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下的网络谣言治理
2020-12-01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从板蓝根+熏醋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到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再到用火烧不着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是正品,互联网爆炸时代,谣言来得快,去得也快。面对疫情,我们既要阻止社会恐慌情绪的蔓延,也要使疫情消息公开透明化,在减少信息沟的同时,阻断流言甚至谣言传播。
一、何为谣言
对于谣言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在《谣言心理学》。作者在书中提出了:形成谣言的两个条件——Rumor(谣言流通量)=importance(事件重要性)×ambiguity(事件模糊性)。公众认为重要的消息,同时感到模糊不清的消息,谣言的流通量越大。重要性和模糊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如果两者之间有一个为0,也就没有谣言。荷兰学者克罗斯认为,谣言的流通量不仅与事件相关,也包括人的因素,于是引入受众判断能力概念。公众的批判能力越强,谣言的流通量越小。
网络谣言,是网络用户发布的且在网络公关传播领域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的未经证实的信息。谣言常歪曲或美化事实,极具传染力。俗话说:“祸从口出。”以前人们仅通过口头语言就可“三人成虎”,后来互联网的出现打破时空界限,为语言的传递提供了便利条件,更为谣言的传播开辟了新的路径。与一般谣言相比,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途径更加多样,控制谣言传播的难度也更大。一方面,自媒体信息流动速度快,且缺少“把关人”,助推了以吸人眼球的带有虚假信息的爆款文章的病毒式传播。另一方面,互联网的匿名性、互动性和开放性容易产生各种非理性的噪声,表达极端言论,使肆意宣泄情绪成为常态,从而导致目前网络谣言的负面社会效应和社会影响被放大,导致谣言呈现激增态势。
二、重大疫情下的谣言传播
一方面,因传播主体的复杂化,传播平台的多样化,信息交互影响日益强化,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优化了信息的流通。另一方面,重大疫情下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传染性使“社会的不安感”近乎顶点,随之民众的“环境不确定性”增加、“把关”的弱化、源头难以考证,使得不实信息、网络谣言更加难以控制。
1.社会安全感和信息安全感的双重缺失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扩散,疫情的数据和实时情况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民众逐渐养成了“晨起一看”的习惯,各媒体和网络平台每日发布的最新疫情动态和数据对全国民众来说是不仅是信息的了解和接收,还给人们的情绪带来了抚慰。人们隔离在家时,相对封闭的环境会使人的社会安全感普遍降低,公众会借助网络信息让自己获得安全感,转移和排解内心的焦躁与不安。同时面对危机,公众的负面情绪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极易蔓延,让其自发进行信息证实的可能性降低,并引发群体性非理性的行为。在社会安全感和信息安全感双重缺失的情况下,公众对板蓝根加熏醋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再到用火烧不着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是正品等简单容易操作的方法,信息越容易相信和传播。
2.媒体失范和谣言绑架真相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政府的喉舌”,当一个谣言被广泛发布时,特别是在可信度比较高的媒体上被公布时,民众心里对这则谣言的信任度就会直线上升。这种连带的影响使民众对网络谣言更加深信不疑,有极个别人因一时冲动或利益驱动,在网络上炮制、编造、传播、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导致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负面影响。
在面对此次疫情的报道中,一些媒体以获取受众点击量为目的,过度追求时效,忽视事实真相,以鼓吹国内疫情形势为手段,煽动民族主义情绪。例如,最近国内抗击疫情成效显著,国外疫情出现暴发拐点。留学生、华侨滞留机场、发表不当言论事件发生后,在真相还未查明之时,这些自媒体就进行谣言的批量复制、报道、转发,并配以情绪化、偏激的定论。新闻标题党、内容眼球化、虚假新闻等各式媒介伦理失范问题在这段特殊时期轮番上演。一些自媒体在对疫情问题和负面报道反应迟缓甚至失语,由此导致问题所蕴含的现实意义与反思性议题被弱化。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建立具有“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引导力”的四力新型主流媒体背道而驰。
3.疫情下的谣言社群传播
近年来,谣言发展为两种典型的呈现方式,一种是“专家称”,一种是“网传”。阿尔弗雷德·李和伊丽莎白·李夫妇在合著的著名的《宣传的完美艺术》(the Fine Art of Propaganda)中提到“光辉泛化法”,指的是一种将某物与正向的意向联系在一起,借其之光让人们不经证实便接受或赞同该物的宣传方式。以社会化媒体微博、朋友圈为平台的群体集合状态下的信息由于存在较高关注度和曝光度,让该事件传播动力不断增加。疫情事件本身存在接近性,容易引发受众群体共情效应。在这一阶段,谣言发酵与群体极化频频出现。如某博主发布视频称“疫区医院过道放置遗体无人处理”,在官方媒体辟谣之前,已经在微博、微信中广泛传播,让身处疫情中的公众不假思索地相信。此外,互联网催生下的可信性信源叠加社群传播,加快了谣言的扩散速度,使得此次疫情相关谣言传播呈现出零成本、高效率、高危害的特点。
三、疫情考验下的谣言治理
面对治理疫情下的网络谣言,我们要及时公开疫情信息,主流媒体应及时辟谣,建立谣言预防监督机制。新闻媒体工作者既要抑制社会恐慌情绪的蔓延,又要将疫情消息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报道出来,使疫情进展公开化透明化。教育者应该积极进行流行病知识科普,在减少信息沟的同时,阻断不必要的流言甚至谣言传播。
1.疫情信息及时公开
互联网的匿名性、即时性,使疫情信息能够飞速传播,也为流言、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信息来源多元化的当前媒体环境下,政府进行网络“打谣”,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首先,政府应当降低网络谣言的覆盖面,强化信息公开。回顾疫情发生以来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到以“@武汉发布”为代表的武汉市政府宣传账号,每日微博置顶通报各地肺炎疫情情况;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信息聚合类平台开启抗击新型冠状肺炎专题,以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和信息,刷屏朋友圈;随后新浪新闻、环球网、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推出实时更新的全国疫情地图,实现了疫情信息全网覆盖;然后,政府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谣言百科和历史库,在传播的关键节点上建立信息真伪鉴别机制,在搜索引擎中提高辟谣信息的易得性。从新技术层面增强对信息的过滤,有效起到“高举旗帜,引领导向”的作用,为受众提供有质量的内容。例如,央视新闻1+1栏目连线权威专家,做到及时回应民众关切,解答民众疑问,完成了主动疫情议程设置、主动集纳信息和“信息透明化”的任务,有效减少了网络谣言的滋生。最后,政府应当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政府微博”,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即时的信息披露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信息的知情权是弱化谣言的良方。
2.主流媒体主动辟谣
这次疫情始终伴随着谣言和伪科学,而各大信息发布平台积极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为民众破除谣言,为疫情考验下的谣言治理贡献力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实行,使网络媒体承担起“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第一,主流媒体要发挥优势和作用,主动辟谣。比如,腾讯新闻旗下的“较真”平台上线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时辟谣”专题,可通过微信搜一搜“肺炎辟谣”查实肺炎信息真伪;@微博辟谣小助手、丁香和凤凰新闻的辟谣栏目都曾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全国开通361条心理援助热线。第二,主流媒体应当积极主动作为,主导话题和关注,引导社会理性、科学、全面看待分析网络疫情,识别反击网络谣言。根据百度指数数据显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流出的众多谣言和伪科学,在辟谣平台的“围追堵截”之下都没能活过一天,权威平台的及时辟谣有效阻止了谣言的传播和扩散,为疫情的进一步控制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第三,主流媒体应当坚持“七讲”,让谣言暴露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监督。新媒体在坚持正面报道引导舆论的同时,要使民意得到充分表达,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对于负面舆论能及时澄清真相,积极担负起完善舆论监督机制的社会责任,弘扬社会主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提高公民的科学媒介素养
广大网民不要做“看客”,也要当“剑客”。在疫情形势不断严峻的关头,人们轻而易举地被媒介、被铺天盖地的信息所影响,进而情绪化、紧张化。此时,每一个个体都在接受疫情的考验,真正支撑我们走下去的,是对常识的基本判断力、对权威的质疑批判力以及理性思考力。面对疫情,要学会理智分析。我们在提倡媒介信息参与的同时要培养接受、辨别信息的思辨精神,提高公民解读信息、二次传播准确信息的能力,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资源浪费。比如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们应做到流言蜚语不要信,媒体账号不轻信,官方权威定要信,应从疾控或医疗机构、权威媒体了解疫情和病毒知识。面对疫情,我们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大网民要提高自身媒介和科学素养,提高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不轻信和传播各种小道消息,守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底线。在疫情面前,时刻扎紧防控谣言的“篱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己的事,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4.建立谣言预防、舆论监督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战“疫”中,各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重视和监控力度,完善网络违法违规处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网络谣言等负面信息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传播法规建设。
第一,建立国家权威疫情信息统一的网络平台。要坚持科学管理、有效管理,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牢牢抓住互联网安全建设的领导权、管理权,加快网络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管理效能,坚持不懈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的能力,打击网络谣言。第二,严格依法治理、打击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谣言违法犯罪。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要依法治理疫情谣言,不能仅仅停留在不传谣和辟谣阶段,司法机关要对特殊时期恶意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网络造谣者依法从重处理,依法实施严厉制裁,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第三,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控,大众应该对谣言散布者负起相应的监督责任,让造谣者无立足之地,让谣言无传播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