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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份: 路易十四的合法私生子与王朝国家

2020-11-30唐文一

珞珈史苑 2020年0期
关键词:私生子路易十四公爵

唐文一

“出于另一原因, 假如把宫廷看作一套监视下纪律严明的等级序列, 齐整地环绕在国王周围, 是有误导性的。 即便仅仅因为国王终有一天会死去, 每个人都不得不就未来作一番打算, 政治也总会出现在宫廷当中。”基于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Emmanuel Le Roy Ladurie)对圣西蒙公爵(Duc de Saint-Simon)回忆录的分析, 威廉·贝克(William Beik)如此解读路易十四统治末期的法国宫廷政治, “(在1709 年前后的凡尔赛)每个政治集团的基础, 不是某种政治纲领, 而是成员的个人关系。 其间涵盖了个体竞争、 家庭关系、 宗教倾向、 社会地位、 职业关系, 乃至个人友谊”①William Beik,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334.。 近半个世纪以来, 随着“社会合作论”取代传统的“国家中心论”成为法国绝对君主制研究的主流观点,②详见张弛: «法国绝对君主制研究路径及其转向», «历史研究»2018 年第 4 期, 第 145~166 页。不少学者开始像贝克一般重新审视法兰西王国的权力架构。盖伊·罗兰兹(Guy Rowlands)在其著作«路易十四治下的王朝国家与军队: 1661—1701 年的王室军役和私人利益»中谈到, 17 世纪法兰西的主导者们并未全然以“绝对君主”的思维来看待问题, 他们眼中的世界似乎更具王朝式统治(dynasticism)的色彩。③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9.借此, 罗兰兹引入了“王朝国家”(Dynastic State)这一概念。 约翰·A. 林恩(John A.Lynn)将此处的“王朝”(dynasty)阐释为: “一种关乎家族过去与现在的感知, 通过谋略提升其地位, 财富和权力以博取更光明前景的渴望。”④John A. Lynn, Reviewed Work(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by Guy Rowlands and Sir John Elliott,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2005, 77(1), p.189.这种价值取向驱动着路易十四治下的臣民, 也促使他把维护乃至提高波旁王室的地位, 管控和约束臣民的私人利益纳入自己的关切。 在罗兰兹看来, 这居于国王个人统治的核心。⑤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337.着眼家族世代,重视个体互动, “王朝国家”为我们跳出国家中心主义建构的整体性叙事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视角。

历史学家斯图尔特·卡罗尔(Stuart Carroll)断言: “在任何王朝国家内, 家庭和婚姻都将主宰政治格局。 高层政治围绕关于性的问题展开。”①Stuart Carroll, Blood and Violence in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252.立足于王朝国家的角度, 路易十四子女的政治影响自然有必要得到更进一步的发掘。 除了嫡传血脉, 国王的合法私生子同样获得了西方学者的关注。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曼恩公爵(Duc du Maine)与图卢兹伯爵(Comte de Toulouse)。 罗兰兹回顾了二人在军队和贵族行列中的晋升过程, 指出这同路易十四的支持密不可分, 反映了后者王朝主义先于一切的政治信念。②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349.林恩所著«“伟大世纪”的巨人:1610—1715 年的法国军队»则提及曼恩公爵与其子嗣自1694 年起直至1755 年为止对于炮兵总监一职的长期把持, 强调尽管历经变迁该职务的实权不比以往, 但持有者与国王的同盟又使之不致被过早废除。③John A. Lynn, Giant of the Grand Siècle: The French Army, 1610-1715,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100.朱利安·斯旺(Julian Swann)敏锐地觉察到路易十四的遗嘱里有关强化私生子权力的内容, 并试图将其与国王对摄政王奥尔良公爵(Duc d'Orléans)的限制联系起来。④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6.

至于路易十四合法私生子女自身的婚姻概况, 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⑤伏尔泰: «路易十四时代», 吴模信译,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 让-弗朗索瓦·索尔农(Jean-François Solnon)的«法兰西的宫廷»⑥Jean-François Solnon, La Cour de France, Paris: Fayard, 1987., 以及众多传记性作品中均有介绍⑦参见 Ève de Castro, Les bâtards du soleil, Paris: éditions Orban, 1987;Antonia Fraser, Love and Louis XIV: The Women in the Life of the Sun King, New York: Nan A. Talese, 2006; Claude Dufresne, les Orléans, Paris: Criterion, 1991;Christine Pevitt, Philippe, Duc d’Orléans: Regent of France, London: Weidenfeld &Nicolson, 1997; Léonce de Piépape, Histoire des princes de Condé au XVIIIe siècle: Les trois premiers descendants du Grand Condé, Paris: Plon-Nourrit, 1911.。 但以上作品或是囿于主题范围, 或是受体裁局限, 大多叙述分散且缺乏政治层面的针对性剖析, 尚存整合探究的空间。

较为遗憾的是, 国内学界对于路易十四私生子的专题研究还十分薄弱。 郭华榕在«法国的路易十四研究»一文提道: “在那些年代, 王族之间的互相联姻, 君主与大臣甚至贵族私生子女乃是普通与常见之事, 并且往往具有不可低估的政治意义。”①郭华榕: «法国的路易十四研究», «史学月刊»2005 年第 12 期, 第 101 页。王权、 私生子与国家的关系仍有待更深入的考察。

不难看出, 路易十四的私生子, 尤其是合法私生子的确在其统治时期扮演着非比寻常的政治角色。 对此, 笔者认为有几个问题值得思索: 合法私生子在路易十四朝的整体情况如何? 他们影响力的源泉是什么? 在政治格局中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这一切同路易十四的王朝国家又有何具体关联? 本文拟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及相关的文献资料,一探路易十四时期国王合法私生子的历史细节, 尝试透过事件背后的政治意涵与权力博弈, 在王朝国家视域下解读国王合法私生子的特殊性及其影响。

一、 镀上金色: 路易十四对合法私生子的支持

在近代早期的法兰西, 私生子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 尤以王室和贵族为最。 波旁王朝的开创者亨利四世(1589—1610 年在位)就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据称其情妇仅确定姓名者就达五十四人之多, 与之诞下的私生子更是不可计数。②居伊·肖锡南-诺加雷: «女人的世界: 法国国王身边女人们的日常生活», 邵济源、 赵克非译,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2 年版, 第 118 页。路易十四与他的祖父相似。 奥提斯·费勒斯(Otis Fellows)写道: “历史学家和路易十四本人都不能确切地说, 他到底生了多少私生子。”③Otis Fellows, The Facets of Illegitimacy in the French Enlightenment, Diderot Studies, 1981(20), p.80.但路易与首席情妇, 拉瓦利埃女公爵(Duchesse de La Vallière)和蒙特斯潘侯爵夫人(Marquise de Montespan)的私生子数目却是有迹可循的: 据«路易十四时代»的记载, 路易国王承认的私生子, 除了两名死于摇篮的婴儿, 共有八人存活并取得了合法地位, 他们之中又有五人留有子女,①伏尔泰: «路易十四时代», 吴模信译, 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 第418 页。而这与上述国王情人的私生子合法化状况明显吻合②参见居伊·肖锡南-诺加雷: «女人的世界: 法国国王身边女人们的日常生活», 邵济源、 赵克非译,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 年版, 第122 页。。 即是说, 伏尔泰所记录的八人正是两名首席情妇的私生子。 在路易十四的一众私生子女中, 为何偏偏是他们引起了特别的关注? 这既缘于他们母亲的身份, 又缘于他们拥有一个相当显眼的注脚——合法化。 合法化显示出一种区别和升格: 拥有匹配的贵族身份, 方便同其他贵族交际来往, 很大程度上开启了他们政治生涯的种种可能, 这是其他私生子无法企及的。 这些合法私生子女不仅包括了日后征战四方的曼恩公爵、 图卢兹伯爵, 也包括孔蒂亲王夫人玛丽·安妮·德·波旁(Marie Anne de Bourbon), 孔代亲王夫人路易丝·弗朗索瓦丝·德·波旁(Louise Françoise de Bourbon), 奥尔良公爵夫人弗朗索瓦丝·玛丽·德·波旁(Françoise Marie de Bourbon), 称得上是声名煊赫。 如若抛却合法化的前提, 则很难想象他们能够攀上这样的高位。

在合法化的基础之上, 路易十四对其合法私生子女进行了长期性的培植。 国王的私生子女布卢瓦小姐(Mademoiselle de Blois)③即奥尔良公爵夫人弗朗索瓦丝·玛丽·德·波旁的婚前称号。和图卢兹伯爵早在婴孩阶段就被他们的生父特地托付给亲信重臣, 子承父业的战争部长卢福瓦侯爵(Marquis de Louvois)安排抚养。 到1684 年为止, 这项秘密委托总共延续了七年。 其间, 卢福瓦侯爵还参与协调了为他们的兄弟曼恩公爵购置土地的事宜。 1682 年, 曼恩公爵从路易十三王弟的女儿“大郡主”(la Grande Mademoiselle)安妮·玛丽·路易丝·德·奥尔良(Anne Marie Louise d’Orléans)手中买下了富庶的东布(Dombes)公国。④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p.57, 344.此举既是一种财产经营的手段, 也是政治投资。一方面, 东布公国具备一定的自主权, 其所有者可以从领地上获得各种捐税或其他封建收益, 也能够挑选恰当的时机出售, 以备不时之需。 另一方面, 能以东布亲王(Prince des Dombes)的身份自居, 而非只是最初的合法私生子, 标志着当时年仅12 岁的曼恩公爵步入了更高的贵族层级。 路易十四总是尽力确保他的合法私生子在其他领域的利益, 不单是财富, 也包含与他们贵族头衔相称的职务。 1669年, 路易为2 岁的私生子维芒杜瓦伯爵(Comte de Vermandois)专门设立了法兰西海军大元帅(le Grand amiral de France)的职位。 15 年后, 当维芒杜瓦伯爵病逝, 6 岁的图卢兹伯爵接替了他的位置。 曼恩公爵出生后第四年, 便被授予瑞士和格里松士兵上将(Colonel-General of the Swiss and Grisons)军职, 而直到1701 年他才正式行使这一职权。①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p.343-344.

合法化后再悉心培养的做法并非路易十四一朝的专利。 亨利四世曾经正式将他的八个私生子合法化。 第一代旺多姆公爵塞萨尔·德·旺多姆(César de Vendôme)就是其中之一, 平日备受亨利四世宠爱。②居伊·肖锡南-诺加雷: «女人的世界: 法国国王身边女人们的日常生活», 邵济源、 赵克非译,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2 年版, 第 118 页。1610 年4 月15 日, 他甚至受到亨利四世的特许, 要擢升到血族亲王(princes du sang)以下、 外邦亲王(princes étrangers)之上的位置。 如此一来, 塞萨尔不论是在巴黎高等法院(le Parlement de Paris), 宫廷中, 抑或是合法婚姻造就的王室血脉断绝之际, 都会享有特殊的优先权。 但因亨利四世不久后被刺身亡, 这一特许并未在高等法院得到注册, 从而成为旺多姆公爵一系未尝的夙愿。 到路易十四统治时期, 塞萨尔·德·旺多姆之孙已是第三代旺多姆公爵。 路易十四意识到, 第三代旺多姆公爵可以成为自己政治布局的一枚棋子: 其一, 同为国王合法私生子, 旺多姆公爵家族领受的特许为满足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的政治诉求开创了一个可循的先例; 其二, 增强旺多姆公爵的政治势力可以用于试探时人对提升国王私生子地位的态度, 为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二人提供掩护。 因而, 路易十四决定利用这一契机, 他于1694 年5 月先是提议重新注册1610 年的特许状, 让现任旺多姆公爵获得其曾祖父被应许的地位。 随后又立即着手将类似的专利颁布给自己的私生子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 使他们处于旺多姆公爵与血族亲王之间的“中间层级”(rang intermédiaire)。 同年 6 月, 当旺多姆公爵的新地位终于获得巴黎高等法院正式承认时, 路易十四的两个私生子却早已捷足先登位居其上。 耐人寻味的是, 当时旺多姆公爵的军事资历比初出茅庐的两人深厚许多, 使得法王多次委托他的上级专门就其能力作出秘密报告。①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308.路易十四围绕第三代旺多姆公爵展开的一系列政治运作表明, 真正让路易十四的合法私生子不同以往的是, 他们在贵族序列里的跃升。 其高度已经超越过往的国王合法私生子, 到达了一个新的水平。

路易十四达成了他的意图, 但这还远非他计划的终点。 1714 年,就在他去世前一年, 仅存的两位男性合法私生子——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竟一道被写入了王位继承的名单, 令朝野哗然。 在那时, 私生子对王位的继承是难以让人接受的, 以至于人们对国王的行径普遍感到愤慨。②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191-192.最为强烈的反弹是在路易十四去世后。 1717 年7 月, 摄政的奥尔良公爵推翻前任国王的遗嘱, 将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排斥出顺位继承人之列。 次年, 他们被剥夺王室身份, 降低到世卿贵族一级(the level of peers)。 曼恩公爵还因为同西班牙大使切拉马雷(Cellamare)密谋反对奥尔良公爵, 和妻子一起被投入了巴士底狱。③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7.但依旧不容否认的是, 在有生之年内, 路易国王力排众议, 给予了合法私生子们空前接近王座的机会。①参见 Paul Watrin, La tradition monarchique dans l'ancien droit public français, Paris: Arthur Savaète, n.d., p.122; Jacques Roujon, Louis XIV (2 Vols.), Vol.1, Paris: Éditions du Livre Moderne, 1943, p.19.无论最终是否有权承继大统, 国家最高权力向其开放都已是一种殊荣, 显著地提升了国王合法私生子的政治上限。

在路易十四的推动下, 他与首席情妇的许多私生子披上合法的外衣, 越过传统观念的藩篱, 站到了贵族群体的高处。 更有甚者, 跻身王位继承人之列, 跨入了更为核心的政治圈子。 “太阳王”的光辉为他那些阴影中的子女们镀上了象征尊荣的金色。 他的时代无疑是国王合法私生子的黄金年代。

二、 铸剑与织网: 国王合法私生子的政治作用

“尽管路易十四掌控着整个政府, 但真正的权力结构牵涉到一系列的关系网。 它们将宫廷人物、 家族王朝和政府职位勾连起来, 并与各省的官员和贵族联系在一起。”②William Beik,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334.威廉·贝克刻画出了此时法兰西王国内部权力运行的重要特征。 在王朝国家的背景下, 借助此种权力架构, 王权的触角得以透过国王合法私生子向社会进一步延伸, 而后者的政治作用也在军队和婚姻两个领域凸显出来。

战争毫无疑问是路易十四时代的一大主题。 “太阳王”统治的岁月里, “王后遗产战争”(The War of Devolution)、 法荷战争(The Franco-Dutch War)、 奥格斯堡同盟战争(The War of League of Augsburg)、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The War of the Spanish Succession)四场大战贯穿始终, 彰显了他光耀波旁, 扩展王朝版图的政治野心。同时, 战争赋予了法兰西旧贵族古老的军事天职——贵族荣誉的历史渊源之一。③Robert A. Nye, Masculinity and Male Codes of Honor in Modern Franc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7.军队作为战争的行为主体, 承载且统合了双方的诸多愿景, 是一个兼蓄政治、 经济、 文化、 社会等元素的复杂机构。 路易十四的合法私生子加强军队纪律, 缓和军中一些紧张态势, 促成了国王与军队将领间的利益交换。 他们的活动为整合多方资源, 铸造一柄更加锋利的法兰西宝剑作出了贡献, 也有利于从军队触及的各个层面巩固波旁王朝的统治基础。 除此之外, 国王合法私生子的恩惠还使诸如皮埃蒙特(Piémont)步兵队长维莱拉(Villeras)一类的低阶军官有机会到宫廷中充任下级官员。①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225.实际上拉近了他们同国王的距离, 扩大了王室在军队中的影响力。

曼恩公爵与图卢兹伯爵都是优秀的军队管理者。 1690 年, 不到20 岁的曼恩公爵出任佛兰德尔(Flandre)地区法军中的骑兵指挥官(commandant)。 此后两年, 曼恩公爵又领受了相同的任命。 根据卢福瓦侯爵的叙述, 他极为成功地建立起了对麾下骑兵军团的纪律控制。 图卢兹伯爵在1695 年之后始终积极参与海军事务, 出色的能力使其稳固地保有海军大元帅一职, 甚至在奥尔良公爵摄政时期仍旧深受信赖, 一度把控了法国海军发展的走向。②参见 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7; 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343-344.曼恩公爵还是一位世故的协调者。 他深谙同路易十四打交道的诀窍, 曾用卡蒂纳元帅(Maréchal de Catinat)为例教导他的儿子“不要在任何特定的时刻为某人的意见(即便他确实是对的)而与国王争论不休, 试着把这些争论推迟到另一天再谈”。 经由曼恩公爵的亲自交涉, 路易十四放弃了开设特例免除奥弗涅伯爵(Comte d’Auvergne)对其管辖权的打算。 鉴于此前奥弗涅伯爵坚决拒绝路易十四父子购买其骑兵上将(Colonel-General of the cavalry)职位的要求, 这种做法显然有助于改善二者间的关系, 避免军队内的矛盾升级。 佛兰德尔地区的法军统帅于米埃尔(Humières)曾经通过中间人曼恩公爵向路易十四表达了晋封公爵的诉求, 最终以继续履职为代价实现了他的愿望。①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p.297, 326, 344-345.可见, 曼恩公爵的沟通技巧推进了法王与军队高层的协作。

不同于现代认知中侧重两个个体缘于自由意志的结合, 近代早期法国贵族的婚姻呈现出高度政治化的趋势。 无论是旷日经久的协商讨论, 措辞严谨的正式契约, 还是源自国王的强制命令, 都属于一门贵族亲事的常见元素。 结婚往往意味着新人背后的两个大家庭(extended families)缔结同盟, 分享部分政治权益或财富, 共担由此产生的各类风险。 考虑到该点, 服务于家族福祉的审慎策略占据了上风, 个人偏好则只能退居次席。 未经家族许可, 贵族男女几乎不可能结为夫妇。②William Beik,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225.社会地位越高, 婚姻的政治色彩就越发浓厚, 在王室层面尤为如此。③参见居伊·肖锡南-诺加雷: «女人的世界: 法国国王身边女人们的日常生活», 邵济源、 赵克非译,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 年版, 第35~36 页。图卢兹伯爵向业已没落的吉斯家族(House of Guise)的旁系成员, 阿马尼亚克小姐(Mademoiselle d'Armagnac)夏洛特·德·洛林(Charlotte de Lorraine)的求婚就遭到了父亲的断然拒绝,④Roger Portalis, Bernard de Requeleyne, Baron de Longepierre (1659-1721),in Société des amis de la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et des grandes bibliothèques de France(ed. ), Bulletin du bibliophile et du bibliothécaire, Paris: Librairie Giraud-Badin,1903, p.598.最后只好作罢。 路易十四对合法私生子的婚姻有着另外的布局。 如同前文所叙, 他的三个合法私生女分别嫁入了堪称最有权势的波旁支系家庭。 孔代亲王(Prince de Condé)和孔蒂亲王(Prince de Conti)历代与王室嫡系过从甚密, 立下过不少战功。 即使因福隆德运动(la Fronde)有过些许波折, 但他们长年累月积攒下的人脉和军事力量依旧颇为可观。 奥尔良公爵腓力二世(Philippe II)更是承袭了其父, 路易十四王弟腓力一世(Philippe I)的军事天才与衣钵。 能够担任路易十五的摄政王充分表明了他崇高的威望。 路易十四的儿子曼恩公爵则是在1692 年3 月迎娶了“大孔代”(le Grand Condé)的孙女路易丝·贝内迪克特·德·波旁(Louise Bénédicte de Bourbon)为妻。①Léonce de Piépape, Histoire des princes de Condé au XVIIIe siècle: Les trois premiers descendants du Grand Condé, Vol.1, Paris: Plon-Nourrit, 1911, p.121.总的来看, 除图卢兹伯爵在国王的有生之年未能成婚外, 路易其余适龄的合法私生子均同王室旁支的显贵人物构筑了婚姻关系。

就算是国王的合法后代, 私生子的出身也会招致根深蒂固的偏见, 并在他们的婚姻中形成阻力。 弗朗索瓦丝·玛丽的婆婆, 巴拉丁的伊丽莎白·夏洛特(Elizabeth Charlotte of the Palatinate)就反对儿子同前者的婚事。 当路易十四向这位夫人鞠躬致意时, 厌恶私生子的她选择不予理会以示抗议。②Antonia Fraser, Love and Louis XIV: The Women in the Life of the Sun King,New York: Nan A. Talese, 2006, pp.282, 284.为了消解类似的阻碍, 路易十四开出了不菲的报价。 他将一笔价值约200 万利弗尔(livre)的嫁妆赠给奥尔良公爵一家。③Christine Pevitt, Philippe, Duc d’ Orléans: Regent of France, London:Weidenfeld & Nicolson, 1997, p.41.大贵族们接纳国王的合法私生子女不纯粹是物质利益上的考量, 毕竟他们享受着优渥的生活条件。 像大孔代之子, 亨利·儒勒·德·波旁(Henri Jules de Bourbon) 应允儿子与南特小姐(Mademoiselle de Nantes)④即孔代亲王夫人路易丝·弗朗索瓦丝·德·波旁的婚前称号。订立婚约一般, 有时他们更在意“迁就国王和培养同国家关系的家族传统”, 纵使这样做肯定有辱身份。⑤William Beik,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91-92.姻亲的连线以路易十四为中心交错汇集, 编织出一张致密的网, 把波旁家族的主干和主要分支包络其中。 路易国王的合法私生子正是网上数个关键的节点。 他们的婚姻增强了波旁家族的内生凝聚力, 也透过夫妻双方婚后地位差的缩小突出了国王权威的相对优势。

三、 特殊身份: 路易的合法私生子与王朝国家

“新的道德风气把过去品德败坏的行为归为了违背宗教准则的罪孽, 并要求对第七诫作出更为严格的解释: 淫欲不再是一种容易被免除的过失, 私生子出身愈发地被视作耻辱。”①Stuart Carroll, Blood and Violence in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35.卡罗尔告诉我们, 路易十四时代的道德语境已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致使私生子的声誉跌入了低谷。 日常生活中, 他们与乞丐、 恶棍、 流浪汉一同成为贬抑他人的侮辱性词汇。②William Beik, A Social and Cultural History of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p.272.这种现象清楚地预示着十分器重合法私生子的路易十四将会承担相当的道德风险。 为何他甘愿冒险也要培育合法私生子的政治势力? 如果借助王朝国家的理论去理解, 这个疑问或许会得到更好的回答。

路易十四既是王朝的统治者, 又是王室家庭的家长。 他亲手缔造了一个强盛的法兰西, 也有责任将这笔遗产平稳地交付给其子孙后裔。 不幸的是, 路易国王和王后玛丽·泰蕾兹(Marie-Thérèse)生育的三男三女唯有“大太子”(le Grand Dauphin)路易幸存下来。 1711 年,“大太子” 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而他的长子“小太子” (le Petit Dauphin)路易与年纪较长的孙子路易分别于1712 年相继离世,③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 191.为国王权力的交接罩上了一层阴霾。 那个年代, 人们普遍意识到死者在他们世界中广泛地存在, 因而展现出对后代的深切关照。④Guy Rowlands, The Dynastic State and the Army under Louis XIV: Royal Service and Private Interest, 1661-170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 p.14.可想而知, 行将就木的路易十四面对着多么巨大的继承压力。 他深知表面服从的奥尔良公爵父子具有潜在威胁, 为此路易否决了弟弟占有布卢瓦伯 爵 爵 位、 香 波 城 堡 (château de Chambord) 以 及 朗 格 多 克(Languedoc)总督职位的请求,①Nancy Nichols Barker, Brother to the Sun King: Philippe, Duke of Orléans,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68-70.还起草秘密遗嘱规制腓力二世的摄政大权。②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6.尽管如此, 直系继承人的稀缺依然改变了王位继承的大局。 1713 年, 伴随«乌得勒支和约»(the Treaty of Utrecht)的签订, 路易十四的次孙, 西班牙国王腓力五世(Philip V of Spain)声明放弃对法兰西王位的继承权。③William Doyle ed., Old Regime France, 1648-178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198.加上次年最后一位王孙贝里公爵(Duc de Berry)的去世, 到路易十四临终之际, 留下一幅不祥的图景: 一侧是年幼懵懂的新王路易十五, 另一侧是羽翼丰满的摄政公爵, 局势平衡已经被打破, 王权面临旁落的危机, 王朝的不稳定因素在悄然增加。“家庭单位, 不管如何扩展, 都认为它的未来需要创造和努力, 而不是简单地依赖传统习俗和天意。”④Natalie Zemon Davis, Ghosts, Kin, and Progeny: Some Features of Family Life in Early Modern France, Daedalus, 1977, 106(2), p.88.娜塔莉·泽蒙·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道出了彼时家庭相较于中世纪早期的不同特点。 因此,一家之主路易十四不会无动于衷。 赐予曼恩公爵和图卢兹伯爵后继者资格, 安排合法私生子女同波旁王室的重要支属完婚, 恰是他主动干预的真实写照。 身为路易十四的后嗣, 合法私生子比奥尔良公爵更加值得信任, 法律承认与年岁积累又为他们带来了优厚的政治资本。 其中某些条件是路易十五还无法企及的, 譬如适婚年龄和从政经验。 这一特殊身份让他们收获了路易十四的青睐, 成为维系家族与王朝稳定的关键纽带。

除开王国的承继, 子女的意愿本身也是路易十四应当思虑的部分。 路易的合法私生子并非任由他操纵的提线木偶。 他们是贵族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和形塑者, 对荣誉、 地位、 财富的渴望必然会造就其主观的政治理想及目标。 奥尔良公爵夫人弗朗索瓦丝·玛丽就格外看重自身的王室血统, 为她的波旁先祖感到自豪, 以致有人开玩笑说:“即便坐在马桶(chaise percée)上的时候, 她也会牢记自己是法兰西的女儿。”①Antonia Fraser, Love and Louis XIV: The Women in the Life of the Sun King,New York: Nan A. Talese, 2006, p.279.当知悉未婚夫沙特尔公爵(Duc de Chartres)的身份时, 她表示: “我不在乎他是不是爱我, 只在乎他娶了我。”②Claude Dufresne, les Orléans, Paris: Criterion, 1991, p.78.一语道出了其鲜明的择偶标准: 比起一份真挚的爱情, 她更乐意见到新郎身后的显赫家世, 成就一段政治婚姻。 曼恩公爵则致力于保存既得利益, 同时伺机成为王位继承人的一员。 回忆录表明, 1712 年6 月30 日,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前夕, 他向曼特农夫人(Mme de Maintenon)袒露了心声。 曼恩公爵留意到, 英国女王在议会演说中宣布同法国停战的初步条件时, 谈及: “法国王位的继承权必须被宣布: 在现任王太子与其子孙去世后, 首先归属贝里公爵和他的子孙, 其次归属奥尔良公爵和他的子孙, 再依次归属波旁家族的其余部分。”他特意指出“没有必要提名奥尔良公爵, 因为贝里公爵在太子殿下之后被提名已经相当明确地排除了上级继承”, 希望曼特农夫人采取行动劝说国王, 避免“详细指定所有继承人”的情形再度出现。 曼恩公爵声称此举不过是寻求一种含糊其辞的说法维持现状, 使合法私生子们不被排除出王位继承之列, 免于“被不必要地贬低”, 而“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伤害”。③A. de Boislisle ed., Trois mémoires: du Duc du Maine, Annuaire-Bulletin de la Société de l'histoire de France, 1895, 32(2): pp.245-247.但事实上, 他对奥尔良公爵的敌意显露无遗。 毋须赘言, 路易十四显然满足了他们的大部分需求。 作为孩子的生父, 这是路易应尽的职责。

在近代早期的法国, 家族内部代际和同胞间的纷争十分普遍, 经常引发复仇性质的暴力行为, 影响家族的整体团结。 尤其是婚姻, 很可能破坏有着较大范围亲属关系的族群原有的和谐, 这也是不同亲属群体之间长期不和的一大来源。 作为财产转移的主要手段, 婚姻导致围绕遗产和头衔继承权的争端占据了家族纠纷的主流。①Stuart Carroll, Blood and Violence in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30.一旦财产达到整个国家的规模, 这种冲突的严重性就会攀升到相应的高度。 路易直面的正是这样一道难题。 当嫡系血脉趋于凋敝, 国王合法私生子的特殊身份便得以凸显。 他们是路易十四一系延续的另一种可能, 但私生子的特质又使他们天然地受国王与道德氛围掣肘, 难以形成奥尔良公爵一般的威胁。

路易十四赋以部分私生子合法地位, 引导他们追寻利益的同时有序地为国家服务, 发挥其独特效用。 在此过程中, 他将合法私生子的政治追求化作了王朝稳定存续的积极助力, 达成了自我实现同家族利益的有机整合。 像卡罗尔所论述的, 路易十四选取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手段”, 即“供给所有孩子所需, 又保持长子遗产继承的完整性”。②Stuart Carroll, Blood and Violence in Early Modern Franc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30.在王朝国家的视野下, 这种做法体现了路易十四国王、 家长、父亲三重身份的叠合, 也映射出此时王国高层私人情感生活同公共政治事务的模糊边界。 王权的行使有机会裹挟法律游走在道德的边缘,对贵族共有的传统秩序进行触探, 最终在敏感的财产继承实利问题上取得进展, 是路易十四时代君主权力至上的又一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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