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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宪法”的产生及其蕴含的毛泽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

2020-11-30

现代哲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厂长领导管理

尹 胜

1960年3月11日,鞍山市委提交了《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于22日批转了这一报告,“鞍钢宪法”的名称便产生于毛泽东所做的批语。毛泽东将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赋予鞍钢,认为它“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90页。。鞍山市委曾于1959年7月25日向辽宁省委提交了《关于鞍钢当前生产和群众运动情况与八月份工作安排的报告》,提出要克服右倾松劲情绪,提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以扭转当时鞍钢生产下降的局面。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印发了这个报告,以此批评“反冒进”(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93—394页。。中央要求进一步总结鞍钢经验,鞍山市委便以鞍钢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双革运动”)的经验为主要内容,起草了1960年那份报告。报告分为四部分:一是鞍山地区的“双革”已形成群众运动,短时期出现很多重大的技术创新,促进了生产继续跃进;二是“双革运动”的初步经验总结:不断进行思想革命,坚持政治挂帅,彻底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实验;全面规划,狠抓生产关键;自力更生和大协作相结合;开展技术革命和大搞技术表演相结合(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15—119页。;三是鞍山地区和鞍钢1960年的跃进指标和实现途径;四是提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大抓技术表演竞赛,把双革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鞍山市委报告汇报的是双革运动的经验,并非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方法,也没有出现“两参一改三结合”的表述。第四部分提到,“彻底地批判坚持一长制、实行经济和技术挂帅、依靠少数专家办企业的资产阶级路线,坚决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依靠广大群众办企业的无产阶级路线”(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123页。。这句话实质性地涉及了企业管理的原则,即党的领导、政治挂帅、群众路线,而在管理的具体制度上只有“批判一长制”的内容,并没有提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因此,“鞍钢宪法”的内涵实际上超越了鞍山市委报告的鞍钢经验,毛泽东将建国以来尤其是“大跃进”以来各地在企业管理方面探索出来的一系列理念和制度赋予鞍钢,提炼出“鞍钢宪法”。毛泽东的批语全面反映了其基本内容:“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第89页。这里包含“鞍钢宪法”的五个基本点:技术革命、群众运动、两参一改三结合、政治挂帅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政治挂帅、群众路线、技术革命属于企业管理的理念、原则和方法,均来源自毛泽东;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两参一改三结合”则是具体的管理制度,是各地在毛泽东强调的理念、原则基础上探索、总结出来的。批语中对“一长制”和“马钢宪法”的批评反映了企业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争论,也反映了毛泽东力图探索出一种有别于苏联而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而创造出一条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的想法。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企业管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大改造完成后,中国工业企业按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解放战争期间没收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的资本主义民族工业企业和“一五计划”苏联援建的156项企业。鞍钢属于第三种类型,因此,鞍钢的管理制度受苏联“马钢宪法”的影响较大。建国初,企业管理方面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旧社会封建把头把持生产和管理的制度。1950年2月6日,《人民日报》发出《学会管理企业》的社论,要求全党“学会管理企业,把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新民主主义企业”(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54页。,树立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改变压迫剥削工人为目的的管理制度,实行管理民主化,吸收工人参加生产管理,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统一领导机关——工厂管理委员会以及职工代表会议。委派干部以厂长名义接管并改造旧企业,形成生产行政工作的厂长负责制。1951年8月16日,中央同意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认为国营企业民主改革之后,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新的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生产行政管理工作上的厂长负责制的实行条件完全成熟,但厂长负责制必须同管理民主化相结合,不能将其与党和群众的监督对立起来,曲解为个人独断专行(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415—416页。。

华北局1954年4月8日《关于在国营工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指出,工矿企业民主改革后,新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形成,厂长多由党员干部担任,已具备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为克服企业内多头领导或无人负责、工作秩序混乱的现象,明确职责,有必要将1951年以来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6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18—219页。。中央批转了这一文件。华北局强调必须将厂长负责制和工厂管理民主化结合起来,厂长在管理上必须依靠党、积极分子和工人群众(9)同上,第218—219页。。中央书记处1955年4月《关于厂矿领导问题座谈会的报告》中指出,工矿企业领导办法有三种分歧的主张:一是党委领导下的一长制,党组织是工厂的领导核心,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先经党组织讨论决定,厂长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生产;二是厂长负责制,由厂长对国家负完全责任,党组织只负责监督,以避免党委集体负责制下的多头领导、无人负责、生产秩序混乱、政治工作薄弱等现象;三是一长制下加强党的监督和政治思想工作,一长制和党委制是不同组织的两种制度,生产管理工作应实行一长制,党内则是实行民主集中制(1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39—340页。。10月中央批转了这一报告,认为企业中的党组织必须帮助确立和巩固一长制(11)同上,第328—329页。。

这一时期虽然中央决定要推行一长制,但强调企业管理的民主化和加强党的领导,三者的平衡还处于探索阶段,党内也存在分歧。真正实行一长制的工矿企业并不多,许多厂长由于不熟悉业务,不敢负责,遇事由党委商量决定;而且东北由于推行一长制,降低了党的作用,导致企业中政治思想工作薄弱,产生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和个人主义的歪风以及党内不团结的现象(1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7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0页。。因此,学习苏联的企业管理经验和制度,还需要加强党委的领导、坚持群众民主化管理。实际上,这一时期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会议三者相结合的民主管理制度,虽然有推行一长制的倾向,但都存在着工人参加管理、党委领导的机制,并不完全是苏联式的一长制。

二、“改革与建设”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探索

“一五”计划奠定了国家工业基础,经济建设也积累一些经验,但陆续发现苏联的某些经验并不适合我国国情。1956年初,毛泽东在听取各部委汇报期间多次批评一长制,质问“你们为什么对一长制那么感兴趣?党委领导就不好?”“没有党的领导,很容易形成一长独裁,任何情况下,党的集体领导这个原则不能废除”,当然“单有一个集体领导不行,还要有个人负责”,“两者缺一不可”(13)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73页。。关于学习苏联经验方面,毛泽东说:“不要迷信,对的就学,不对的就不学。苏联内务部不受党领导,军队和企业实行‘一长制’,我们就不学。”(1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第341页。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以苏为鉴”,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改革那些不适应中国国情的管理制度和做法,工业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就包括在内。中共中央1956年6月14日批转《上海市委关于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竞赛的领导广泛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指示》,指出某些企业干部只依靠行政命令,不充分发扬民主,把加强企业管理和依靠群众对立起来,这与过去实行“一长制”有很大关系,片面强调一长权力就必然产生忽视集体领导,忽视依靠群众的偏差;上海市委提出把过去实行的“一长制”改变为党委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这是一项改进企业工作的极为重要的措施(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3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16页。。上海市委的报告强调,所有工厂企业的生产计划和一切重大措施、技术改革,必须及时地发动全体职工讨论,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并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和生产会议,使其成为企业管理中的固定制度(16)同上,第223页。。这是毛泽东所强调的党委集体领导和管理中的群众路线思想,目标在于避免“一长制”可能产生的官僚主义作风。

中共八大提出要进行全党整风,反对官僚主义、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而干部参加劳动和工人参加管理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中央决定在一切企业中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1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138页。,并且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之后,反思和改革苏联体制更加明确,要求发展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民主,健全各种民主的程序,克服官僚主义(18)同上,第582页。。1957年3月,《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指出,防止罢工罢课的根本办法是随时注意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克服官僚主义,扩大民主;工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应加强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监督,积极试行常任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使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和监督(1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156—157页。。1957年4月7日,《关于研究有关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决定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坚持群众路线和企业的民主管理,把企业中现行的由工会主持的职工代表会议改为职工代表大会,扩大职工群众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20)同上,第167页。。

毛泽东在1957年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21)《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75页。,明确提出“改革和建设”并举,认为虽然社会主义制度在所有制方面确立起来,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加以改革和调整,以调动起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其中就包括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建立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而不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猫鼠关系。各地的整风运动中先后出现干部参加劳动、干部以劳动者姿态出现在群众中的经验,这些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22)《关于即将发出整风、党政主要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和请各地分析研究党与人民群众各项具体矛盾的通知》,1957年4月27日;《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1957年5月10日;《转发河北省委批转省委办公厅关于各级脱离生产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1957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1958年2月28日;《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1958年9月25日。。1958年2月14日的《关于普遍推行种试验田的经验的通知》,推荐了湖北红安县干部种试验田的经验,认为这种方法的根本特点就是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三者相结合,对于三者本身都有莫大的好处,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钥匙(23)《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182页。。干部参加劳动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三结合”领导方式。

毛泽东在《工作方法六十条》中指出,“八年来积累起来的规章制度许多还是适用的,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的障碍,必须加以修改,或者废除”(24)《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53页。。毛泽东不赞同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即“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他认为虽然社会主义在所有制上确立起来,但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的相互关系并不会自然而然的产生,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某些规章制度并不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两方面均需要进行不断调整,前一方面就是通过整风中的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来密切干群关系,后一方面就需要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毛泽东提出的“不断革命”论也可以理解为“不断改革”论,即不断调整和改革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两参一改三结合”正是这种改革中探索出的在管理和技术革命中实践群众路线的具体领导方式,虽然出现于工业企业管理领域,但总体上是产生自毛泽东“不断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思想,这也是“鞍钢宪法”产生的逻辑起源。

三、“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形成脉络

“两参一改三结合”是在整风运动中逐渐形成的,而“两参一改”的经验首次出现于黑龙江省委1958年4月9日《关于工业企业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及实行业务改革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庆华工具厂“两参一改”的具体经验:干部参加劳动方面,要求厂级干部每周劳动一天,科室和车间等基层干部每天劳动、工作各半日;工人参加管理方面,适当下放管理权限,由工人直接参加生产小组的管理,即工人分工负责,全面、直接管理生产小组的生产、技术、经济等工作;改革业务方面,将可以由车间解决的问题下放,修正了一些造成多余的办事层次和相互制约制造矛盾的规章制度,砍掉和简化了表报(25)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278—283页。。此外,报告还提到的“三化”(干部工人化、劳动经常化、生活群众化)、“五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娱乐、同学习)(26)同上,第284页。。虽然“一改”是“业务改革”,但已涉及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所以“两参一改”经验在庆华工具厂基本成型。这种新的扁平化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克服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密切干群联系,在生产中发现与解决问题;工人直接参加管理,奠定了企业管理工作的群众基础,大大调动群众生产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也使领导干部摆脱了事务主义。这种制度使企业的生产与管理、领导与群众紧密结合,干群间的管与被管的观念发生改变,这就是毛泽东所希望的通过整风不断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共中央转发这一报告时批示:北安国营庆华工具厂的经验,是在整风运动过程中对企业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完全符合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

长春汽车厂丰富了“三结合”经验。该厂通过召开车间主任、技术人员和生产组长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或相关科室、车间干部和工人的业务会的形式,实现了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大大提升了解决管理和技术问题的效率。工人得以参与到生产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之中,帮助改革不合理的生产和技术规章制度,而不是仅限于以往工人参加行政管理和日常行政工作改革,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1958年11月18日,毛泽东将《长春汽车厂发动群众大闹技术革命的经验》印发武昌会议和八届六中全会,并批示“要实行技术革命,就应当这样做”(27)《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3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15页。。这种群众性技术革命的“三结合”形式是“鞍钢宪法”的重要内容,是将群众路线贯彻于技术革命与企业管理中的制度创新,充分调动起一线职工的积极性,使得离生产最近的工人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生产和管理中的问题,加上专业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支持,生产技术的革新和企业管理的效率得到最大提升,这也是毛泽东希望通过调整企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以调动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的重要尝试。建国后工业企业不断推进生产改革、开展合理化建议和生产竞赛,再到技术革命,这一过程中党始终强调依靠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三结合”的方式正是这一思想的实践产物。当然,“三结合”有诸多形式。例如,技术革命中,土洋结合、自力更生、内外三结合;工厂内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厂外实行工厂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2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第104页。;学校、研究机关和工厂相结合,学生、研究人员和工人相结合,教育工作、研究工作和生产相结合(2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404页。,等等。毛泽东十分重视技术革命,曾在1958年初号召全党“要在继续完成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把党的工作的着重点放到技术革命上去”(30)《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50—351页。,把技术革命提升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高度,而“三结合”是群众探索出的开展技术革命的理想形式,符合毛泽东一贯强调的依靠群众的观点。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提出,在大型企业中必须继续坚持政治挂帅和依靠群众,“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办法在许多企业中已经收到显著成效,必须在工业战线上全面推广(3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645页。。1959年3月的全国省市委工业部长会议讨论了现代化企业的领导制度,号召全国工矿企业普遍推广“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经验。毛泽东肯定了这一经验,认为这种制度能不断调整劳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清样本》,1998年,第804—805页。,并最终于1960年3月22日在批转鞍山市委报告时将“两参一改三结合”归纳总结为“鞍钢宪法”,随后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被确立为“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33)《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人民日报》1960年6月24日。。

虽然毛泽东将这种新型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方法命名为“鞍钢宪法”,然而历史地讲,这套制度并非以鞍钢为典型,而是以黑龙江的庆华工具厂为典型。“鞍钢宪法”名称的产生只是由于毛泽东审阅鞍山市委的报告有感而发,触发这一命名是他“以苏为鉴”的出发点和“群众路线”“党委集中领导”等企业管理的理念和原则。1960年10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发展“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指示》更为全面的概括了“鞍钢宪法”的实质内容,即“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批判了一长制,坚持执行了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政治挂帅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并且根据这些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和‘两参一改三结合’等一套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制度和管理制度,这也就是民主集中制在工业企业中的具体运用”(3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626页。,是党的集中领导与大搞群众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从中也可看出“两参一改三结合”并非完全等同于“鞍钢宪法”,而只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示是中央为转发《黑龙江省委关于巩固发展两参一改三结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报告》所写,其中还指出“鞍钢宪法”产生的历史逻辑,即“不断的调整企业中的生产关系,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保证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实现了生产建设事业的大跃进”(3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第626页。。虽然“鞍钢宪法”的产生与“大跃进”有一定的关联,但其作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的重要环节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其内容涵盖了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所坚持的领导方法和原则,是在试图摆脱苏联模式的基层探索中逐渐形成的,最终为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所认同、接受和推广。

四、“鞍钢宪法”蕴含的毛泽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

毛泽东在命名“鞍钢宪法”之前一个多月,曾认真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结合“大跃进”以来的实践,深刻思考了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和方法,在批注和谈话中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作了很多论述,“鞍钢宪法”实际上就是对这方面思想的提炼和升华,当然这都是以苏联为参照、结合中国实践探索而凝练出来的。因此,从《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可全面透析出“鞍钢宪法”的产生逻辑,及其蕴含的毛泽东关于企业管理中实践群众路线和人民民主权利的思想,可以说“鞍钢宪法”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观点的重要探索成果。

毛泽东对苏联的政治经济学进行了批判性学习,最基本的批评在于教科书“不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承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36)③④⑤⑥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清样本》,第800页,第67页,第806页,第107页,第69—70页。,认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后,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存在矛盾的,而这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三大改造后所建立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上层建筑中还有大量的束缚生产力发展和群众积极性发挥的规章制度需要改革。人与人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中除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以外的重要内容,劳动中不平等的关系包括,“等级森严,居高临下,脱离群众,不以平等待人,不是靠工作能力吃饭而是靠资格、靠权力,干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猫鼠关系和父子关系”,而“搞试验田,干部下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用说服不用压服”③,就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的方式。毛泽东指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这方面是大有文章可作的”④。“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这种探索的制度成果。

其次,毛泽东批判了苏联的“一长制”,认为“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都是实行‘一长制’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原则,应当同资本主义企业有根本的区别,我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就使我们同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制度严格地区别开来了”⑤。毛泽东谈到斯大林“只谈经济关系,不谈政治挂帅,不讲群众运动”,“技术决定一切,这是见物不见人;后来又说干部决定一切,这是只见干部之人,不见群众之人”⑥。正是因为“一长制”过多强调了干部的作用,削弱了党的集体领导原则,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制度,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因此,毛泽东在提出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大力发动群众参与技术革命和企业管理。从管理学角度看,这种有群众参与的扁平化和全面管理大大提高了技术革新和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鞍钢宪法”大搞群众运动则是毛泽东“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

再次,“鞍钢宪法”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政治挂帅”,这也是毛泽东一大鲜明的观点。毛泽东批评苏联教科书“不强调政治挂帅,反复强调物质利益,引导人走向个人主义”(37)⑧⑨⑩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清样本》,第801页,第431页,第427页,第135页,第807页。,只讲物质刺激,没有讲政治。他认为“物质利益是一个重要原则,但总不是唯一的原则”,“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⑧,“社会主义社会要有‘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⑨,“把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关心’绝对化起来,一定要出毛病”⑩。因此,“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在企业管理中,毛泽东强调的是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人民,不能单纯的采用物质激励,讲“政治”讲的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以引导人民建立正确的利益观。

最后,“鞍钢宪法”蕴含了毛泽东的“人民民主权利”思想。他说:“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将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38)《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清样本》,第275页他主张“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39)同上,第276页。。这正是毛泽东对于人民民主权利的独到理解,认为人民必须参与对企业乃至上层建筑的管理,避免群众沦为少数精英治理下的被动客体,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从政治引申到社会经济领域,实现人民的经济民主,才能避免劳动者的权利得而复失。社会主义所有制建立了这种民主的物质基础,然而必须进一步建立保障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乃至上层建筑的权力机制,企业管理方面所探索出来的“鞍钢宪法”正是毛泽东人民民主权利思想的集中体现。

五、“鞍钢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思想资源

崔之元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的僵化的、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他将“两参一改三结合”理解为“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即通过充分发扬“经济民主”以增进企业效率(40)崔之元:《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读书》1996年第3期。。这是从西方企业管理的技术角度对“鞍钢宪法”在形式方面的肯定,即通过扁平化管理在团队合作中充分发挥工人积极性和创造性,还认为这实际上是毛泽东对西方福特主义发起的挑战。从“鞍钢宪法”产生的历史来看,并没有证据显示毛泽东是有意挑战福特主义的,甚至毛泽东是否知晓福特主义都是存疑的。毋庸置疑,单从工人团队合作的形式看,“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有一定的契合。然而,这只是从劳动管理和技术分工角度来理解“鞍钢宪法”,并未考虑到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这一维度,简单地将其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管理思想相类比并不能全面理解“鞍钢宪法”的精髓和实质。首先,“鞍钢宪法”是在工厂的民主改革基础上产生的,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工人与工厂管理者的封建剥削关系,树立了工人的主人翁意识。其次,“鞍钢宪法”和后福特主义最根本的区别在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不同,“鞍钢宪法”形成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工人和管理者才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再次,毛泽东的经济民主是内嵌于人民民主权利这一范畴之内的,不仅包括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而且包括人民管理上层建筑的权利,远远超出经济学、管理学范畴,是一种有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视角的政治经济学思想。

因此,不能单纯从经济学、管理学角度来理解“鞍钢宪法”,而是要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才能全面理解其实质和精髓。“鞍钢宪法”是毛泽东政治经济学思想与新中国国有企业管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之后对我国国营企业管理制度的凝缩和提炼,是他关于技术革新中坚持“群众路线”、企业管理中实践人民民主权利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在企业管理方面的体现和延伸。“鞍钢宪法”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对于新时代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新时代必须将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同时,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鞍钢宪法”可以成为其重要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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