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站人文化
——一种特殊的流人文化
2020-11-30李兴盛
李兴盛
清代的黑龙江地区,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站人,及由此产生的站人文化。其实,站人就是流人,站人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流人文化。
一、站 人
站人就是站丁,站丁是清代官方文书中的用语,而站人则是站丁及其后人的自称。由于满语称汉人为尼堪,因此称站丁为台尼堪。谈到站人,首先应该了解它的来源。清康熙十二年(1673)至二十年(1681)在云贵、两广、福建等地发生了以平西王吴三桂为首的三个藩王的叛乱,史称“三藩之乱”。康熙二十年(1681),清廷平定叛乱后,将吴三桂部下重要将领、官员处死,减死一等的官员及其缘坐家属充发到盛京台、站当差。民国《奉天通志》载:“台丁、站人,云南人,系康熙年间平定叛藩吴三桂之俘虏编管盛京兵部,发往边台、驿站充当苦差。”①瞿文选等修,金毓黻等纂:《奉天通志》卷167,1931年铅印。康熙年间王一元之《辽左见闻录》也曾指出:
逆藩家口充发关东者,络绎而来,数年始尽,皆发各庄头及站道当差。曾见两车夫敝衣破帽,驱车于风雪中,相遇彼此称大老爷。询之,则一伪侍郎,一伪总兵也。②王一元:《辽左见闻录》,清抄本。
这段为作者亲见的记载中之“络绎而来,数年始尽”,可见人数之多。后至康熙二十四年(1685),为了适应反击入侵黑龙江的沙俄匪徒这一正义战争及用兵雅克萨的需要,清廷在黑龙江境内兴建了茂兴、古鲁、塔尔哈、多鼐、温托欢、特木德赫、卜奎、塔哈尔、宁年九站,谓之下站,以站官一员治之。从宁年站起,又兴建了拉哈、傅尔多、喀木尼喀、伊勒哈、墨尔根、科络尔、喀塔尔希、库穆、额玉尔、黑龙江(即瑷珲)十站,谓之上站,站官一人治之。以上十九站建成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后至雍正年间又于茂兴、古鲁二站间增设了乌兰诺尔一站,这样,上下站共计二十站。此外,至乾隆元年(1736)七月,“清廷又决定自乌兰诺尔(后改茂兴)至呼兰设立六台(至光绪时又增至八站),时称六台”①《清高宗实录》卷23,台北:华文书局,1970年影印本。。至于从齐齐哈尔至呼伦贝尔设立的十台(光绪时增至十七台),由于“每台当差兵十名,俱是由呼伦贝尔(索伦巴尔呼等)携眷移住”②《清高宗实录》卷1108,台北:华文书局,1970年影印本。,并非遣犯充差,与上下站及六台壮丁性质不同,因此本文后面谈到的黑龙江驿站,仅以上下站与六台为限。为了经营这些驿站(包括吉林乌拉至伯都讷等驿站),清廷又从发配奉天站道当差的三藩部下、家属等流人内选调一部分人改发黑龙江新建的上下站、六台等驿站当差。这些在驿站当差者就是站丁。他们的任务是传递公文,护送官员,接送兵丁,输送粮饷,帮助解差押解人犯等。
由上可见,作为被清廷平定的吴三桂部下的官兵及其家属,站丁显然是被清廷认为有罪而编管黑龙江的流人。这一点有许多文献可以为证。
成书于嘉庆十五年(1810)的西清之《黑龙江外纪》卷三云:
旗下八部落外,来自内地编入军籍者,营、站、屯三项也。营,水师营也,总管治之;站,上下二十站也,站官治之;屯,官地也,屯官治之。三者流人戍卒子孙,而吴、尚、耿三藩旧户,站上居多,故皆无仕进之例,不应役则自食其力。而屯丁请还籍听之,营、站两项不能也。③西清:《黑龙江外纪》卷3,渐西村舍丛书本。
成书于光绪十七年(1891)的宋小濂之《北徼纪游》载光绪十四年(1888)一则记事:
自伯都讷城至爱辉一千六七百里,计二十余站,均系康熙间征罗刹时所置。询据站丁自称,为当年吴藩余党平定后,遣赴极边充当站丁。非满非汉,至今子孙不能入仕途,贫苦之状,难以言喻。④宋小濂:《北徼纪游》原稿本复印件。成书于光绪十五年(1889)的徐宗亮之《黑龙江述略》卷二谓:
传闻站丁始于康熙,系逆藩吴三桂属下,免死发遣,例不准应试服官。⑤徐宗亮:《黑龙江外纪》卷2,观自得斋丛书本。
成书于1913年的魏声龢之《鸡林旧闻录》谓:
清入关之初,流徙罪犯多编管于吉、江两省。及康熙时,云南既平,凡附属吴三桂之滇人,悉配戍于上阳堡,在今开原县边门外……既又为罗刹之乱,关外遍设军台,饬是等流人分守各台,称为台丁。其后拨与田地令耕种自给……故沿柳条边门,沿嫩江以北,俱有台丁踪迹。二百数十年来,污辱困穷,直是无告之民族。⑥魏声龢:《鸡林旧闻录》,《吉林地志》附录本,1912年。
成书于1914的年林传甲之《龙江旧闻录》谓:
塞外军台之站丁,本流放迁谪之地,所谓奴隶制度也。西站旧有茂兴站,为南行大道;墨尔根站,为北行大道,皆在城西,故名西站。站丁多云贵人,询之则因吴三桂起兵滇黔,为清兵所败,遂以所俘男女移之塞外,世为站丁。不与满蒙贵族通婚,惟服农力作,每站皆垦以闲荒,足以自给。⑦林传甲:《龙江旧闻录》第一篇旧政第五章西站书感,上海:商务印书馆铅印本,1914年。
其他如《黑龙江志稿》《龙城旧闻》《黑龙江志略》《黑龙江通志采辑资料·木兰采辑资料》等也均有类似记载,从略。
总之,上述诸书作者均生于清代,成书早者在嘉庆年间,晚者在民国初年,其所记均谓站丁系三藩之乱失败后,其属下被免死发遣黑龙江驿站当差(而非为奴)之人。又指出他们不准应仕、服官,而且“非满非汉”,“污辱困穷”的悲惨处境。另外,还应指出,这些作者之所言,有的(如宋小濂与林传甲)是“询据站丁自称”的结果。由于百余年前的站丁对于自身的来源、身份、社会地位、悲惨处境是了如指掌,因此其所言真实可信。事实也是如此,清廷对这些站丁的管制极为严厉,站丁内部相传有“三不准”的规定。如站丁后裔吴玉壮谓:“清代为站丁及其后代规定了‘三不准’。(一)不准当官。站丁最大的官职是本站的‘领催’、笔帖式、马头等;(二)不准参加科举考试;(三)不准离开驿站百里。站丁被‘画地为牢’,不经允许不准离开站地,越百里者即为‘叛逃’,违者死罪。”①李景华:《驿站史话》,吴玉壮《驿站和站人》,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9页。其实这些规定不仅在站丁内部,而且在公私文献中都可以得到证实。如西清谓站丁“无仕进之例”,即不准当官。徐宗亮谓“不准应试”,即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另一则记事谓,“据塔哈尔驿站领催刘子伟称:‘其驿站丁刘逐英,于康熙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往吉林乌拉行商,至今未归来,想必已逃等情,请将该人记逃人档,为此呈文”②郭风:《正说“古驿站”》,肇源县茂兴站人文化研究学会编《站人文化》第8辑,内部印刷。。考清代“逃人法”极为严苛,逃人被捕获后,既要严惩窝主,又要将逃人鞭责、刺字或“发宁古塔与穷兵丁为奴”。可见此则记事反映了清廷对站丁行踪范围的严密控制。
此外,还规定“不准与满蒙贵族通婚姻”,不能如屯丁那样可以还籍,即只能世世代代终老塞外。
考清代黑龙江人口成分有旗籍(满蒙汉军等八旗)、民籍(来自关内之汉人),此外还有由来自关内的由营(水师营)丁、屯(官地)丁及站丁构成的军籍,可见站丁是军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清廷的残酷统治下,一直处于“非满非汉,至今(指光绪年间)子孙不得入仕途,贫苦之状难以言喻”的悲惨处境,直到民国初年才“皆开放为民籍”。
通过上面论述,站丁的来源、身份、处境与社会地位已经昭然若揭,即以百余年前站丁所自言也无非如此。可见站丁实质就是清廷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而被发遣的东北流人。
但是,至21世纪初,因我在2006年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站人之谜》专题片中说过:“清廷统治阶级平定三藩之乱后,认为三藩部下是叛乱,应该处死,于是将重要将领处以死刑,因为人太多了,杀不净,就把一部分为从的人员及其家属降一等罪行的人都给流放了”。茂兴站少数站丁后裔指责我把吴三桂部下被俘与投诚官兵说成罪犯是错误的,于是接连写信,要我做出解释。我仅复过一信,寄给肇源县茂兴站站人文化研究会负责人之一的张希民先生,在其主编的内部刊物《站人研究》第8期作了公开答复。
他们的来信,认为站丁是免死发遣罪犯这一罪名,是“后人这么一研究”的结果。这里的后人自然主要指我本人而言。其实说站丁是吴三桂部下叛乱失败后“免死发遣”,并非是我的发明。早在三百年前的康熙皇帝,不止一次说过:“投诚人等,概行免死。”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年十二月十三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其意十分明显。就是说投诚官兵都是有罪的(没罪还免什么死?)本该处死,但由于自己的“仁慈”,宽大处理,才免其死罪。而死刑降等就是流刑,所以统治阶级就把他们(投诚人等)发遣到各地当差或安置(不是为奴)。而百余年前,站丁自言就是如此。他们对自己的来源、流放原因、身份、处境、社会地位有亲身的感知,如果不是“免死发遣”,他们绝不会把这种罪名揽到自己身上;如果清廷没有对他们规定过“三不准”(其实,这种不见于元明驿站管理制度的严厉规定,正是清廷将站丁作为遣犯对待的明证,并非是什么驿站必具的“驿律”),他们也不会给自己编造谎言。他们对自己了如指掌的处境最有话语权!何况还有许多文人在自己的著述中也是这样记载的,甚至作为官方的礼部经过“部议”公开表态:站丁是“吴逆伪党”,“在十世不宥之列”云云(详后文)。总之,这一问题,百余年前其祖先谈得很清楚,百年后的子孙反而认为其祖先说错了话(或没有说过),实在令人诧异!至于我本人一直支持站人文化研究,在拙著《中国流人史》《东北流人史》等书中明确表示,就站丁与军事的关系来讲,在反侵略的雅克萨战争中,站丁是间接参加者,从而肯定了站丁的历史功绩,而且我本人多年来一直在弘扬备受学界冷遇的流人功绩与历史作用,不料却被个别站丁后裔说成站丁是“免死发遣”说的“始作俑者”,实在是匪夷所思,令人慨叹无穷!
另外,他们辩解的理由,均似是而非,甚至连流刑术语表述的含义与概念也理解有误。如认为站丁不是免死发遣,而是移民戍边,即三藩部下投诚后,分配(或拨、派)到黑龙江驿站充当官差。说站丁是发遣罪犯,就是“贬低站丁在历史上重要作用及其贡献”。或认为清廷把投诚的站丁编入旗籍,站丁不划归刑部而划归兵部管辖,表明站丁不可能是发遣的罪犯等。或认为康熙“对于站丁生存十分重视”,既给他们分拨住房、土地、种子、牲畜等,又因男多女少,婚配困难,因此将其他发配女子配与无妻站丁为妻,并出银买妻配给。
考清代的流刑,就犯人服役内容、管制程度与方式之不同来看,可以分为“效力”“当差”(含“充当苦差”)“为奴”“安插”(或“安置”)“管束”与“圈禁”六种。其中“效力”与“圈禁”者分别特指官员犯罪与宗室、觉罗犯罪,其余“当差”等四种,固然各种罪犯皆可适用,但“为奴”者情罪最为重大,“当差”者次之,而“安插”“管束”者则又次之。按这种分类,黑龙江站丁既可称为“当差”或“充当苦差”之流人,又可称为“安置”之流人。这是因为,从“三不准”等措施管制程度之严厉及绝大多数站丁悲惨处境来看,称之为“当差”或“充当苦差”之人,是恰如其分。但是从清廷对他们所采取的另外一些管理措施来看,称之为“安置”之人,也不无道理。
但是,不论“安置”或“当差”,都是将他们安排为官差,这一点也不能说明他们不是遣犯。
官差,官府之差役也,充当官府差役之人,与其是否为犯人无关,充当官差者固然多为无罪之人,如黑龙江将军衙门下属各级职官、兵丁等,而有罪之人也多有充当官差者,如水师营中的壮丁、官庄中的壮丁等其实都是遣犯或其子孙充差的。又如雍正二年(1724)七月十三日,吉林将军哈达《奏报发往三姓犯人多不好管制折》,内云:“今查三姓送来发配犯人册,康熙五十三年至雍正二年六月,发配官差上行走之人一百三十九名,欲赏给穷披甲为奴之人八百七十八名,发配永戴铁索之犯人三名,共一千二十名”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合肥:黄山书社,1998年,第862页。。可见充当官差者,发配之遣犯也很多,因此,站丁的充当官差并不能改变遣犯的身份。站丁不归刑部管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元明以来驿站一直归兵部管理,同一单位不可能由两个行政机构管理,既然如此,黑龙江站丁划归兵部管辖,也是名正言顺。至于说站丁是“发配”罪犯,就是“贬低站丁在历史上重要作用及其贡献”,更是无稽之谈。考清代遣犯在反击张格尔叛乱及鸦片战争时抗击英法联军入侵战役中,有数千名参加战役的遣犯因立功而事后被赦还乡,难道就因他们是遣犯而否定他们没有作用与贡献吗?
另外,站丁能分到住房、田地、粮食、牛具及官府为无偶站丁配妻,还将投诚人士编入旗籍,这类事例,其他流人也有见诸文献记载。其实,这些措施是清廷对待一般遣犯常用的一些管理手段,站丁这种所谓“待遇”,并非孤例、孤证。如顺治年间流徙宁古塔的方拱乾与吴兆骞就曾分到住房、官田、种子①方拱乾:《何陋居集》己亥年稿,“分田”与“给官粮种子至”诗,康熙锡善堂誊清稿本。。如果说他们这种待遇是由于出身于仕官家庭,至戍所后得到了当地官员的关照。那么,新疆遣犯在这方面的例证,更具说服力。乾隆年间,清廷曾采取下列措施:“发往乌鲁木齐屯田遣犯,先给屯田二十亩,与兵丁一体计亩纳粮。伊等亦有携眷者,酌给地五亩,自可开垦,其未收获以前,官为养赡家口”②乾隆敕修:《清朝文献通考》卷11,屯田条,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有的遣犯给地十二亩,“每六名给耕牛两头,农具一副”③和宁:《三州辑略》卷4,屯田门,嘉庆十年刻本。。此外,为了解决遣犯男多女少的社会问题,“以系各犯之心,而生息可蕃,屯务益增”④刘锦棠:《刘襄勤公奏稿》卷12,转引自廖中庸《清朝官民发遣新疆之研究》,台湾东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88年。。又采取强制遣犯佥妻制度及遣犯眷属官为资送新疆制度⑤薛允升:《读例存疑》卷2,光绪三十一年刻本。。另外,乾隆四十二年(1777)甘肃河州王扶林所率二千余回民起义失败后,清廷又将该案缘坐妇女发新疆,一部分配给屯种人丁为妻,一部分配给该年自云南发遣来的人丁为妻。这种为遣犯提供生活与生产工具、强制遣犯佥妻随戍官为资送,并“瞻养家口”,以及将缘坐妇女配给其他遣犯为妻等措施,利弊并存。它表面上看,是对遣犯男丁的安抚与关怀,其实是对所资送或缘坐的无辜妇女的迫害,也是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对广大人民(包括犯人)“剿抚兼施、恩威并重”的两手政策的惯用伎俩。
此外,清廷将投诚的流犯编入旗籍事例,也并不罕见。如郑克塽降清后,清廷决议:“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乃贼中头目,不便安插外省,应将伊等近族家口俱着遣来,编入旗下。”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六子宁献王朱权十世孙明辅国将军朱议滃,明亡后起兵山中,顺治十五年(1656)十二月诣南昌降清,被编入京都汉军正黄旗。又,南明永历王朝灭亡后,黔国公沐天波殉难于缅甸,其三子沐忠显于顺治十八年(1661)降清,被编入京师正白旗。可见流人被编入旗籍者甚多。此外,清廷规定,新疆遣犯在“贼人窥伺”时,能筑城立功,可“充绿旗兵丁,入伍效力”⑦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44,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与康熙命将投诚的海盗编入齐齐哈尔水师营,如出一辙。据此,站丁编入旗籍并非高看一眼,同样事例尚多。
总之,站丁称之为“当差”之遣犯也好,称之为“安插”之遣犯也好,都是被统治阶级认为有罪之人。这一点清廷官方的态度也很明显。光绪四年(1878)十二月奉天府丞王家璧奏请将盛京兵部所属站丁准其入籍应试时,京师礼部部议驳斥道:“该站丁等系吴逆伪党,本在十世不宥之列,不得……与平民一体考试。”⑧《清德宗实录》卷83,台北:华文书局,1970年影印本。其“吴逆伪党”与“十世不宥”之句表述得十分清楚(注意:原文是以“部议”的结果否定王家璧的奏请。所谓部议,系指礼部组织有关官员开会研究后做出决议,而不是个别礼部官员的表态,因此反映了官方的观点与态度)。这是官方的立场与态度,盛京兵部所属站丁是“十世不宥”之“吴逆伪党”,难道由盛京驿站改发到黑龙江站道当差的站丁却是可以宽宥的无罪之人吗?此外,关于站丁是否有罪?有的皇帝也曾表过态。嘉庆十九年(1814),盛京兵部侍郎书敏曾“奏请站丁考试一折”,礼部部议驳斥后,报呈嘉庆。嘉庆皇帝道:“据(盛京将军)和宁等查明具奏,此项站丁系从前吴三桂名下逃丁家人,及伪官子弟,与盛京户、工两部所属官丁由撤藩时安插者不同,岂容滥与考试?书敏并未详查,率行陈请,殊属冒昧,著交部议处。”⑨《清仁宗实录》卷297,台北:华文书局,1970年影印本。撤藩是康熙十二年(1673)七八月之事,当时据部议,将撤回的三藩官丁,安插到辽东,归盛京户、工两部管辖,与康熙二十年(1681)三藩失败后因投诚而安置到盛京站道当差者是两件事,性质不同,因此嘉庆对书敏不仅予以驳斥而且将其“交部议处”。可见,嘉庆本人就认为此项盛京站丁为有罪,既然如此,那么后来从这些站丁中又拨出部分到黑龙江站道当差者,不也是清廷统治者认为有罪之人吗?因此,不能因为他们充当“官差”(其实,凡当差之犯都是充当官府的差役——官差,只有为奴之犯是承当奴主的私差,充当官差与其人是否有罪无关),就否认他们是当时被统治阶级认为有罪之人。
近年有些站丁后裔之所以想要为其先人翻“罪犯”之案,原因之一,是为康熙等统治阶级所伪装的“宽仁”所迷惑。认为康熙对待被平定的三藩部下“是本着惩治首恶,宽宥胁从的原则区别对待”,对吴三桂部下“投诚的官兵不但没有定罪,却给以重用和适当安置”,可见统治阶级之“宽仁”。其实这种“剿抚兼施”“恩威并用”的手段并不能证明统治者的“宽仁”,下面一则记载才是康熙真实的心态。
康熙二十一年(1682)十月十四日,蔡毓荣奏请“蠲荒地钱粮,以甦残民,从贼虽受虚衔,未曾助逆者,应停迁移。”上曰:“云南官民,并无可悯。如吴三桂稍能成事,则伊等岂非有功之人,效力之氓乎?蔡毓荣此奏,明系市恩,断不可准!”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起居注》康熙二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观此,康熙帝对云南官民认为有罪的仇视态度,昭然若揭。对云南官民之政治态度是如此,难道对助“逆”的,后为“站丁”的官民的态度会有不同吗?请不要把康熙皇帝想得太“仁慈”了!
可见,站丁也是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而被遣戍东北,并被安置于官差之人,这一点,清代官私文献,乃至站丁自言,均可为证。
这些站丁的主体民族是汉族,此外还有某些少数民族人士。他们在发配前后曾长期生活在云贵与东北地区,自然会有当地的少数民族人士融入其内,如白族人,还有苗、黎、满、蒙古等族人士②李景华:《驿站史话》,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5页;肇源县文化中心:《古驿风情》(二),内部印刷,2006年,第18页。。
综上所述,清代黑龙江的站丁(即站人),实质就是发遣到黑龙江驿站当差(而非为奴)的一种流人,也是以汉族为主体同时融合有几种少数民族成分的一种社会群体。它主要来源于被清廷平定的吴三桂属下的官兵及其缘坐家属。
至于有清一代站丁人数,虽然不详,但可约略推知。上下站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初设时原定“每驿设壮丁并拨什库三十名”③《清圣祖实录》卷121,台北:华文书局,1970年影印本。,其中含管理官员拨什库。后来具体执行时,除另设站官、领催等管理官员外,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时,壮丁每站实为30 人,20 站则为600 人④方式济:《龙沙纪略》,乾隆二十年《述本堂诗集》本。。至嘉庆十五年(1810)时,每站壮丁减至26 人,20 站则为520 人。但是由于雍正十三年(一作乾隆元年)又自乌兰诺尔站至呼兰增设六台,每台壮丁原作9人,六台则为54 人。后来每台增至15 人,六台则为90人⑤张伯英纂:《黑龙江志稿》卷8经政志,1932年铅印本。,这样,黑龙江上下站与六台壮丁数,先为520人及54人,共计574人,后为520人及90人,共计610人。此数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之600 人,出入不大。可见600 人这一数字,基本就是有清一代黑龙江站丁固定名额,此后即使有调整,出入也不会过大。自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站,至光绪末裁撤驿站这220 余年间,站丁如已繁衍至七八代,则有清一代站丁的总数当在五千人左右。五千人虽然不是很多,但倘若加上站丁的家属,至清末将会繁衍成数万人的社会群体,应不成问题。
这一推论,《黑龙江外纪》一则记事也可为证。该书卷二谓嘉庆十五年(1810)时,“上下站站丁,自为聚落,每站不下百十家,皆有官房待客,私开旅店,间亦有之”。一站百户,每户倘以3 人计,则20站当有六千人。清代中叶是如此,那么至百余年后的清末,繁衍至数万人也完全有可能。基于此,光绪十五年(1889),徐宗亮谓“议者以为吉、江两省站丁不下数万”①徐宗亮:《黑龙江述略》卷2,观自得斋丛书,光绪二十年刻本。。这里的“数万”,虽然是指吉、江两省,但由于数万这一概念过于宽泛,二三万是数万,四五万,乃至六七万都是数万,因此与我们所说的数万并不矛盾。此外,徐氏所说的数万也应包含站丁家属,因为就同一个时期来讲,黑龙江在编的站丁,顶多不超过千人,何来数万之谈。有清一代,这数万人的戍边、实边,对黑龙江土地的开发,边防的巩固,自然会起到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
那么,站丁究竟具有什么历史作用?
1.黑龙江驿站及站丁是反侵略的正义战争的产物。
站丁在雅克萨战役中起到间接参与战争的作用,又在战后近270年守边、戍边中发挥了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重大作用。
2.站丁这种社会群体的出现,也促进了黑龙江土地的开发。
清代黑龙江存有驿站屯田,驿站田的劳动者主要是站丁。站丁充发黑龙江后,编入军籍,“授有官田,力耕当差”(《黑龙江述略》卷二)。虽不应役,但却“自食其力”,“耕垦自给”。世代耕垦的结果,自然是扩大了耕地面积,开发了新的荒田。据《八旗通志》卷七十一《土田志》载,雍正时,西北部瑷珲、墨尔根和齐齐哈尔以及呼兰之间即上下站及六台的驿站地,为7,098 垧;东部属宁古塔辖区的台站丁地为24,684垧,共计有31,782垧②鄂尔泰等修纂:《八旗通志》卷71,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这是雍正年间的统计数字,以后站丁地的开发续有增加。仅以西北部瑷珲、墨尔根和齐齐哈尔以及呼兰之间驿站地而言,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为裁撤驿站、站地升科而清丈台站地时,清丈的结果参见下表:
以上总计为147,307垧44亩,这是自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月至宣统二年(1910)七月将上下站20站及六台之台站地清丈后之结果,也是清末瑷珲、墨尔根和齐齐哈尔以及呼兰之间驿站地总的数字,它与雍正时7,098垧相比,已多出140,209垧44亩,几乎是雍正时的20倍。此外,这一数字也许还有遗漏,而且这一数字还没有包括东部属于宁古塔辖区的站丁地。由此可见,站丁对黑龙江土地开发所起的巨大作用。
3.上下站与站丁的出现,也促进了沿线经济的繁荣及黑龙江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经济交流。上下站设置后,至嘉庆中期,在各站附近出现了旅店,所谓“上下站壮丁自为聚落,每站不下百十家,皆有官房待过客。私开旅店,间亦有之”,可见官房之外,又有私人开的旅店。十余年后,又进一步产生了商铺。如道光三年(1823),“多耐驿设有颜训廷之丰兴号、赵嗣晋之曾泰号、程连孝之三元号,均为杂货铺,且收养大群牲口……同一时期,温托欢驿设有胜兴亿杂货铺”①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转引自孔经伟主编《清代东北地区经济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96页。。这些商铺固然是由一些商人开设的,但上述的旅店据原文语意,似是站丁家属开设。总之,不论什么人开设,都表明驿站与站丁的出现,也促进了驿站沿线经济的繁华。而且,上下站与通向吉林、盛京的驿道连成一体,对于促进黑龙江地区与中原地区经济交流所起的促进作用,自然不言而喻。
4.随着驿站的设置及站丁的出现,上下站六台沿线出现了一些新的城镇,即黑龙江城(瑷珲)、墨尔根(今嫩江)、卜魁(齐齐哈尔)、伯都讷(今吉林扶余)、呼兰与茂兴镇等。
5.最后,作为流人的一种,站丁创建了一种特殊的流人文化,即站人文化。
站丁既有保卫与开发边疆的历史作用,而其中又有些“可观人才”,因此到清朝后期,在东北大片领土丧失,沙俄窥伺、外侮严重之际,官员中一些有识之士,如前文提到的书敏与王家璧等一直呼吁清廷放宽对站丁之管制,允许他们参加科举考试,任以官职,或择其勇士选为将士,或编甲当差,或归于民籍,择业自效。这方面建议,以曹廷杰之《条陈十六事》之十五“台尼堪可复也”最具代表性。其文道:
站丁,原徙三藩余党充当苦差,固已德洽好生,恩施法外矣……今该站丁等以先人无知之过,没后世有用之才,纵聪明出众不得以科甲荣身,即膂力过人亦难以干城备用。罪非自取,情实堪怜。倘蒙哀矜不辜,除其册籍,或使归旗而编甲当差,或使归民而择术自效,将忠义奋发图报,必有可观人才叠兴,栽培尤觉罔外矣。②曹廷杰:《东三省舆地图说·条陈十六事》,《辽海丛书》本。
后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二月,清廷迫于东北危急的形势,不得不解除站人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的禁令。那么究竟什么是站人文化呢?
二、站人文化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站人文化就是:“站丁这种社会群体所创造的一切知识(包括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体系的总和。由于这些被流放的站丁是以汉族为主体并融合有某些少数民族人士的社会群体,而其久居之地的云贵与黑龙江又存有白族、苗族、蒙古族、满族等,则这种文化实质就成为以中原文化为主体并融合有某些少数民族文化成分的一种流人文化。”站丁在与自然、社会相互作用的各种关系中,会创造出多种多样的知识,包括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知识,这些知识体现在:
(一)语言文字方面
据站人后裔杨中华、李世银两位先生的回忆,他们小时曾见几位老妇人用秸秆棒在地上或用铅笔在白布上所写的一种文字,这种文字“只限于妇女内部之间通行……只能表达意思、说明事物,但是没有读音”。“字形与象形文字差不多,又有点像速记代号”,是“用某一符号来代替某一事物的”,可惜现已失传。由于这种女字目前仅在云南存在,杨中华就推断从前茂兴站人中流传的女字“肯定来自云南”①李景华:《驿站史话》,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3 页;杨中华:《话说茂兴女字》,见李世银《我所亲见的女字》,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
此外,语言文字与歌谣上的特点,李福民有简洁的叙述:
站人平时喜欢唱山歌小调,这是纯粹的云贵风情,20 世纪60年代随着最后一位歌手张文的辞世,这种习俗才消失。从一些特有的语言词汇可以看到站人的不寻常经历。如源于军旅生涯的“撕袍掠带”“混马交枪”“马缠脚裹”“乱马营花”“破刀死命”。源于驿站生活的“站班”“车什”“望站”“急顶马乏”“懒老波样”。融入云贵和当地民族的方言:哈什(仓房)、管马(毛笔)、屈皮(吝啬)、喀(去)、纳头(衣服,满语)、胡同(小街道,满语)、喇忽(忘性大,满语)、布裸子(小牛,蒙古语)、呼拉布子(小羊,蒙古语)、飞火旗(糖面片,蒙古语)。②李景华:《驿站史话》李福民序言,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
又如,站人语言具有“侉”的特点,有些方言土语的语音用汉语拼音也很难标志出来。所谓“侉味”就是指“在说话吐字时,颇多用阴平声调来表达每个字的字音”③张泉:《肇源文史资料·民族文化卷》,杨兆行等《茂兴站人之声调及方言土语》,内部印刷,2008年,第170页。。
(二)服饰方面
罗申曾言及站人服饰特点:
站人夏季多数头戴苇蒹头草帽。身穿对大襟白花旗布的小布衫(小褂,俗称“汗塌”)和宽裤腿便服青花旗布的长单裤,光着脚穿着用细麻绳或线绳“纳帮”的元口的青布鞋。冬季头戴毡帽头(羊毛制成)。其帽耳扇用狗皮、猫皮、羊皮、兔皮不等,但狗皮为多。妇女不穿短衣,夏季多穿偏大襟镶绸缎边的宽袖口(倒插袖)衣身稍短稍宽的蓝色长布衫,老太太穿青色的为多。④李景华:《驿站史话》,罗申《站人住房及服饰》,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7 -178页。
李福民也曾指出:
夏季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穿白色衣服,上衣紧瘦,下衣短肥。特别是女人要把头梳得溜光锃亮,还要插簪带花。但是,无论下田还是家务,一般都是打赤脚,故有“站人修头不修脚”之说。⑤李景华:《驿站史话》李福民序言,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
此外,在服饰方面,又以穿着虎皮帽、兔头鞋及青衣、腿带为特点。
(三)住房方面
站人的住房,就是非常独特的建筑方式,那就是“四不露”。就是东西南北不露房檐的土平房,山墙由土坯垒成,上边用木梁架起,铺上苇箔做盖,外用泥土抹好,四角上翘,一坡水的土平房(当然阳面有窗有门,只是东西北从不有窗户)……黑龙江驿站站人的住房,依然保留了云、贵老家的风格。⑥李景华:《驿站史话》,杨柏森《站人的房子“四不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81 -183页。
但是站人住房也有“左右后三面没有房檐,谓之‘三不露’,房盖的四角要修成高翘远拔之状”⑦李景华:《驿站史话》李福民序言,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此外,在节俗方面也自有其特点。如对于乌鸦的态度,满族是“最爱敬乌鸦”,因为乌鸦曾救过满族先祖樊察的性命,“以是深德鸦,世世子孙戒勿杀焉”。但站人却正相反,据杨中华言,以端午节民俗为例,“在端午节黎明前就开始到南、北两个大树林中捕杀乌鸦。被杀死的乌鸦遍于林间草地任其腐烂,如是游人遇上还要踢上一脚”①李景华:《驿站史话》,《站人的端午节习俗》,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1页。。捕杀乌鸦过后,再采艾蒿回家正式过节。这种民俗是其他地区与民族所没有的。
又如以荞麦、小米为主食的饮食文化与其他地区也有不同。总之,站人文化正是由这些独具特色的子文化构成的。
至于站人文化与流人文化的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基于站丁实质也是流人这一事实,表明了站人文化也是一种流人文化,从而决定了二者的联系。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又决定了站人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流人文化。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
首先,站丁多为吴三桂部下的将士及家属,通晓儒家诗书之人相对少些,而其他类型流人中的文士却很多,而且有“名士”存在,当时诗人丁介所谓的“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正是这种情况的写照。这样,站人文化多数体现为语言、文字、风俗等非物质文化,而其他类型流人文化却产生了许多以文字著录的诗文或学术著作等物质文化,这种情况构成了站人文化与其他类型流人文化的一个明显区别。
其次,站丁及其子孙终清之世,即近230年中,在特定的区域内,长期处于封闭式的管制环境之中,因此其固有的语言、习俗等非物质文化得以较完整地保存并世代传承下来,从而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站人文化。反之,其他类型流人中为奴之犯是分散管理,当差之犯尽管也集中管理,但管理区域没有站人那样集中与固定,而且其中有些人流放三年或多年后会赦归故里,因此这种类型流人虽然也生活在受到严格管制的封闭环境之中,但与站丁相比,其封闭性相对宽松,所以其所持有的流人文化,除某些文学、学术等物质文化得以流传至今外,而其属于非物质文化的风俗等却没有完整地流传下来。这种情况构成了站人文化与其他类型流人文化的另一个明显的区别。
站人文化的研究,对于提升古驿站沿线城镇在海内外的知名度,打造这些城镇历史文化名城,开发这些地区的旅游资源与招商引资新途径,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研究黑龙江历史文化,尤其黑龙江流人文化,也是功不可没,从而显示出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迁,站人文化因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处于濒危状态,因此如何抢救、保护站人文化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