153页、与此相关,他的万物一体之仁注重的又是万物的整体贯通性和互亲互爱。对程颢来说,万物一体仁也是道和理,它们都内在万物之中。体认万物一体的仁爱精神,就是充分展现万物的生意和生命情怀,就是克服小我、小己,克服界限、区隔,发展出一个大我和大己,就是内外统一和合一。《识仁篇》说:“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程颢在《定性书》中表达的“定性”和心灵之境与此是一致的(15)《定性书》应是程颢二十七八岁所作。参见张亨:《〈定性书〉在中国思想史上的意义》,《台大中文学报》1995年第7期。。
程颢在担任监察御史里行之时,还上奏了《论养贤札子》。在这一札子,他说人们都知道得贤才就能治天下,但他们不懂得如何得天下贤才。关键是如何招贤养才?《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提出的方法是一个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全面方法。与此不同,《论养贤札子》提出的是在国家高层养士的方法。程颢建议朝廷设置一个机构“延英院”,作为招揽天下贤士、培养贤士的场所:“以待四方之贤,凡公论推荐及岩穴之贤,必招致有礼,视品给俸,而不可遽进以官,止以应诏命名;凡有政治则委之详定,凡有典礼则委之讨论,经画得以奏陈而治乱得以讲究也。俾群居切磨,日尽其材,行其志,使政府及近侍之臣,互与相接,陛下时赐如对,诏以治道,可观其才识器能也。察以累岁,从品益分,然后使贤者就位,能者任职,或委付郡县,或师表士儒,其德业优异,渐进以帅司之任,为辅弼,为公卿,无施之不称也。”(58)同上,第455页。程颢对养贤和选贤的建议,超出了科举选拔人才的方法。
程颢建议的养贤方法,操作起来可能并不易;他建议设置的“延英院”,事实上也没有建立起来。但程颢重视识贤、选贤的意识一直保持着。有这样一个故事,常秩(字夷甫)隐居不仕,为学追求自得自乐,经术造诣甚高,赢得士大夫们的的赞誉,包括欧阳修、王安石等都推荐他入朝为官。按照杨时的记载,吕申公(吕公著,字晦叔)常常推荐他,这说明他也深受吕申公的欣赏。常秩入官之后,先是在熙宁朝担任宝文阁待制、兼侍读。在吕申公看来,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节操。这让吕申公深感失望和后悔,向程颢感叹知人识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让吕申公失望的是什么呢?这不仅因为常秩入官之后,在王安石变法的激烈争论中,他同许多贤士分道扬镳,完全站在王安石那边,而且因为他作为一位谏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程颢对常秩的看法和评价,同吕申公应该是一致的,但他规劝吕申公不要因此而失去推荐贤人的热情和信心,“然不可以是而懈于好贤之心也”(59)[宋]杨时:《河南程氏粹言》卷一,《二程集》第4册,第1223页。。这说明这件事影响了吕申公的爱贤、求贤之心,程颢的话让他惊异之余又激起了他的热情。
程颢担任太子中允和权监察御史里行时,深得神宗的信任,神宗希望程颢多同他见面并提出建言。在不长的时间内,程颢多次向神宗进言,他提出的建言主要是“正心诚意,求贤育才”。至于神宗是不是接受建言和推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一次,神宗同程颢讨论人才问题,感叹天下“人材不足”,程颢持不同意见,认为人才很多,但神宗说他没有发现。程颢反问神宗为什么轻视天下之士,神宗谦和地说他不敢这样。根据这一情况可以判断,神宗可能没有认真对待程颢推荐的人才。事实上,神宗曾经请程颢推荐人才。程颢推荐的人才有数十人之多,其中就有他的表叔张载和他的弟弟程颐。张载被神宗任用为著作佐郎,但神宗却派遣他到明州去推勘苗振案。程颢认为神宗对张载的这一差遣并不恰当。他提出的理由是,张载以“经术德义”而知名,这是士大夫们景仰他和推荐他入朝为官的原因,也是朝廷选用他的原因。士人们已产生一个强烈印象:朝廷要“崇尚儒学,优礼贤俊”。因此,如果朝廷真要考察张载的学业和才能,那就应该是在作为政治之本原的教化和道义方面,而不应让他去处理一件“能吏”可以做的一般事务,何况苗振案的案情又不复杂,只要是公平干练之人就可处理,完全没有必要让张载去勘查这件事。这不是说儒者完全不应该去处理诉讼方面的事务,而是说让张载去做这件事不仅大材小用,而且不符合朝廷推广儒术事业的精神,它不是朝廷的“待士之道”,将影响天下的“抱道修洁之士”,也将有损朝廷“尊贤取士之体”(60)[宋]程颢:《乞留张载状》,《二程集》第2册,第456页。。我们不知道神宗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安排,张载有从事司法的经历,这可能是他被差遣的原因之一(61)神宗没有接受程颢的建议,还是派遣张载去勘查苗振案。。程颢的进言也许有小题大做之嫌,他可能把苗振案看得过于简单,没有意识到里面的复杂性。从中可以看出的是,程颢在反对神宗的差遣上使用的理由,主要在于以经术、儒术和贤俊为中心的人文政治。
对于宋代的士大夫来说,文人政治根本上就是儒家政治,是人文和道德教化政治。认识到唐人藩镇武人政治缺陷及其恶果的宋代士大夫,更相信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活和秩序主要是靠好人、贤人及其教化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主要靠硬性的刑政命令、物质力量实现的。在程颢那里,我们既能看到他在这方面的思想,也能看到他的行为和实践。先看他在人文、人伦和道德教化方面的言论和看法。前面谈到,程颢对神宗提出的建议,其中就有广义的教育、教化方面的,这既是为了培养贤良的政治贤才,又是为了改变社会的风气。这种双重动机在《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札子》清楚体现出来:“臣伏谓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宋兴百余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尽美,士人微廉退之节,乡闾未廉耻之行,刑虽繁而奸不止,官虽冗而而材不足者,此盖学校之不修,师儒之不尊,无以风劝养励之使然耳。窃以去圣久远,师道不立,儒者之学几于废息,惟朝廷延宠尚教育之才,则不日而复。古者一道德而同俗,苟师学不正,则道德何从而一?”(62)《二程集》第2册,第448页。按照程颢的这种说法,建立天下良好的秩序有两个根本途径,一是通过端正风俗,二是获得贤才。而要端正风俗、获得贤才,就要充分尊重儒者和发展教育事业。宋代建立百余年教化和人才之所以仍很薄弱,就是因为“师学不正”。如何兴教化、育贤才?程颢提出自下而上的庞大教育规划。
对剖面中各层土壤的TDR测量结果和土样数据分别求平均,得出0.5 m深度以上TDR测得土壤平均含水量为0.322 cm3/cm3,土样烘干称重法测量的平均含水量为0.329 cm3/cm3。
现有的脱脂方法主要有机械压榨脱脂法、机械离心脱脂法和溶剂浸出法等3种。蚕蛹是高蛋白、高油脂物质,粗纤维含量很低,仅占3.40%左右,其质地比较软,所以机械压榨提取油脂困难较大。机械离心脱脂法的残留油脂达8%—12%。目前,这2种方法在实际中很少应用,而有机溶剂浸出法具有出油率较高、蛋白质不变性等优点,在实际生产中应用较多。
在《论十事札子》中,程颢向神宗提出十个方面的建议,其中就有政教和教育方面的。但这里提出的建议不是整体性的,程颢将眼光放在社会基层的“乡里”空间,这是一个更加重视社会基层教育和教化的建议。程颢说:
古者政教始乎乡里,其法起于比闾族党、州乡酇遂,以相联属统治,故民相安而亲睦,刑法鲜犯,廉耻易格,此亦人情之所自然,行之则效,亦非有古今之异者。痒序之教,先王所以明人伦,化成天下,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乡射亡而礼义不兴,贡士不本于乡里而行实不修,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才多废,此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异者。(63)同上,第453页。
按照程颢的教育教化理念和设想,如果他有机会执掌高层教育事务,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他将按照他理念去推进儒家人文、人伦的教育和教化事业。程颢在中央任职的时间较短,没有机会推行儒家人文主义和教化路线,其教化政治主要是在地方任职时进行的,即在知县的位置上实践他的教育和教化理念。例如,在晋城任职的几年,他推行的教化卓有成效。他教导百姓从善弃恶,劝告大家相互扶助;他还为百姓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一些孤独和病残者的生活得到维持,使在路途中生病的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人心思善,社会风气好转,三年之中,晋城“无强盗及斗死者”。程颐记载说:
泽人淳厚,尤服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长上。度乡村远近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难相恤,而奸伪无所容。凡孤茕残废者,责之亲戚乡党,使所无所失。行旅出于途者,疾病皆有所养。诸乡皆有校。暇时亲至,召父老而与之语;儿童所读书,亲为之正句读;教者不善,则为易置。俗姓甚野,不知为学。先生择弟子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余年,而服儒服者盖数百人。乡民为社会,为立科目,旌别善恶,使有劝有耻。(64)[宋]程颐:《明道先生行状》,《二程集》第2册,第632页。
他的任期一满,来了一位继任者。这位继任者半夜敲门找他,称本地有杀人案件发生。程颢非常肯定地说,他的治下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有,那一定是另一个村的人。后来证实,确实是另一个村的一位不知悔改的年轻人。程颢担任扶沟县知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他在这里推行的人伦教化产生的作用十分明显。程颐记载说:“先生为治,专尚宽厚,以教化为先,虽苦甚迂,而民实风动。扶沟素多盗,虽乐岁,强盗不减十余发。先生在官,无强盗者几一年。”(65)同上,第636页。据记载,有一个犯罪的小盗被抓获,程颢对他说如果他能痛悔前非,他将大大减轻对他惩罚,小盗叩首发愿自新。但数月之后,小盗又重蹈覆辙,案发后捕吏到他家抓捕,他对他的妻子说,他之前同县太丞相约不再为盗,他失信于人,没有脸面再见之,就自杀了。这印证了侯子《雅言》的记载:“明道临民,刑未尝不用,亦严亦威。然至诚感人而人化之。”(66)[宋]朱熹:《伊洛渊源录》卷三,《朱子全书》第12册,第953页。
程颐说他兄长的施之教化的做法有迂腐之处,指的可能是一般人都不这样做,但程颢始终坚持治理社会要以“教化为先”。问题在于,实施教化和带来风化需要时间,可地方的当政者在每个地方的任职时间一般只有三年,任期一到就必须离开这里。如果后继者不能继续,他之前所做的就将前功尽弃。在《晋城县令题名记》中,程颢就表达了这一困扰:
夫国治于长久者,虽圣智为之,且不仓卒苟简而已,盖必本之人情,而为之法度,然后可以使去恶从善。则其纲纪条教,必审定而后下;其民之服循渐渍,亦必待久而纯固而不变。今之为吏三岁,而代者固已迟之矣。使皆知礼义者,能自始至,即皇皇然图所施政,亦教令未熟,民情未孚,而更书已至矣。偿后之所志不同,复有甚者,欲新己之政,则尽其法而去之,其迹固无余矣。而况因循不职者乎?(67)同上,第461—462页。
通过以上考察,可知程颢作为北宋儒家士大夫如何将求道的热忱与其政治实践相结合,如何在有限的权位上为不同地方的百姓谋取福祉。他受到人们的称赞和留下美名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