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科技众筹促进创新创业的对策研究
2020-12-04邹振宇安徽中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邹振宇(安徽中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科技众筹的内涵及其意义
1.科技众筹的概念和类型
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科技众筹是指科技企业或科技人才团队或个人利用专业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向公众展示其创意,争取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并通过互联网提供对创意的修改意见和完善措施,进而获得所需要的智力支持、技术合作和资金援助。等待创业人以产品形式发布以后,技术合伙人或投资人可以优惠和优先获得发明的产品,或者红利。
依据回报机制不同,众筹项目可分为募捐制、奖励制和股权制度。募捐制主要运用于公益性项目,投资主体是具有公益心的个体;奖励制是以创意项目的产品作为回报给予投资人;股权制是投资人通过股权形式参与众筹项目并以货币形式获取股权投资收益。
2.众筹的特点、作用和应用领域
(1)众筹的模式特点。众筹作为一种科技领域融资创新模式,主要具有单笔筹资门槛低、投资额度小且筹资成本低的特点,主要依托互联网进行线上融资,突破了传统线下融资的地域局限性,因此更加快捷、方便;同时,众筹融资降低了准入门槛,使得筹资对象更加广泛;另外,众筹逐渐成为思想和创意的筹集,展现出大众投资者的创造性和参与性[1]。
(2)众筹的推动作用。与传统融资方式不同,互联网背景下的众筹倡导开放和分享的精神,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宽融资渠道创造了契机,在“双创”背景下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二是可促进投融资双方形成平等、自由协作的契约精神;三是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也有利于技术的协同创新;四是将极大地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
(3)众筹的应用领域。正是由于众筹模式强大的筹资能力以及对文化创意行业中小企业非常强的吸引力,这种筹资模式很快就进入了中国。众筹主要有两方面的应用:一方面,针对初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科技型企业,通过众筹平台,把社会上大量分散资金集中起来,完成初期发展所需的资金,相比传统金融融资更方便,更具主动性;另一方面,对于创新产品,众筹提供预先检测市场反应的平台,对于产品的后续研发和技术改进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根据目标群体的意见完善相关产品设计后再投入量产,可以避免因缺少前期调研而产生产品质量问题。
二、 典型科技众筹模式及其特点分析
1.市场主导型科技众筹
调研发现,杭州、武汉等发达城市或地区的众筹发展路径基本类似,都属于市场主导型(民办民举)为主的科技众筹发展模式,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大力推广众筹平台建设。以杭州为例,依托于阿里巴巴集团的淘宝众筹,从建立伊始便拥有庞大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发展迅速,其金融服务不仅覆盖了杭州市,甚至辐射到全国。二是发挥众筹众创联动机制。例如在武汉光谷,湖北高新荆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楚天财富武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楚天众筹网,为武汉青年在众创空间提供众筹金融服务。“众创空间+众筹平台”就如同“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为创客们创意与梦想的实现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帮助创意人才推动其创新创业进程。
然而,民办民举的众筹模式也存在一定弊端。一方面,缺乏政府监管,可能会导致资金监管出现危机,双方诚信机制受到损害;另一方面,民办机制下,众筹情况的相关数据未能及时传递到政府作为参考,政府在相关扶持决策中未能掌握一手信息。
2.政府主导型科技众筹
通过对贵阳市的科技众筹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这类城市的科技众筹发展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性(官办官举),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开设交流窗口,搭建众筹平台。贵阳市政府多次主办世界级众筹大会,并出台多项政策,计划将贵州打造成世界众筹之都,围绕“创业、创新、创客”,搭建一个各行业领筹人、交易商、服务商、天使投资人及广大创客和创业者交流的平台。二是设立金融试点,推广众筹金融。贵阳市政府大力开展新金融和共享金融的创新,如设立全国首家众筹金融交易所,并以众筹交易所为核心,培育众筹金融相关的协会、学院和研究院等,构建众筹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平台。
然而,单纯的官办官举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缺乏民办资本介入的活力,项目实施程序相对较为繁琐。
三、 安徽省发展科技众筹的形势分析
1.优势分析
(1)政策优厚环境优越。一是优良的创业政策。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创业江淮”行动计划》,不仅为创客本身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会和资源政策,还为小微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办公提供优厚的条件。二是良好的金融政策。小微科技企业贷款难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安徽亦不例外。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困境,安徽省将“4321 新型政银担合作”列为工作重点。三是创新的深度融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确定合芜蚌示范区推动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2)基础扎实平台丰富。一是快速发展的众创空间。安徽近几年各类“众创空间”如雨后春笋般地迅猛发展。二是丰富的校企联动。安徽现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三大协同创新平台,并且各家在皖高校纷纷建立各种校企合作项目,为成果转化和科技众筹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智力支持。
2.劣势分析
(1)配套政策相对缺乏。虽然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众筹的发展,但安徽省针对众筹的相应政策法规还比较缺乏。目前有些省份在该领域已走在前列,如2015 年9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将股权众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众筹平台建设不足。在全国众筹平台的分布上,安徽省与周边沿海发达省份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3)众筹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对众筹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众筹依然有可能会被非法集资所利用。安徽省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注意。
(4)众筹的理念缺失。目前,安徽中小微科技企业的创业启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资金和财政拨款。众筹的理念仍然缺失,暂未充分发挥大众的力量,汇集大众的思想,由此可能导致中小微科技企业长期对政府补贴的依赖而缺乏创新意识。
(5)相关领域人才匮乏。科技众筹的发展需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和机构来实现。专业性人才要具备市场预估眼光和平台推广的能力,同时需要有国际化的视野,能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科技动态,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引领科技新的动向。目前安徽省在该领域的专业人才仍然不足。
四、 安徽发展科技众筹的对策及建议
1.立足创客空间,发展“众筹+众创”模式
鼓励在皖高校和有关园区新建或升级改造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为大学生提供“科技众筹+创业创新”实践平台。规划发展一批众筹创客空间,持续培养以教师和学生群体为主的创客群体,为创业创新活动和项目孵化提供空间,实现创业创新教育、实践和活动的有机结合[2]。
2.基于成功经验,开拓科技众筹融资模式
吸取杭州、武汉等地的成功经验,尝试发展将众筹引入到中小微企业融资途径上来。探索科技众筹融资模式,鼓励中小微企业将科技产品在区域性或全国性众筹网上线,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认真吸取客户群体的意见,改进产品设计,争取更多用户。
3.加强区域合作,推广安徽科技众筹产品
充分发挥安徽的区位优势,加强与长三角发达省市的合作与创新,面向整个长三角地区积极推广安徽的众筹项目;与长三角地区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借助长三角地区丰富的资金和人才优势,实现共赢。在获取长三角地区资金和消费群体的同时,注重吸引科技创业人才的参与,通过互联网来共同创造和创新科技产品,实现科技人才的“柔性引进”。
4.基于政府指导,发挥行业第三方优势
安徽可探索构建“官办民举”的众筹模式,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性研究机构或商会运营众筹平台,通过对众筹项目的支持,鼓励科技众筹的发展。可在搭建好银企对接平台的同时,扶持有一定潜力但尚未形成市场规模的科技众筹产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打造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各类创业创新集聚区[2];鼓励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或自主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载体。
5.依托科教资源,发挥高校的科技优势
充分发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的科研优势。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协同创新平台,整合载体、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类要素,围绕安徽省主导产业,着力提升孵化功能及专业服务水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6.政府积极参与,加大政策支持和过程监控
(1)在项目的许可和准入上加强管理。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解除后顾之忧。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介入,对于已经具备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准入;对于那些未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若已获得科技部门的认定,也予以准入;对于其他的项目,必须从源头上予以杜绝。二是加强监管,保护筹资者合法权益。对于抄袭网站平台项目的个人或企业,监管部门应设置相应的判定方法和惩治措施,减少盗版项目的产生,保护筹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众筹平台发布项目时可以允许项目分段发布,发起者在平台上介绍项目大概构想和设计方案,吸引感兴趣的投资者,发起者在感兴趣投资者中对项目进行详细说明,只有在投资者确定有投资意向时再告知其核心创意,以确保发起者创意不被侵权。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尽量表明自身经营范围及经营内容,将自身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合理地规避被认为是非法集资的风险。
(2)建立准备金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一是建立准备金制度。省内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为科技众筹项目建立准备金制度。例如,要求项目的发起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以防止项目的失败。二是政府积极参与,促进众筹项目的成功。若部分好的项目,由于其他原因(如受众面太小)出现失败,政府可以动用准备金,以弥补消费者的部分损失。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对于缺乏诚信行为的投资人或出资人,政府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相关机构和协会应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3)落实政策保障,引进与培养专业人才。一是鼓励专业创投人员来皖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高水平的创投人才来皖发展,定期举办投资发展交流会,引导省外知名创投机构参加,详细介绍安徽对创新企业的政策法规,吸引有经验的专业创投人员来皖设立投资风险基金,对在皖企业进行投资。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股权和分红权激励。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实现柔性引才。在科技众筹领域,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专门的人才引入与培养政策,鼓励优秀的人才来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