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之“美”的双重意蕴
——兼论《庄子》美学的“相对主义”问题
2020-12-02朱松苗
朱松苗
在学术界,人们一般认为《庄子》中存在着相对主义的思想。“庄子的认识论……没有多少相反的看法和争论,可以说大体上一致认为相对主义、不可知论,是庄子哲学中最突出的特点”,①张恒寿:《庄子新探》,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41页。“相对主义成了庄子观察、对待自然、社会、人生各个领域内具体事物的立场和态度的认识论基础”。②崔大华:《庄学研究——中国哲学一个观念渊源的历史考察》,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77页。具体到美学上,也有学者持同样的观点,如叶朗认为《庄子》“从‘美’‘丑’的相对性走到了相对主义——否定了‘美’‘丑’的质的规定性”。③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5页。但与之相对,李泽厚、刘纲纪则提出“庄子虽然强调了美丑的相对性,但他决不是美丑不分的相对主义者,更不是美的否定者”。④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1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59页。
那么《庄子》究竟有没有相对主义的思想?对于“美”它又是如何规定的?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回到文本自身,细致考察《庄子》中“美”字的上下文语境;另一方面,这种考察还要基于《庄子》思想的整体。
因为《庄子》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世界:道的世界和无道的世界,即道的世界和物的世界。①朱松苗:《论〈庄子〉中“无知”的三重意蕴及其逻辑进路》,《学术交流》2018年第8期。对于《庄子》而言,物的世界是一个分裂的世界,是“人间世”的世界——即沉沦、异化的世界,而道的世界则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是“吾丧我”的本真、自由的世界。基于此,《庄子》中的“美”也存在着两重性:物的世界中的“美”和道的世界中的“美”。前者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美”,我们称之为物之美,后者则是《庄子》所理解的美,即道之美。对于《庄子》而言,物之美正好是它所批判和超越的对象,道之美则是它所肯定和“复返”的对象。故而,同样是“美”,在不同的语境中,它却含有不同甚至是相反的含义。具体而言,“美”在《庄子》中共出现了50余次,例如:“凡成美,恶器也”(《庄子·徐无鬼》),②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本文所引《庄子》正文部分均出自此书,以下只注篇名。“德人者,居无思,行无虑,不藏是非美恶”(《天地》),“夫得是至美至乐也”(《田子方》),“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知北游》)等。“美”的二重性就显现在这些具体的文本之中。
一、物之美
(一)人为之“美”及其否定
物之美就是从物的视域中所看到的美,即分裂的世界里的美。这种美之所以被否定,首先是因为它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它不是人或物的实现和显现,而是人或物的丧失与遮蔽。“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所下者,贫贱夭恶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至乐》)在这种语境中,所谓“美”是与“形”(感官)相关的美,如美服、美色、美味、美声等,它们之所以被否定,是因为牵涉其中的“服”“色”“味”“声”等不再是人的自然性需要,而是越过自身边界的人为性需要;这种“美”不是实现了人的需要,而是激发了人的贪欲,诱惑人无止境地去追求超出了人的自然欲求的欲望,从而扰乱了人的心性,使人“苦”“忧”“惧”,进而使人失去自我,所以“其为形也亦愚哉”。
不仅如此,这种“美”通过给人一种生理的快感而让人沉溺其中,不仅可以使人忘记自身,而且可以使人忘记外在的事物;因此它不仅可以给人带来内在的危害,而且可以给人带来外在的危险:“蹇裳躩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山木》)蝉因为美叶的荫蔽而沉浸其中,忘记了自身的处境,从而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这里的“美”不仅不是人的本性的显现,反而会因为它带来的舒适而诱使人远离自己的本性,遗忘自己所处的生存环境。因此这种“美”不仅不会给人带来身体和心灵的自由感,反而会因为它带给人的享受而限制人的其他感官,束缚人的心灵的转化。
其次,这种“美”不是真实的,而是虚假的。“夫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怒必多溢恶之言。凡溢之类妄,妄则其信之也莫,莫则传言者殃。”(《人间世》)一方面,“溢美之言”越过了所言事情本身的界限,所以它是不真实的、虚伪的语言,基于此,这种语言不可能成为指引性的语言,甚至也不能成为陈述性的语言——它不是对事情本身的显现,而是对真实、真相的遮蔽;另一方面,因为它的不真实,也可能给人带来外在的灾祸。
换言之,真正的美不是人为的,更不是虚伪、虚假的。“西施病心而颦其里,其里之丑人见之而美之,归亦捧心而颦其里……彼知颦美而不知颦之所以美。”(《天运》)西施之颦美是因为她的真实,“颦”符合了其自身的统一性,因而是其本性的显现,而丑人之所以丑则是因为她的颦是虚假的,这种行为不仅不符合其自身的统一性,反而破坏了其自身的统一性,因为她完全远离了自己的本性,因而也就失去了通向美的可能性。
最后,这种“美”不是无功利的,而是有功利的。“凡成美,恶器也”(《徐无鬼》),一旦“美”成为“美”,它就会成为人们追逐的对象——“器”,从而使“美”具有了功利性和利害性,如果是这样的话,所谓的“美”就不仅不会使人愉悦,反而会束缚人;不仅不是人性的显现,反而会成为“恶器”,进而伤害本性。“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灾人。”(《人间世》)当仁义成为世人所尊崇的“美”时,仁义就会脱离自身,变成人们炫耀自己、束缚他人的工具——“恶器”或“绳墨”。
因此,所谓美服、美色、美味、美声、美荫、美言等实际上都是《庄子》所批判和否定的,但是《庄子》并不是要否定美本身,而是要否定人为的、虚伪的和含有功利性的所谓的“美”;它要让事情(服、色、味、声、荫、言)居于自身、持守自身,而不是因为所谓的“美”而远离自身——对于《庄子》而言,唯有据于自身之中,事情才可能是美的。
(二)自然之“美”及其超越
如果说对于人为之美我们要进行否定的话,那么对于物的世界中自然存在的美,我们则无法否定,只能超越。“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齐物论》)“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对于人而言,天生就存在着一种对美的基本感知和体认,所以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鱼和鸟也是如此,它们也存在着某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或心理标准,所以这种美是无法被否定的。问题在于,这种美只是一种有限的美,不同的审美主体,因为其感知和体认的差异性,他们之间并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导致这种美只具有类别性,而不具有普遍性;只具有主观性,而不具有客观性;只与自身相关,而与他物无关——因此这种美能否成为真正的美,这本身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物本身是超越人们的主观的判断,也不是美,也不是丑,因此,也是美,也是丑。或将所有的‘物’从美的观点看它的话没有不美的,从丑的观点看它的话没有不丑的”。①福永光司:《庄子:古代中国存在主义》,李君奭译,台北:专心企业有限公司出版社,1978年,第120页。物能够自我实现、自我完成就是美的,人也是这样,因此万事万物的美既是同一的,又是差异的:美的同一性就表现在事物本性的实现和完成,美的差异性表现在事物本性的不同。因此,在人、鱼、鸟、麋鹿之间,就其本性的实现和完成而言,它们是同一的;但是就其个体性而言,他们是差异的。人只有自身是美的(统一的),他才能发现世界的统一,即发现世界的美。正是基于此,在《庄子》看来,物的世界中的美与丑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厉与西施……道通为一”(《齐物论》),所以《庄子》实际上已经超越了这种美丑之分:“德人者,居无思,行无虑,不藏是非美恶。”(《天地》)
真正的美不仅要超越人的动物性的“真”,而且要超越人的社会性的“善”。“昔者舜问于尧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尧曰:‘吾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此吾所以用心已。’舜曰:‘美则美矣,而未大也。’尧曰:‘然则何如?’舜曰:‘天德而出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矣!’”(《天道》)从否定方面说,尧不轻慢孤苦之人,不抛弃贫穷之人;从肯定方面说,尧悲悯死者,喜爱幼小,同情妇人,这些都表现了尧的恻隐之心、仁爱之情。对于一般人(儒家、尧)而言,这就是美,但这里的美实际上同于儒家之善,与恶相对。因此,庄子甚至将美恶并举:“故势为天子,未必贵也;穷为匹夫,未必贱也。贵贱之分,在行之美恶。”(《盗跖》)其中的美就是善,即人的贵贱之分不是来自于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而是来自于行为的善恶,行善即为贵,行恶即为贱。
当然,《天道》中的舜也承认了这种“美”或“善”(如果说它是源自人的本性的话),但是认为这种“美”只是小美,而不是大美:一方面,这种“美”还只是一种有限度的“美”,它还尚未达到纯粹给予的程度;另一方面,这种“美”的对象也是有限度的,它只能惠及弱者,而不能给予所有的人,更不能给予所有的物。基于此,舜认为这种美“美则美矣,而未大也”。
因此,真正的美不否定善,也不等同于善,而是要超越善——是一种大善,也是一种大美。
二、道之美
(一)大美
从“美则美矣,而未大也”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庄子》中,“大”实际上是一个高于“美”的概念,这是因为“‘大’写出了庄子那种向上的,无限的,开阔的精神境界……因此他的大常和道并言,如大方、大通、大辩、大仁、大廉、大勇、大美、大顺等”,①吴怡:《逍遥的庄子》,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6-87页。而在美学上,“他们把‘美’与‘大’作了区分,认为‘大’高于‘美’。之所以如此,又在于‘大’体现了‘天道’的自然无为、无所不能的力量,也就是体现了不为一切有限事物所束缚的最大的自由。既‘美’且‘大’,就是庄子及其后学所谓的‘大美’,也就是一种无限的美”。②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1卷,第253页。
如果是这样的话,什么样的“美”才是真正的大美呢?一般认为,它就是道之美,这种道之美在《天道》中又具体表现为天地之美。天地之美之所以能够成为真正的美,主要是因为它顺应自然:“天德而出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矣。”天地覆盖万物、承载万物而不干扰万物,因此能够让万物成为万物。
基于此,天地之美是一种无限之美:一方面,它是绝对无私的,这保证了其覆载万物的纯粹性,如果说覆载万物表现了天地之爱的话,这种爱就是一种纯粹的给予,因为它不含有丝毫的功利性,所以它的爱是无限的,在此基础上,它的美也是无限的。另一方面,它所爱的对象是绝对无限的,因为它的爱纯粹是出于其自身的力量,它是对物而起,不是因物而起,它的对象是天地万物,而不是某一特别之物,因此日月才能普照,润雨才能均施。
正是因为如此,“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知北游》)。天地之所以有大美,一方面是因为天地作为自然界的代称,它是最自然而然、无为而为的,所以天地自身是美的,这种美也就是自然无为之美;另一方面,天地不仅让自己成为美,而且还承载万物,让万物成为万物,所以这种美是一种大美。而天地之所以不言,是因为它不需要用语言来显现自己,万物的生生不息就是它的完美显现,所以“无论是自然,也无论是艺术作品,最重要的,并不在于‘美’和‘丑’,而在于要有‘生意’,要表现宇宙的生命力”。①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第127页。
概言之,天地之美首先源自于天地的“无私”;其次源于天地的“无为”;再次源于天地的“无限”——这种“无限”既是指其时空的无限,也是指无私、无为的主体和对象的无限;最后,这种“无私”“无为”“无限”之所以可能,根本原因在于天地虽然现实存在,但它却是作为“无”而存在的——天地“虚”化了自己,为万物腾出空间,让万物成长。因此,天地之美作为大美实际上是被“无”所规定的,大美无美。
(二)大美无美
对于《庄子》而言,就像真正的“乐”是“无乐”一样(“至乐无乐”),真正的大美是无美。一方面,“无美”是对物的世界中的人为之美的否定和自然之美的超越;另一方面,这种否定和超越之所以可能,就在于美自身就是被“无”所规定的,“无美”就是美的存在状态。所以从否定意义上说,“无美”意味着无“物之美”;从肯定意义上说,“无美”意味着以“无”为“美”,这种美就是“道之美”。
这在于“道”本身是被“无”所规定的。②朱松苗:《论〈庄子〉之“无”的三重意蕴》,《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如果说道和万物的美是来自于其本性的实现和完成的话,那么它们的本性又是什么呢?就是“无”的本性。它具体表现为无言、无知、无用、无为、素朴、平淡、默然等。所以“道”之美从根本上讲也就是“无”之美——它的具体表现就是“道”的无言之美、无为之美、无用之美、无伪之美、无限之美、素朴之美、虚静之美、平淡之美等。“无”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就是人和世界的本性——人和万物的本性是无善无恶、无美无丑、无是无非的,是素朴、平淡、虚静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刻意》),众美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们遵从了道——即遵从了“无”,乃至于“淡然无极”,这是得道的状态,也是大美的状态。
1. 素朴之美
所谓“朴”,《说文解字》解释曰:“朴,木素也。”①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19页。段玉裁注曰:“以木为质。未雕饰,如瓦器之坯然。”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52页。概言之,“朴”就是未经雕饰、尚未被人雕琢的木头,这意味着“朴”是自然之物,而不是人为之物;是本色之物,而不是装饰之物。对于《庄子》而言,“朴”还意味着木头自身保持着原初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而没有被人为地分裂开来,所以它能够成为可供人使用的人工之“器”。“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马蹄》)“器”的出现意味着它已不再是木头,因为它已经失去了木头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所以这是对木的伤害——“残”。当然,如果“器”不是违背而是遵循了木的本性,如果人遵循自然而为,那么“器”就不再只是“器”,而成为了“艺”,这时的“器”就不再是遮蔽了木的本性,而是显现了木的本性,这就是艺术,也就是美。但是这种美之“器”与其说是因为“器”,不如说是因为“朴”,“器”只有遵循了“朴”才能成为美之“器”。综上所述,正是“朴”规定了“器”,同时也规定了美。
所谓“素”,庄子解释曰:“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刻意》)认为素就是不含有杂质,这是从否定意义上说。如果从肯定意义说,素就是纯净、纯洁、纯粹之义,正因为如此,庄子将“道”称为“纯素之道”:“纯素之道……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刻意》)当然,纯素不仅是指外物的纯粹无杂,更是指人的心灵的纯净无染(“不亏其神”),所以成玄英解释道:“夫混迹世物之中而与物无杂者,至素者也;参变嚣尘之内而其神不亏者,至纯者也。岂复独立于高山之顶,拱手于林籁之间而称纯素哉。”③郭象、成玄英:《庄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96、250页。这意味着,对于人而言,真正的“素”不只是与物无杂,更是心灵无染;不仅是外在的,更是内在的。这样的“素”才是真“素”,这样的思想在禅宗思想中得到了发扬光大。
总而言之,“素朴”意味着事物的本性还处于尚未遭到破坏的原初状态,此时事物自身还保持着自身的纯净、纯洁和纯粹,而不含有丝毫的杂质;事物还保持着自身的统一,而没有遭到内在、外在的束缚和限制,从而造成人为的分裂。所以陈望衡认为“朴是没有雕琢的木,素是没有染色的丝。老子用它们代表事物原本的状态即自然的状态”,④陈望衡:《素朴之美》,《人民日报》2016年1月18日。这是言之有理的。其实不仅是老子思想,庄子也继承了老子的这种思想。
正因为如此,唯有在素朴的状态下,万物才能显现自身存在的真实、真相,这种真实和真相也就是万物的本性,即物之为物的最本真、最本色、最自然的存在。在此意义上,素朴不仅显现了万物的本性,它自身甚至就是万物的本性,就是道在万物中的存在形态。基于此,素朴之美实际上就是万物自身的美,即“道”自身的美。或者说万物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们的素朴,即它们自身。因此,“夫淳朴素质、无为虚静者,实万物之根本也。故所尊贵,孰能与之争美也”。⑤郭象、成玄英:《庄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96、250页。
2. 平淡之美
“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刻意》)相对于五味、七情,平淡更符合道之无的本性,对于人而言也是如此。一方面,平淡能帮助自己从五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不至于被某一种特别的味道所牵绊,同时又敞开了通向各种味道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平淡能帮助自己从各种急切的人生追求中解放出来,而不至于被某一种特别的心灵追求所羁绊,如“功名”“仁义”“高”“寿”“闲”,也正是在这种平淡之中,反而敞开了人们通向真正的“功名”“仁义”“高”“寿”“闲”的可能性。总之,平淡不仅能够使人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心无牵挂、无拘无束,并因此可以使人获得“消极自由”,而且能够敞开人生的各种可能性,使人能够成为自己、丰富自己,并因此可以使人获得“积极自由”。
平淡不仅会敞开人自身,而且会敞开各种自然的味道和七情六欲。因为平淡无意干涉它们的自然行动,而只是因循、因任、顺从它们,即守护、保护它们,从而让它们敞开自身,成为自己。同时,平淡不仅会敞开人和物,而且会敞开整个世界的统一,使万物之间不是相互干涉,而是相互顺应。正是平淡守护了这种统一,所以“平淡是整体的调性”。①于连:《淡之颂:论中国思想与美学》,卓立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31、135页。因此,与其说是人生成了人自身,五味生成了五味自身,不如说是平淡生成了它们,因为它们是被平淡所规定的。没有平淡,人不能成为真正的人,而可能会成为偏执的人;五味不能成为真正的味,而可能会成为偏狭的味道;世界也不能成为世界,统一将遭到分裂。
总之,平淡孕育、生成了味道与心灵的丰富性,守护了世界的统一,敞开了各种变化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唯有淡然才能使众美成为美,同时唯有淡然才能聚集众美而成为统一。在此意义上,平淡就是最高的美。正是基于此,帝王要“游心于淡”才能“天下治矣”(《应帝王》),而至人则要“游心于物之初”,才能获得“至美至乐也”(《田子方》)。这表明“淡”就是“物之初”的状态,即“道”的原始状态,所以平淡之美不是来源于其他,而是来源于“道”,“平淡是人意识中一种全面性的经验,它以最根本的方式表达我们的在世存有”。②于连:《淡之颂:论中国思想与美学》,卓立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31、135页。
3. 沉默之美
对于道而言,无言是道的本性,或者说相对于有言而言,无言更符合道之无的本性。道居于沉默之中,“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在宥》)。所以对于人而言,无言或沉默不是人的故意而为,而是行道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沉默能够帮助人从语言的有限性中解放出来,而趋于无限;另一方面,沉默因为其无用性能够帮助人从被利用的世界中解脱出来,而不会被外力所分裂。在沉默中,人得以直面自己而成为自身,保持自身的统一性,所以在沉默中能激发出人的更强大的存在之力。因此,沉默能够敞开人自身。
沉默不仅能够敞开人,而且可以敞开语言自身。正是在沉默的基础上,语言得以生发出来;正是基于沉默的默然允之,语言得以无阻地进行;正是基于沉默的存在之力,可以激活语言的潜力,深化语言的意蕴,丰富语言的内涵,从而使语言完成自身,使语言成为真正的语言。同时,沉默让整个世界远离纷乱的喧嚣,在潜移默化中让万物按照整体的秩序循序进行,从而让世界回归自身的统一。
因此,虽然语言可能会点亮人的心灵和整个世界,但是它也可能会遮蔽人的心灵和整个世界,除非语言不断地自我否定。因此,从根本上说,世界是被无言、沉默所规定的。正是沉默,给人以无穷的存在之力,彰显了人的本性和世界的真实、真理和真相。
最后,对于文艺作品而言,无言或含蓄更能表达无限之意,“文学之所以美,不仅在有尽之言,而尤在无穷之意。推广地说,美术作品之所以美,不只是美在已表现的一小部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现而含蓄无穷的一大部分,这就是本文所谓无言之美”。①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2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第480页。
总而言之,正因为“道”被“无”所规定,所以得道(美)之人也被“无”所规定。因此,从否定意义上说,他们不会被世俗之“美”所困,“美人不得滥”(《田子方》);从肯定意义上说,“生而美者,人与之鉴,不告则不知其美于人也”(《则阳》)。他们处于“无”的状态之中,既超越了世俗之“美”,也忘记了自身之美,而这种无目的性正好切中了人的目的和本性。
(三)“道”之美的自我否定
当我们试图强调“无”时,这也暗含着一种危险,因为这也是一种区分,即将“无”“有”从统一之中分裂开来。所以对于“道”而言,“无”的自我否定尤为重要,否则“无”将不能成为自身,而成为新的“有”。由此可见,万事万物包括“无”自身都是在自我否定中成为自身的,所以“无”在此应该被理解为“无无”。此时“无”就不只是与“有”相对的“无”,而是生生不息的“无”,并因此也是生生不息的“有”。此时,“有”与“无”就不是处于对立和分裂之中,而是相互统一,成为了一个整体。
这意味着,素朴之美自身不能成为一种新的“有”,不能成为人们所追求的对象,这是因为万物都处于生生不息的“化”之中,物的本性也是不断生成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所有的“有”都会在这种变化之中被否定。事实上,素朴自身也需要被显现出来,这样它才能完成自己。
平淡之美也是如此,它不能成为新的“有”,因为当它成为“有”时,平淡将会越过自身的边界,转化成人和世界的新的束缚,“当‘冲’的状态发展得太过分的时候,最后就会变成完全的冷漠,而且由于长久的平淡,读者可能会厌倦”,②于连:《淡之颂:论中国思想与美学》,第79-80页。这意味着平淡并不是一个可供人实现的单纯的目标,而是人与万物以及万物之间原本存在的一种状态,即万物之间的关系是平淡的,只有当我们失去这种状态时,它才成为了我们的目标,所以当我们去追求平淡时,平淡本身已经失去,统一遭到分裂。因此,平淡不是人为追求的结果,而是万物相处而自然呈现出来的一种状态。“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邻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若此之时,则至治已。”(《胠箧》)“民”之所以不相往来,对于庄子而言并非因为他们彼此充满仇恨或者冷漠,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相忘于世,一如群鱼之间相忘于江湖,人与人、物与物之间既无仇恨,也无爱恋,万物依循自然的本性相处一世,彼此相存但了无牵挂、无系于心,这种状态就是平淡、自然,就是世界的真实。因此平淡才能自然,平平淡淡才是真。但是,平淡不是一种观念,而是一种本真的在世存在。
沉默之美也是如此,当人们试图让沉默成为可以压倒语言的工具时,沉默将远离自身,而成为一种新的强势语言。同时,如果没有语言,沉默将处于无明之中,正是语言将沉默的真理显现出来,让光明照亮世界,“沉默决不是语言之上的东西……当语言产生的一刹那,沉默获得了自我完成。即,沉默通过语言,才开始被赋予了意义与尊严。沉默通过语言,才从野生的、人类以前的东西变成了温顺的、人类的东西……语言具有一种更大的存在强度”。①马克斯·皮卡德:《沉默的世界》,李毅强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第13-14页。
因此,朴素、平淡、沉默等都只是“道”的表现形态或者得道的状态,它们自身还不是“道”,故而当它们以“道”自居时,其自身也将遭到否定,因为它们远离了自身“无”的本性。
基于此,“道”的自我否定并不是要否定道自身,这种否定就是道的自我实现和完成,正是在自我否定中,道才能成为真正的道,在此基础上,道之美才能成为生生不息的“美”——大美,也就是完美。
三、结语
推而论之,庄子美学并不是相对主义美学,更不是诡辩论,这是因为:首先,在道的世界中,美的事物就是美的事物,它是合于道的;丑的事物就是丑的事物,它是不合于道的。两者之间并不是相对的,同时它们也是不能互相转化的。可以转化的是事物,事物可以由遵道而行变成背道而驰,这个时候,事物就从美的事物变成丑的事物了,但是美丑自身是不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庄子美学并不是要泯灭美丑的分别,而是要消解物的世界中美丑的分别。
其次,在物的世界里,美和丑的区分不是以是否合于“道”为标准的,而是来自于主观的标准——即人的标准、鱼的标准、鸟的标准等,而不同的人又会产生更多不同的标准,正是因为这种标准的混乱,导致了世俗世界中美丑的相对性,在此意义上,庄子是反对这种相对性的,因为这种相对性正好是人们远离了统一的道的世界后的产物。在道的视域中,并不存在这些价值的混乱。
最后,在物的世界中,因为人们远离了“道”,所以《庄子》强调人们应该复返于道,而这又是通过否定来完成的,而否定的最高阶段就是道的自我否定——对于“道”而言,这是其完成自身的必经阶段,否则道就不能成为“道”。但是对于还未达道的人而言,这样的一种自我否定现象就仿佛成为了一种相对主义甚至是诡辩论。实际上《庄子》只是怀疑物的世界中的所谓价值,包括其自身所具有的这种可能性——这也是《庄子》文本中出现诸多看似“自相矛盾”的论述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