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加德满都
2020-11-28崔龚荣秀
崔龚荣秀
一
一般来讲,我对别人的信件没多大兴趣。我是指,坐下来正儿八经处理信件的时候,哪怕是写给自己的信,我也不是非常感冒。大部分为垃圾信件或账单,就算是那些有实质内容的,也长得跟我嫂子发给家里所有亲戚的喜帖似的;至多是登山伙伴偶尔寄来的信,其内容也写得像是在给《登山杂志:文盲版》①撰稿。费工夫去读不知道谁写来的这玩意儿?你可别逗了。
不过,加德满都朗星酒店那些吃滿灰尘的信件却让我兴致颇高。每天,我都会数次逃离人世喧嚣,穿过朗星酒店庭院里洒满阳光的小道,迈进大厅,随便找个正在神游的印度员工拿钥匙——他们都很好说话——然后踩上凹凸不平的楼梯去自己房间。楼梯底的墙上钉着一个木制大信架,被信塞得满满当当。上面已经堆了至少两百封信和明信片——厚厚一摞,有蓝封皮的航空邮件,泰国或秘鲁寄来的折角明信片,还有写着复杂地址、盖着紫色邮戳的普通信封——它们把木头信架的固定杆都压弯了腰,一个个灰头土脸。信架上方,一方织印的象鼻神愁眉苦脸地俯视着,好像代表着那些寄件人——他们寄出的信永远无法抵达目的地。这些死信无人问津,早就凉透了。
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注意到这信架,好奇心开始止不住地滋长。我每天都打这哀怨的地方路过十次,每次它都原封不动——没有取走的,也没有新添的。这是多少白费的功夫啊!不知何时,这些名字乘着飞机来到尼泊尔;不管它们是于何处写就,想必都跟这里隔着天南地北;曾经花时间坐下写信过来的,有家里的亲戚、朋友或是爱人;于我而言,写信这事与其说是消遣,更像拿石头去砸别人的脚掌。真是一番壮举。“亲爱的乔治·弗雷德里克斯!”他们呼唤着,“你在哪?你好吗?你嫂子有娃了,我要返校了。你什么时候回家?”签名:你忠诚的朋友,想你——但乔治却正好去了喜马拉雅,或是住进了别家酒店、压根儿没来过朗星,或是已经去了泰国、秘鲁,随便什么地方。那么这片投向他的痴心终究石沉大海了。
一天,我在微醺中跨进酒店,注意到了这封写给乔治·弗雷德里克斯的信。就是随便瞅一眼,你知道,纯属好奇。
因为我的名字是乔治—— 一样的,乔治·弗格森。这封给乔治的信是架子上最厚的,布满灰尘,对折着夹在那里。“乔治·弗雷德里克斯——朗星酒店——泰米尔区——加德满都——尼泊尔。”上面贴着三张尼泊尔邮票——国王,卓奥友峰,又一张国王——邮戳上的日期和其他信件一样模糊不清。
磨磨蹭蹭、心不甘情不愿地,我把信塞了回去。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捡起一张从泰国苏梅岛寄来的明信片:“你好!还记得我吗?十二月份的时候我钱用光了,只好离开。我明年会再来的。向弗朗茨和巴迪·巴杜尔问好——米歇尔。”
不,不。我把明信片放回去,抬腿把自己架上楼。明信片都一个样。你记得我吗?分毫不差。但是,现在,那封写给乔治的信。一厘米多厚!可能一两百克重——某种史诗般的长篇,肯定是。明显是在尼泊尔写的,这让我愈发感兴趣。你看,我前几年基本上都在尼泊尔待着,登山、做徒步导游、闲逛,世界其他地方都变得不太真实。这几天,我有点佩服《国际先锋论坛报》作家的独创性,这种感情之前对《国家询问报》的作家也有过。“天呐,”当时我正在泰米尔区的一家书店门口翻《特里比》,读到其中稀奇古怪的战争、异想天开的会议、匪夷所思的劫机,“他们怎么想出来的?”
而现在尼泊尔寄来了一封长篇巨著。真真切切,寄给“乔治 F.”。万一后半截名字写错了呢,对吧?反正,从折痕和信封残破的情况来看,它肯定被撂在那儿好几年了。如果没人拯救它于灰尘之中,把它拆开阅读,那可是太糟蹋了。所有刻骨铭心的情感、那牺牲的脑细胞、那些手上工夫,都付诸流水了。真是暴殄天物。
所以我拿走了它。
二
我住的房间位于朗星酒店四楼,在泰米尔区算得上数一数二。窗户向东,正对着国王宫殿挂满蝙蝠的参天大树,俯瞰着泰米尔区杂乱无章的商店。高大的常青树点缀着乱糟糟的建筑,其实从我的角度看去,更像整个城市都种满了树。从这个距离,我能看到苍翠的丘陵怀抱着加德满都谷地;早上云气蒸腾之前,向北甚至能瞥见几座喜马拉雅山脉的峰尖。
屋内陈设简单:一张床,一把椅子,都笼罩在天花板上那只光棍灯泡孤独的灯光里。但别的真有必要吗?床垫的确坑坑洼洼,不过我用登山装备里的海绵垫把床垫平,一样没毛病。我还有独立浴室,虽然厕所的蹲坑漏得厉害,不过洗澡水也是直接掉地板上再漏下去,所以无所谓。确实有两个洗澡水出口,一个齐腰高的水龙头,一个靠近天花板的喷头。喷头坏了,要想洗澡,我得坐在地板上凑到水龙头底下。但也还好啦——这都还好——因为洗澡水能烫死人。屋里的热水器就在蹲坑上面,里面的水太烫,所以我洗澡的时候得把冷水也打开。正是这原因,我拥有整个泰米尔区最体面的浴室。
总而言之,过去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在我恭候下一个“带你上更高”有限公司的徒步旅行团时,这间屋子和浴室就是我的城堡。拎着这封信进了门,我得先踢开一堆衣服、爬山设备、睡袋、食物、书、地图,还有一本《特里比》——把一堆玩意儿从椅子上挪开——再在窗户边上给椅子腾个地儿,然后才坐下来,小心翼翼、尽力在拆的时候不把这旧信封撕坏。
现实太骨感。这不是尼泊尔的信封,因为封盖上严严实实糊着胶水。虽说我尽了自己的全力,可这番开信的手艺如果让美国中情局看见,应该会欲言又止吧。
出来了。八页横格纸,和大多数信一样折了两次,又被信架再给折弯了一道。双面都写了一堆蝇头小字,字迹工整得有点神经质,跟平装书一样易读。第一页的日期是1985年6月2日;我对它年龄的猜测戛然而止,但我发誓,这个信封看起来有四五年了。加德满都的灰尘就是这么厉害。开头处写着一句话,下面重重地画着线:“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哇哦,有料!为防秘密泄露,我甚至瞥了一眼窗外。一封有秘密的信!太棒了!我放斜椅背,抚平信纸,开始读它。
1985年6月2日
亲爱的弗雷兹:
我知道,能从我这里收到明信片都是种奇迹,更别说这么厚一封信了。但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你是我唯一相信能守口如瓶的朋友。你一定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好吗?我知道你不会的——自打我们同住一个宿舍做了室友,你就是我能推心置腹的人。有你这样的朋友,我太开心了,因为我发现,我得把这事告诉别人,不然我会疯。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离开以后,我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拿了动物学硕士学位,然后又花了不堪回首的好几年来读博士,直到后来厌恶不已,最终决定放弃。我本不打算和那些事再有任何瓜葛,但去年秋天我收到了一个朋友的来信,她叫莎拉·霍恩斯比,以前和我同一个办公室,正准备参加一次喜马拉雅山脉的动植物学探险。这次活动模仿了克罗宁探险,多个领域的专家会在林木线处集合,然后竭尽所能深入到最纯粹、最原始的野外。他们想让我一同去,因为我“对尼泊尔了如指掌”,也就是说他们只想让我当领队,和我的学位毫不相干。那我可以接受,就接下了这份工作,开始着手在加德满都处理官方手续的那些繁文缛节。你肯定更拿手,但我做得也还凑合。中央移民局、旅游部、森林公园、尼泊尔皇家航空公司,整套流程令人想想就害怕,制定这些规矩的人铁定是卡夫卡看多了。等一切终于都搞定之后,初春的时候,我和四个动物行为学家、三个植物学家还有一大堆设备乘飞机北上。在机场,又有二十二名当地搬运工和一位名副其实的领队加入了队伍。探险开始了。
我不会告诉你准确地点。不是因为你,是因为打印太冒险了。不过,那里靠近一条水域源头,离喜马拉雅山脉顶峰和西藏边界都不远。你知道那些山谷的尽头是什么样子:支流纵横交错,地势低低高高,一个个的箱型峡谷①渐次聚拢,直延向最高峰处。我们把露营地扎在三个闭合山谷的交汇处,这样队员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随机应变,上下游都走得通。有一条小路通往营地,附近的河面上也架着一座桥,不过高处的三个山谷都是原始荒野,要穿越密林抵达那里不是易事。但这正是这伙人想要的——人类不曾染指的蛮荒之地。
营地扎好之后,搬运工就离开了,只剩下我们八个人。我的旧相识莎拉·霍恩斯比是鸟类学家——她在这方面很擅长,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她一起干活。不过她男朋友也在,是个哺乳动物学家(不,不是那个,弗雷兹),叫菲尔·阿德里肯。一开始我就不太喜欢他。他是探险队长,完全是个动物行为的怪人——不过他要在那里找哺乳动物可不容易。还有瓦莱丽·巴奇,昆虫学家——她应该能发现点什么,对吧?(的确,她像虫子一样烦人,这方面她也是行家。)还有阿迈特·雷,爬行动物学家,不过他却在夜间伪装棚方面帮了菲尔不少忙。三個植物学家是凯蒂、多米尼克和约翰,这三位大部分时间都蹲在一个装满植物标本的大帐篷里自娱自乐。
就是这样——动物学探险的露营生活。我猜你应该没有体验过吧。我得跟你讲,比起登山探险来说,它没有那么刺激。最初一两周,我都会跨过小桥,去规划穿越密林、进入三个高谷的最佳路线;然后差不多一直在帮莎拉做项目。整个期间里,我都以观察他们为乐——可以说,我是个研究动物行为学家的动物行为学家。
我最好奇的是,为什么在已经试过一次,并且觉得不值当之后,那些人还要继续。跟在动物屁股后面跑,为你看到的每一处细枝末节加以解释,又和别人在这个解释上面进行激烈争辩——为了一份职业?到底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做?
一天,趁着我们上中间山谷去看蜂窝的时候,我跟莎拉聊了聊我的想法。我告诉她我自创了一套分类系统。
她笑道:“分类学!你是时刻不忘自己的技能啊。”她让我跟她讲一讲。
首先,我说,有些人对动物有由衷且强烈的迷恋。我说,她就是这样的人:看到鸟儿飞过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就像正在目睹奇迹。
她对此不置可否。你知道,你得从科学中超脱出来。不过她承认,这类人的确存在。
然后,我又道,是那些跟踪狂。这类人喜欢潜伏在灌木丛里跟踪其他生物,就像玩游戏的小孩。我又继续解释了,为什么我认为这是一种强烈的欲望。因为在我眼里,这种生活方式和我们的原始人类祖先很相似,持续了有数百万年。营地生活、密林追踪,重温那样的生活方式能带来极大的满足感。
莎拉表示同意,但也指出,现如今要是厌倦了野营生活,可以出去外边泡个热水澡,照她说的那样享受白兰地加贝多芬的滋味。
“没错!”我说,“就算是在营地,也可以有精彩的夜生活,你可以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讨论爱德华·威尔逊……两全其美。对,我觉得你们大部分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跟踪狂。”
“但你总是说,‘你们”,莎拉直截了当地问我,“为什么你一副置身事外的语气,内森?你为什么要退出呢?”
气氛严肃起来。我们曾在一条路上同行了许多年,但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离开了。我认真思索着该怎么去剖白自己:“或许还有第三类,理论家。因为我们须得铭记在心,动物行为是非常可敬的学术领域!它得有自己的学术合理性,你不能只是大摇大摆地去学术会议上说:‘尊敬的同事们,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我们喜欢鸟儿飞翔的方式,而且趴在灌木丛里也很有意思!”
莎拉被逗笑了:“那倒是。”
我又提到生态学和自然平衡,种群生物学和物种保护,进化论和生命形成,社会生物学和社会行为表象下隐藏的动物性……但她表示反对,认为那些才是真正问题所在。
“社会生物学?”我问道。她眉头微蹙。好吧,我承认,在动物研究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绝佳的评判角度;可这个评判的角度,在我看来,反而被某些人当成了该领域最重要的部分。就像我说的:“对我们系的许多人而言,理论比动物重要。他们在野外的观察不过是在给自己的理论增加数据!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故纸堆、是开大会;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跑野外只是因为得证明自己能行。”
“哎,内森,”她说,“你有点愤世嫉俗啊。愤世嫉俗的人都是些郁郁不得志的理想主义者,我记得的——你可不就是这么个理想主义者!”
我知道,弗雷德——你的观点跟她一样:内森·霍,理想主义者。也许我是。而我是这么告诉她的:“也许我是。可老天呐,系里的氛围让我恶心。理论家们在背后相互中伤、抨击彼此感兴趣的观点,还要说得冠冕堂皇、无比科学,实际上一点都不科学!你又没法靠设计实验来重现场景、测试这些理论,没法分离或者改变因素,更没法控制——只是观察,是无法检验的假设,一遍遍没完没了!他们却表现得像是靠谱的科学家,像是一切讲求数学建模的化学家和别的什么家那副样子。只不过是科学主义罢了。”
莎拉冲我摇摇头:“你太理想主义了,内森。你想要事事完美,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你要想研究动物,就得妥协。至于你的分类系统,你可以给《社会生物学评论》投稿!但要记住,这只是理论。如果你忘了这一点,就掉进自己的套子里了。”
她说得对。此时我们都瞥见几只蜜蜂,不得不匆忙追着往上游赶去,于是谈话到此为止。但是,接下来几个晚上,当瓦莱丽·巴奇在帐篷里跟我们解释人类社会和蚂蚁有多相似——或当莎拉的男朋友阿德里肯为一无所获而垂头丧气,或喋喋不休地分析,好像自己是自罗伯特·特里弗斯以来最炙手可热的理论家时——她会给我一个眼神带一抹微笑,我就知道我说的在理。实际上,哪怕阿德里肯再怎么长篇大论,我也不觉得他有多优秀。他的出版物还不至于让搬运工累得腰肌劳损,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也想不通莎拉看上了他什么。
不久后,某个万里无云的早上,莎拉和我再次返回山谷寻找蜂窝。我们走的是喜马拉雅惯常的森林攀登路线:跨过小桥,在布满卵石的河床上跋涉,从一个水塘到另一个更高的水塘,穿过潮湿的树林和灌木,蹚过起伏不平、青苔密布的草地。我们到达一处海拔较低的山谷山壁,然后又进入一个地势更高的谷底。那里天气更加晴朗,阳光更加充足,杜鹃开成一片花海。粉红馥郁的花朵在枝头怒放,一束束阳光穿透绿叶,照亮粗糙的黑色树皮、橘色真菌和鲜绿的蕨类植物——就像在梦中穿行。我们之上近一千米高处,雪山连绵,状如马蹄铁,高耸直指天际。你知道的——那是喜马拉雅山脉。
沿着河床竟然能攀到这样高海拔的山谷,我们顿觉兴致高涨,也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又拐了个弯向上,河面突然变得开阔了些,成了一弯狭长的小池塘。仰望南边,有一面条纹密布的浅黄色花岗岩峭壁,上面横亘着几道巨大的裂缝。峭壁上,蜂窝自缝隙中探出,雾团般的蜂群在裂缝前飘荡,活像峭壁的脉搏一般在暗暗跳动;蜜蜂忙碌的嗡嗡声低沉地从安静的河面上传来。莎拉和我喜出望外,于是坐在阳光下的一块岩石上,举起双筒望远镜开始观察飞翔的鸟儿。戈拉克鸟①在高谷的雪地上信步,髭兀鹰在山顶滑过,一些较为普通的鸟儿就在周围唧唧啾啾——然后我就看到了它——只比大型蜂鸟大一点的一抹鹅黄:那是一只莺子,正在蜂窝前悬垂的一枝嫩梢上轻轻跳跃。突然,它俯身飞落到掉在地面一块蜂蜡上,嗒嗒地啄食了起来—— 一只食蜜莺。我用手肘轻轻碰了碰莎拉,指给她看,她早就注意到了。我们静默良久,看得如醉如痴。
爱德华·克罗宁,之前有在喜马拉雅山脉担任过类似探险活动的领队,做了第一个关于食蜜莺的全面研究。我知道莎拉想检验他的观察,然后继续这项工作。食蜜莺是不同寻常的鸟儿,它们以蜂巢中多余的蜜蜡为食,肠胃系统中有特殊的细菌可帮助消化。这种消化本领在地球生物中独一无二,是一种极大的优势——这意味着它们有大量食物来源,没有其他生物和它们争食。这正是它们的研究价值所在,不过,他们搜集的信息还不够拿来研究——这也是莎拉希望改变的情况。
当食蜜莺的黄色身影轻巧地飞出我们的视线,莎拉终于难掩心绪——她深吸一口气,靠过来、搂着我,在我脸颊落下轻轻一吻。“谢谢你带我来这儿,内森。”
我心里有点堵。她男朋友,你知道的——莎拉比她男朋友强太多……不仅如此,我记得,我们还在一个办公室的时候,有一天夜里她心烦意乱地跑过来,因为当时的男朋友向别人表白了,外加其他这样那样的事——好吧,我不想说这个。但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现在那种感觉依然强烈。所以于我而言,那不只是脸颊上的亲吻,如果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反正,我肯定又和平时一样,笨手笨脚、一本正经了。
无论如何,我们都为这次发现感到喜不自禁。于是接下来一周,我们每天都要回到蜂蜜峭壁去看看。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后来,由于莎拉想继续她之前对戈拉克鸟的研究,所以我独自去了几次蜂蜜峭壁。
事情就发生在我独自前去的那几天。食蜜莺没现身,我就继续逆流而上,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源头。云团自谷底翻卷上涌,感觉降雨即将不期而至;但我所在的地方还有阳光。我来到小溪源头—— 一个岩屑坡底的涌泉池——站在那里看它汩汩流进这世界。这是喜马拉雅的静谧时刻之一,此时世界就像一座宏大的教堂。
突然,水池的对面、两棵虬结橡树的暗影中,有什么动静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呆立在原地——四周空旷,我无处可躲。其中一棵橡树下、阳光遗漏的阴影中,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那眼睛的高度跟我的身高相差无几,我一边猜那可能是一头熊,一边回想身后的树能不能爬。就在此时,它又動了——眨了眨眼,然后我看到那双眼睛的瞳孔四周有清晰的白色。是外出打猎的村民吗?我想不是。我的心脏开始疯狂擂动,不禁紧张得直咽口水。阴影里真的是一张脸吗?一张长着胡须的脸?
对于刚才对视的东西,我当然心里有数——那是雪人,是山中野人,是神秘莫测的雪地生物。老天爷啊,喜马拉雅雪人!我的心脏从来没跳得这么快。怎么办?眼睛里的白色……狒狒用白色眼睑表示威慑,如果直接盯着它们,它们也能看见你的眼白,因此会认为你也在威胁他们。万一这种生物也用同样的信号……为了以防万一,我斜低下头用余光看它。我发誓,它似乎点头回应了我。
又一次眨眼过后,那双眼睛就此不见,长满胡须的脸和下面的身体也没了踪影。我勉强找回呼吸节奏,极力侧耳细听,然而除了溪水在欢快地流淌,四下里一片寂静。
过了一两分钟,我趟过小溪去查看橡树下的地面。密布的青苔上,有被什么东西踩过的印记,目测体重至少和我差不多;当然,没有留下足够清晰的足印。此外,周围没有一丝痕迹。
我头昏脑涨地回到营地,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每一丝轻微的声响都让我如同惊弓之鸟。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感受——遭遇了那样的场景……!
就在那一晚,当我正沉默地吃着炖菜、试图掩盖发生过的事情时,小组的讨论话题突然拐到了雪人身上。我惊得差点扔掉了叉子。又是阿德里肯——他很懊恼,尽管这一区域有许多兽足印,他却只看到过几只松鼠、远远瞥见过一两只猴子。当然,如果他之前在夜间伪装棚下多待几个晚上,也许会更有成效。总之,他想找点话题让自己成为注意力的焦点,再以“大牛”的身份抒发己见。“你们知道,这种高海拔山谷正是雪人的生活区域。”他煞有介事地宣布道。
那一刻,叉子差点从我手里滑落。“当然,几乎可以确定它们是存在的。” 阿德里肯继续说,脸上带着滑稽的微笑。
“哎呀,菲利普。”莎拉说。她这两天经常对他这么说,但我才不介意。
“是真的。”然后他又开始扯那一套,我们耳朵都要磨起茧子了:艾瑞克·希普顿拍的雪地足印照片,乔治·夏勒对这一想法的支持,克罗宁团队找到的印记,还有其他目击证据……“这里有数千平方公里无法逾越的山脉荒野,都是處女地。”
当然,我不需要任何证据。不过其他人也十分乐意认可这种观念。“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个,那就太棒了!”瓦莱丽说,“搞些绝妙的照片——”
“或找到一具尸体。”约翰说。植物学家想要的都是不会动的玩意儿。
菲尔慢慢点头:“还或许,我们能捉到一只活的……”
“我们会出名的。” 瓦莱丽说。
理论家。他们的名字甚至有幸被写成拉丁文,在新物种的名字里占得一席之地。阿德里肯-巴奇山区大猩猩①。
我憋不住了,必须要说句话。“如果我们发现了雪人存在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把它扔到脑后然后忘掉。”我说道,也许声音有点大。
他们都盯着我。“为什么?”瓦莱丽问。
“很显然,为了雪人啊,”我答道,“作为动物行为学家,你们想必会关心自己研究的野生动物的福祉,对吧?以及,它们赖以栖息的生态圈?可一旦确认了雪人的存在,两者都要遭难。肯定会有各种探险队、游客、偷猎者来侵害它们——把雪人关在动物园,锁在灵长类中心的铁笼里,把它们按在实验室的刀下,或者填成博物馆的标本——”我开始心烦意乱,“我是说,归根究底,雪人对我们真正的价值是什么?”他们只是盯着我:价值?“它们的价值在于其未知,它们超越科学,代表我们不可触碰的野性。”
“我能理解内森的观点。”莎拉打破紧随而来的沉默。她看着我,那神情让我有一丝恍惚。她的赞同原来比我想象的重要得多……
其他人摇着头。“很为他人着想,”瓦莱丽说,“不过说真的,雪人几乎不会被研究影响。想想它们对我们灵长类动物进化研究的弥补完善!”
“找到一只就是对科学的贡献。”菲尔盯着莎拉。我不得不承认,他对此很笃定。
阿迈特狡黠地说:“而且,不会对我们的任职机遇有任何坏影响。”
“那倒是,”菲尔附和道,“但真正的问题是,你必须得实事求是。如果我们发现了雪人,那我们就有义务汇报,因为事实如此——不管我们感受如何。否则你就犯下了隐匿数据、篡改数据那种学术不端行为。”
我摇头否认:“还有诸多超越科学诚信的价值。”
争论就此继续了下去,大部分时候都在不停重复。“你是理想主义者,”菲尔一度对我说,“如果要研究动物学,难免会在某种程度上打扰一些作为研究对象的动物。”
“也许那正是我退出的原因。”我说。我必须得就此打住了。他被这个领域巨大的工作压力腐蚀得太严重,变得为获声誉极尽所能,可我要怎么说才不会让场面太难堪?不可能的,而且莎拉也会因我而失望难过。我只是叹了口气:“那被研究的动物怎么办?”
瓦莱丽有点气急败坏:“他们会给它用镇静剂,研究它,再放回原来的环境。也许会圈养一只,反正比野外生存安逸得多。”
完全堕落了。连植物学家们听了这句话似乎都有点不自在。
“我不觉得我们需要担心这个,”阿迈特仍然带着狡黠的微笑,“这种野兽应该是夜行动物。”——你知道,因为菲尔对夜间伪装棚并没体现出多大热情。
“这正是我要在高谷设置夜间伪装棚的原因,”菲尔对阿迈特的见缝插针厌倦无比,直截了当地打断道,“内森,我可能需要你一起来帮忙。”
“还要带路。”我说。其他人继续争论,莎拉接过我的话头,或者说,她对我说的话至少有点共鸣。我退出讨论,心里仍为白天在阴影里看到的身影而惴惴不安。离开的时候,菲尔狐疑地看着我。
就这样,菲尔开始大展拳脚了。在我目击过雪人的高谷西面, 我们安了一个伪装棚。我们在一棵橡树上过了几夜,看到许多喜马拉雅梅花鹿,还在黎明时分看到过几只猴子。菲尔本该开心才对,然而他却开始愠怒。我恍然大悟,想起他那些喃喃自语:找到雪人是他的夙愿;他奔着这个新大陆而来,如同渴鹿奔泉。
事情发生在一天深夜。凸月高悬,月光穿透薄薄的云雾。还有两个小时才到黎明,我正打着盹,阿德里肯突然用胳膊肘捅捅我,无声地指向小溪水塘另一侧。
黑暗中更有一团黑影,正在快速移动。水面上落着一道月光——照出水光上方的轮廓—— 一个直立的身影。有一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它的头颅:高耸、形状奇异、毛皮覆盖的头盖骨。看起来和人类相差无几。
我其实想大声示警的,不过却只是在地板上挪动了下身体。地板轻微地“嘎吱”一响,那个身影马上不见了。
“蠢货!”菲尔轻声咒骂,月光下的他看起来凶神恶煞,“我去追他!”他跳下树,从羽绒夹克里拔出什么东西,我猜是镇静剂手枪。
“大半夜的,你在外边啥都找不到的!”我低声喊,但他已经走远。我赶紧爬下树跟着他——我也不确定出于什么原因。
你知道的,森林中的夜晚是什么样子。不可能找到任何动物,四处走动也不是易事。要找到阿德里肯也是一样——他行动迅速、无声无息。我瞬间就跟丢了,只是间或听到远处树枝折断的声响。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仍旧在树林间游荡。我回到溪边时,月亮已经西沉,曙光马上就要照亮天际。
我绕过浅滩上的一大块圆石,差点和迎面而来的雪人撞个满怀,仿佛我们是在繁忙人行道上的两个路人,试图避开对方却拐到了同一方向。他比我稍矮一些,深色毛发覆盖着躯干和脑袋,但面部裸露——露出一块粉色皮肤,在昏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和人类十分相似。他的鼻子即像人类,又像灵长类动物——宽大,但在脸部中间突起——仿佛枕骨嵴从后脑勺一直延伸到了前额。他阔嘴方下巴,下颌掩盖在毛发中——无论如何,他绝对属于人类范畴。他宽厚的眉骨高悬在双目上方,因此看上去总是一副惊讶的表情,长得就像我之前养过的一只猫。
此时此刻,我确定他是真的十分惊讶。我们都呆若木鸡地对峙着,在夜风中微微打战——没有其他动作。我甚至忘了呼吸。怎么办?我注意到,他拿着一根光滑的木棒,颈间的皮毛里有东西串在绳子上。他的脸——工具——装饰:我拢回一点思绪——没有被吓飞的思绪——思考着(我想我骨子里还是个动物学家)。他们不是别的灵长动物,他们是原始人类。
似乎是为了证实我的想法,他开始同我讲话。他简短地哼着、发出短促的叫声、猛嗅几下空气、咧开嘴(露出好几颗犬齿),然后发出哨音,声音很轻。他的眼中露出疑惑,如此沉靜、温柔、聪慧。我感到难以置信,自己不能理解也无法回答他。
我举起手,动作缓慢,试着对他说“你好”。我知道,很蠢,但遇见雪人你还能说什么呢?总之,除了一声压抑的“哼嗯”,没有别的回应。
他好奇地歪着脑袋,重复着那声音:“哼嗯。哼嗯。哼嗯。”
突然,他猛地抬头盯着我身后小溪的上游,大张着嘴,站着凝神细听;又盯着我打量,试图判断我的动机。(我发誓我能分辨这些行为!)
上游传来树枝断裂的声响。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嘭”一声,我们已经上了河岸、钻进了密林。跳跃之间,我们穿越了树丛,俯卧在一根倒下的粗木后,并排趴在粘腻潮湿的青苔上。阵阵疼痛从胳膊传来。
菲尔·阿德里肯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河滩。他穿过灌木丛时刮到了枝丫,羽绒夹克的尼龙面料被撕破好几处,蓬松的白羽绒在他周围纷纷扬扬;他可能还摔进了哪里的泥坑。雪人使劲眯着眼看他,明显觉得四散逃逸的羽绒很神奇。
“内森!”菲尔大喊,“内——森——啊!”看起来,他依旧生龙活虎,“我看到了一只!内森,你在哪儿,我靠!”他一边继续往下游走一边叫喊,雪人和我原样趴着,默默看着他走远。
我不知道,之前的人生中是否有过比此时更心满意足的时刻。
当他的背影消失在小溪拐弯处,雪人站起来,又摊开四肢靠坐在原木上,活脱脱一个累瘫了的背包客。太阳已经升起,他只是短促地叫着、吹着哨音,呼吸平缓地看着我。他在想什么?我一头雾水。它甚至可能在威胁我,我想象不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拨弄着我的衣服——双手比人类的更加瘦削、细长。他又拨弄着自己的项链,把它拉过头顶。草绳上串着厚贝壳一样的东西,是化石,像扇贝壳——喜马拉雅昔日曾在水下的证据。雪人是怎么做出来的呢?无从知晓。但很明显它们珍贵无比,是文化的一部分。
他盯着自己的项链看了很久。然后,小心翼翼地,他把项链拿到我的头顶,挂在我脖颈上。我的皮肤瞬间变得通红滚烫,泪水模糊了视线,喉咙酸痛——那感受,就像上帝从树背后现身,毫无缘由地给我赐福一样,你知道吗?我配不上。
他一言不发,也再没有其他动作,只是跳起来、罗圈着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独自一人留在晨曦中,那串项链沉沉地垂在我的胸口;酸痛刺激着我的臂膀。所以,这事确实发生过,我没有在做梦。上天赐福于我。
恢复神智后,我顺下游走回营地。项链已被我深藏在羽绒夹克内衬的口袋里,我还编了一个能自圆其说的故事。
菲尔已经回到营地,正和队员们聊天。“你回来了!”他大喊,“你他妈到底去哪儿了?我都以为你被他们抓住了!”
“我找你来着,”我发现假装生气很容易,“这个他们是谁?”
“雪人啊,你这个笨蛋!你也看见他了,别否认!我循着踪迹又看到他一次,在小溪上游!”
我耸耸肩,怀疑地看着他:“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去错地方了!你本该和我一起。”他转向其他人,“我们要把营地挪到河流上游几天,悄悄地。这可是绝无仅有的天赐良机!”
瓦莱丽点头同意,阿迈特点头同意,甚至连莎拉好像都被说服了。能找点刺激,植物学家们看起来也很开心。
我表示反对,这么多人搬去上游山谷不是易事,还会打扰那里的生物。我暗示菲尔那可能是一头熊,但他听不进去:“我看到的那个生物会直立行走,而且枕骨嵴高耸。它就是个雪人。”
因此,尽管我竭力反对,搬到高谷的计划仍然势如破竹般地进行了下去,对雪人紧锣密鼓的搜寻也即将开始。我感到茫然无措,再继续反对下去会显得我非常可疑,让他们怀疑我是不是也看到了菲尔所看到的东西。在实施诡计阻碍别人计划方面我从来都不开窍,这也是我当初离开大学的原因。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一场季风暴雨意外提前从天而降。我突然灵光乍现。我们所在山谷的分水岭大而陡峭,一整天暴雨后,小河水位迅速上涨。我们要到三谷汇聚的地方,得先过那座桥,再穿过两个山谷,才能回到飞机跑道。
天赐良机。半夜,我偷偷溜下山谷去了桥边。那座桥的建造就是普通的乡下手艺,两岸各有一大摞石头支撑着作为桥身的三根半圆木。河水已经在冲刷着石头基底,拿长树杆一撬,我们所在这侧的石头就塌了。破坏一座桥的感受很奇异,这是喜马拉雅山上来之不易的人类成果之一,但我却铁了心要这么做。很快,那些圆木翻滚掉落,其中一根被冲到河流下游,消失得无影无踪。送其他两根上路也轻而易举。诸事毕,我又悄无声息地溜回营地,回躺在了床上。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我发现桥塌了,为它扼腕叹息,顺带跟他们提了一嘴下游的洪水兴许泛滥得更厉害;我不知道我们是否有足够的食物撑过季风,这是废话,当然撑不过;接着又是一小时瓢泼大雨,阿迈特、瓦莱丽和那几位植物学家由此深信季风季已经来临了。第二天,菲尔尖叫着抗议也没效用,我们在清晨的薄雾中拔营离去;中午,薄雾散开,带着潮气的明媚日光洋洋洒洒。但那时我们已经走出很远了,而且目标坚定。
就是这样,弗雷德。你还在读吗?我撒了谎、隐瞒了数据,还吓跑了雇我的老同事。但你明白,我非这么做不可。那里的生物智慧、安寧,文明只会毁了它。还有和我一起躲藏的雪人——不知为什么他知道我跟他是站在一边的。我愿意付出生命去守护这份信任,这是肺腑之言。那是我不能出卖和背叛的东西。
在出山的路上,菲尔还是坚称他看到了一个雪人,我就继续拆他的台,直到莎拉开始饶有兴味地看着我。难过的是,我们靠近J地——我们此行终点的时候,她和菲尔又重修旧好了。也许她是可怜他,也许她是不知怎地察觉到我在撒谎。对此我毫不怀疑,她相当了解我。但不管出于哪个原因,都叫我灰心丧气,而且束手无策。我不得不撒谎、不得不掩藏我知道的事,不管它对我的友情有多大破坏、不管让人多受伤。因此,到了J地,我跟他们一一告别。我心里有数,动物学普遍资金短缺,他们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所以不用担心。至于莎拉——好吧——真是的……我有点责怨地跟她道了别。然后,我没有坐飞机,而是徒步回到了加德满都,距她越来越远,慢慢整理心绪。
归来之后的黑夜是如此漫长,于是我决定写这封信,让自己的大脑没空停下来瞎想,我也希望把这一切写下来能有所助益。但实际上,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想象你被我的故事搞得魔怔的画面,于此刻而言反而是种慰藉——我都能看见你在屋里跳脚,声嘶力竭地喊“你在开玩笑!”,正如以往那样。等我秋天在加德满都当面见到你,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所有细节。一言为定——
你的朋友,内森。
三
我的天呐,真是匪夷所思。读完这封信,我能说出来的只有“哇塞”。我回到开头,想整篇重读一遍,却又很快跳到精彩的部分。和大名鼎鼎的喜马拉雅山雪人打了照面!真是无巧不成书!很明显,这位内森兄也就只能听懂个“哼嗯”。但情况特殊,我想他尽力了。
我自己也一直想和雪人偶遇。曾经无数次,我都曾在破晓前的微光中早早起床,一边闲逛着找地方撒尿,一边观测天气状况。每一次,尤其在高海拔林区,我都会四下打量,琢磨上一秒我惺忪的睡眼余光瞥到的正在动弹的东西,会不会是蠢蠢欲动的雪人。
到目前为止,就我所知,都是一厢情愿。我发现我有点嫉妒这位内森,还有他的天降神运。为什么雪人——中亚最腼腆的物种之一——对他如此青睐有加?接下来几天,尽管我忙着自己的业务,这个谜团却一直在脑海中徘徊不去。不知为何,我希望我能再多做点什么。我查阅了朗星酒店内森和乔治·弗雷德里克斯的入住记录,找到了六月中旬内森那工整小巧的签名,却没有找到那个乔治,也就是内森所述的“弗雷德”。这封信表明他们今年秋天都会在尼泊尔,但具体在哪里呢?
接下来,我不得不把一些西藏地毯运去美国,我的公司还想要我从旅游移民局那里批三个“视频徒步”业务;同时,中央移民局还嫌我在这个国家待得太久了。在这个寄封信得耗一天时间的国家,为了搞定这些事,我忙得团团转,几乎把这封信抛在了脑后。
然而,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碧空万里的下午,比往常晚了一阵才来到朗星酒店的我,看到几个人情绪激动地围在信架边上。信架被翻了个底朝天,可怜的信件尸体横陈,第一段楼梯一片狼藉。我隐隐有预感,似乎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有点被唬到了,甚至好像还有一丝良心不安,但也不全然是不快的情绪。我强压下那一阵负疚感,从用尼泊尔语骂骂咧咧的两个店员身边走过:“我能帮你找什么吗?”我对那心急如焚的祸首说。
他站直身子,双眼直勾勾盯着我,自始至终一本正经。“我在找一个朋友,他一般都待在这里。”他勉强还算镇定,但也在惊慌失措的边缘了,“店员说他这一年没来过,可我今年夏天寄给他的信却不见了。”
对上号了!我不动声色地说:“可能他顺道拿走了,没有登记入住。”
他瞬间萎靡下去,就像我捅了他一刀。他的相貌和我读他的史诗巨著时想的一样:修长、挺拔、黑发。他的络腮胡像兽毛一样优质浓密,从脸颊到脖颈每一根都精心修剪过——堪称完美。就凭这胡子和带包肘的夹克,他能在美国任何一所大学谋个终身教职。
然而,此刻他正心烦意乱,尽管他在努力掩饰。“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那……”
“你确定他在加德满都?”
“他应该在,两周后他要参加一个大型登山活动。但他一般都住在这儿!”
“有时候会住满。可能他实在没办法,所以换了住处。”
“也是,说得对。”突然,他从烦躁中回过神,心态平静了一些。他审视着我,清澈的灰蓝色眼睛微微眯起。
“乔治·弗格森。”我边说边伸出手。他试图用力跟我相握,还好我及时绷紧了手。
“我叫内森·霍。你的名字很有意思,”他面无表情,“我在找乔治·弗雷德里克斯。”
“真的吗!太巧了。”我捡起丢了一地的弯折的信件,“好啦,说不定我能帮你呢。我之前也曾不得不在加德满都找朋友——不容易,但不是不可能。”
“是吗?”好像我扔给了他一个救生圈。他有什么问题?
“当然。如果他要去爬山,就得去中央移民局买许可证,要获得许可证就得写下现在的住址。我在移民局泡得太久,很熟悉相关流程,也认得几个朋友。如果塞给他们几百卢比的好处,他们自然会帮我们找出来。”
“太棒了!”他又重获了希望,激动得浑身颤抖。“我们能现在就去吗?”我可算明白了,让他神魂颠倒的女神、那个无耻之徒的女朋友,对他真是了如指掌。他是理想主义者,理想透过他的身体发光,就像穿透玻璃罩的科勒曼营灯一样明光锃亮,只有瞎了眼的女人才会看不出他的一片情意。我不禁好奇莎拉对他是什么感觉。
我摇摇头。“已经过了下午两点——今天关门了。”我们把信架钉回墙上,两个店员也回了前台,“但如果你愿意,我们还能试几个别的路子。”内森点点头,一边看着我一边把信塞回架子。“不管什么时候,如果我想住这儿但是却没房了,我就去隔壁。我们可以去那儿看看。”
“好,”内森说,又重新来了精神,“走吧。”
我们走出朗星向右拐,去了悦亨酒店——要不叫悦享酒店——打探情況,反正招牌那里的字看不清楚。
果然,乔治·弗雷德里克曾住在这里。实际上,正是当天早上退的房。“我的老天爷,别啊。”内森哀号着,像给他那位仁兄号丧一样。这下他可真要惊慌失措了。
“对呀,”那名店员满面红光,为在厚重的簿子里找到那个名字而十分志得意满,“他去徒步了。”
“但他两周内都不会离开这里!”内森不愿相信。
“他可能自己先出发了,”我说,“或是和朋友。”
对内森而言,只能这样了。他瘫倒在地,方寸大乱、垂头丧气。我仍在思考:“如果他是打算飞去山区的话,我听说今天尼泊尔皇家航空公司的所有航班都取消了,所以他可能还会回城里来吃晚饭。他熟悉加德满都吗?”
内森阴沉地点点头:“和当地人一样熟。”
“那么,我们去老维也纳饭店碰碰运气吧。”
四
傍晚深蓝色天空下,泰米尔区一如既往地生机勃勃。街道上的店面亮起灯光,人们在大街上优哉游哉地闲逛。威风凛凛的路虎车和娇小的丰田出租车狂按着喇叭、蠕动着挤过拥堵的车流;街边的牛反刍着上来的草料,满脸惊讶地四处张望,仿佛数秒前刚被人从牧场神奇地变到了这儿似的。
内森和我一前一后贴着店面走,时不时还要躲避自行车,跳过一个个小水坑。我们经过了地毯专卖店、爬山装备店、餐馆、二手书店、徒步旅游中介、宾馆和纪念品站,一路拒绝了一百多个毛头小伙儿的推销:“换钱吗?”“不换。”“飞叶子不?”“不飞。”“买张美美的地毯吧?”“不买。”“来点哈希什①?”“不来。”“换钱不?”“不换。”从前我走过这一片区,从来都只是简单地对每个人说“不”:“不换不飞不买不来不尝不听不试”。内森截然不同,但他的方法似乎成效更显著,因为那些托儿不觉得我态度坚定;而内森会带着那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彬彬有礼地点头,说“不了,谢谢您”,然后留下托儿们目瞪口呆地在风中凌乱。
我们经过K.C.徒步旅行社,穿去了“时代广场”,经过一个永远都在堵车的十字路口,又顺着泰米尔区通往加德满都其他区域的那条街走下去。两个批发商站在自己商店门口,跟着磁带唱平克·弗洛伊德的《迷墙》:“我们根本不需要教育,不需要思想控制。”听得一辆自行车差点从我身上碾过去。随后街道又宽阔起来,路也有重新铺过。我把一只黑山羊推到路边,和内森一起跳过一个大水坑,进入街边一段隧道一样、穿透了一栋摇摇欲坠的建筑的大厅,在大厅里向左拐上一段脏兮兮的水泥楼梯。“你以前来过这儿吗?”我问内森。
“没有,我一般去K.C.徒步旅行社或红广场。”他一脸坦荡,好像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
爬上楼,推开门,我们瞬间步入了奥匈帝国:白色桌布,长条椅用镶板隔开,红墙纸上点缀着鸢尾花图案,家具装饰富丽堂皇,一盏盏桌灯既雅又俗;空气中弥漫着德国酸菜和匈牙利炖牛肉的辛香,音箱里放着施特劳斯的华尔兹。除了楼下传来的微弱汽车喇叭把人拉回现实,其他一切都如梦似幻,让人难辨真假。
“我的天呐,”内森叹道,“他们是怎么弄来的?”
“差不多都是老板娘的杰作。”餐馆老板娘常驻这里,是个烹饪天才。她身形高大,体态丰满,待人亲切友好,走过来用生硬的德式英语跟我打招呼。
“你好啊,伊娃。我们在找个朋友——”我还没说完,内森就径自从我们身边冲向了里屋的一张条椅。
“我想他找到他了。”伊娃面带微笑。
等我走到那桌边,内森正使劲晃着一个男人的手臂,拍着他的背。这男人不高,留着金色长发,约莫四十岁。内森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正在喋喋不休—— 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弗雷德,谢天谢地,我可算找到你了!”
“我见到你也很开心,兄弟!真巧,实际上——我早上本来准备和几个英国佬去爬山,但‘尼白来黄家航空又炸了。”弗雷德带着一点南方或是乡村口音,语速和我认识的那些南方人一样快,甚至有时候还要更快些。
“我知道。”内森抬起头,看着我,“其实,是我新交的朋友告诉我的。乔治·弗格森,这是乔治·弗雷德里克斯。”
我们握握手。“名字很不错,”乔治说,“叫我弗雷德吧,大家都这么叫。”弗雷德跟我们解释,说一起爬山的朋友去找房子了;交谈间,我们围着桌子坐了下来。“你在做什么,内森?我都不知道你也在尼泊尔,还以为你回美国工作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什么的。”
“之前是,”内森说,他又挂上了那副不成功便成仁的大义凌然样,“但我必须得回来。我说——你没收到我的信?”
“没有,你给我写信了?”弗雷德说。
内森直勾勾盯着我,我尽可能表现得一脸无辜。“我现在必须得把你划进保密范围了,”他对我说,“我还不怎么了解你,但你今天帮了大忙。事情特殊,我不可能……”
“面面俱到?”
“不,不,不是——我不能过分谨慎,你瞧。我往往谨慎过头,弗雷德以后肯定会跟你说的。但是,现在,我需要帮助。”他的表情比给自己上坟还严肃。
“这段时间苦了你了。”我安抚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靠谱,什么值得信任啊忠诚啊。弗雷德龇着牙冲我笑,要维持我想要的表情可太难了。
“事情是这样的,”内森对我们俩说,“我要跟你们说的是春天去探险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儿一言难尽,不过……”
他低着头,身体前倾、压低声音,讲了一遍我在信上读到的故事。弗雷德和我也都努力在桌子上向前凑,脑袋都撞在了一起。听到故事高潮,我尽力表现出讶异的神色,但也不用太费力气,因为该惊讶的时候弗雷德一个都没落下,表现完美。“你开玩笑吧。”他说,“不。难以置信,这不可能。雪人一般很容易受到惊吓。这一只就傻站在那儿?开玩笑吧!太难以——他妈的——置信了,兄弟!我打死也不信。太神奇了!啥?——妈呀,不,不会吧!”当内森说到雪人送了他一条项链,和内森在信中预料的一模一样,弗雷德一蹦三尺高,又靠回椅背大喊:“你开玩笑吧!!”
“嘘!”内森嘶道,脸都贴到桌布上去了,“别!低一点,弗雷德!求你了!”
于是他坐下来,内森继续讲,然后情景再现(“你把那该死的桥拆了!?!”“嘘!!!”);等内森讲完,我们都靠回椅背,感到筋疲力尽。慢慢地,其他桌的食客终于不再盯着我们。我才清清喉咙:“不过今天,你……呃……你提到还有一个问题,还是有新的问题……?”
内森点点头,嘴唇微皱:“阿德里肯回来了,还从一个有钱的美国老男人那里得到了一笔钱——这人叫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以前的爱好是大型动物狩猎,现在在一栋大房子里经营一个摄影动物园。他和阿德里肯、瓦莱丽,甚至还有莎拉来了这里,然后直接回了我们春天去过的营区。我从阿迈特那儿知道消息后就尽快赶过来了。就在我到达后,他们住进了喜来登酒店的套房。一个门童告诉我,他们开着路虎,帘子挡着车窗,他还看见有个滑稽的人被推搡着上了楼梯。现在他们把那间套房上了锁,守卫森严。我担心——我想——我想他们可能搞来了一只关在那间套房里。”
弗雷德和我面面相觑。“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两天前!那之后我就一直在找弗雷德,我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弗雷德问:“那个莎拉怎么办?她还和他们在一起吗?”
“对,”内森盯着桌子,“我也不能相信,但她在。”他摇摇头,“如果他们在楼上藏了一只雪人——如果他们抓住了一只——那么,哎,雪人就完蛋了。他们肯定都要遭殃。”
我想,的确如此。弗雷德不由自主地点着头,只要是内森说的他都同意。“那楼上就有个动物园了,哈哈。”
“所以你会帮忙咯?”内森问。
“当然啦,兄弟!自然要帮!”弗雷德看起来很意外,内森居然还要询问他这个问题。
“我也愿意帮。”我说,这是发自内心的。不知为何,那家伙搞得我跃跃欲试。
“谢谢。”内森说。他看起来如释重负,“但你要参加的登山活动怎么办,弗雷德?”
“没事。反正我也是后来才加入的,纯属玩票性质,他们不会介意的。而且我也只是这次想跟他们一起去。为了这次登山,他们搞了棋盘问答游戏,免得自己在帐篷里憋得发疯。我们昨天试着玩了玩。你知道的,除了历史、文学和娱乐类的问题,我其實对这个游戏很拿手,不过他们手上这个是英国版的。所以我们个个跃跃欲试,可突然间,我好像成了喜剧团的搞笑角色,我是说,他们的方式太不一样了,不按套路出牌!你知道我们玩的时候,如果不知道答案,别人就会说‘哈,真撇——但是轮到我回答擅长的运动休闲类问题,他们抽卡问我‘1956年西印度群岛板球比赛中,连续往三柱门投球365次的是谁?之类的问题,然后捧腹大笑,头都要笑掉了。而且他们还欢呼雀跃,一边围着我手舞足蹈一边大喊:‘不知道了吧你!你根本完全他妈的不知道是谁投的吧你!搞得我很难集中注意力回答问题。所以,跟他们一起去的打算可能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还不如待在这里帮你。”
内森和我点头似鸡啄米。
我们早在听完内森讲述的传奇故事之后就点了菜,伊娃已经把菜端了上来。这是老维也纳饭馆的又一个神奇之处——菜品比装潢更出色。不管放在哪儿它都很出挑,毕竟在加德满都吃什么都像嚼硬纸板,真是不敢相信。“看这快牛排!”弗雷德说,“他们他妈的是哪里搞来的神仙肉!”
“你们有没有好奇过,他们是怎么管理这满大街的牛的?”我问。
弗雷德乐了。“我只能想到他们悄悄拽着一头那些大鼻子到这儿的后厨,然后 ‘砰!”
内森开始一脸怀疑地捅着自己面前的炸肉排。在这顿完美的晚餐期间,我们讨论了当前的各种问题。跟以前一样,对此境况,我有了一个计划。
五
小费在加德满都向来是无所不能的;但那一周,珠峰喜来登国际酒店的员工却守口如瓶,怎么也撬不开。他们甚至不愿意听到任何反常的事,更别说卷入其中,不管报酬多少都没用。一定有大事发生,我猜那个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的确富甲一方。就这样,进入阿德里肯房间的A计划宣告泡汤。我撤回酒店吧台,内森缩在角落的靠背椅中,戴着墨镜和澳大利亚巴拿马帽,伪装得恰到好处。他对我的消息表示很不开心。
珠峰喜来登国际酒店和其他地方的喜来登不大一样,它的质量差不多是假日酒店的水平,但在加德满都这样的地方,足够让它跻身五星级酒店了,这也让它和老维也纳酒店一样与其他地方格格不入。吧台和机场酒吧很像,我们旁边就是一间赌场。从里面传出的阵阵欢声笑语判断,大家显然都玩得很恣意。内森和我小心翼翼地抱着自己的酒水等着弗雷德。他去酒店周围踩点了。
突然,内森一把抓住我的小臂:“别看!”
“好的。”
“我的妈呀,他们肯定是雇了一大堆私人保安。天呐,瞧瞧这些人。不,别看!”
我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那队走进酒吧的人马:统一的靴子,统一的夹克,胳膊下一块鼓包;仪容打理得十分精干,身姿挺拔,举手投足都是军队气质……说实话,他们看起来有点像没胡子版的内森。“哈。”我感叹了一句。绝对不是普通游客。菲茨杰拉德看来是真的很富。
弗雷德鸟儿一样飘然进了酒吧,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下了:“有问题,弟兄们。”
“嘘!”内森嘶声道:“看见那边那些家伙了吗?”
“我知道,”弗雷德说,“他们是特情局特工。”
“他们是啥?”内森和我异口同声。
“特工。”
“可别告诉我这个菲茨杰拉德是里根总统的好朋友。”弗雷德却摇摇头,咧嘴笑了。
“不,他们和吉米·卡特还有罗莎琳·卡特一起。你没听说吗?”
内森摇着头,但我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想起了几周前的传言。“他想去看珠穆朗玛峰……?”
“是的。其实一周前,我在那木齐①遇到过他们。但现在他们回来了:待在这里。”
“我的神啊,”内森说,“特工,在这儿。”
“其实,这些特工人都不错,”弗雷德说,“我们和他们在那木齐聊了挺多。真的耿直,是的——相当耿直——而且友好。他们会跟我们讲世界职业棒球大赛上发生的事,因为他们有卫星天线;还会跟我们聊他们的工作,那些有的没的。当然啦,有时候我们也问卡特相关的问题,这时候他们就东瞄西看,假模假样地仿佛没听见有人说话;但大部分时候他们真的很普通。”
“那他们在这儿干吗?”我半信半疑地问道。
“这个嘛,吉米想去看珠穆朗玛峰。所以他们开着直升机到了那木齐,就好像根本没高原反应这回事一样,然后径直去了珠峰!我刚才和当时碰到的一个特工聊了会儿,他告诉了我后来发生了什么。罗莎琳到四千五百多米的地方就返回了,但吉米接着往上爬。当时所有年轻力壮的特工都在周围保护他,你知道吗,不过他们开始生病,每天都有一批人因为高原反应、肺炎之类的原因被直升机载下山,直到他身边没剩什么人!他把全队的人都干回了地面上!厉害得不得了,真有六十多岁吗?这些年轻特工像苍蝇一样纷纷掉下山,他却跟装了马达似的一路到了卡拉帕塔②,后来又到了珠峰基地营。我太佩服他了!”
“可真厉害,”我说,“替他开心。不过现在他们回来了。”
“是啊,他们给加德满都的文化内容又添了一笔。”
“那太糟了。”
“啊!没那个运气搞到钥匙去雪人家里串趟门子,是吧?”
“嘘嘘嘘!”内森使劲嘘道。
“对不起,我忘了。那啥,我们得想点别的招,呃?卡特夫妻俩还要在这儿待一周。”
“窗户?”我问。
弗雷德摇头否决。“我爬上去倒是没问题,但屋子的窗户俯瞰花园,这样太招摇了。”
“天呐,这太糟了。”内森一口灌下威士忌,“菲尔可能决定要公之于众——他抓到的东西,他要趁着卡特在这里的时候开新闻发布会。这是快速宣传的完美途径——这就是他的风格。”
我们坐着,耗尽了脑汁跟好几杯酒。
“你知道吗,内森,”我慢条斯理道,“还有一个可能性我们没讨论到,不过你得带头。”
“什么?”
“莎拉。”
“什么?哦,不。不行。我不行。我不能和她说话,真的。就是——好吧,我就是不想。”
“可是为什么?”
“她不會在乎我说了什么。”他盯着自己的玻璃杯,紧张地在手心里转着,声音酸涩,“她可能只会告诉菲尔我们在这儿,那我们就真的麻烦了。”
“哦,我不知道。我觉得她不是会这么做的人,你觉得呢,弗雷德?”
“我不知道,”弗雷德说,一脸猝不及防,“我从来没见过她。”
“她不会的,真的。”后面我一直在做他的思想工作,指明这是目前我们最好的机会。但内森在这一点上分外固执,直到我们离开酒吧时仍然没一丝动摇。
我们只好结账离开。但当我们穿过门厅,走近恢宏的大门,内森突然停住了脚步。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姣好,戴着副猫头鹰眼睛一样眼镜的女人刚走进来,内森像根木头一样杵在了原地。我猜到她一定是那人,悄悄捅捅内森:“记得,现在是生死关头!”
这句话起了作用。他深呼吸一口气,当那女人正要和我们擦肩而过时,他一把扯下帽子和墨镜:“莎拉!”
那女人吓了一跳,回过身:“内森!我的天哪!你——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神色阴郁:“你知道我为何在这儿,莎拉。”他把身体拔得比以往更加笔挺,直盯着她。就算她被指控谋杀了他母亲,他那副表情也不可能更责怨了。
“什么——?”她哑声道。
内森咬紧了嘴唇。我觉得他对这趟罪恶之旅的反应有点过了,甚至在考虑去插句话和和稀泥,让气氛不那么剑拔弩张。然而下半句里,他的声音因极度痛苦而扭曲了:“我没想到你会这么做,莎拉。”
她一头亮棕色秀发,厚刘海、大眼镜,一副学生模样。这下女学生被戳到了伤心处。她嘴唇发颤,眼睛止不住地眨巴:“我——我——”她的脸蛋皱成一团,带着哭腔趔趄地倒向内森,瘫靠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他轻轻拍着她的脑袋,看起来受宠若惊。
“哦,内森,”她凄凄惨惨地抽噎着,“太可怕了……”
“没关系,”他的身体硬得像一块铁板,“我明白。”
他们俩腻歪了一会儿。我清清喉咙,提议道:“我们去找个地方喝一杯吧。”事情好像柳暗花明了。
六
我们去了安娜普尔纳酒店咖啡厅,在那里,内森担心发生的最糟糕的事被莎拉一一验证:“他们逮到他,锁在了浴室里。”很显然,雪人吃得越来越少,瓦莱丽·巴奇催促菲茨杰拉德先生马上带他到市里那个臭烘烘的小动物园去,但是菲茨杰拉德正忙着和一堆科学家、自然作家打交道,这样一两天后就能开新闻发布会了,他和菲尔都想等一等。他们都希望卡特夫妻能出席所谓的揭幕仪式——弗雷德这么叫它,但是他们还没敲定。
弗雷德和我向莎拉打听了喜来登的看守安排。很明显,菲尔、瓦莱丽·巴奇和菲茨杰拉德不间断地轮流看守浴室。他们怎么喂他食物的?他温顺吗?问题,回答;问题,回答。最初崩溃了一阵后,莎拉又变回了那位坚韧又明智的妙人。然而,内森却在不停重复:“我们要把他从那儿救出来,我们要尽快行动,不然他就完蛋了。”莎拉把手放在他手上,那可真是烈火上浇了一股热油。“我们必须得去救他。”
“我知道,内森,”我说,继续努力开动脑筋,“我们已经知道了。”一个计划开始在我脑海中形成:“莎拉,你有房间的钥匙吗?”她点头。“好的,我们走吧。”
“什么?现在?”内森脱口喊道。
“当然!我们得抓紧时间,不是吗?记者要来了,他们会发现莎拉不在场的……我们还得先去搞点东西。”
七
我们返回喜来登酒店时已经接近傍晚。弗雷德和我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内森和莎拉坐出租跟在后面。下车时我们再三叮嘱,确保司机明白我们要他在酒店前面等我们。弗雷德和我进入酒店,向内森和莎拉打出安全的信号,然后径直去了大堂电话处。内森和莎拉负责去前台登记开一间房,我们需要他们转移一会儿视线。
我给酒店顶楼(四楼)所有房间都打了一通电话,得知一半都住着美国人。我自称是卡特夫妇的助手,名叫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现在都住这家酒店。他们都知道卡特夫妇。我解释道,卡特夫妇为酒店的美国人举办了小型招待会,希望他们方便的话能够加入,地点在赌场酒吧——卡特夫妇大概一个多小时后就会下楼。他们都对这个邀请兴致勃勃(除了我不得不挂掉电话的共和党人),答应很快就下楼。
接最后一通电话的是菲尔·阿德里肯,在355号房。我说自己叫莱昂内尔·霍丁,其他的还是那一套;如果非说有什么变化,就是阿德里肯明显热情无比:“我们马上就下楼,谢谢——其实,我们也准备邀请您们。”我没偏见,但他听起来的确讨人嫌。内森起的名号,理论家,不是我的风格,我更偏爱混球那一挂。
“好的。期待见到你们所有人。”
弗雷德和我在酒吧里观察着电梯。美国人穿着他们最好的猎装夹克涌入赌场,你绝对不会想到整个加德满都居然有那么多涤纶衣物,不过我猜它在旅途中表现很好。
两个男人和一个圆润的女人从电梯旁宽敞的楼梯下了楼。“是他们?”弗雷德问,我点头,他们的相貌完全符合莎拉的描述。菲尔·阿德里肯个子不高,身形单薄,是那种加利福尼亚靓仔长相;瓦莱丽·巴奇戴副眼镜,顶着一头炸了毛的卷发。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起来很知识分子,相比之下莎拉却只是个乖学生。那个有钱人,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六十来岁,抽着雪茄,身材保持得很好,穿着件八个兜的猎装夹克。穿过门厅去赌场酒吧的路上,阿德里肯正和他争论什么,我听到他说,“比新闻发布会好。”
我突然灵光乍现,回到电话旁边,打给接线员找吉米·卡特。电话接通,那头传来中西部美国人平淡的声音,非常商务:“您好。”
“您好,请问是卡特夫妇的房间吗?”
“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我想请您转告卡特夫妇,喜来登酒店的美国人在酒店赌场酒吧为他们组织了招待会,就是今天下午。”
“……我不确定他们是否有时间参加。”
“我明白。但只是请您向他们转达。”
“好的。”
回到弗雷德身边,我两口灌下一瓶星牌啤酒。“好了,”我说,“乐子要来了。我们上楼吧。”
八
我给内森和莎拉发了消息,然后和他们在355号房间门口汇合。莎拉打开门让我们进去,里面是一间大套房——风格:普通的假日酒店——除了些许湿润毛发的气味,放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城市都没差别。
莎拉走到浴室门口打开锁,里面传来一阵声响。内森、弗雷德和我都不适地挪到她身后。她打开门,有动静——他在那儿,就站在我们面前。我发现自己正盯着雪人的双眼。
加德满都的旅游周边产品里,有日历、明信片和画着雪人的刺绣T恤,上面的图案都很雷同。我对此从来不能理解,为什么大家对雪人的想象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毛茸茸的小东西背对着你,肩膀上看过去是一张标准猴子脸,露出一只光秃秃的大脚板,这刻板印象让我很恼火。
我可以很开心地告诉大家,真正的雪人和画的一点都不像。好吧,他的确毛茸茸的;但他和弗雷德一般高,明显是类人的面容,脸周围一圈黯淡的红色毛发就像络腮胡。他看起来有一点点像林肯——当然,是矮丑版的林肯,塌鼻子、突兀的眉骨——但就是有点像。看到他和人类相似的脸,我松了口气;我的计划就取决于这一点,于是暗暗庆幸内森在描述中没有夸张。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枕骨嵴,肌肉覆盖的骨头像山脊一样从后脑贯穿头顶,延伸到前额,整个颅骨就像留了个莫西干发型。
那一刻,我们全在原地呆着,成了名为“人类雪人一相逢”的石像。弗雷德决定发起破冰行动,他往前一步,冲那家伙伸出手:“向你致敬!”
“不,不——”内森掠过他身侧,拿出春天得到的那串化石贝壳项链。
“这是同一件吗?”我声音喑哑,一时茫然不知所措。因为直到浴室门打开前,我内心一直有一部分不完全相信这一切。
“我想是的。”
雪人伸出手,摸摸项链、又摸摸内森的手。我们又呆如雕塑了。只见雪人向前迈出一步,用瘦长、长满毛发的手碰了碰内森的脸,轻轻地发出哨音。内森浑身战栗,莎拉泪眼盈盈,我也觉得刻骨铭心。弗雷德说:“他有点像个佛陀,你不觉得吗?他就是没啤酒肚,但是那双眼睛,我的天啊。无上圣佛。”
我们得行动了。我打开背包,掏出宽松的工装裤、一件黄色T恤、一件大号防风夹克。内森脱下衬衣又重新穿上,借此向雪人展示我们的想法。
慢慢地、小心地、輕轻地,我们柔声细语、轻手轻脚地给雪人穿上衣服。T恤最难穿,我们把它套过头顶时,他轻轻“吱”了一声;好在工装裤拉链拉上了。我每做一个动作都要说:“向你致敬,上天庇佑之人,向你致敬。”
双手和双脚倒成了难题。他的双手形状奇异,手指骨节分明,长度几乎是我的两倍,还长了好些毛发;但是大白天在加德满都戴连指手套会导致更多问题。于是我暂时不去想它,把注意力转向他的脚。这是旅行宣传画唯一蒙对的地方:他有双大脚板,毛发覆盖,几乎是正方形,那大号脚趾像肥大的拇指。我带来的靴子已经是匆忙中能找到的最大码,可还是不够宽。最终,我给他套上西藏羊毛袜,穿上用铅笔刀改过的勃肯凉鞋,好让他的大脚趾悬在一边。
最后,我又在他脑袋上扣了一顶蓝色道奇男士棒球帽。帽子完美地隐藏了他突出的枕骨嵴,帽檐更遮住了他低平的额头和突出的眉骨。我还给他架了一副镜面环绕式太阳镜,这才收拾完毕。“嘿,真不赖。”弗雷德如此点评。再加一串夏尔巴人项链,黑绳上穿着五块珊瑚和三大块粗糙绿松石。声东击西嘛,你懂的。
在这期间,莎拉和内森翻箱倒柜,找遍了抽屉和行李,偷出了所有相机胶卷、笔记本和所有可能证明雪人存在的东西。整个过程中,雪人就站在那儿,镇定且专注:他观察着内森,一只手从袖管伸出、自然地放在胸前,就像百万富翁和他的贴身男仆。他小心谨慎地踩进勃肯鞋,调整棒球帽帽檐,种种细节都让我跟弗雷德印象深刻。“他看起来真像个佛陀,是吧?”我想,外表看上去的确不能让人信服,但就算是释迦牟尼本人,态度只怕也不会比他更温润了。
内森和莎拉终于搜寻结束,抬头看到了我们的艺术成果。“天啊,他看起来好奇怪。”莎拉说。
内森一屁股跌坐在床上,把头埋进手掌。“行不通的,”他说,“绝对行不通。”
“当然行得通!”弗雷德大喊道,一边把夹克拉链又往上拉了拉,“你看奇异街①上那些人,一直都这副打扮!兄弟,我在学校踢足球的时候,整队都是些看起来和他差不多的家伙。说实话,要在我们州,他都能参选议员——”
“得,得,”我说,“没时间贫了。把刷子和剪刀给我,我还得捯饬一下他的头发。”我试着把他的头发梳下来盖住耳朵,但收效甚微,就又在后脑勺修剪了一通。就一趟,我心想;只是步行一小段,下楼去坐出租;还有个昏暗的前厅。“两边一样平了吗?”
“看在上帝的分上,乔治,我们走吧!”内森越来越焦虑不安,我们已经花了有一阵时间了。我们收好随身物品,装进背包,拉着打扮好的“佛爷”出了门。
九
我总是为自己奇准无比的时间感洋洋自得。许多次,我都完美地在正确的时间赶到了正确的地点,连我自己都无比诧异。它超越所有刻意计算,是与宇宙循环之类的东西进行的深刻而又神秘的交流。但是,很明显,这次我队友们的时间感差得震惊宇宙,才连累得我完全垮掉。这是我能想出的唯一解释。
当时,我们正护送雪人顺着珠峰国际大酒店走廊下楼,我们的走姿很随性,雪人双腿有点罗圈——相当罗圈——胳膊也长——所以我一直在担心他会摔个四脚朝天——除此之外,还算正常,周围就只有几个尼泊尔普通游客。为了避开让人尴尬的电梯人群,我们决定走楼梯,于是穿过旋转门进了楼梯间。好巧不巧,正好迎面撞上下楼的吉米·卡特、罗莎琳·卡特还有五个特工。
“我去!”弗雷德惊呼,“这他妈不是吉米·卡特吗!还有罗莎琳!”
相比强装镇定之类的行为,弗雷德的反应显得无比自然,我想这是最完美无瑕的表现。我不知道卡特夫妇正要去办别的事,还是其实要去楼下参加我的欢迎会。如果是后者,那我最后关头抖机灵邀请他们的决定真是糟糕透顶。不管什么原因,他们在这里,站在楼梯平台上;我们站在平台上;特工们眼珠子精光四射地打量我们,也站在平台上。
怎么办?吉米冲我们露出那著名的招牌笑容,可能上过《时代》杂志封面——太眼熟了。但又不太一样,不是毫无二致。自然,他的面容更加苍老,却又有种大病初愈、劫后余生的痕迹,好像他曾经浴火重生、经历过非常人所能想象之事。那是一张和善的脸,体现出一个人最大的包容。他还很从容自得:这种干扰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他九年前自愿承担的工作的一部分。
我卻跟从容自得一点不沾边。实际上,特工们正条件反射地把鹰一般犀利的眼神锁在“佛爷”身上,我感到心脏骤停,只得稍微挪动身体让它重启。看见卡特的瞬间,内森呼吸凝滞,胡须之上的脸皮霎时一片惨白。情况更糟了——弗雷德向前一步伸手作揖:“嘿,卡特先生,向您致敬!见到您我们真开心!”
“嘿!你们好,”那招牌笑容越发灿烂,“你们打哪儿来?”
我们纷纷回答:“阿肯色”,“加利福尼亚”“马——马萨诸塞”,“俄勒冈”。他对每一个回应都面带微笑,愉悦地点头表示认可,罗莎琳也微笑着回复“你好,你好”,脸上仍是总统任职期间一样淡淡的神情,似乎她不管身在何处都同样愉悦。我们一一上前和吉米握手——直到轮到“佛爷”。
“这是我们的导游,巴——巴蒂·巴德,”我说,“他一点英语都不会。”
“我知道了。”吉米回答,握住“佛爷”的手上下晃了晃。
之前,我决定让“佛爷”露着手;现在,我肠子都悔青了。眼前这个人一辈子至少握过一百万只手、甚至一千万,世上没人比他更在行。一旦握住那瘦骨嶙峋的手,他马上就能察觉不同,这只手和他之前握过的几百万只完全不同。他脸上几道皱纹和眼周细纹交织在一起,仔细端详着“佛爷”的奇装异服。我感到冷汗从额头一滴滴渗出来又串成一线。“呃,巴蒂有点害羞。”我说。雪人却突然开腔了。
“向——尼——自敬。”他声音细弱、嘶哑。
“向你致敬!”吉米回答,一边亮出那著名笑容。
这句,大家伙儿,可是世界上人类和雪人的第一次对话记录。
毫无疑问,“佛爷”只是想帮忙——联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很确定——然而,尽管我们尽力掩藏,他的话还是让我们瞠目结舌。终于,本来盯着我们——尤其是“佛爷”——快盯成斗鸡眼的特工准备让我们离开了。
“我们腾开路让人家忙吧。”我哆哆嗦嗦地说,拉住“佛爷”的胳膊。“很高兴见到您。”我对卡特说。我们都在原地乖巧地站了一会儿,抢在美国前总统前面下楼好像不太礼貌,而那些特工也肯定不愿意让我们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下楼。最后,我只好在前方开路,一边紧紧地攥着“佛爷”的胳膊下楼。
我们平安无事地走到了门厅。莎拉和我们身后的特工相谈甚欢,成功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我暗暗赞许。似乎我们不用再费什么劲就能脱身了。正这么想着,赌场酒吧门打开了,菲尔·阿德里肯、J.李维斯·菲茨杰拉德和瓦莱丽·巴奇走了出来。(时间感,记得吗?)
阿德里肯一眼看清形势:“他们绑了他!”他大喊:“嘿!绑架啊!”
好吧,你可能和这些特工一样像触了电似的打了个激灵。毕竟,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想刺杀前总统,不过如果拿他当人质换点赎金或什么别的玩意儿,那倒是个目标。他们像猫鼬一样眨眼就蹿到了我们和卡特之间,弗雷德和我试图不动声色地把“佛爷”弄到前门外,奈何效果不如人意,要不是莎拉神兵天降,只怕是要功亏一篑——她蹦到正冲过来的阿德里肯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才是绑架犯,大骗子,”她尖声大叫,在他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打得他一个趔趄,“帮忙啊!”她冲特工们大喝。她容光焕发、脸蛋通红,把瓦莱丽·巴奇塞回菲茨杰拉德身边,她那头发蓬乱、蓄势待发的模样美得摄人心魄,连特工都糊涂了。趁现场一片混乱,弗雷德、“佛爷”和我趁机撞出前门,撒开脚丫子跑了。
但出租车早已不见踪影。“该死。”我说。没工夫想了。“骑车?”弗雷德问。
“好吧。”没得选——我们跑到楼另一边,给自己的两辆自行车解了锁。我跨上车,弗雷德扶“佛爷”坐上后座小方架。前面许多人正大喊大叫,其中似乎夹着阿德里肯的声音。弗雷德从我身后推了一把,我们即刻出发。我站着猛蹬踏板加速,载着雪人心惊胆战地左摇右摆着向前冲。
我一路向北。这条路只比单行道宽一点,铺过一半,一半是土,路上的自行车和汽车一如既往地稠密。我一边躲车一边避开路上的土坑,既要看屁股后的追兵,还要在“佛爷”被甩来甩去的时候保持自行车稳定,真是手忙脚乱。
我们的自行车是标准的加德满都租赁款,品牌名“喷气豪杰”:车架重、车胎厚、车把矮、不能变速;倒车会卡住,有一个手刹,配一个又大又响的车铃——这可是关键设备。这辆车还不赖:手刹能用,车把不松,车座也没指使弹簧捅穿我的屁股。然而,“喷气豪杰”是单人车,“佛爷”的重量也不轻。他的体格就像猫,看着小但无比瓷实,我敢打赌他至少有90公斤。他坐在后面,后轮都被压扁了——轮辋和地面间隔着约莫半厘米空隙,每次我不小心骑进土坑,触底反弹的时候车轮就发出刺耳的哐当声。
因此,我们也没能打破什么速度记录。我们向左拐进迪力巴扎①时,弗雷德在身后大喊:“他们在追我们!看,出租车里坐着阿德里肯和另外几个人!”
果然,身后几百米处就是菲尔·阿德里肯,他半截身子挂在白色丰田小出租窗外,正冲着我们大喊。我们蹬过霍比霍拉桥,掠过中央移民局大楼,然后我才想到可以喊点什么把人群吸引到街上来。“弗雷德!”我气喘吁吁,“兵分两路!堵住交通!”
“好嘞!”他的動作一气呵成:路中间一把刹住车跳下来,把“喷气豪杰”扔在路上。他后面的电动小三轮来不及停,一下子辗了上去。弗雷德嘴里大声骂着,把自行车拉出来,又丢到另一个方向的一辆达桑特车底下。达桑特碾过自行车,刺耳地嘎吱着停了下来。弗雷德骂得更起劲了,他到处跑,忙着把司机从他们的车上扯下来,冲他们喊他会的为数不多几句尼泊尔语:“风好冷!”“水好烫!”“天气真好!”
我骑着自行车离开时只瞥到了这些,但他争取了些时间,我也能在路上更集中精力。迪力巴扎是加德满都极其拥挤的道路之一,非常令人信服:两条狭窄的车道前方是一堆三层高的楼房,里面开着杂货市场和布料批发店,大门临街,尽管门前是卡车主干道,路上还是占道摆着现金收纳机之类的玩意儿。一如既往,街上数不清多少狗、山羊、鸡、出租车,还有手挽手三个并肩走的年轻女学生;一米五高的车夫在三轮车上塞着一大家子人,以五公里的时速往前蹬;偶尔还能遇到闲庭信步的神牛,你能看出问题有多严重了吧。不仅如此,那些土坑也不是吃素的——有些看起来简直像掀了盖子的窨井。
还有那些小山坡!我在人群中穿梭,按铃按到手指抽筋,本来一切顺利,直到“佛爷”摇了摇我的胳膊。我一回头,看到阿德里肯不知怎的已经甩掉了弗雷德,重新租了一辆出租追我们,正被堵在稍远处一辆涂得五颜六色的大巴后面。于是我们奋力骑上迪力巴扎陡峭的第一个山坡,在到市中心之前,一共骑上骑下了三溜。
“喷气豪杰”不适合山地。当地市民都是弃车步行上去,只有连在尼泊尔都步履匆匆的西方人才骑着车使着吃奶的劲往山坡上磨。那天,我当然也是个忙慌慌的西方人。我还要站起来助力,但事情不好办,尤其是为了避免撞到捏着手指擤鼻涕的老头,我不得不猛刹车。阿德里肯坐的出租绕过了大巴,在震耳欲聋的喇叭声中很快要追上我们。我气喘吁吁地坐回座椅,两条腿像两根木头;看起来,我可能得通过外交手段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了。突然,我的双脚被向前踢离了踏板;我们向前猛冲,贴身超过了一辆三轮车。
“佛爷”接力了,他双手扶着座椅从后座踩踏板。我以前看到过高个子西方人也这么骑车,是为了避免每次上升时膝盖撞到车把。但是,在后座骑车的下推力有限,所以从来不会有人在上坡的时候这么骑。然而对“佛爷”,这根本不是问题。我的意思是,这家伙太壮实了。他力大无比,可怜的“喷气豪杰”在重压下哼哼唧唧,我们蹿上山坡,又像离弦箭一样从另一边飞下,仿佛不知何时我们已经骑上了摩托。
没刹车的摩托,我得补一句。“佛爷”似乎不知脚刹为何物,我试了一两次手刹,它只会像猪一样嘶叫着搞得我们失去平衡。我们火烧屁股一样蹿下迪力巴扎,我只能把双脚放在车架上躲开障碍,就像在玩赛车游戏一样。我瞅准时机不停按铃,好几次险些一脑袋顶上右车道迎面而来的车辆(他们靠左行驶)。飞驰掠过的间隙,我余光瞥到路上行人,他们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绕过一辆半挂卡车,道路豁然通畅,我认出快到“交通工程师十字路口”了——我最爱的地方之一。在这里,迪力巴扎贯穿另一条主街;路口有四个交通灯,二十四小时一直亮着绿灯。
这次,路口中央站着只神牛当冒牌交警。“减速!”我大喊,但“佛爷”的单词量明显只限于“向你致敬”,他依旧奋力骑行。我指明路线、夹紧手刹、俯身蹲下靠近把手,按响了车铃。
我们从一辆疾驰的出租和神牛交警中间掠过,距离两边也就不到十厘米的间隙。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眨眼,就已经冲过了十字路口。没毛病,这下时间正好。
接下来,就只是导航的问题。为了缩短路程、彻底甩掉追踪,我故意带错路,来到杜巴大街的单行道区;过了这段,去泰米尔区剩下的路就轻而易举了。
快到泰米尔区时,我们路过了皇宫庭院。我之前提到过,大树顶端光秃秃的树枝上不论昼夜都总是倒挂着密密麻麻的棕色大蝙蝠。我们经过宫殿时,那些蝙蝠一定是嗅到了雪人的气息或是察觉到了什么,突然间,整个蝠群从树枝上凌空飞起,像我的手刹一样吱吱怪叫,拍打着巨大的双翼,仿佛数百只小型吸血鬼。“佛爷”脚速慢下来,仰头凝视这景象;街区上的每一个人,甚至角落里的牛,也都在仰头凝望,看着空中密布的蝠云。
正是这样的时刻让我们爱上加德满都。
在泰米尔区,我们很快融入人群。街上随处可见和“佛爷”相似装扮的人——比比皆是,我甚至冒出一个念头:这城市正在被乔装的雪人秘密渗透。我把这归结为“交通工程师十字路口”的速度与激情导致的臆想,然后把我们的“喷气豪杰”导进了朗星酒店的大院。此时四面围墙,“佛爷”终于愿意停车了。从自行车下来,我哆哆嗦嗦地把他带到了我在楼上的房间。
十
就这样,我们放走了被圈禁的雪人。虽然我不得不承认,我把我俩都锁进了房间,所以他的自由有限。要让他完全自由、回归家园,也许会是个很棘手的问题。我还不清楚他家到底在哪里,不过他们没在加德满都租车,也没坐大巴,不论目的地是哪里,路程都又长又拥挤。“佛爷”能在拥挤的大巴上撑十个小时吗?好吧,了解他之后,他也许可以,但他的乔装能不露馅吗?这可说不准。
不仅如此,还有阿德里肯这个大麻烦,特工也盯上了我们。我完全不知道内森、莎拉和弗雷德怎么样了,我尤其担心内森和莎拉,希望他们能顺利归来。此刻,和这位客人一起在这里安顿下来,我却感到一丝不适;他在这里,让我的房间显得十分狭小。
我去浴室方便,“佛爷”也跟了进来,观察我。我完事儿的时候,他也在工装裤上找到了管事的那颗纽扣,然后做了同样的事!这家伙智力惊人。还有一点——我不知道该不该提——但是在对类人和灵长动物的辩论中,我听说,大部分灵长类雄性的外生殖器都比较小,目前为止,人类雄性的尺寸是个中翘楚。人类真棒!但是“佛爷”——我不是故意要看——更像是人类的尺寸。真的,证据越来越多。雪人是类人,还是高智商的类人。“佛爷”理解迅速,对复杂易变的状况适应神速,他对敌我的分辨、他的冷静,都体现出了顶级的聪慧。
当然,这能说得通。不然他们怎么能隐匿得这么好这么久?他们一定给小辈传授了所有技巧,一代接一代;对所有工具或人工制品都认真追踪,把自己的家园安置在最难觅踪迹的洞穴,避开所有的人类居住地,安葬死者……
我突然又开始好奇:如果雪人真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掩藏,为什么這位“佛爷”会和我在这间屋子?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要在内森面前暴露自己,阿德里肯又是怎么抓住他的?
我发现自己居然在推测雪人的神经病发病率,一连串胡思乱想让我越发担心内森的到来。内森有时候不大帮得上忙,但那家伙偏偏和这雪人莫名投契。很遗憾,这我不行。
“佛爷”蹲在床上,双膝蜷曲,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一进房间,我就摘下了他的太阳镜,但道奇棒球帽还戴在头上。他看起来正在仔细观察,既好奇又疑惑。接下来怎么办?他似乎在诉说,他的表情、他应付一切的方式,英勇却悲惨——这让我有点同情他。“嘿,老弟。我们会把你送回去的。向你致敬。”
他用嘴唇发出那个词。
他可能饿了。能给饥饿的雪人吃什么呢?他吃素还是吃肉?我屋里没太多食物:几包咖喱鸡汤,一点糖果(糖会对他的身体有害吗?),牛肉干,啊,这个可以;尼比克牌麦芽饼干,这种圣饼一样的印度产小饼干是我的主食……我拆开一袋饼干,配上一根牛肉干,递给了他。
他坐回床上,双腿交叉,又拍拍床,好像在说那是我的位置。我坐到他对面,他用细长的手指捏着一根牛肉干,嗅了嗅,把它夹在了脚趾间。我把自己的牛肉干吃给他示范,他看着我,好像我刚才吃沙拉用错了叉子。他从尼比克饼干开始吃,细嚼慢咽。我感觉很饿,从他圆溜溜的眼睛里,我看出他也很饿。但他很淡定,而且他让我意识到他有一套流程:先是仔细地用手摸了摸所有饼干,嗅一嗅,这才慢慢吃。他从脚趾间取下牛肉干试着掰断,目光一边扫视着房间,也可能是我,一边慢慢咀嚼。如此镇定,如此平和!我想糖果应该没问题,就递给他一袋软心豆粒糖。他尝了一颗,挑挑眉,从袋子里挑出同色的(绿色)几粒,又把袋子还给我。
很快,所有食物在我们中间摆了一大摊,我们试试这个,又尝尝那个,沉默不语、慢条斯理,又郑重其事,似乎在举行某种神圣的仪式。你知道,过了一阵我又觉得一切正常了。
十一
饭后约莫一小时,内森、莎拉和弗雷德都一起来了。“你在这儿!”他们大喊,“真棒,乔治!就该这样!”
“谢谢‘佛爷,”我说,“他把我们弄来的。”
内森和“佛爷”用化石贝壳项链搞了某种仅限手部的礼节,弗雷德和莎拉则给我讲了他们的冒险:莎拉和阿德里肯打了一架,但他脱身去追我们了。她后来又和瓦莱丽·巴奇干了一架,瓦莱丽总是躲在菲茨杰拉德身后攻击指责打嘴炮。“揍她很开心,这几个月她老冲菲尔献殷勤——当然,我已经不在乎了。”内森看向她,她赶紧补了一句。总之,她对巴奇、菲茨杰拉德和阿德里肯推推搡搡、臭骂一通,但直到最后,喜来登酒店也没一个人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几个特工去追阿德里肯,其余人都全心全意保护卡特夫妇,现在双方都要请他们来断这场官司。卡特夫妇自然不愿意插手,因为他们也不清楚事情原委。菲茨杰拉德和巴奇不愿意把事情和盘托出,只说他们的雪人被拐走了,因此他俩不足为虑。弗雷德回到酒店查看情况的时候,内森和莎拉已经喊了一辆出租。“我想卡特夫妇最后应该站了我们这边。”莎拉心满意足地道。
“那当然好。”弗雷德接过话头,“不过我身边只有老吉米,却没有雪人让我保持礼貌,而且吧,我还要找那家伙算账呢!1980年在圣地亚哥,总统选举日那天6点,我正和几个朋友去投票,结果和他们狠狠吵了一架。我觉得应该投卡特,不投安德森,因为我不相信民意调查,觉得安德森也就是做做样子,但卡特还有机会赢。我真是为这事尽力了,说服了每个人,那可能是我政治生涯的巅峰。等我们回到家打开电视,却发现卡特已经在几个小时前退出了选举!我朋友都很生我气!约翰·德拉蒙德冲我扔了瓶啤酒,喏,正砸到我这儿。实话说,我都被他们浇透了。所以我要和老吉米算账,这是一定的,我本来要去他跟前问他为什么当时要整那出幺蛾子,但我当时看他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就算了。”
“真相是他还没来得及那么干,我就把他拉走了。”莎拉说。
内森又把我们拉回了眼前的问题。“我们还是得把雪人弄出加德满都,阿德里肯知道他在我们手里——他会搜捕我们的。我们怎么办?”
“我有个计划,”我说。吃完饭之后,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佛爷的家在哪儿?我得知道。”
内森告诉了我。
我在地图上查找一番,“佛爷”所在的山谷的确和J地的小飞机跑道很近。我点点头:“好的,我们要这么干——”
十二
第二天,我在尼泊尔皇家航空公司总部大楼里照了大半天镜子,终于拿到了四张后一天飞J地的机票。来之不易,就算据我所知,其实这趟航班还有许多余票,因为J地距徒步路线都有一段距离,也不是热门地点。但是这对人家公司都无关紧要,他们的运营目标,据我理解,与其说把乘客送去目的地,不如说是列清单。等候清单。姑且称之为公司机密吧,但其实全世界都知道。
耐心,是一种十分不显眼的固执;相当数量的小费,是从候补乘客摇身变为手握机票乘客的关键。我搞定了,而且在一天之内,对此我很心满意足。不过,我还是准备再做一个小小的备用计划,于是打电话给加德满都一个旅行社工作的朋友比尔,他对这种事很拿手,有无数和尼航打交道的经验。接着,我在泰米尔区我最喜欢的登山装备店买到了其他需要的东西。店主是位西藏女士,她放下手里的《异国情天》①,停下另一只正在做有氧运动的胳膊,给我找来了所有需要的衣服,正是我需要的颜色。只是她这里没有多的道奇棒球帽,但我找到了一顶上面写着“ATOM”的深蓝色棒球帽。
我指着它问:“这个‘ATOM是什么意思?”因为尼泊尔满大街都是印着这几个字母的帽子和夹克。是公司名吗?如果是,是哪种公司?她耸耸肩:“鬼才知道。”
铺天盖地打广告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目前是尼泊尔的另一个未解之谜。我把新买的东西塞进背包就离开了,回家路上,有人在我身后人群中躲躲闪闪,只一眼我就认出了他:菲尔·阿德里肯,刚闪身到一个报纸摊前。
现在我没法回去了,不能直接回去。所以我去了加德满都宾馆,就在隔壁,跟一个拿鼻孔看人的员工说十分钟后吉米·卡特要来访问,他的秘书马上就到。然后,我穿过宾馆漂亮的小院子——它可给了这宾馆不少自命不凡的底气,跃过一处凹下的后墙,落进空无一人但满是垃圾的小巷,转个弯、跃过另一堵墙,穿过不知道究竟是“悦亨”还是“悦享”酒店,进入朗星酒店的庭院。我正觉得自己行踪十分隐蔽,直到我看到卡特身边的一个特工站在密宗二手书店门口。我人已在院子里,于是继续向前走,赶紧上楼去了自己房间。
十三
“我想他们是跟着你们过来的,”我对我们的行动小队说,“我想他们或许以为我们昨天是真的打算绑架来着。”
内森抱怨道:“阿德里肯可能说服了他们,说我们和今年夏天炸了安纳普尔纳酒店的人是一伙的。”
“那他们可安心了,”我说,“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反对派马上就写信给国王说他们暂停了所有对抗政府的行动,直到他们中间的犯罪分子被当局抓住为止。”
“印度游击队都是狠角色,是吧?”弗雷德问。
“无论如何,”我总结道,“这一切都说明我们实施计划的理由相当他妈的充分。弗雷德,你确定准备好了?”
“当然啦我没问题!感觉很好玩。”
“好的。为了以防万一,我们今天最好待在这里,谁都别出去。我去煮点鸡汤。”
因此,我们就凑合着吃了一顿斯巴达式简餐,有咖喱鸡汤、尼比克饼干、瑞士三角白巧克力、软心豆粒糖和菓珍粉。当内森看到“佛爷”吃软心豆粒糖的样子,他摇着头说:“我们得赶紧把他从这儿弄出去。”
吃完饭,莎拉开始铺床,“佛爷”马上加入行动,眼中一派天真无邪,好像在说:给谁,我吗?这是我睡觉的地方,对吧?我能看出内森一直十分警惕,也许是担心老菲伊·雷①演过的情节会真实上演。但其实他只是蜷缩在床脚,我想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弗雷德和我把发霉的泡沫垫扔到地上,然后躺了上去。
“你们不觉得,‘佛爷一定会被明天的飞机吓坏吗?”关了灯,莎拉问。
“到目前为止,他还没什么烦心事。”我说。但我也很好奇,我自己不喜欢坐飞机。
“对啊,但这和他之前经历的事一点都不一样。”
“站在高高的山脊上,有点像在飞。比起我们骑自行车,飞机应该容易點。”
“我不确定,”内森又开始忧心忡忡,“可能莎拉说得对——甚至对知道这回事的人类来说,坐飞机也可能觉得不安。”
“那倒是个关键问题。”我饱含感情地说。
弗雷德插进话来:“要我说,起飞前我们应该把他灌个烂醉,再搞点哈希什烟双管齐下,把他搞成个废人。”
“你疯了吗!”内森说,“那样只会让他更害怕!”
“没疯。”
“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莎拉说。
“哦是吗?”弗雷德用一只胳膊撑起身体,“你真以为雪人在那些盆栽植物②堆里生活了那么久,却什么都没发现吗?不可能的!说实话,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没人看见过他们!哥们儿,那儿的盆栽植物长得和松树一样大,他们还可能拿嫩芽当饭呢。”
内森和莎拉对此表示怀疑,他们还觉得我们在这种紧要关头还是不要搞什么实验为好。
“你搞到了哈希什?”我饶有兴味地问弗雷德。
“没有。你知道不?这次爬阿玛达布拉姆峰之前,我本来要飞去马来西亚参加道格·斯科特组织的丛林山地探险,所以我把它们都处理掉了。带着毒品坐飞机去马来西亚?脑子有坑才会那么做,知道不?其实,离开的那段时间,我有太多这玩意儿了,从那木齐下来到卢卡拉的路上,我都一直在不停地装烟管,还扔了一堆在半道上,真是好大一坨,可能有十克。我就丢在了那儿!任它丢在地上!我早就想那做了。
“总而言之,我没了。不过,只要去街上,我十五分钟之内就能给你搞来,如果你想要——”
“不了,不了。不用。”我已经听到头顶传来了“佛爷”平稳的呼吸声,他睡熟了。“他明天会是我们中最放松的那一个。”这是真话。
十四
还未破晓我们就起了床,弗雷德穿上了“佛爷”前一天穿过的衣服。我们在弗雷德脸上贴了些“佛爷”背上的毛发做胡子,甚至还在道奇棒球帽里圈粘了些黄褐色的毛,让它垂在脑袋后面。戴上手套,加一双大号雪地靴,他就武装了起来;再把墨镜架上鼻梁,他的怪异程度比起那天喜来登酒店的“佛爷”有过之而无不及。弗雷德在屋里走了一遭,提前感受一番。“佛爷”用那种惊讶的神情看着他,弗雷德哈哈大笑:“我看起来像你失散多年的亲兄弟,是吧‘佛爷·”
内森愁眉苦脸地瘫在床上:“这行不通的。”
“上次你也这么说。”我反对道。
“就是!瞧瞧发生了什么!你觉得那叫行得通?你是在说昨天的事一切顺利?”
“这个嘛,取决于你所谓‘行得通指的是什么。我们人都在这儿,对吧?”我开始收拾行装,“放轻松,内森。”我把一只手放在他肩上,莎拉也把手都放在他另一只肩膀。他振作了些,我冲莎拉微微一笑。那是个坚强的女人,她在喜来登酒店救我们于水火,在等待的过程中也一直能保持镇定。我不介意亲口约她和我进喜马拉雅山区去进行一场长长的徒步,真的;她看明白了,带着谢意冲我简单一笑,同时告诉我:没门儿。而且,欺骗内森老兄就像道奇队欺骗了文·史卡利。像那样的人你是不能欺骗的,除非你再也不想看到镜子里自己那张脸。
弗雷德从“佛爷”的行为举止里取了许多经。我俩走出房间,弗雷德停住脚步,伤感地回头看了看屋里,我拖着他,也被他的沉浸式表演带得入了戏。只有下了楼梯,朗星酒店外面的人才能看得到我们。
但我不得不说,整体而言,弗雷德表现得让人惊艳。他之前没见过“佛爷”几次,但等到穿过院子、走到街上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抓住了雪人走路的精髓:臀部有点僵硬、罗圈腿,像水手打滚之前迈的步子,这样他可以马上四肢着地——至少看起来是。我简直不敢相信。
大街上几乎空无一人:一辆面包车,觅食的野狗(它们经过弗雷德时甚至瞟了他一眼——这会暴露我们吗?),老乞丐和他年少的女儿,几个咖啡狂人等在德国面包烘焙店外,店主正在开门……在朗星附近,我们路过一辆停着的出租车,里面坐着三个人,都小心翼翼地盯着另一边。西方人。我加快脚步。“对上号了。”我低声对弗雷德说。他只轻轻地发出一声哨音。
时代广场停着一辆出租车,司机正在睡觉。我们跳进去叫醒他,让他载我们去中央汽车站。那辆我们刚经过的出租车跟在了后面,“上钩了。”我对弗雷德说。他一会儿闻着烟灰缸,一会儿四下打量车里的装饰,一会儿又像狗似的把脑袋伸出窗户吃刮过来的风。“小心别做过头了。”我说,真担心棒球帽里面粘的那些毛会被风刮跑。
过了大钟塔,我们下车付了钱,欣喜地看到跟着我们的小尾巴就停在街脚远处,弗雷德和我沿宽阔的烂泥车道走下去,进了中央汽车站。
车站就是个泥巴大院,比大街低一两米。几十辆公交车横七竖八地停在院子里,车胎带得泥巴四溅,场面极其惨烈,就像凡尔登战役现场。所有汽车都是私人公司所有——通常一辆车一个公司,只跑一条路线——它们的代理人都在入口处盖着棉布的木摊边大声吆喝,想要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好像我们到这儿来的时候根本没想好要去哪儿,只会从喊得最大声的代理里面挑一个。
老实讲,这次情况差不多是这样。但我挑中了去吉里的大巴,因为本就打算送弗雷德去那儿。我买了两张票,其他代理都挤在身边,对我的决定骂骂咧咧。弗雷德微微下蹲,苦恼得恰到好处。突然人群一阵喧哗,原来是一辆车获得了下一个离开院子的权利,所有车都开始蠕动着腾开车道,因为这是院子里的唯一出口。
每一次出发都是对司机、汽车离合和轮胎的严峻考验,也是对挤在周围的代理们口才的严峻考验。踩了无数次离合、听了无数次指令之后,这辆涂得鲜艳夺目的大巴终于一鼓作气冲上了斜坡,针对行程的争论重新开始。只有三辆车能畅通无阻地开上车道,因此它们的代理人之间的唇枪舌剑分外激烈。
我拉着弗雷德的手,在车轱辘印和烂泥里逛着,寻找去吉里的大巴。终于找到了:车身涂着扎眼的黄、蓝、绿、红色;和其他车一样,可能是生怕司机把道路看得太清楚,所以在车窗上密密麻麻地贴了大约四十张象鼻神。这家公司的“另一辆车”一如既往不在岗,因此这辆被订了两次。我们奋力挤上车,穿过走道里水泄不通的行李堆,尼泊尔人喜欢坐前面,所以我们在后面找到了两张空座。等更多人上了車,就连坐在最后的我们也差点被拥挤的行李吞没。弗雷德靠窗坐着,这正是我的计划。
透过溅着泥点的车窗,我看见了跟着我们的尾巴:菲尔·阿德里肯和另外两人,或许是特工,但我不确定。他们正试图突破大巴代理围成的障碍圈,进到院子里来,真是两个艰巨任务。他们横跨一步上了车道,本想躲开那些代理,却差点被一辆正在坡上呲溜打滑的大巴碾过;其中一人还在泥里滑了一跤,跌了个屁股蹲儿。大巴代理们在边上看得乐呵,阿德里肯和另外两个人赶紧离开,从一辆车挤上另一辆车,假装他们并没有在找什么东西。他们屁股后面缀着最能打持久战的几个代理,脚下还时不时踩进泥坑。过了一阵,我都开始担心他们到底能不能找到我们。实际上,他们花了大概二十分钟,直到其中一个人看到窗边的弗雷德。他们躲到一辆车轴深陷的报废巴士后面,一脸嫌弃地挥手驱赶围绕在身边的代理。“鱼儿上钩。”我说。
“是。”弗雷德回答道,嘴唇纹丝不动。
这辆大巴现在已经完全塞满了。一个老女人甚至拐弯抹角地表示想坐在弗雷德和我中间,正中下怀。不过,这一定又是一趟悲惨的旅程。想到他即将面对逼仄的一天,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对弗雷德说:“你真的在尽自己本分了。”
‘诶关系!他双唇仍旧纹丝不动,“鹅喜欢这种‘弹队精神!”
不知怎的,我很相信他。我在过道里站直身子——活像只黄鼠狼——然后跟他说了再见。我们的尾巴正盯着唯一的车门,不过不是什么大问题。我蠕动着挤到两个尼泊尔人中间,他们对个人“身体空间”的概念几乎等同于肉体占据的空间大小——并没什么半米的狗屁说法——然后挤到另一侧车窗前。看门的人绝不可能从大巴内透视到这边,所以我行动自如。我向那个被我坐了一屁股的夏尔巴人道了歉,把窗户打开,开始往外爬。那个夏尔巴人很礼貌地帮我,对我的反常举动没有一丝怨言。我跳进泥地,车上几乎没人注意到我的离开。我悄悄穿过车后没人盯梢的区域,很快回到杜巴大街,坐上了去朗星酒店的出租。
十五
在我的要求下,出租几乎要停进朗星的大厅。“佛爷”像带球突破防线的后卫一样闪进车后座。出租载着我们到了机场外,为了以防万一,行车途中他一直低着头。
事情严丝合缝地按着我的计划发展,你可能觉得我心情还挺愉悦,但其实我远比早上紧张,因为我们走近了尼航的柜台,你懂的……
我上前咨询,员工告诉我们当天的航班已经被取消了。
“什么?”我大叫,“取消了!为什么?”
此刻,我们的票员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这种事情在尼泊尔经常发生——你走在乡下,经过一个弯腰拾穗的农妇身边,她一抬头,那脸蛋就跟《时尚COSMO》杂志封面的模特相似,不过要漂亮个两倍,还没化那副吸血鬼妆。要是在纽约,这位票员能跻身收入百万的模特行列。只不过她英语说得不多,因为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下雨。”然后就越过我看向了后面的另一个顾客。
我深吸一口气:记住,我心想,这可是尼航。红桃皇后①会怎么说?我指着窗户:“没有下雨。你瞧瞧。”
她无法招架,重复道:“下雨了”,便环顾四周寻找主管,他向她走来:一个瘦杆儿印度人,前额中间一个红点。他敷衍地点点头:“山上J地在下雨。”
我摇摇头:“不好意思,我收到了从J地来的天气报告,而且你自己可以向北看看,并没有下雨。”
“J地的飞机跑道太湿了,没法降落。”他说。
“不好意思,”我说,“但你们昨天在那儿降落了两次,之后都没下过雨。”
“我们飞机机械故障了。”
“不好意思,但你们外面有一整队小型飞机,如果某一架有故障,你们只要换一架顶上就行。我知道,我在这儿换过三架飞机。”内森和莎拉听到这句话都面露不快之色。
主管的主管被对话吸引了过来:又一个严肃的瘦杆儿印度人。“航班取消了”,他说,“政治原因。”
我摇摇头:“尼航的飞行员只会罢飞卢卡拉和博卡拉的航班——只有这两趟人比较多,罢工才有用。”我对航班取消真正原因的担忧慢慢被证实,“这趟航班有多少乘客?”
他们三人都耸耸肩。“航班取消了,”第一个主管先开口,“明天再来。”
我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他们的载客量不到一半,要等到明天人满再飞。(可能会坐不下,但他们难道会在乎?)我向内森、莎拉和“佛爷”解释了这个情况,内森雷霆万钧地刮到桌前,要求飞机按行程起飞。主管挑挑眉,好像能从中寻得点乐子一样,但我拉开了内森。趁给旅行机构的朋友打电话的空隙,我跟内森解释了一番亚洲官老爷有多擅长把愤怒的顾客惹到发狂这事变成一种比赛(或者可能是艺术)。拨了三次号,我才接通朋友的办公室。总机接待员接起电话:“雪人旅行?”可把我吓了一跳,我忘了公司的名字。接着比尔接了电话,我跟他概述了下情况。“他们又在等飞机装满,是吧?”他笑道,“我会叫上昨天我们‘卖出去的六人组,这样你们应该就能飞了。”
“谢谢,比尔。”我又等了十五分钟,期间莎拉和我一直在试图让内森镇定下来,“佛爷”则站在窗边盯着起起落落的飞机。“我们今天必须得出去!”内森不停重复,“今天之后,他们就再也不会上当了!”
“我们已经知道了,内森。”
我又返回柜台:“请帮我换2号航班去J地的登机牌,好吗?”
她帮我换了登机牌。那两个主管站在控制台后,故意躲开我的目光。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在意,但这次迫于把“佛爷”送出去的压力,我有点针锋相对。我把登机牌拿到手,然后对柜姐说——声音大得足以让两个主管听见:“不会再取消了吧,啊?”
“什么取消?”
我于是作罢。
十六
当然,登机牌不过是张小纸片而已。看到这架双引擎小飞机上只坐了八个人,我又开始惴惴不安,好在飞机按时起飞了。飞机离开地面后,我靠回椅背,释然的感觉像螺旋桨尾流一样流遍身体,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那么紧张。内森和莎拉紧紧攥着彼此的双手,在前座咧着嘴傻笑。“佛爷”坐我身边靠窗,盯着窗外的加德满都山谷,也或许是盯着高速旋转模糊成灰色圆圈的螺旋桨,我分辨不出。神奇的家伙,那个“佛爷”:冷静异常。
我们缓缓飞出加德满都山谷。从苍翠欲滴、梯田层叠、恍如中土世界①的完美之地一路北上,飞越绵延的群山,进入皑皑白雪王国。另外四名乘客——英国佬们——不约而同看着窗外,对着神迹般的景象连连惊叹,全然不管和他们同乘一架飞机的旅客是个多怪模怪样的家伙。一切顺利。飞机到达巡航高度开始平飞后,一名乘务员沿过道走来,递给我们每人一小块包装好的糖果,这就相当于其他航空公司分发的饮料和餐食。这一切真是可爱至极,和小朋友过家家玩的那类经营航空公司的游戏差不多。这种想法也十分可爱,前提是不要把跟自己同处五千多米高空的其他人想成是角色扮演的演员,不要想他们要带你飞过地球上最高的山峰,也不要想会降落在世界最小的机场跑道。一旦想起来,可爱立马烟消云散,你会忍不住直吞口水——努力把下沉气流、人身保险、金属残骸、下辈子……种种想法咽进肚子。
我向前调整座椅,想挡住“佛爷”,这样别人就不会注意到他把糖连着包装一起囫囵吞了下去。我不太确定对面的两个人有没有看见,但他们是英国佬,所以就算觉得“佛爷”很诡异,他们的反应也只是少看他几眼而已。没问题。
没过多久,乘务员播报道:“请勿吸烟,谢谢配合。”飞机随即开始倾斜,冲着一簇钢钉般寒光四射的雪峰降落。飞机跑道一丝踪影也无,老实讲,“降落到那里”,单看见这几个字都觉得是无稽之谈。我深吸一口气,跟你说实话,我真讨厌坐飞机。
我猜,也许你们有人知道珠穆朗玛峰下的卢卡拉飞机跑道。它位于杜德·科西峡谷一侧的高台上,机场植草带以十五度角水平倾斜,而且长度只有不到两百米,正对着山谷对面的山壁。下降时,你会满眼只有山壁,感觉正在迎头撞去。最后关头,飞行员拉杆、飞机降落,一阵不可避免的颠簸后飞机很快就会停下来,因为这跑道是个上行陡坡。这是种生命难以承受之重,许多人从此开始信教,或者至少死活不愿再坐飞机。
然而在尼泊尔,至少有十几条尼航的飞机跑道还不如卢卡拉这条。我们很不幸,J地的跑道一骑绝尘。首先,它一开始压根不是机场——是一块种大麦的地,是村庄旁边山坡上的一块梯田。他们把地拓宽,在一头立了一根风向标,当然了,还得把大麦从地里都拔出来,就这样搞定。速成跑道。不仅如此,它所在的村子在深山老林里—— 一千五百多米高——地势陡峭,在距离飞机跑道上游大约一公里半的地方,有一块几乎和地面垂直的峭壁;在下游大约一公里半的地方,有一个急转弯。真的,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把机场跑道安在这儿。这种想法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当我们在三千米的高空俯冲进那个急转弯,然后贴着山壁落了地,贴得那么近,如果我有那个心思,一定能测算出每公顷地里产了多少斤大麦。我本想安抚“佛爷”,但他正一心一意想把我的糖纸从烟灰缸里掏出来,没工夫搭理我。有时候,做个雪人也不错。我瞥了一眼飞机起落跑道,它渐渐变大——变成把直尺那么大——然后就落了上去。飞行员很优秀,我们只颠了两次,连滾带爬停下来的时候,距跑道尽头居然还有几米。
十七
就这样,把他成功从将来毫无疑问会永远成为畸怪展主要讲解员的人类手里解放出来以后,我们和雪人“佛爷”的短暂联盟就要到头了。
我必须得说一句,“佛爷”是我最有幸认识的人之一,也是最淡定的人之一。稳如泰山,真的。
还没结束:我们收拾好行囊,走了一下午,攀上机场山谷对面的山壁,又向西沿着密林覆盖的高谷前进。那一晚,我们在两块巨石中间一处小瀑布宽敞的岩架上扎了营。内森和莎拉住一顶帐篷,“佛爷”和我住一顶。夜间我醒来两次,都看到“佛爷”坐在帐篷口,远远地望着我们面前连绵无际的山壁。
第二天的徒步行程漫长且艰难,连续上行之后,我们终于到了探险队春天扎营的地点。我们丢下行李,跨过小河上翠竹做的新桥,内森和“佛爷”带我们踏上那跨国路线,穿越密林,进入他们第一次相遇的箱形高谷。我们到达时已是傍晚,太阳在山后渐渐西沉。
一如既往,“佛爷”对计划似乎了然于胸。他早已脱下其他衣服留在了营地,现在又取下我的道奇棒球帽还回来。我总是很宝贝那顶帽子,但现在似乎回赠给“佛爷”才对。他点头致意,接过帽子戴上。内森把那串化石贝壳项链戴在“佛爷”颈上,但雪人却取下它,咬断草绳,把化石贝壳分给了我们每一个人。真是让人心潮澎湃的时刻。谁知道呢,不过在以前那些时代,什么样的雪人才不吃贝类呢?好啦、好啦,我知道我可能搞错了时间,也可能是他们说错了,但是相信我,那家伙把贝壳递给我们的时候,他的眼神也说明它们很古老。我是说,很旧。莎拉拥抱了他,内森拥抱了他,我对那一套没兴趣,只握了握那瘦削而有力的右手。“替弗雷德跟你道别。”我对他说。
“向——尼——自敬。”他轻声说道。
“哦,‘佛爷。”莎拉抽泣着,内森的下巴像老虎钳一样肌肉紧绷。真是伤感的时刻。我转身想要开,试图拉上另外两个人,毕竟天已经快黑了。“佛爷”继续向上游走去,最后,我看到他在河边一块巨石上站着,好奇地回头俯瞰我们。他狂野的褐色毛发好像突然变得整洁,与此时此景完美融合,我的到期棒球帽反而格格不入了。有时候,很难读出雪人的情绪,但在我看来,当时他的眼神却带着悲伤。他的奇幻冒险之旅结束了。
回程中我突然好奇,他会不会其实是真的疯癫,和我之前想的一样。我想知道,如果他下次再发现一个营地,会不会径直走进去、一屁股坐下来、嘶哑着嗓子说“向你致敬”,把我们为救他逃离文明世界而做的一切努力付诸流水。也许文明已经腐蚀了他,自然人类已经消失。我希望不是这样。如果真的发生,你可能早已经听说了。
在旧露营地那天晚上,大家都郁郁寡欢。我们在帐篷点了提灯,喝了点汤,就坐着看炉子里的蓝色火焰。我差点就想点一堆篝火让自己打起精神了,但又兴致寥寥。
没多久,莎拉温情脉脉地说:“我为你骄傲,内森。”他开始试着弄亮手里那盏科勒曼营灯,眉眼满是喜悦。我也开心。其实当她说“我也为你骄傲,乔治”,又在我脸颊轻轻一吻的时候,我不禁咧嘴笑起来,而且突然感到一阵……好吧,很多事。没多久他们就进了自己的帐篷。对他们,我为他俩开心,真心实意地,但我还是感觉有一点像《骑警杜德雷》结局里面的老斯尼德雷·维布莱士:杜德雷找到了真命天女,他独自一人受冷风吹。我当然还有我的贝壳化石,但这总归不太一样。
我关上科勒曼营灯,盯着看了那石头贝壳一会儿。奇怪的物件。给贝壳钻这个小孔的野人当时在想什么?为什么做这个?
我想起那顿摊满一床的饭,“佛爷”和我郑重其事地啃小饼干、挑软心豆粒糖。我突然间释然了,这已经足够——绰绰有余了。
十八
回到加德满都,我们和弗雷德见了面,在老维也纳饭店一边吃着炸肉排和德式苹果卷一边听他讲自己的经历。“到中午,我想你们应该都走远了,所以我趁大巴在拉莫桑古停下来休息的空档,跳下车走到了这几个家伙坐的出租车前。我学着‘佛爷的样子,他们看到我走过去,差点当场去世。车里是阿德里肯和两个追着我们出喜来登的特工。自然了,我取下帽子和墨镜的时候他们都炸了。我说:‘老兄,我搞错了!我本来想去博卡拉!这里不是博卡拉!他们火冒三丈地冲对方破口大骂。‘咋了这是?我说,‘你们也都搞错了?太惨了。他们对骂的时候,我跟出租司机谈好了把我也捎回加德满都的价钱。那几个人都不乐意,不想让我上车,不过司机已经对他们雇他走这段烂路相当不满意了,才不管他们给了多少钱。所以我给他好多卢比的时候,他挺开心能刺激一下那几个家伙的,他还把我安排在副驾驶上和他坐一排呢!然后我们就掉头开回加德满都了。”
我说:“你和几个特工一起回的加德满都?你怎么解释帽子上粘的毛的?”
“我没解释!哎呀,反正回来的路上后排鸦雀无声,很无聊,所以我就问他们有没有看最近孟买新出的音乐灾难大电影。”
“什么?”内森问,“那是什么?”
“你没去看吗?他们在全城表演,我们也经常看,很不错。你只要磕几小碗哈希什,然后去看一场他们做的音乐剧。差不多三个小时,没有替身啥的,他们的表演精妙绝伦!难以置信!我告诉那几个家伙他们就该这么做——”
“你跟特工说他们应该磕几碗哈希什?”
“对啊!他们是美国人啊,不是吗?反正,他们看起来也不太相信,我们还得开好他妈长一段路才能回到加德满都,所以我就跟他们讲了我最近看的一个故事。也是在城里,你确定不去看吗?我不想给你们剧透。”
我们跟他保证这不算剧透。
“这个嘛,就是讲一个男的爱上了一起工作的姑娘,但她已经和他们的老板订婚了。这老板虽然承包了给镇里修水坝的活儿,但实际是个骗子。那骗子拿不知道什么鸟屎材料修了水坝,那玩意儿只是看起来像水泥,但其实不是。就在这期间,他掉进搅拌机被砌进了水坝里,所以开始那个男的就和这姑娘订婚了。不过她点炉子的时候烧伤了脸蛋,虽然恢复得很好,但从那以后他一看见她就能看见她的头盖骨而且他也没法控制,所以呢他就解除了婚约,她呢就唱了很多歌,然后把自己头发都拢到受伤那边脸上假装自己是别人。他遇到她没认出她而且又爱上了她,然后她自曝身份唱着歌让他滚蛋。这时候到处都是沉郁的歌声,他试着挽回她但她说没门儿,全程一直下着瓢泼大雨,最后她原谅了他然后他们又快乐地在一起了。可是水坝正好从骗子被埋的地方塌了,洪水席卷整个城市,市民像疯了一样唱歌。不过这两个人努力抓住了在水里伸出来的塔尖,最后洪水退去他们还挂在那上面,然后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妙极了,老兄。相当经典。”
“特工什么反应?”我问。
“他们没说话,我猜他们不喜欢这个结局。”
但是,看到内森和莎拉隔着桌子喜笑颜开地手牵着手,我想他们喜欢这个欢喜的结局。
十九
哦,还有一件事:你一定不能告诉任何人!!!
好吗?
【责任编辑:龙 飞】
①登山杂志:登山俱乐部(Alpine Club)于1863年开始发行的杂志,内容包括高山探险和科学发现。登山俱乐部成立于1857年,是世界上第一家以登山为核心的俱乐部。
①箱形峡谷:峡谷两岸更陡,形成断层崖,就像箱子的边缘一样。
①戈拉克鸟:藏雪鸡。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鸟类,体型较大,与乌鸦相似。
①译者注:原文为作者为雪人自创的学名。物种学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但通常在种加词的后面还会加上命名人及命名时间。译为中文之后次序颠倒。
①哈希什: Hash(Hashish),大麻毒品的一种。
①那木齐:那木齐巴扎村。尼泊尔珠峰地区的山村,海拔3340千米。
②卡拉帕塔(KalaPatthar):海拔约5545米。从尼泊尔的珠穆朗玛峰基地营无法直接看见珠峰,卡拉帕塔是邻近地区之中眺望珠峰的最佳地点。
①奇异街:位于加德满都巴桑塔杜巴广场南侧,嬉皮士聚集地。
①巴扎:跳蚤集市。
①《异国情天》:作家M. M. Kaye的小说《The Far Pavilions》,讲述19世纪印度公主和英国军官之间的爱情故事。
①菲伊·雷:美国女演员,1933年出演科幻电影《金刚》。影片中大猩猩“金刚”和人类女主产生了复杂感情。
②盆栽植物:此处指大麻。美国有些地方合法,可以种作盆栽。
①红桃皇后:经典童话《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人物。
①中土世界:J.R.R.托尔金小说著作中的一块架空世界中的大陆和世界,這片世界上发生过的故事有《魔戒》、《霍比特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