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视角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特征及建设对策
2020-12-01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江苏 无锡 214028)
产教融合型企业这一概念在2019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中被明确提出。方案中提出,国家要成立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相关认证制度,对已纳入目录的企业进行多方位激励。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与教育部又共同发布《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总则、培育建设条件、建设实施程序、支持管理措施、附则等方面明确规定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基本原则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此后,财政部、国务院常务会议均详细列出对于达到标准并跻身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单位的财政减免力度,并以此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产业和教育协同育人。至此,各大企业纷纷对照细则进行研究。产教融合型企业为何一再被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呢?
一、产教融合的概念
产教融合的概念是什么?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又有什么区别?“校企合作”是学校通过寻求企业进行共同办学,借助企业的优势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育策略。
最初的模式通常是职业院校主动联系企业,邀请企业人员为咨询顾问或者客座教授,联系企业设立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就业岗位,同时校方也给企业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等服务。这个阶段的校企合作关系往往合作内容简单,联系灵活,它的建立和维系具有易变性和暂时性。而“产教融合”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进行对接,它是融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素质养成、技能提升、科技研发、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行为或过程。它将产业和教育进行水乳交融的整合,将校企合作推向了更加广泛的领域。由单渠道转变为多渠道,暂时性转变为恒定性。
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意义
通过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评定,将会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它在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充分地激发了企业的内生动力,多维度地调动了企业参与共同培养人才的积极性。通过对《方案》和《办法》的学习,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评选条件丰富了产教融合的内涵,拓展了产教融合的外延,深化了产教融合的层次,推进了产教融合的深度。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进,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特点
1.校企优秀师资共享
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扩招,师资不足已经成为一大问题。第一,在目前新形势下,学科结构不断调整,新兴专业的专任教师严重缺乏。第二,高职院校所处的区域位置和地理环境无法吸引到足够的师资力量。第三,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大量的优秀师资跳槽去其他行业,导致高职院校人才流失。校企融合企业所做的师资共享是深层次的共享。以国家先期着重培育的24家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为例,这24家企业全部有投资建立自己的职业院校。学校教师与企业员工无缝对接,企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教师为学生提供一线技术信息及案例资源,甚至直接做到“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企业方和校方共同运作,发挥协同优势。
2.课程设置与企业发展融合
在校企共同培养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学生和员工的双重身份始终交互出现。学生A在学校里是一名学生,在企业里是一名员工。此时,如若企业和学校在培养学生的最终目标上没有达成一致,就容易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进入企业实习无法产生他应有的价值,继而被企业闲置或者辞退,学生又会抱怨在企业学不到本领。所以学校与企业应共同讨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目标,设立符合企业需求的课程。纵观国家先期着重培育的24家产教融合试点企业,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紧密联系企业的发展需求,学校联合企业合理设置专业及课程,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
3.企业提供高新技术支持
校方的科研可以和企业的先进技术相结合。学校的科研成果主要集中在论文、著作、项目、奖项上。与此不同,企业方主要通过技术研发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校企深度融合,学校师生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智力支持,促进企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提升。企业与学校共享知识产权,有利于学校和企业的同步发展;企业为学校提供技术力量,支持学校承办或参加技术技能大赛;企业为学校提供生产现场新技术、新工艺,提供软件和案例资源。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职业院校通过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服务,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新型人才。
4.理论与实践并行
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学生巩固理论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实现角色转换的实践性训练场所,它为专业发展,课程建设,理实一体化教学提供更科学的条件。实训基地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型:教学实习基地和生产实习基地。它有助于促进学校和实训基地的资源共享,能帮助学生圆满完成实习计划。学校的实训条件大部分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在技术和设备都落后于市场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在新时代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价值。企业有真实的生产环境,企业为学校捐赠基础设施设备,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方面有利于学生的实训操作,另一方面是为企业培训人才、输送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5.定向输送人才
产教融合的最终目标是为产业量身打造符合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通过对国家先期着重培育的24家产教融合试点企业进行研究,不难发现,他们在人才培养上的软投资硬投资都是一般企业无法企及的,通过企业投办高校,让学生长期浸润在自身的企业环境中,更快地熟悉职场的情景,为未来做准备。在校企融合的评先过程中,国家通过对照《公告》的要求和条件,从提交材料的265家企业中,遴选出了符合条件的24家产教融合试点企业。这24家企业都有自身投资成立的学校,其校企融合程度不言而喻。但是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还存在一定距离,以下整理的关于产教融合的不足之处与相应对策及建议有助于普通企业向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
四、高职院校视角的产教融合发展的问题
1.企业在产教融合中主体意识淡薄
产教融合发展模式需要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密切配合。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过程,就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始终将企业的生产需求融入现场的教学,将企业的先进生产线引入课堂,职业教育才可能取得成效。市场是检验教育的试金石;但在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中,企业参与度较低,并且合作形式比较单一。站在企业角度看,师资共享、共同设置课程及技术支持是企业在产教融合中能够发挥主体作用的几个重要部分。但是在现实的产教融合发展过程当中,企业很少参与这三方面的工作,有些企业不愿意与学校共享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群体,注重直观可见的社会经济效益,从而较容易轻视产教融合给企业带来的长久利益。
2.高职院校对产教融合认知不清晰
产教融合的两个主体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它要求产业和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产教融合坚持的是“双赢”原则,要求高职院校和企业互利互惠并共同承担责任。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如果高职院校方面仅想从合作企业方获取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以达到增强学生专业素质,提高学校就业率的目的,将无法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同样,如果高职院校层面忽略了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经营策划以及其他方面的继续教育,也将导致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的不平等地位。高职院校期待企业向其提供技术人才指导学生实训,却没做到校方与企业的师资共享。同时,由于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有限,部分高职院校的老师学历不及本科院校的老师,他们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及技术与时代、市场脱节,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3.政府对产教融合支持力度不够
产教融合的主体是高职院校和企业,仍需要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因此,政策是产教融合模式实行的重要依据。政府在2017年年底颁发相关文件提出要发挥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把产教融合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国家产业教育,行业民生共同促进的良性生态链。此前,校企合作的主体责任在高职院校一方,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桥梁尚未很好地搭建,相关法律宏观的顶层设计还不够健全。在《办法》中明确提出,对跻身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名单的企业,给予资金厂房税收等多方位的激励。这一举措突出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由于产教融合政策制度的不完善,高职院校和企业双方缺乏制度约束和保障,其成本负担不会太重,两者都可能会任意退出合作,给对方带来损失。
五、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对策探讨
1.企业发挥主体作用
在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突出强调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如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在“主要目标”部分提出“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其中“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涉及企业参与办学、参与教学改革、参与生产性实习实训、科技成果转化、职工培训等内容。企业与校方产教融合的最终目的就是优先获取优质的毕业生资源。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企业参与程度越高,毕业生就越有可能符合企业的预期;企业也会担忧优质毕业生流失的问题,那么如何避免这一现象呢?企业可以将文化输出从新生入学的第一天就开始着手。将校方毕业生在企业中获得发展的例子整理成册或展板进行文化布置;学生耳濡目染,企业自然获得了先入为主的优势,同时扎实做好课程设置,共编教材,师资共享等工作。捐赠教学设备,实训室或者图书室都将让学生对企业及其文化产生认同感。
2.高职院校正视主体位置并加强师资建设
高职院校要加快深化产教融合的模式理念,正视自己在产教融合模式中的主体位置。高职院校应发挥自身优势及特点,在接受企业资金等帮助的同时,为企业投入师资力量,提供企业培训、咨询服务、经营策划及其他方面的继续教育。企业虽然不能在产教融合过程中获得最直接客观的经济收益,但是能够在员工培训等方面节约成本,获得更高质量的人才资源,为产教融合中的企业参与增添动力。其次,高职院校要增强师资队伍建设。高职院校要加大对师资队伍的资金投入,大力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为教师团队制定合适的人才培养办法。此外,高校要将企业的业务及长远发展与教务教学结合,使学校培养出的学生与企业紧密契合,做到高职院校对企业定向输送人才。
3.政府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支持
《方案》和《办法》是政府给企业的一剂强心针,通过量化其高职院校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区分出两类不同的企业,即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并规定两类企业分别享受不同的国家优惠政策。《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第七条规定了校企可在七个方面开展合作,这些合作产生的投入,既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也有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软”投入,既有可量化的投入,也有难以量化的投入。《方案》《办法》《意见》等国家文件均从不同角度对校企融合型企业提出了许多支持政策。
六、结语
产教融合发展需要高职院校、企业及政府三方的协同努力,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也离不开多方的付出和合作。企业强化主体地位,强化在产教融合中参与度,发挥主体作用;高职院校摆正主体姿态,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将学生培养发展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做到定向输送人才;政府加大对产教融合的政策支持,鼓励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形成产教融合模式。产教融合发展,有利于普通企业向产教融合型企业转型,更有利于高职院校和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