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及其使用的特殊性
2020-12-03冯宪编辑丙丁
文/冯宪 编辑/丙丁
制服,定制服装的简称,它涵盖职业装、团体装和礼仪服装等大类。外观工整划一、生产批量化、穿着人群团体化是制服的显著特征。现代社会,制服在服装门类当中占有一定比重,且品种繁多,涉及许多特殊领域的人群,比如军队以及公安、司法、税务等机关工作人员;城管、社保、环保、市场监管、物业等社会专业管理职能部门机关工作人员;机场、铁路、海运、公交及餐饮宾馆、金融、物流等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大型专业音乐演出团体和知名企业、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都是制服的穿着者。制服除了具备一般服装的蔽体、护体等实用功能之外,在使用时还具有比较特殊的性质。
一、趋同性
▲ 公司白领制服
▲ 新式消防专业制服
制服在面料质地、颜色选用、款式样式和配件使用方面均体现出高度的趋同性。但凡制服穿着,总要显现一定的群体和职业效应,也就是说从事同样的职业人群着装必须一致,以利于内部管理的便捷和对外形象展示的统一化。制服的面料质地能够体现趋同性,不同职业领域都会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相同质地的面料来制作制服。当然,那些外观平挺、抗皱耐磨、色泽牢固、透湿排汗、定型持久、耐洗易干、保养维护便捷的面料是制服定制的首选,目前以涤毛或涤棉混纺、交织类型的产品居多。颜色选用的趋同性是为了体现视觉上协调一致的效果,同时也在于进一步突出所在职业的专业类别。比如我国军队海、陆、空三大军种的制服颜色是有一定区别的,陆军为深绿色、海军为白色和深蓝色、空军为中蓝色,突出了各自使用的环境背景特点。前不久消防专业制服换装,将原先类同于陆军制服的颜色改成深蓝色,体现了消防部队转制的新变化。款式和式样的一致性也是制服趋同性的突出表现,因为就制服的外观而言,除了颜色的一致性之外,还必须在款式和式样上保持相同的特征,这样才能在外观上符合趋同性的要求,因为款式和式样能够在廓形上显现规范、协调、工整的穿着效果。目前我国制服的款式基本上是上衣以敞领、垫肩、收腰的款式为主,并采取上衣与裤或上衣与裙配套的结构样式。制服使用的趋同性还对鞋、帽、皮带等服饰配件的使用,提出约束性使用要求,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 上个世纪50年代外国空乘人员制服
二、易识别性
易识别性是制服使用时另一突出功能。穿着制服首先是所从事工作的需要,既要凸现职业的特点,又要使得其他人群能够及时辨认,以满足及时提供服务、指导和帮助的需要。比如交通警察和辅警在马路上指挥交通,其穿着状态首先是要利于各种机动车驾驶员识别,以便能够按照交警或辅警发出的手势或口哨指令正常行驶。而非机动车和行人除了看信号灯之外,有时也需要根据交警或辅警的指挥、引导,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显然身穿制服的交警或辅警更能给人以安全感。另外,据专项调查分析,80%以上的行人问路首选的对象是交警或辅警,就因为身穿制服的他们最好辨认,且能够增加信赖感。在银行或宾馆,人们会发现大堂经理穿着的制服总会与其他工作人员有所不同,显得比较出挑,主要是为了方便顾客辨识,及时上前咨询,这其实也是制服的易识别性在起作用,它在服务者与有需求的顾客之间首先搭建了一种视觉上的联系。城管人员在街上整顿市容,规范沿街商店的经营行为,必须身穿制服上岗,一是要提高这种执法的规范性与合法性;二是利用制服的易识别功能,减少被管理对象不必要的猜忌与误解。同样,市场监管局所属执法人员到企业或商场落实监督抽检任务,也需要身穿制服到达现场,以便及时进入角色,顺利开展工作。在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如机场、火车站等进出旅客处,有时为了突出服务人员的易识别性,除了按照规定穿着制服之外,有些服务性岗位人员还会加披缎带或佩戴袖章、胸卡、臂章等醒目标记,以达到提高特殊识别效果的目的。
▲ 军礼服
三、穿着使用环境的局限性
制服不同于一般服装,在穿着使用时会受到一定职业环境的约束。比如为了突出权威性和庄严性,法官在法庭上穿着的制服只能出现在庭审这一特定的场合,在其他场合是不可以穿着使用的。还有在大学里出现的学位服,一般也只会在毕业典礼或向特殊人物授予荣誉学位仪式上才会出现,且学位授予者和被授予对象所穿着的学位服是有一定区别的。航空、铁路、轮船等运输部门与旅客接触密切的专职服务工作人员,他们身穿的制服一般也只适合于在工作岗位上出现。军队的制服有常服、礼服和作训服之分,穿着使用环境都有所不同,所谓常服是指可以在平时穿着的服装,常服不仅可以在军营内穿着,外出时也可以在公共场合穿着,但着装应工整,保证符合军队风纪要求;所谓礼服一般只出现于授勋或特殊庄重场合,如迎接国宾的仪仗队、升国旗的护卫队、军乐团演奏、参加重要纪念活动等;所谓作训服一般用于军事演练、设施或装备维护修理、工程建设、抢险救灾等特殊场合。再如,大型交响乐团指挥和演奏员的演出制服一般也只能在音乐厅演出时穿着,平时日常生活中很难见到;类似公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在非执法阶段的日常生活环境中,一般也不主张穿着制服。
四、掩饰性
▲ 一般性作训装和作业装
▲ 制服给人一种干练和信赖感
制服穿着使用虽然有反映职业、标识身份的功效,但有时也具有一定的掩饰性。从专业视角出发,可以将掩饰性理解为易识别性的副产品。制服掩饰性的范例自古有之,不胜枚举。比如据《三国志·吴书》记载,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十一月,在东吴都督吕蒙攻打蜀国所占荆州,当时就是利用制服的掩饰性,屯兵近敌,发起突然攻击,最终关羽“大意失荆州”,吴国取得战役胜利。书中提到,吕蒙让兵士“白衣摇橹,作商贾人服,昼夜兼行,至羽所置江边屯候,尽收缚之”。其中提到的“白衣摇橹,作商贾人服”是指让摇橹行船的兵士身穿民间普通百姓的服装(当时民间染色不易,故一般百姓穿着的服装被称之为“白衣”,不仅仅是指白色的衣裳),他自己则穿上行商之人的服装掩饰真实身份,将运兵船伪装成做生意运货的商船,从而为奇袭获胜创造了条件。再比如,据2005年荣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的抗日老战士孙彪回忆,当时他作为八路军的交通员、侦察员,为了摸清敌情、递送情报,曾多次脱下军装换上便装,扮成渔民、农夫、乞丐等模样深入敌后。有一次,他甚至在战斗中穿上敌方军服,冒充溃退士兵,混入日伪据点打探情况,联络策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有过一个出名战例——奇袭“白虎团”,说的是志愿军某部13勇士乔装打扮,改穿敌方军服迷惑对手,一路快速穿插迂回至敌人后方,直捣敌方团部指挥所的故事,其中也把制服的掩饰性发挥到了极致。即使在现代社会,有时也会看到制服掩饰性起作用的事例,比如前不久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报道,某地的银行人员穿上公路执法管理人员的“稽查”标识性服装,直接在收费道口拦截路过的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办理ETC(公路电子自动付费系统)业务……事情是否属实、做法是否妥当,目前尚无定论,但从服装专业的视角分析,这也是利用制服掩饰性所实施的一种行为。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现代社会制服的概念还与一般工作服(也称作业装、作训装,多出现于一线作业或训练现场)通用,或者说,制服就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工作服。如果把作业装、作训装等工作服归类为专业劳作领域使用的服装,是在需要付出较多体力劳动场合下穿着的服装用品,那么制服的区别可能就在于它是特指应用于一些平常职业场合,无须挥汗如雨或接触易污、易损环境条件下穿着的服装用品,相比一般工作服而言,制服的定制要求会更高,加工技术会更加复杂一些,在合体性、精致性表现方面会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