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2020-12-02周影
周 影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62
互联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使人们可以换一种角度去认识世界,不断地拓宽人们的视野,让人们积极地投入到网络活动中去。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而虚拟货币、虚拟财产也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部分。网络产业平台的交易类似于现实生活中菜市场的交易,交易势必会出现意见不一致产生纠纷的状况。而我国针对这方面的法律目前尚未完善,但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已经不容刻缓,本文将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进行系统的阐述和分析。
一、网络虚拟财产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网络正在逐渐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虚拟的网络世界正在影响着人们的人际交往、日常工作。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而网络游戏就成为了人们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虚拟财产也因此而产生。“虚拟”顾名思义,是不同于现实生活以外的一种假设、模拟。
二、网络虚拟财产特征
网络虚拟财产既与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它存在于一个虚拟的空间,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非实体性
非实体性,顾名思义,人们不能直接触摸到,确切地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它所带来的价值。它存在于虚拟世界,是存在电脑硬盘当中的数字,不能脱离网络空间而存在。要想实现它的现实价值还需要一定的媒介进行转换。其中,计算机就可以作为一种媒介。以网络游戏为例,人们在娱乐释放压力的同时,会投入一部分钱财借此购买游戏装备或者这部分钱财转换成游戏货币进行解锁开启新的一关。而通关所获得游戏货币或者充值所转换的游戏货币是可以在这个游戏所存在的虚拟世界当中购买东西进行使用,而脱离游戏本身,它无法直接拿到现实世界使用。要想提现转化成真正的货币,还需要借助计算机进一步转换。
(二)财产的基本属性
财产是指人们所拥有的一些财富,它包括金钱、土地,房产等等。而财产的基本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存在性
财产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网络世界,都是客观存在的。
2.价值性
人们可以利用其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实现其价值。在线下,玩家可以向外界出售自己的游戏装备,比如说游戏当中的铠甲、刀等等,这些虚拟宝物都可以卖到其满意的价格,从而实现其价值。
3.可支配性
财产自身不是固有不变的,人们可以随意地支配它,具有一定的使用权。
4.排他性
财产所持有者,对财产享有可以随意支配的权利,他人不得干预、阻碍。
5.可转让性
它具有一定的可转让性,玩家可以转让自己的账号,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交易。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
从财产的属性出发,网络虚拟财产是符合其属性的。它逐渐地被人们设立为财产的另一种方式,在人们心中具有一定的地位。而关于其财产属性,人们持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意见难以统一。因此,这就导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学说,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学说:
1.肯定学说
肯定学说主要包括物权说、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说、网上权益说等。该学说主要认为网络游戏软件的开发,是智力的成果。玩家投入自己大部分的精力和金钱,对装备具有一定的使用权和支配权。虚拟财产是玩家通过网络活动进行的一种财产方式,而这种方式与现实财产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保证其自身利益。
2.否定学说
持否定学说的学者主要认为,虚拟财产不应归属于财产。主要原因包括:它无法客观地存在于现实世界,其自身不具有价值性,只是电脑硬盘当中的一些数据。在人们通过媒介的转化和使用下,才使其具有一定的价值性。从经济意义的角度出发,它还是不同于现实财产,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1]。
(四)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常见行为
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常见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
盗窃是指偷取他人私有财物,骗取他人劳动成果,从而谋取利益。而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首先,偷盗者可以利用木马程序或软件使得对方网络出现问题从而偷盗他人的游戏账号、密码等。偷盗成功后,偷盗者可以更改其密码,让游戏账号持有者无法登录。通过各种方式将其先进的游戏装备进行线下销售从而获取利益。其次,通过自身职务之便获取他人信息。从事网络产业的工作者有很多,部分人群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拿到玩家资料卡,通过各种途径更改玩家信息,出售账号、装备等,获得利益。
最后,通过偷窥他人信息登录他人账号,更改密码,从而从事一系列的活动一次达到自身目的。
2.诈骗网络虚拟财产行为
这种行为方式常常是冒充工作人员,放松对方警惕,从而获取对方信任,骗取游戏账号进行活动。另一种方式则是发布虚假信息,引起玩家注意,用花言巧语不断迷惑玩家,促使其与玩家进行交易,使得玩家财产遭受损失[2]。
3.抢劫网络虚拟财产行为
2008 年10 月22 日零时许,王某某、王某、赵某、张某4 人到网吧,经过一系列的计划和安排,对正在上网的某网友进行殴打、威胁、恐吓,迫使某网友按其恳求转出价值人民币100 元的QQ 币100 个,以及游戏币1100 多万个和其余游戏装备。通过抢劫他人获得装备,进而转化为现金。
(五)建立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随着其导致的纠纷多发性,建立有关刑法保护是必要的。
1.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而网络游戏便成为了人们减压的一种方式,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的一部分精力投入当中,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的大量使用,带动了其发展。但随着偷盗、抢劫虚拟财产等现象的产生,对其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果一直放任忽视此现象的发生,就会纵容不法行为逐渐增多,造成难以控制的局面[3]。
2.刑法保护的可行性
及时进行刑法保护,有利于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监控和保护,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来有效地控制犯罪。
3.刑法保护的立法建议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我国的相关法律尚未健全,立出新的相关法律,在短时间无法完成,遇到的难题也会很多。因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有关条例,秉承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借鉴,制定出适合我国的法律条例。与此同时,需要对宪法当中“财产”的有关内容拓宽,在“其他财产”中将虚拟网络财产纳入其中,并认可这一财产。其次,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的观察,对网络财产进行严加管理,有效地把控。从而,保证玩家的正常利益。通过刑法,可以有效的震慑不法分子进行盗窃、抢劫虚拟财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结束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针对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立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我国这方面法律比较滞后,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需要给立法机构充足的时间。出台相关法律不但保证了玩家的利益。与此同时,也使得网络环境更加健康、和谐,从而促进网络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