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文体”诗歌这件事
2020-12-03李满强
李满强
前几日翻手机,被一篇推文的题目惊艳到了,就认真地读了一遍。文章说,为他人撰写碑文、墓志铭是唐朝诗人稿费的主要来源。大文豪韩愈有次受皇命写了《平淮西碑》,碑文里赞颂了韩弘的丰功伟绩,韩弘一高兴送给韩愈500匹绢。有人折算相当于现在的近20万元,每个字至少132元!
这样的高稿酬,即便是当下最红的作家,恐怕也会眼红。
说到此处,该引出这篇文字的主题了,就是关于当下“征文体”诗歌的写作。时下,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文旅深度融合的需要,各地举办以地方题材为主题的文学大奖赛层出不穷,奖金也是愈来愈丰厚。少的几千几万,多的则高达十万甚至几十万。而且这样的奖项每次揭晓的时候,总会搅动一些人的神经:要么说是文不符价,要么说为征文而写的作品是假大空,是伪抒情,抛弃了所谓“文人”的底线!
反正持肯定態度的不多。
笔者也是一位有近三十年文学阅历的业余文字从业者,毫不讳言,曾参加过一些大赛,也做过一些大赛的评委。平心而论,我对“征文体”诗歌的写作是持肯定态度的。
为什么呢?窃以为,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这是时代和现实生活的需要。我们身处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尤其是当旅游成为经济增长和民众个人需求的时候,作为旅游灵魂的文化(文学)就成了一种刚需。人们每到一个地方去,除了吃吃喝喝,拍拍照之外,更多的是探访这个地方的文化底蕴,感受这个地方的风情和味道。由于诗歌散文本身的文体优势,它们就成为地方宣传推介的首选方式。从历史上来看,许多景点和地方,也是因为古人的诗句和文章而广为人知。即便是许多平日里不读书的人,在大海边也能情不自禁地念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样的句子,这从一个侧面也印证了这种需要的合理性。
其次,个人觉得,“征文体”诗歌的写作,是锤炼写作技艺和介入现实的需要。这类诗文的写作,用行内话来说,大多是命题作文,如果让一个人自由发挥,写一些个人情绪的东西,可能他(她)会发挥得很好,但是要让他(她)就某个特定主题进行创作,这就需要诗人和作家有比较独特的感受、视角,要熟悉这个地方的人文历史和发展现状,需要介入到现实之中,去感受、去发现。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包括一些名家,不一定能做到,能写好。要从数千数万、甚至十几万的参赛者中间脱颖而出,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既是时代的见证者、参与者,也是时代的记录者,和现实生活同声共振,书写这个时代的风貌与发展,这是每一个写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第三,“征文体”诗歌的写作,也是出于自身生活的需要。太史公有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绝大多数的写作者,不管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而这种想法,说俗一点,也是逃脱不了“名利”二字的束缚,掰开来说,只是有些人梦想着进入文学史,有些人为稻粱谋,其本质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尺度的把握差异罢了!即便是那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大作家,大诗人,也是需要生活的。当下的稿费标准,绝大多数的作家和诗人(尤其是诗人),收入少得可怜,如果靠自己的诗文赚得一点奖金贴补生活,也不是多么丢人的事。
回到开头上来。在许多人看来,唐朝是诗人的黄金时代,像李白、韩愈等人,因为文学才华,活出了文人的尊严。但拨开繁华的迷雾,即便是唐朝,也有像杜甫一般官场失意,寄人篱下,茅屋为秋风所破,最后落得儿子饿死的悲惨之士。
最后,我们不妨再来个假设:倘若在唐朝,有人让杜甫写一首关于本地景点的诗,开价50万,我估计杜甫先生也会写,不知诸位看官信不信,反正,我信!
当然,以上观点,仅限于各级作协、正规刊物主办或协办的主题性赛事,而那些以骗取文学爱好者钱财等为目的的征文不在此讨论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