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
2020-11-28
辽宁:大连市自然资源系统召开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会
8月5日上午,按照大连市政府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要求,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会议采取网络视频会议方式进行。
座谈会上,全市各委办局分管领导结合职能就新型城镇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区市县(先导区)领导介绍了新型城镇化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情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各委办局、区市县在优化城镇化布局功能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饮用安全、污水处理、天然气、公路等),培育产业,推进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加速推進我市城乡融合。有7个乡镇被评为国家和省级特色乡镇,其中,瓦房店谢屯镇和庄河市王家镇被评为国家级特色小镇。下一步,各区市县计划通过编制县(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继续落实新型城镇化。
目前,大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已经按中央通知精神加速推进实施。会议强调,要以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来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和乡村振兴,并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区市县政府将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县(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一并编制,同步推进;二是落实经费,有序推进。区市县政府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马上启动编制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三是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区市县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编制单元,确保规划符合本地实际,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会议由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涉农区市县自然资源系统分管领导,约40人参加了会议。(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辽宁:朝阳市扎实推进“两块地”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朝阳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将“两块地”处置工作作为落实“六稳”任务、压实“六保”责任,助推朝阳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自我加压,分类处置,强力推动,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6月底,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8公顷,盘活闲置用地8.15公顷,完成全年任务比率213.8%。
朝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块地”消化处置工作,采取三项措施,精准落实省委部署。
(一)强力推动,精准落实省委部署
一是强化领导抓落实。5月7日,省委召开全省盘活存量工作推进会议后,朝阳市委召开1次书记专题会议、2次市委常委会,朝阳市政府召开3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传达省委决策部署,研究推进盘活存量工作。朝阳市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块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有力地强化了“两块地”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提高标准抓落实。朝阳市对标对表,自我加压,精准落实省委部署,形成了高效处置“两块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朝阳市委书记蹇彪在市委常委会议上明确提出:从2020年开始,每年按照必保完成“双降”30%、力争达到40%的目标,利用三年时间,消化处置2009—2017年全部存量用地,真正实现“两块地”清仓见底。
三是严督实考抓落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审定出台《朝阳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朝阳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考核办法》和《关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同时,将“两块地”处置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市政府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汇报并通报情况,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
(二)分类处置,有效化解批而未供土地
朝阳市整体研判存量用地的结构和成因,逐项梳理宗地信息,建立盘活利用专项数据库,精准使用控增减存14条处置措施,采取“一地一策”“一宗一策”措施,利用“四个一批”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存量用地消化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三必供”,有效“供”一批。全力化解单独选址项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已落地的项目。目前,全市2009—2017年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已经全部化解,全部供地。
二是抓住拆迁“尾子”,集中“拆”一批。对历史遗留的拆迁“尾子”,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多方筹措征拆资金,加大征地拆迁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工程早开工、土地早处置。如今年喀左县河畔家园项目和凌源市水岸龙庭项目共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1.4公顷。
三是推行“以地招商”,引进项目“落”一批。全面落实“项目为王”理念,大力推行以地招商,加强存量土地供需对接,让“存量”变“增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如市经济开发区碧桂园·燕都府项目利用存量土地开工建设,今年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2.44公顷。
四是针对两年未实施补偿安置的,依法“撤”一批。对于满两年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土地批准文件,依法依规予以撤回、撤销。2018年以来,全市撤销批件153公顷,其中,今年撤销88公顷,有力地推动了存量用地处置工作。
(三)高效盘活,依法清理闲置用地
朝阳市严格执行省厅要求,采取督促企业开工、收回、置换土地等多种措施,盘活闲置用地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督促开工建设。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市县财政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落地项目早开工、闲置用地早盘活。目前,已促进项目开工3宗、面积5.47公顷。
二是强化动态巡查,补正证明材料。开展疑似闲置用地清理专项行动,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处置违规违约预警信息,避免形成新的闲置用地。同时,对于项目已开工、但佐证材料达不到认定标准的,迅速补正相关材料,目前,已补正2宗、面积5.89公顷。
三是强化依法处置,有效处置闲置用地。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因“涉法涉诉”导致无法开工的项目用地,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推动闲置土地有效化解。如建平县昆仑酒店项目,通过采取司法程序,有效清理闲置用地0.1公顷。
随着“两块地”处置工作的不断深入,剩余“两宗地”的处置难度越来越较大,并且成因复杂,矛盾较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下一步,朝阳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迎难而上,加快处置,以“两块地”化解处置为载体,全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为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江苏:无锡市推动构建城市设计规划管控体系提升城市品质
近日,无锡市印發《关于完善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城市设计管控制度体系,实现城市设计成果的全覆盖,促进城市建设品质持续提升。《意见》明确了四级城市设计编制体系,出台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明确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编制主体和审批流程。制定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细化城市设计技术标准,初步划定核心区和中心地区、历史文化地区、沿山滨水地区、交通枢纽门户地区、重要轨道站点等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着力优先展开城市设计。加强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环节的全程管控和精准落地,逐步形成介入全流程的一套城市设计无锡管控办法,切实推动城市建设品质稳步提升。(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安徽:蚌埠市统筹推进土地要素配置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一是摸排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认真梳理,及时上报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G206荆涂大桥至蚌埠宿州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安徽省包浍河治理工程、怀洪新河水系洼地(蚌埠市境内项目)、宁洛国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工程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用地面积34973亩。上述项目已列入当年省重点项目,用地将优先保障。
二是加大土地供给力度保障用地需求。围绕重大项目和各类民生工程,做好项目用地供应,保障项目落地。 2019年以来,供应各类用地17564亩,其中工业项目用地8432亩,保障了百川生物、八一化工、和平乳业等项目;道路、安置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7495亩;加大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土地供给,加快建设一批城市综合体项目;加大文化旅游类项目供地,2019年以来,先后启动建设两个遗址公园和铁路文化公园。
三是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创新处置方式,将批而未供土地分为“不好用” “不能用”“不再用”“调整用”“直接用”五种类型,对应提出六种处置措施,即:据实核销、收回指标、调整使用、收购储备、直接供应、补办手续。2019年以来,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98亩,闲置土地5421亩,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清理处置任务。
四是严把供地关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加强部门间联合审查,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把关,未通过联合审核的不予供地。严格供后监管,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按进度分期报批和供应土地机制,防止批多建少和闲置浪费。推行“亩均绩效”考核制度和探索建立“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完善项目投资与用地评价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鼓励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企业生命周期,对工业用地供应实行弹性年限,鼓励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试点,提高用地保障效率。(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河南:黄河流域河南段将打造三百个森林特色小镇
近日,河南省林业局出台《黄河流域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黄河流域河南段建设不同类型的森林特色小镇300个,国家、省、市、县级森林乡村6000个,森林乡村“示范村”1800个。
《方案》提出,在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鹤壁、许昌、濮阳、三门峡、商丘、周口13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等黄河流域地区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使区域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森林功能效益显著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土田园特色更加突出、涉林产业兴旺发展,人民群众的绿色获得感、生活幸福感有效提升。
《方案》要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要编制建设规划设计,在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开展。要立足森林资源、自然风光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以高标准造林绿化、多功能林业生态服务为依托,着力打造生态绿化特色小镇。森林乡村设计要把握好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兼顾景观、保护和新建有机结合的原则,保护好山、水、林等原有自然风貌、古树名木等;推动果树进村,打造真正属于农民群众自己的美丽乡村。(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河南: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为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南乐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及时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和专题推进会,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二是风险提醒,源头预防。向12个乡镇政府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风险提醒函》,详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行为,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在322个行政村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风险提醒告知书》,教育群众正确认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严重性,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法律意识。已对12个乡镇下发风险提醒函,张贴风险提醒告知书1000余份。
三要摸清底数、全面梳理。联合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对历年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分类处置,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立足实际,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各自然资源所抽调精干力量全天候、全方位进行动态巡查,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基本农田巡察保护车辆及装载扩音器,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联合乡镇政府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行为。已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宣传页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300余辆次,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制作展板50余块,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湖北: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心谋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一是精心学习编制要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编写完成10个文本,30个二级科目,12个附件与5个附表。
二是精准定位整治项目。结合不同的村庄类型与产业发展前景,确定项目定位,做好工作目标、功能分区、整治区子项目安排、权属调整、资金平衡和实施保障等工作。
三是精深分析现状情况。紧扣实际,强化工作基础,注重与相关规划衔接,尊重群众意愿,挖掘整治潜力,合理调整生态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四是精实确定工作目标。总目标高度概括,分目标定量。根据农业生产、村庄建设和生态保护等,细化功能分区与整治分区。
五是精准做好资金测算。资金测算分资金需求和资金筹措保障两个部分。资金测算要根据项目定位、整治任务和具体的实施项目定额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合理预测、充分计算。(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广西:布局未来5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布局未来5年广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今年,广西将实施不少于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到2022年、2025年,全区各县(市、区)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分别达到3个、10个以上。
《意见》明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任务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整体实施农村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组织管理、项目安排、实施时序、资金估算和投资来源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确保整治区域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做到县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同时,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按照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集中连片改良提升农田,优化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结构布局,提升农村生态功能。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所覆盖的村屯,统筹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村庄原有空间格局和特色风貌。
《意见》要求,坚持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為补充耕地主要途径,整治后的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社会资本投资整治区域且流转经营农业集中连片面积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允许安排使用不超过3%(最大不超过200亩)流转经营面积的建设用地,从事旅游、康养、文化、体育、设施农业等相关开发建设。(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海南: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用地规模、程序等5方面对设施农用地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严格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合理确定用地规模,支持经营企业对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通知》明确,发展设施农业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畜禽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使用面积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同时,允许占用Ⅲ、Ⅳ级林地发展设施农业,不需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不需落实林地占补平衡。但涉及砍伐林木的,需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
《通知》强调,优化设施农用地管理。一是科学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严禁在生态红线和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规模畜禽和水产养殖场。设施农业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工矿废弃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二是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林地的,要依法依规落实占补平衡。三是简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程序,设施农业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报经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动工建设。四是经营者在使用设施农用地前要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对不再使用的土地要复垦恢复原用途。经营者对土地复垦的承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进行监管。(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青海:黄河青海流域国土空间规划通过评审
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的《黄河青海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了专家组评审。
黄河青海流域覆盖青海省2市6州35个县级行政区域,面积为27.78万平方公里,是青海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域。“三调”初步成果显示,黄河流域集中了该省70%的林地、50%的草地、52%的湿地、17%的冰川,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占全省的40%以上,多年平均出境水量占黄河径流量的49.40%,生态地位重要。
《规划》以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导向,围绕解决黄河青海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优化主体功能区,调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守住国土安全底线。基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提出,构建“一核双屏,两带两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安排人口迁移、城乡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构建等的空间布局,形成流域的综合性国土空间规划,并对其他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