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经济犯罪的理性审视与治理措施

2020-12-02

法制博览 2020年13期
关键词:定性犯罪案件

刘 敏

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广东 佛山 528300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业态,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呈现多种模式共同发展的形势,比如股权众筹、P2P 网贷、移动支付、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其具有即时性、高效性、互动便捷以及成本低廉等优势,因此受到了投资者以及用户的青睐,已经渗透进多个行业领域。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相应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难度较大,因此,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屡见不鲜,包括非法集资、洗钱、信用卡犯罪等等,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行,治理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已然成为了当前迫在眉睫的要务。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一)涉案金额大、涉及范围广

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发展金融业务,这使得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其犯罪成本降低,相较于普通经济犯罪局限于相对较小的区域,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波及范围更广,可能波及全国,甚至跨国犯罪[1]。由于互联网不受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用户群体庞大,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互联网金融项目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募集大量资金,虽然单个账户涉及资金较少,但是由于用户数量庞大,其集资总量非常可观,一旦出现经济犯罪,其涉案金额绝大多数都会过亿。

(二)受害群体呈现“三高”趋势

普通经济犯罪的受害主体一般多是缺乏金融基本常识的群体或者是老年人,而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受害主体多为“高收入、高层次、高学历”人群。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主体多为专业人士,其在运营模式以及利益分配办法上往往钻法律漏洞,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引诱投资人投入资金,但是掩藏了其中的风险,以此达到集资的目的。此类受害群体由于知识水平、认知层次较高,善于利用互联网进行维权,掀起舆论,对于执法部门查处此类案件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受害群体与犯罪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主体多为专业人士,其精心设计所谓的融资项目,掩饰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当出现投资收益被动的情况时,往往以投资的风险性搪塞投资人。受害群体与犯罪主体之间没有发生过直接接触,受害群体仅通过互联网对投资项目以及收益有所了解,对于犯罪主体缺乏必要的了解,二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经济犯罪的理性审视

(一)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查处难度大、定性困难

相较于经济市场的发展,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主体往往以金融创新的名义迷惑监管机构,其通过极为繁琐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钻现行法律的漏洞,给执法机关查处案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2]。此外,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模式、新的业态,而执法机关由于缺乏类似的经验,难以对其行为进行定性,查处难度极大。首先是取证困难,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案件具有隐蔽性、专业性的特点,案件侦查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这对于侦查人员而言是一大挑战,并且案件涉及的数据资料多为电子数据,很容易损毁,因而取证更加困难。其次是案件定性难度大,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主体往往利用现行法律的漏洞,作案手段不断发生变化,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很难对其进行定性。

(二)相关法律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入罪模式主要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量刑时主要是依据犯罪主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进行处罚,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较多,并且呈现分散性的特点,因此无论是统计损失金额还是受害人数,难度都比较大。其次是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管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新型金融衍生品很难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将其定性为犯罪。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较短,而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法律无法及时介入到新型犯罪当中,仅依靠监管机构难以有效防范金融犯罪。

(三)部门以及地域管辖权存在争议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部分案件在管辖权上可能涉及到多个部门,比如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黄金白银或者虚假外汇交易,进行诈骗之事实,此类案件未涉及非法经营或者合同诈骗,因此,当归属于刑侦范畴。但是由于涉及期货、股票以及财富管理等领域,这又属于经侦范畴,因此在管辖权上存在争议。此外,互联网金融案件涉及范围较广,很难明确哪一区域对此案件具有管辖权,因此可能会导致各个地方执法机关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的情况。如果一旦涉及国际犯罪,这又需要多个国家参与追责,但是不同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认定存在差异,因此,追责难度极大。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经济犯罪的治理措施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首先,明确划分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范畴,制定行业准入门槛以及退出机制,并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营的基本准则,此外要明确相应的监察主体以及监察机制,从多个层面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其次要完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要维护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信息权、财产权、隐私权、诉讼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明确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义务,比如必要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以及隐私保护等义务。同时要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的政府监察体系,由政府相应的监察机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此外,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内部成立协会,制定经营准则以及服务准则,从内部进行调整,促使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加规范。

(二)转变立法理念

要有效应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的新形势,首先立法机关应当尽快熟悉互联网金融行业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掌握互联网金融行业经济犯罪的态势,一旦发现行为人破坏现有金融秩序,及时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处置。其次,立法机关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已有罪名的司法解释,扩大其涵盖范围,对各种犯罪行为作出具体解释,从而有效约束各种犯罪行为。同时为了填补当前金融监管以及刑事司法空白,可以考虑修正现行刑法,设置新罪名,并界定入罪标准,确保其适用性[3]。此外,应积极加强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以及当前金融法律调整可能造成的变化的研究,及时补充现行法律的缺陷。

(三)提升执法部门侦防能力

鉴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难度大、收集有效证据比较困难,因此,要着重提升执法部门的侦防能力,以有效应对当下的形势。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载体是移动互联网,相关经济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众多、资金规模庞大、犯罪手法专业性强、证据主要以电子数据为主。鉴于此,执法部门也要积极研究新的侦查方式,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深层次挖掘分析,寻找有效证据,以便于对案件定性[4]。此外,执法部门还要加强宣传,总结互联网金融案件惯用的犯罪手法、常见类型以及比较显著的特征进行大范围宣传,使更多的人对此有所了解,提升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

四、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解决中型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并积极加以应对,尤其是各种类型的经济犯罪案件。

猜你喜欢

定性犯罪案件
分裂平衡问题的Levitin-Polyak适定性
一起放火案件的调查:火灾案件中的“神秘来电”
“左脚丢鞋”案件
Televisions
当归和欧当归的定性与定量鉴别
HD Monitor在泉厦高速抛洒物案件中的应用
什么是犯罪?
3起案件 引发罪与非罪之争
重新检视犯罪中止
“犯罪”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