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妄与亡
——读《老子》札记
2020-12-02朱韬
□朱韬
寿命绵长是人类最基础、最普遍的愿望。先民在青铜器上铭刻“万年又寿”“眉寿永令”“妥(绥)安乃寿”等文字,无疑能说明此点。
《尚书·洪范》载有“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先民所谓五福有两种都与寿命有关,一者长寿为福,一者善终为福,即求寿终正寝。《诗经》也记载了不少祈求长寿的文句,如“福履绥之,寿考绵鸿(《周南·樛木》)”“以介眉寿(《豳风·七月》)”“万寿无期……万寿无疆(《小雅·白华之什·南山有台》)”;也有后世流传甚广,成为祝寿常用文辞的“如南山之寿(《小雅·鹿鸣之什·天保》)”;也有在一篇当中反复强调长寿的,如《鲁颂·閟宫》“俾尔寿而臧”“俾尔寿而富”“俾尔耆而艾”等,即祝愿鲁公长寿且康强,长寿且富庶,长寿且越活越年轻。
以上所引无疑都体现了人们对寿命绵长的祈愿。相比于此,常常被视为得享长寿的“老子”却欲纠正人们这种最基础、最普遍的愿望。
老子直接提到“寿”的仅一处,即传世本《道德经》第三十三章:“死而不亡者寿”,这句话常被解读为老子对“长寿”的赞美(在不同的解读中,又有形体长寿,或精神长存的不同理解)。不过,我们认为“死而不亡者寿”中的“亡”字,或为“妄”之误。
汉代河上公《老子》注,此句正文写作“亡”字,注文却为“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得长寿也”,很明显河上公本正文“亡”当为“妄”字。清末学者易顺鼎《读老札记》注意到这点,并指出“《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斃者也。”易顺鼎又引述郑湛侯之说,“按‘亡’,无也;无,不存也。人虽死,而有可以存者,如三不朽之类,乃为寿也。似无庸依《意林》作‘妄’。”按郑意,河上公本虽作“妄”,但作“亡”的“死而不亡”与《左传》记载立德、立功、立言的所谓“三不朽”相类,意较深远,不必更改。
高亨先生在《老子正诂》中认为,“易说是也,‘亡’‘妄’古通用。《庄子·庚桑楚篇》:‘汝亡人哉。’亦借‘亡’为‘妄,’即其证。”继而也引《左传》“三不朽”之说,主张“‘死而不亡’,犹云‘死而不朽’也。”高亨先生此处是以古文字互相假借为据,认为虽然河上本作“妄”,但意思与“亡”相同,河上公本与传世本在义理上没有区别。朱谦之先生所作《老子校释》与高亨先生此处观点一致,其言:“室町旧钞本,《中都四子》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书治要》卷三十引《道德经》‘死而不妄者寿’,并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见古本亦作“妄”。‘亡’‘妄’古通用。”
上述观点都发表在马王堆帛书出土前,争论在于是作“亡”字,还是作“妄”字,而马王堆帛书出土后,又增加了一种不同的见解。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作“死不忘者寿”,乙本作“死而不忘者寿”,甲本夺一“而”字,然两本均作“忘”字。
高亨先生根据出土帛书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又撰《老子注译》称“其人虽死,而他的道德功业、学说等,并未消亡,而被人念念不忘,就可以称他为长寿。”高亨先生的修正,实际上是将“亡”与“忘”的意思相结合,人只要有所谓的“三不朽”,就不会被人忘记。
高明先生《帛书老子校注》作“忘”,他认为河上公注文“乃谓人未死,所行养身卫生之术”,与“死而不妄者寿”文义不符,所以“妄”不是老子的本义。我们认为高明先生否定河上公本“妄”字的理由并不充分,河上公注虽以养生为核心,不过河上公的此段注解却与高明先生所说的“养身卫生之术”并无关系。按《说文解字》“妄”,“乱也”。河上公所谓“目不妄视”等语,是说:眼不乱看,耳不乱听,口不乱言,就不会招惹天下人的怨恨、憎恶,则可以得长寿。这样注解虽嫌迂曲,却很容易让人想起孔子的教诲,孔子教导颜渊说“克己复礼为仁”,又讲解“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孔子认为做到此四者可以说已经朝着“仁”迈进了。而孔子又有言称“仁者寿”,依此看,以养生为核心的河上公注,至少在本段的注解与儒家思想有相通之处。高明先生对河上公注的否定,至少有两点先入之见:一者,他认为河上公注以养生为核心,所以本段注解也与养生有关;二者,他认为老子此段原文应是讲死后如何才可以称“寿”,所以河上公注解人如何得享不死,不符合老子本义。正因这两点先入之见,致使高明先生对河上公此段注解的解读有误,他否定“妄”为本字的理由自然不足为凭。
真正以“养身卫生之术”理解此段内容的是《老子想尔注》,其注解“死而不亡者寿”为“道人行备,道神归之,避世托死,遇太阴中,复生去为不亡,故寿也。俗人无善功,死者属地官,便为亡矣。”其意指一般民众所认为的修道者死了,实际上是避世假死,修道者在“太阴”中,经过一套神秘方法,可以再转生为人,所以被称为“寿”,而一般民众因没有功德,死后便只能去“地官”处报到,死便是真死了。河上公注与《老子想尔注》究竟谁是“养身卫生之术”,一望可知。
高明先生除反对“妄”字外,也不认同高亨先生以“被人念念不忘”注解“死而不忘”一句。高明先生认为被人不忘,“必生有所为,建功立业,并成功而居之,则与老子所言‘生而弗有,为而弗恃’‘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不尚贤,使民不争’等守静无为之旨,岂不大相径庭”,故而“忘”也非老子本义。他认为“按‘亡’‘妄’‘忘’三字古皆可通用,但各自的本义迥然不同”,故而此处帛书写作“忘”字,但应遵从传世本作“亡”字理解,其意应遵从王弼注,“‘身没而道犹存’,体魄虽朽而精神在,是谓‘死而不亡者寿也’。”
对高明先生反驳高亨先生的论点,刘笑敢先生在《老子古今》中表示过疑义,他认为“帛书本‘死而不忘’与‘为而弗恃’并无矛盾。生时‘为而弗恃’,身后才可能‘死而不忘’,‘死而不忘’并非生前自己所求,故与‘为而弗恃’毫无矛盾。”刘笑敢先生最终认为“此处从传世本读本字‘亡’或从帛书本读本字‘忘’均无不可。”
总结以上,“死而不亡者寿”的“亡”字,有“忘”“妄”“亡”三种不同记载,这三字在古代虽可通用,然字之本义有所不同。
作“忘”本义解,意蕴最为浅显,即为后世所铭记。
作“亡”本义解,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老子想尔注》强行区分一般民众的“死”与修道者的“不亡”,这明显与老子思想不符,是后世神仙家借《老子》语义含混,强行攀附。第二种,王弼《老子注》“身没而道犹存”,按高明及现今的流行用语理解,即人虽然死了,精神却永流传。第三种,上述高亨先生可为代表,即以“三不朽”解“不亡”,人身虽死,道德功业、文章学说仍在。第二种与第三种观点相近,且第二种观点实际上依托后者。如果没有可为人所赞颂的道德功业、思想学说,所谓的精神永流传只怕也仅仅是一场空话。老庄孔孟之所以可以精神不朽,正是因为作为他们精神载体的思想学说流布至今。
作“妄”本义解,有两种观点,第一种即上文分析的河上公注,其义迂曲,不为大家所重视。第二种即易顺鼎所说“得正而斃”,即寿终正寝之意,与《尚书·洪范》“五福”中的“考终命”相类。
我们认为取“妄”字,作“死而不妄者寿”最符合老子原义,此处“妄”与《周易·无妄》“无妄之灾”之“妄”用法相同,意指“乱”“不正”,用老子的话讲便是非“自然”。其意指:符合“自然”的死便可以称的上“寿”,庄子所说的“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正是对老子“死而不妄者寿”的最好注解。老子对“死”“寿”顺其自然的态度与先民形成鲜明对比,意在批判人们孜孜矻矻以求长寿。需要注意的是,《老子》与《周易》对“妄”的认识并不相同,《周易》言“无妄之灾”,指即便世人没有任何的过错,也会有灾祸降临。而《老子》提倡“‘自然’的理念旨在倡导掌握和服从最佳变化趋势”(参见谢扬举:《老子“自然”概念的实质和理论》,《湖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也即人应遵循“常态”,遵循最佳态势,如此,则不可能有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