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初探
2020-12-03夏艳平
夏艳平 裴 宇
(1.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海 西宁 810007;2.吉林市博物馆,吉林 吉林 132013)
青海境内齐家文化的主要分布区域东起甘青交界的河湟流域,西至青海湖北岸,北迄湟水支流大通河流域,南达黄河支流隆务河沿岸[1]。截至目前,在民和、乐都、西宁、平安、同仁、湟中、刚察、大通、互助、贵南、循化、尖扎、贵德、同德、共和、兴海等十几个市县共发现505处齐家文化遗存[2]。在这些遗址中,有18处发现有居住遗址,其中未见早期居址,晚期居址仅见于西宁沈那遗址[3—7],其余均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由于资料发表较少,目前尚没有对青海地区齐家文化居址情况的系统研究,本文仅基于已发表的材料,对比较明确的齐家文化中期居址进行分析,初步探讨其主要类型与特征、相关设施、营造技术、功能及布局等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一、青海齐家文化中期居址的类型与特征
目前,青海地区共出土齐家文化中期居址95座,集中分布在两个区域:一是湟水及其支流流域,包括民和喇家[8—20]、乐都柳湾[21],[22]46—50、互助金禅口[23,24],以及大通上陶村[25]、陶家寨[26]、长宁[22]51—63,[27]等遗址;二是黄河及其支流流域,包括化隆那卡遗址[22]64—67等。其中公布资料比较详细的居址较少。另外,刚察沙柳河东[28],民和旱台[29]、抽柴台[29]、丹阳城[29]、肖家[30]、郭家坪[30]、金家岭[30]、龙布(甲)等遗址[31],化隆梅加遗址[32],尖扎如什其村东遗址[33]等,也发现有齐家文化的白灰面和硬土面居址,但未做详细的发掘工作,具体情况不详,本文暂不讨论。尖扎直岗拉卡遗址[22]84—85,[34,35]报告中未明确期别,亦不做讨论。
按照形制的不同,可将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分为半地穴式、窑洞式和地面式三类,其中以半地穴式为主,地面式、窑洞式次之。
根据考古资料,民和喇家遗址共发现居址60座,包括半地穴式、地面式、窑洞式三类,各类具体数据不详;大通长宁遗址共发现居址15座,包括半地穴式和地面式两类;大通陶家寨和上陶村遗址各发现居址3座,互助金禅口和乐都柳湾遗址各发现居址5座,均为半地穴式;化隆那卡遗址发现4座居址,其中3座为地面式,另1座未公布具体形制。
(一)半地穴式
这一类居址分布范围较广,数量较多。其中,乐都柳湾和互助金禅口遗址各有5座,大通陶家寨和上陶村遗址各有3座,民和喇家、大通长宁遗址均未公布具体数量。根据居住面建造技术的不同可分为两型。
1.A型 居住面为白灰面。在青海地区齐家文化居址中最具特色[2],主要见于大通陶家寨、上陶村遗址,喇家遗址也有发现。多为单间,由居室和门道构成,修建考究,地面及墙面都涂抹一层石灰浆,地面涂抹较厚,墙面较薄。
以陶家寨遗址3座居址为例:
F1 平面近圆角方形,长约4米,宽3.5米,面积约14平方米,适宜2~3人居住。白灰居住面被破坏,个别地方有灰烬痕迹,四周有残高约0.03~0.05米的白灰面墙壁。圆形地面式灶位于中部偏东,为红烧土面,土质黑红。居住面正中有一方形柱洞,边长约0.1米,深0.22米;西墙边有两个残柱洞。门向东南,深0.7米,踩踏痕与路土已不明显(图一)[26]。
F2 平面呈圆形,直径约3.5米,面积约9.6平方米。居住面为白灰面,坚硬光滑,四周有残高0.05~0.1米的墙壁。圆形地面式灶位于中部,直径约0.4米,红烧土厚约0.05米,四周为被烤过的褐色硬面,其上发现一堆碎陶片。灶东北处有一长方形小坑。墙壁四周无柱洞,灶两侧各有一个直径约0.25米的圆形柱洞,深约0.4米。门向南,痕迹非常模糊,踩踏土被破坏殆尽[26]。
F3 平面呈圆角长方形,长3.8米,宽3米。中部稍偏南处有一个椭圆形地面式灶,土质黑而硬,直径0.75~1米,残深0.1米。灶东有一个红烧土填筑的柱洞,四周十分坚硬;东北有一个方形小坑。白灰面地面仅存部分,其下是黑灰色土,包含一些陶片和细石器等。东北角与西南角分别有一处直径约0.6米的半圆形红烧土。由于破坏严重,门道位置不明,根据遗址地势及灶的位置推测应向南[26]。
2.B型 居住面为硬土面,人为踩踏形成。主要见于互助金禅口、乐都柳湾遗址。
图一 陶家寨遗址F1平面图
(1)互助金禅口遗址
发现的5座半地穴式居址中,已知F1和F3的居住面为硬土面。
F1 平面近方形,长3.04~3.4米,宽3.13~3.45米,面积约11.4平方米,门向南。墙壁残高1.75米,东、西、南三壁下部近居住面处被烤成红色。椭圆形灶位于中部,有上、下两层,旧灶范围比新灶略大。上层灶面上有一器座坑,灶面西部边缘发现动物骨骼。室内有四个柱洞,位于门道内西侧、居住面西北侧以及灶北侧,口径0.13~0.32米,深0.27~0.68米,圜底。北部有一道东北—西南走向的硬土棱将居室隔开。居室内出土遗物极少,主要位于居室北部,仅有骨锥1件,高领双耳陶罐口沿残片1块,及几块残陶片。门道长0.7~0.94米,宽0.76~0.85米;两侧壁面被火烤成红色,西壁曾坍塌,用石块垒砌修补过;底部与居住面齐平,清理出较多的草拌泥块;门外有1级高0.11米的台阶。门前活动场地系踩踏而成,自门道外呈喇叭形向两侧扩展,向西约3.1米,向东约3.8米。壁面残高0.35~1.08米,下部被火烧烤成红色,局部结成硬壳,但保存情况较差(图二)[23]。
图二 金禅口遗址F1平、剖面图
F3 有上下两层居住面,相隔0.15~0.25米,均为人为踩踏而成的硬土面。上层居址平面呈椭圆形,长3.9米,宽 3.25米,残深 1.2~2.16米,面积约12.7平方米。灶位于居室中部,中央有一器座坑,周围有较多木炭和动物骨骼,西北侧有1件破碎的夹砂单耳陶罐。靠近南壁处有一个槽状辅助灶址,槽底及两侧火烤痕迹明显,并清理出1件破碎的双耳深腹陶罐,罐内发现许多谷物。西南壁有一个横向掏挖的石板壁炉,壁炉局部有草拌泥痕迹。门向东开,平面呈梯形,底部呈缓坡状,东高西低,并有草拌泥所筑的门槛。门道内两侧各有一个土块和草拌泥砌成的门墩,南面门墩下发现小坑,内置动物骨骼、砾石等;南面门墩向西北至灶边有一道硬土棱,将居室东南部隔开。居室北侧及居住面上共6个柱洞,口径0.11~0.25米,深0.11~0.55米,圜底。居住面上发现双耳彩陶罐、三耳罐、侈口罐、单耳罐9件陶器及斧、刀等石器。陶器主要置于居室南部,石器则多集中于北部。门前场地从门道向南北两面呈弧形外扩,整体略呈西南—东北向的宽槽状,长约9米,宽0.8~2.4米,残高0.2~1.2米;踩踏面保存很好,厚约0.2~0.4米,较为平整,东部略高于西部;南北两壁距门道2~3米处各有1个具储藏功能的窑洞。下层居住面仅发现居室和门道,面积约5.8平方米,墙壁残高0.15~0.25米;灶位于居住面南部,平面呈椭圆形,直径71~92厘米;灶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器座坑,口径15厘米,深7~8厘米,坑内填满木炭,西侧及西北侧各发现1个柱洞(图三)[23]。
图三 金禅口遗址F3平、剖面图
(2)乐都柳湾遗址
柳湾遗址发现的5座居址中,已知F1、F2为硬土面半地穴式居址[22]46—50。F1呈长方形,长5.6米,宽4.1米,深0.68米,面积约23平方米,门道可能向西南;中部有椭圆形地面式灶,灶东侧有偏洞穴式窖穴;柱洞均在室内,周壁有壁柱痕迹(图四)。F2呈长方形,长5.4米,宽4.3米,深0.96米,面积约24平方米;门向东南,呈斜坡状;柱洞分布于居址外围,西侧柱洞保存较为完整;中央设有椭圆形地面式灶;居址西壁保存较好,加工痕迹清晰可见(图五)。
图四 柳湾遗址F1
(二)窑洞式居址
窑洞式建筑主要发现于民和喇家遗址,以横穴式为主,由居室、门道、门前场地构成[8],保存较差。喇家遗址位于黄河二级阶地上,属于并不厚实的次生黄土层,理论上并不适宜修建窑洞[36]。这些窑洞多发现在喇家遗址的西区和南区,以方形为主,开口于红胶泥层下,多利用自然沟道边沿、断崖或缓坡丘陵掏挖而成,背对中心位置,内部堆积含有黄河洪水沉积的淤泥,底部发现白灰面。公布资料的有F3、F4、F15及F63下层居址。
F3 长3.35米,宽3.05米,面积约10.2平方米。居室建在黄土层中,居住面及穴壁均用白灰加工而成。居住面呈斜坡状,北高南低,因使用时间较长,地面凹凸不平。穴壁的白灰面多已脱落,仅存局部。居室四周无柱洞,仅室内中部偏东有一直径0.31米、深0.25米的圆形小坑,但底部无陶片、石块等填塞物。灶址位于居室中部,为坑穴式。居室西北、西南、东南角发现大量陶器,南壁中部则集中发现几件石器。门道位于居室北壁中部,呈斜坡状,设有门槛。门前场地边长1.7米,其活动面系人为踩踏而成的硬土面,距离门槛约1.45米处有烧土面和石块(图六)[8]。
F4 长3.81米,宽2.95~3.55米,平面呈倒梯形,面积约14平方米。居住面及四壁均是先抹一层黄土草拌泥,再用白灰抹光,东壁北段白灰面之上又用草拌泥二次涂抹加厚。居室中央有一圆形地面式灶,加工极为规整,灶面平整,为烧土面,直径1.1米。门道位于北壁中部,呈斜坡状,狭窄且短,长0.35米,宽0.58~0.78米,设有门槛。门前场地残长1.46米,宽1.7~1.86米,其活动面系人为踩踏而成的硬土面。房址周围无柱洞(图七)[8]。
F15 保存情况较好,门道及门外场地都保存完整,且与室内地面处于同一平面;墙壁残存高度达2~2.5米。居址内有大量遗物,填土基本都是坍塌的黄土块,说明其顶部为自然黄土堆积,应为窑洞式建筑[11]。除此之外,钱耀鹏先生根据其顶部特征考证其为穹窿顶结构[36]。
F63下层居址 基本保留了当时房屋下部的完整结构。居住面上留有完整灶和器座坑。房屋四角各发现一个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壁炉,其中东北角的壁炉结构最为清晰完整。墙壁的不同位置还发现壁灯6处。出土器物较少[20]。
(三)地面式居址
图六 喇家遗址F3平面图
这一类居址较少,以单间为主,多由居室、门道组成,平面形态有长方形、正方形和圆形。
化隆那卡遗址发现3座居址平地起墙的地面式居址[22]64—68。 其 中 F1最为完整,整体呈长方形,长5.2米,宽4.8米,面积约25平方米;墙基残高0.3~0.7 米 ,宽 0.3米;墙外围一周有36个柱洞,房内四角各有1个柱洞,直径0.1~0.3米,深0.15~0.6米;门向西开,长 2.05米,宽1.9米。屋内堆积为倒塌的墙体。墙面及地面皆用白灰抹光,室内中部被打破,无灶的痕迹(图八)。F2只存四角4个柱洞和中间一块柱础石,应为一简易房屋。F3为正方形,边长3.5米,面积约12.25平方米,地面为黑褐色硬面,墙基已被破坏。
图七 喇家遗址F4平面图
大通长宁遗址出土的15座房址中发现有地面式居址,仅公布一座:F11采用了开挖基槽和建造木骨墙体的建筑技术,是青海地区的首次发现(图九)[22]51—63。
图八 那卡遗址F1(自东向西)
民和喇家遗址北区发现有平地起建于红胶泥堆积层上的一群圆形房址,建筑技术较为先进,受地势影响较少,应晚于同遗址的方形窑洞式房址,但详细资料未公布。2002年在喇家遗址小广场东南边发现2座地面式建筑(F20、F21)[13]470—471,因其不属于居住性房址,故在此不讨论。
二、居址构造及建筑技术的特征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总结出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在相关设施及建筑技术方面的一些特点。
(一)相关设施
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的居址大多可分为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居室通过狭小的门道与室外的门前场地相连。居址内包含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设施,如灶、壁炉、储藏设施等,这些设施及周边区域自成功能分区,有些居址还在地面设置土棱来实现室内分区。
1.灶址
从位置来看,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的灶址可分为室内灶和室外灶。室内灶占绝大多数,多位于居址中部,个别略偏向门道,如陶家寨F1的灶位于居址中部偏东,F3的灶则位于居址中部稍偏南[26];金禅口遗址居室内的灶址多与门道距离较近[23]。室外灶仅在喇家遗址有明确发现,如喇家F3门前场地东侧距门槛约1.45米处有烧土面、石块和草木灰痕迹,发掘者认为可能为“室外临时性的简易灶址”[8]。
图九 长宁遗址F11
从形态看,灶址形态较为稳定,以椭圆形、圆形为主,制作极为讲究。可分为地面式和坑穴式两种,以地面式灶为主。地面式灶表面多与居住面平齐,少数略高于居住面,在喇家、金禅口、柳湾、陶家寨、上陶村等遗址均有发现。个别遗址中地面式灶的结构更趋复杂,灶边缘用草拌泥修整,灶面上有放置炊器的器座坑。如金禅口F3上层居址中部的灶,平面呈椭圆形,高出居住面2~3厘米,边缘一周用草拌泥修整,中央有一器座坑,周围发现较多木炭;下层居址的灶位于上层灶址偏南,平面呈椭圆形,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填满木炭的器座坑[23]。喇家F63下层居址活动面上保留有完整灶和器座坑[20]。坑穴式灶数量较少,仅在喇家遗址有所发现。如喇家F3居址中部的灶址,四周略凸起,尚存红烧土面及草木灰烬[8]。除此之外,喇家遗址F4、F62也发现有灶,但未对其形制进行详细介绍。
从数量看,多数居址用单灶。一屋两灶情况发现于金禅口遗址,金禅口F3上层居址除在中部有一个灶外,在南部还发现一个槽状辅助灶。该灶紧靠南壁,由两块长条形石块并排而立组成,并抹有一层草拌泥,长62厘米,宽5~19厘米,高16厘米[23]。另外,还发现有在旧灶上筑新灶的现象,如金禅口F1的椭圆形灶位于中部略偏门道,经解剖,灶有上、下两层,新灶范围比旧灶略小,直径分别为78~107厘米和96~129厘米[23]。应系下层灶损坏后,又在其上新筑一灶。
2.壁炉
除灶址外,还在喇家遗址和金禅口遗址的居址中发现了一种附加的次要炉灶——壁炉。壁炉一般依墙壁而建,是颇具地域特色的一种设施,根据形制可分为两类。
①在墙壁下以土石垒砌,并有石板铺垫,仅见于窑洞式建筑。如喇家F63下层居址东北角保留的壁炉结构清晰完整,可清楚地看到其炉膛、搭板槽、烟道等[20]。
②横向掏挖,底部与居住面平齐,用一块平铺的石板将其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为炉膛,并有石板封闭,经解剖是烤炉,专门用于烤制食物[37]。金禅口F3上层居址的壁炉位于西南壁下部,高47厘米,宽56厘米,进深36厘米,下层炉膛高约3~5厘米,上层炉室西壁嵌有石块二,壁面局部似有草拌泥痕迹,石块外侧两边各立一块石板相围[23]。喇家F12的壁炉结构较完整,上下用石板相隔,下面烧火,上面烘烤食物,是明显的壁式烤炉[11]。喇家F62内也发现有壁炉,但受限于资料,形制不明[20]。还有一个居址内拥有多个壁炉的情况,如喇家F63下层居址[20]。
3.储藏设施或区域
居址中的储藏设施多较为简单、原始,按其位置可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类。室内储藏设施多位于灶址附近。如陶家寨F2、F3灶面东北处各有一小坑,推测作储藏之用[26];柳湾F1灶东侧有偏洞穴式窖穴[21]。也有个别居址的储藏设施靠近墙壁或直接在墙壁下放置器物。如喇家F3的西北、西南、东南角为陶器储存区,其中西北角专门存放较大陶器,西南角专门存放较小陶器,南壁中部则为石器储存区[8]。喇家F7南壁下有1个圆形窖穴,大量陶器置于东壁以及西北壁下[10];金禅口F3,陶器集中置于居室南部,石器多置于北部[23]。室外储藏设施多位于居址周边,如金禅口F3门前场地两侧各掏有1个具储藏功能的窑洞[23],且该遗址的房址周围分布有多个灰坑、窖穴等[24]。
(二)建筑技术
1.防潮处理
青海地区的齐家文化居址多分布在黄河、湟水流域,室内通风不畅、日照不足、近地返潮等问题易给居住者带来疾病,甚至导致其死亡[38],因此对居室进行防潮处理非常重要。防潮处理的方式主要有涂抹白灰和土地硬化两种方式。
①涂抹白灰
对居址地面或墙壁涂抹白灰的方式在黄河和湟水流域均有发现,在半地穴式、窑洞式和地面式居址中均有出现。一般修建比较考究:先在地面或穴壁刚挖好未干时抹上一层草拌泥,使其与生土面粘结牢固,再在其上涂抹一层石灰浆。通常地面涂抹较厚,墙面较薄。
窑洞式白灰面居址主要发现于喇家遗址[8]。喇家F3地面和墙壁均经过修整,并涂抹一层草拌泥:地面草拌泥层厚约3厘米,白灰面层厚约0.5厘米,因使用时间较长,地面凹凸不平,居室中部白灰面磨损殆尽,仅墙壁边缘局部残存;墙壁上的白灰面多已脱落,草拌泥层厚约2厘米,白灰面层厚约0.1厘米,并抹光。F4的居住面和墙壁的处理方法同F3,保存较好:地面草拌泥层厚约3厘米,白灰面层厚0.3~0.7厘米;现存四壁形制较规整,东壁北段在白灰墙壁之上又用草拌泥二次涂抹,其表面均匀,呈黑色,厚2~6.5厘米。
地面式白灰面居址仅化隆那卡F1一座[22]64—67,但发掘报告未有详细介绍。
半地穴白灰面居址在民和喇家遗址、大通陶家寨和上陶村遗址均有发现。如喇家F65墙裙结构保存完好,涂抹草拌泥加固前先抹了一层12~15厘米的青泥,草拌泥层厚3~5.5厘米,白灰面层残厚约0.1~0.2厘米[20]。上陶村发现的3座半地穴房址的居住面均用白灰抹平[25]。陶家寨F1的地面为坚硬的白灰抹成,四周残留有白灰墙边,为先涂抹一层厚5厘米左右的泥仗,再上一层厚约0.5厘米的白灰;F2居住面坚硬光滑,白灰面层厚度2~5厘米[26]。
②地面硬化处理
硬土面居址在分布范围及数量上都不及白灰面居址。该类处理方式在半地穴式、地面式居址中均有发现,集中分布于湟水及其支流流域,如乐都柳湾F1、F2,互助金禅口F1、F3等,黄河流域仅在化隆那卡遗址发现1座,室内地面为黑褐色硬面。
2.柱基的分布数量及营建方式
柱洞多发现于半地穴式、地面式居址中,窑洞式居址中基本未见。多位于灶址附近以及室内或室外的墙壁下方,分布排列较规律。有的柱洞中还发现有残留的木柱痕迹,如金禅口F1D2和F3D3,前者还有木柱两次栽埋的现象[23]。化隆那卡F1墙外围有一周36个柱洞,柱洞间距0.4~0.5米,室内四角也各有1个柱洞;F2只存室内四角的4个柱洞和中央的一块柱础石[22]64—67。柳湾F1柱洞均在室内,墙壁上有壁柱痕迹;F2柱洞则分布于居址外围[21]。金禅口遗址居址的室内中部一般有1~2个中心立柱,壁柱数量多寡不一,但一般都集中在室内一侧,如:F1室内发现4个柱洞,其中2个位于门道内西侧,1个位于居住面西北部,1个位于灶北侧;F3下层居址的柱洞发现在灶的西侧和西北侧等[23]。从营建方式看,主要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挖坑立柱。又可根据柱洞内加工及处理技术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形。①仅对柱洞进行修整或者加固(如对柱洞内壁加固、用火焙烧、抹草拌泥等),柱洞内没有填塞物。如陶家寨F1正中的方形柱洞用火烧过[26];金禅口F3下层居址的D5周壁及底部抹有草拌泥,D7壁面上工具痕迹明显[23]。②对柱洞进行加固处理后筑填以红烧土、陶片等。如金禅口F1西北部的D3,柱坑内用黑土夯筑,柱洞底部垫有碎陶片。陶家寨F2灶两侧的圆形柱洞周壁光滑坚硬,应是经过加工,底部垫有碎陶片;F3灶东面有一个红烧土填筑的柱洞,四周十分坚硬,应也是经过加工[26]。③未对柱洞内壁作修整及加固,仅在柱洞内填塞红烧土、陶片等。如陶家寨F1靠近西墙边的D1、D2,内壁未经加工,底部填塞红烧土块[26]。
第二种为直接在居住面上铺设石块。这种柱基营建方式比较简单,一方面可以防止因地面潮湿,水汽腐蚀柱桩,另一方面可避免由于房顶重压造成柱子下沉[38],如化隆那卡遗址F2中部的柱础石[22]64—67。
第三种是处理地基,建造木骨泥墙。在居址四周开挖沟槽,在沟槽中挖掘柱洞以立柱,在木柱间编缀竹条、木条等,并在其两面抹草拌泥,最后火烤以增加硬度。这一技术在甘肃大地湾四期文化中就已出现,在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首次出现在大通长宁遗址F11[27],这表明青海地区的建筑在此时开始由半地穴发展到地面上,丰富了该地区齐家文化聚落居址的建筑形式和技术。
三、结 语
根据居址的发掘信息,再结合其他研究成果[39,40],可梳理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的特征,并探讨当时先民建造房屋的技术水平和应对环境变迁的能力。
(一)居址特点
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多位于青海省东部湟水及其支流的二级阶地上,也有部分位于黄河的二级阶地上。人们选择这些地点不仅方便生活,利于农耕,还应考虑到河湟地区黄土分布较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河流携带泥沙而造成的水患[41]。
从建筑形式和技术来看,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居址除了沿用马家窑文化的半地穴式、地面式等建筑形式外,又新出现了仰韶文化晚期到龙山文化早期就在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出现的窑洞式建筑[42]。相对于半地穴式,地面式、窑洞式是更为先进的建筑形式,目前仅见于喇家遗址、长宁遗址和那卡遗址。居址平面形状以长方形为主,方形、圆形亦占一定比例;采用了柱洞加固、地面白灰化处理、木骨泥墙等先进的建筑技术;多单体建筑,周围较少发现配套设施,仅喇家遗址存在小广场和房址成排分布的迹象,以及疑似天井式或通道式的建筑布局[14]。
从居址面积来看,青海地区齐家文化中期单个居址面积比较均衡,多在7~15平方米左右,可容纳4~5人左右[43]。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仅发现2座,即柳湾遗址F1、F2,说明该遗址可能存在较大规模的家户,但居址内未发现明显的分区,也可能为集体公屋。反映出青海地区在齐家文化中期的社会基层组织呈小型化,各组织内部比较平等,符合简单社会的特征。
(二)居址与环境变化
过程考古学认为,在简单社会里,人们的生活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尤其是气候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房屋营建的要求。齐家文化中期,青海地区水热条件较好,适宜发展农业,居址平面多呈适于定居的长方形、方形等形状。由于气候湿润,人们对建筑的防潮性要求也较高,所以在这期间地面式、窑洞式建筑较多,房屋营建也较为考究,尤其是白灰面不易开裂,打磨后略有光泽,不但可以防止泥土墙壁出现裂隙,达到防潮效果,还可以使壁面平整美观。有学者认为“坚固、美观、卫生、防潮、防虫、易修补粘合”等优势是白灰面房址广泛分布的原因[44]。
(三)房址的二次利用
在喇家遗址和金禅口遗址均发现有房址二次利用的现象。金禅口遗址F2、F3和F5都有上下两层居住面,均为半地穴式建筑[23]。喇家F63分为上下两层:下层房址为窑洞式,保存较好,基本完整地保留了当时房屋的下部结构;上层房址在建造时利用了下层房址的部分南侧墙,并扩建了西侧和北侧墙壁[20]。喇家F31居住面以下约30厘米深处还有一层白灰地面,其使用和废弃时间与同遗址废弃房址F30基本相同,显然F31是在已坍塌、废弃房址上原地重建,重建时地面垫了约30厘米厚的土层,门道一侧重新垒筑了墙体[15]。另外,喇家遗址5区中部广场之下存在一段壕沟堆积,也就是说广场是在壕沟废弃之后起建的[11]。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人们在建造房屋时,会有意识地对原有的生活区域进行二次改造和利用,一方面可以继续借助原地点提供的自然条件优势,另一方面还可以节省聚落建造的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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