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对广东省OFDI的影响
2020-11-30黄锦伟洪佳欣吴宇
黄锦伟 洪佳欣 吴宇
[摘 要]文章基于2006—2018年中国 31 个省市对全球的对外直接投资(OFDI)流量与存量数据,运用事件评估的有效方法—合成控制法,从母国区域的角度研究“粤港澳大湾区” 对于广东省 OFDI 的促进作用。最终结果显示:2015 年“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并不能显著促进广东省 OFDI 的增长,笔者认为政策时滞、“一带一路”倡议投资、营商环境、金融创新、自贸区建设共五个方面导致了该结果。文章针对这些关键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为广东省走向投资强省提出较为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OFDI);“粤港澳大湾区”;合成控制法;母国区域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9.025
1 引言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等对外直接投资(OFDI)鼓励政策的相继提出,我国 OFDI不断发展,2018年中国 OFDI净额为 1430.4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位。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015年 3月,国务院正式以国家政策文件的形式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和科技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区域在我国 OFDI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加快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优势。广东省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点省市,同时又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引领者,其非金融类 OFDI存量從 2006年的 41.7亿美元增长到 2018年的 2005.5亿美元,2018年其非金融类 OFDI流量达到 160.6亿美元,在我国各省中位居第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以及广东省 OFDI的不断发展,这是否对广东省 OFDI存在显著的促进效应,该问题的答案有利于厘清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的政策效果及潜在的问题,为政府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出相关建议,使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政策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①理论贡献。自从 Peng 等人 (2008) 指出制度基础理论构成分析跨国公司国际化战略的第三角度后,有较多研究中国 OFDI 的文献开始从制度的角度进行探索。中国作为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各地区的不同制度安排势必会影响当地OFDI的发展。然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开展以来,尚未有文献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这一特定政策出发,对其投资促进效应进行全面评析。本文将继续从制度的角度进行探讨,并从母国特定区域的视角出发,把“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视为因果识别机制的切入点,探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对广东省 OFDI 的影响,这将有助于弥补现有文献的空白,丰富中国 OFDI 理论,为相关学者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②现实意义。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带一路” 倡议的重要支点,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出至今,政策的实施效果是政府和各界人士极其关注的事情。本文旨在厘清“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政策效果,为客观地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依据,对政府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文献综述
中国OFDI 总量的日益上升引来了国内外学者们的关注,针对中国 OFDI 的相关文献也层出不穷,现有文献主要从东道国及母国两个视角对 OFDI 的区位选择进行探讨。从东道国视角出发的研究较多:①东道国制度因素。M.A.Coleetc.(2009) 发现 OFDI 倾向于流向政府治理水平较高的地区;②东道国经济因素。Jayasuriya(2011) 研究得出经济环境的改善与外商投资的流入有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Gillanders(2012) 也认为经济环境会吸引更多OFDI 流入;③社会文化因素。学者主要从文化差异方面进行分析,Sirgal 等 (2012) 发现平等意识的差异显著影响了双边跨国并购和股权交易的流量。
从母国视角探讨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文献则相对较少。陈胤默等 (2019) 发现母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会抑制企业 OFDI,并且这一影响在融资约束较强的企业中更为明显。吴小节等 (2018) 从微观企业视角出发,发现母国区域制度质量与中国 OFDI 存在正相关关系。可知, 关于 OFDI 的现有文献主要以区位选择及影响因素为视角,较少从特定的政策对中国 OFDI 的影响这一角度切入,并且学者多以国家角度展开研究,极少学者研究区域性的 OFDI,此为本文的创新之处。
“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从2015年正式提出至今,历时较短,在现有的“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文献中,定性的研究主要将“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做比较,认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本质上是为“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与“一带一路”倡议共成长,同为对外开放新政策。如艾德洲 (2016)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枢纽,拥有制度多元化、地缘政治、雄厚智库及人才储备这四大优势。而定量的研究主要围绕对外开放展开分析:辜胜阻 (2018) 等认为,粤港澳大湾区中金融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程度有待提升。余淼杰 (2019) 从国际国内的横向对比和历史纵向对比两个角度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对外开放的重要性;李猛 (2018) 提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区。
与本文较相似的为“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OFDI造成影响的研究,主要从促进作用、提高投资效率、降低风险等方面进行探析。如 Du和Zhang(2018)发现“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OFDI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吕越等 (2019)以绿地投资为视角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地投资,王培志等 (2019)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显著提高中国 OFDI的效率。
由以上分析可知,研究特定政策对中国OFDI 影响的文献不多,只有研究证明了“一带一路”倡议可以显著促进中国 OFDI 的增长,提高中国 OFDI 的效率,而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国内外学者虽指出其对中国对外开放、走向世界强国的关键性,但该战略对广东省 OFDI 的影响尚未有学者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既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同为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且“一带一路”倡议可以促进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 OFDI,广东省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建设大省、我国对外投资的排头兵,“粤港澳大湾区” 战略的提出,也应促进广东省 OFDI。基于此,提出本文假设 H1:“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将促进广东省 OFDI。
3 模型建立
本文测定“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对广东省OFDI 的影响,即检验特定的公共政策对广东省 OFDI的影响。现如今,合成控制法被广泛应用于评估公共政策的政策效应。首先,“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为研究提供了一个准自然实验,本文借鉴 Lu和Yu(2015) 的做法,设置受政策影响的处理组及无政策影响的对照组;其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为针对广东省、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的区域性国家政策,这符合合成控制法的两个前提条件。因此本文将借鉴杨天宇 (2017) 运用合成控制法研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对广东省 OFDI 的影响,以下为合成控制法的模型建立。
数据中共有31个省市的OFDI情况,其中广东省作为受到“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影响的处理组,设其他j个省市为未受到政策影响的控制组。YIit表示地区i在t时期受到“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影响时的OFDI情况;YNit表示地区i在t时期没有受到该政策影响时的OFDI情况。假定Yit=YNit+Ditait,其中Yit为广东省的OFDI额,Dit为是否受政策影响的虚拟变量,ait=YIit-YNit。在t≤T0时期,对于所有的省市i都有YIit=YNit;在T0 YNit=σt+θtZi+λtμi+εit(1) 式(1)为“反事实”OFDI的决定方程式。其中,σt是时间趋势项;Zi是不受“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影响的控制变量,其中包含:①经济发展水平 (地区 GDP)。②技术发展水平(专利数)。③劳动力规模 (就业总人数)。④城市规模 (人口总数)。⑤对外开放水平 (进出口总额)。λt是一个 (1× F) 维观测不到的共同因子;μi是 (F×1)维观测不到的地区固定效应误差项;εit是每个省市观测不到的均值为 0的误差项,表示暂时冲击。本文使用控制组来模拟没有受到政策影响的省市,以估计出第i个省市没有受到“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影响时的结果YNit。为此,构造出一个(j×1)维权重向量W=(w2,…,wj+1)′,满足 j∈(1,j+1],wj≥0,且w2+…+wJ+1=1。由权重W形成的合成控制处理的结果变量为: 式(4)的右边在一般情况下会趋近于0。因此,当T0 4 数据来源 本文中各省份2006—2018 年 OFDI 数据来源于历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编辑出版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该文件详细统计了中国对世界各国的投资情况,因此从该文件中可以得到较为全面的中国各省份 OFDI 的数据。目前,OFDI 的数据分为存量和流量两种,因此本文将利用这两种数据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效应进行评估,使结果更加全面。同时,由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是在 2015 年正式提出,故将样本的时间维度设定在 2006—2018 年,样本观测值为 403 个。本文的其他数据来源包括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数(World Development Index)和全球治理指标(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数据库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5 实证结果及原因分析 5.1 实证结果 首先利用合成控制法合成广东省的OFDI数据,即 Synthetic广东省;其次对广东省OFDI流量及存量进行研究,其结果分别如图 1及图 2所示。图 1描述广东省与 Synthetic广东省的 OFDI流量对数路径,而图 2则描述广东省与 Synthetic广东省的 OFDI存量对数路径。从图 1可以看出在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之前,广东省的 OFDI流量路径与 Synthetic 广东省的 OFDI流量对数路径接近重合,在 2006—2009年虽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在2009—2015年,两个路径相互交错缠绕,这说明本文所用模型较好地拟合了战略实施前的广东省增长路径。然而在战略实施之后,广东省的 OFDI真实值并没有超过拟合值,甚至在提出后三年接近于重合,说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并没有显著促进广东省 OFDI流量的增长。而从图 2也可以看出相似的结论,由于广东省为中国的窗口,因此广东省 OFDI存量常年都高于 Synthetic广东省 OFDI存量,其路径一直都在 Synthetic广东省的路径之上,即使是 2015年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其路径差仍没有显著变化,因此可得“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出也并没有显著促进广东省的 OFDI存量增长。 5.2 原因分析 5.2.1 存在政策时滞问题 根据实证结果可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并没有显著促进广东省 OFDI,这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提出时间较短有较大关系。虽然中国在 2015年便在国家报告中提出该政策,但该政策仍较为宏观,落实到实处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存在一定的时滞问题,导致本研究的结果不显著。 5.2.2 “一带一路”投资不足 自2015年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倡议后,粤港澳大湾区便一直以成为“一带一路”倡议枢纽为目标,虽然广东省对“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贸易规模确有增长,但主要还是靠進出口来拉动,OFDI的增长却并不明显。同时广东省对“一带一路”国家的 OFDI目前仍存在区域较为集中、投资形式单一、行业结构待优化、数量尚少等问题,没有把握好“一带一路”倡议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双轮驱动的机遇。 5.2.3 营商环境参差不齐 在所有东道国中各个国家的营商环境参差不齐,无法区分东道国营商环境的好与坏,大大加剧了企业的投资风险。恶劣的营商环境会加大 OFDI的成本,对企业 OFDI较为不利,如果没有制定相关合作协定,各个东道国的营商环境难以区分,也会导致企业“走出去”风险较高。 5.2.4 金融发展速度缓慢 OFDI的快速发展给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更多投资机会,同时这也需要更多的资金获取渠道与更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于有中国香港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导致广东省长期处于“前店后厂”中的价值链低端,使其在金融创新方面的发展受到限制,不能满足金融开放的要求,加之金融服务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导致想要“走出去”的企业没有可靠的金融支持,使广东省 OFDI受到影响。 5.2.5 自贸区建设有待推进 广东自贸区的建设旨在促进贸易及投资的便利化,自2015年广东自贸区的总体方案正式通过后,其发展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粤港澳三地差异大、合作理念难以统一、企业积极性不高等,导致自贸区建设无法充分发挥推动企业“走出去”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广东省 OFDI的进一步发展。 6 政策建议 为了改善广东省 OFDI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四个建议。 6.1 探索对外投资“一带一路”新模式 作为“一带一路”的经贸合作中心,广东省应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这个契机实现“双轮驱动”,增加对一带一路国家的OFDI,扩大投资区域。同时可采用多种 OFDI方式齐头并进的模式,在鼓励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绿地投资的同时,也可以鼓励大企业与沿线国家合作建立产业园区,以“园区建设”的新方式带动省内配套企业“走出去”。这既能优化行业结构,又能降低企业 OFDI的风险,打通投资通道,加强优势互补, 在促进广东省OFDI发展的同时,实现广东省企业在价值链上的升级。 6.2 推进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建设 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投资风险较低,可增强企业“走出去”的信心,作为“走出去”主要形式的 OFDI才能发展得更好。只有尝试构建互利共赢、友好合作的投资贸易合作新模式,同时将改善营商环境作为 OFDI建设的持久性任务,并组织专家进一步加强对东道国营商环境的研究,制定相关报告,使得广东省企业可以向营商环境更好的东道国进行 OFDI。 6.3 创新事前、事中、事后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同时也是对外开放的引擎,因此想推动 OFDI,让企业“走出去”,配套的金融规模不能少。因此广东省应通过广州、深圳、中国香港这三个支点之间“互动学习”,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打造金融生态圈,才能成为金融投资强省,达到提高广东省企业 OFDI的效率又能降低投资风险的效果,为企业 OFDI保驾护航。 6.4 发挥广东自贸区制度保障核心能力 为了助力广东省甚至我国的对外投资,应深入推动广东自贸区的建设,加强与港澳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放宽港澳企业的准入限制,对接内地与港澳行业标准,并借助港澳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优势,共同建立国际化的贸易和投资体系;同时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发展机遇,联合其他经济政策,准确把握企业的政策诉求,优化制度环境,实现制度红利,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为企业 OFDI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PENG M W,WANG D Y L,JIANG Y.An institution-based view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rategy:A focus on emerging economie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 ies,2008,39(5):9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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