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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留学生甄拔考试及影响探析

2020-11-28朱晓东

中州学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北洋政府留学生

朱晓东

摘 要:留学生在民国初年的政坛上有着重要地位。处于政治需要和对留学生群体的重视,北洋政府仿照清季游学取材的办法,举行了留学生甄拔考试。但举行之仓促,录取之优渥,分发任用之曲折,非常耐人寻味。北洋政府举行留学生考试仅有一次,它不仅是对清季游学取材的扬弃,亦是向随后举行的文官考试的过渡,客观上为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北洋政府;留学生;甄拔考试

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0)09-0129-06

游学取材始自清末,作为一种新的选拔人才方式,反映了清廷选材观念的转变,同时为清季新政的开展提供了大量专门人才。①民国成立后,游学取官一度被取消。在1915年前后,北洋政府仿照清末游学取官办法,举行了一次留学毕业生甄拔考试。与清季游学取官相比,其立意之宗旨、实行之过程有着极大区别,且举行之仓促,过程之曲折,内容之复杂,非常耐人寻味。关于民国北京政府留学生甄拔考试,学界给与了一定的关注。学者往往将之与清季的游学取材相提并论,并将重心放在对后者的研究上,对北洋政府的留学生甄拔考试过程大多语焉不详,考察失之简略,认识也难免偏颇。②本文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北洋政府的留学生甄拔考试历程进行细致入微的考察,力图还原民国初年留学生考试的真相,总结其中的规律,提供历史借鉴。

一、留学生甄拔考试的背景与动因

民国伊始,各国留学生回国者日益增多。虽然北洋政府于1913年初步建立了文官考试法规和制度体系,但由于官制频更、法规建设不全等种种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举行文官、外交官等考试。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留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人才群体,具有工、理、文、农、商、矿等诸多新兴学科的专门知识,如何通过考试程序选拔一批留学生人才,改变以往有关系者得优缺,无关系者常常难以得官的境况,成为北洋政府面对的现实局面和亟须解决的问题。

第一,在“人才”和“发展”的辩证关系中开启留学生甄拔考试的思想变革。民国肇始,百废待兴,各方面都需要推陈出新,各部门都急需用人,把大批专门人才凝聚到政府的事业中,既体現选材观念的变化,也是政府建设的应有之意,具有专门知识的留学生成为重要人选,进入官场时常常为上司青眼有加。如法制局局长章宗祥认为“法制关系重要,极思认真办理,一洗从前腐败之习”,所调用人员均系东西洋留学生,一次调用12人。③政府对各部门官员的任用往往也强调专才,如1912年9月,法部电咨各省提法使署,“谓各级法官非由专门学校毕业者不能充任”,特别指出,“充高等推检各官者须留学东西洋法科毕业, 并历有经验者”。④对于其他各级法官也有详细的资格限定,这在法官考试尚未举行之时,对提高法官用人标准、改善法官队伍结构有积极意义。但此项规定囿于现实条件,并未真正得到实行。各地对此反应强烈,奉吉直司法界“对此极力反对,迭起风潮”⑤。但种种迹象表明,新政府的用人导向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为适应政府建设需求,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选用具有留学背景的专门人才已成大势所趋。

第二,在“任用”和“防范”的纠结心态中推动留学生甄拔考试向前发展。大批留学生学成回国,他们既有参与政府建设的诉求,也需要有效力的途径和平台。民国初建,尽管考虑到了留学生人才的入仕需求,因传言留东洋学生与乱党颇有关系,政府极为注意,严密防范。⑥政府对留学生的态度始终狐疑不定,留学生入仕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1914年开始的县知事试验虽然允许留学生与考,但留学生由知事试验而得官者极少。第一次县知事考试录取者多为清朝旧官僚,国内学生录取者不多,“日本留学生几全落第”⑦。第二届知事试验录取情况“仍无异于第一次”,旧日官员约占五分之四,卒业学生最少,留学生取录者更属寥寥。⑧作为临民的知事强调行政经验,倒也在情理之中。但考试期间对于青年学生特别是留学生的歧视,也是昭然若揭。如在第一次知事试验口试一场,凡有老州县班之资格者不论其口试优劣,即占六十分数资格,本国学生次之,至留学日本之学生则又须减少数分,“虽文艺高超,亦必列于丙等地位,故此次因口试落地或列丙等者十居八九为学生中人”⑨。这些规定暴露出北洋政府对待留学生的“纠结心态”,客观上限制了留学生群体的入仕途径,不利于留学生群体作用的发挥。

防范自然不是最好的办法,不如加以笼络,为政府所用。为抚慰求官未得的留学生,传闻政府将设立奖励留学基金,其法以600万为基金,年息30万,凡毕业学生回国无职者年给300元,限千人,“免失职者之冤望”⑩。此举即便实行,归国留学生可得者也不多,不过是扬汤止沸,无益于实际。

民国初年对留学生采取的招用办法,均不能满足其需求,1914年9月17日,袁世凯发布申令,发出求贤之意,称:“本大总统就任以来,本求贤若渴之素怀,延揽英才,唯恐不及。特是登进者固多佳士,沉沦者岂乏真才?况近年风气渐开,游学日盛,大抵皆重瀛负笈,学擅专长。倘弃而不用,或用违其才,致使抱璞怀奇,无由表见,将何以扶持士气,激励人心。嗣后凡留学外洋,曾在大学或专门学校毕业,领有博士学位文凭者,均应于归国后,迳赴政事堂公所报名,详加考验,以规学识而备任使。加之历练,蔚为通才。”从申令中可以看出,政府此举在于“扶持”留学生的士气,“激励”留学生的人心。联系之前留学生在知事试验中的冷遇,此意不难理解。值得注意的是,袁世凯在申令中表达了对于专才与通才的理解,专才不能用违其才,但要加历练,以成通才。这看似矛盾的说辞,反映出袁世凯亦新亦旧的用人观念。但申令中并无言及考试及任用办法。由此可见,这只是政府的权宜之计,并没有真正制定相关政策的意图。

第三,在“积极”和“被动”的矛盾冲突中促进留学生甄拔考试办法缓慢出台。1914年袁世凯发出的申令,留学生表现出较高的参与热情,纷纷前往政事堂报名,“现往报名者已属不少,屡向处员询问任用章程”。在报名留学生的一再催促之下,国务卿徐世昌交政治讨论会会商酌任用办法,并在政事堂公所设立留学回国试验报名处,派定8人专管其事。9月底,国务卿发布堂谕,凡有遵照大总统9月17日申令所指之合格人员,愿来报名者自9月27日起,于每日午后2点至4点携带文凭等件,开具详细履历,通告之前报名各员仍须亲至本处接洽。“现仍源源而来,吾国人材之多与留学生之热心功名洵令人称盛。”

留学生报名之热情大大超乎政府的预料,留学试验报名处处员某君谈到:“政府初意但嘱处员接洽,询事考言,拟于其中擢用数人,以系众望。”但后以报名者日益增多,即从前经过部试及现有职务之荐任官均可报考,由处员请示,是否照从前学部考试之办法,纯为一种学位授与试,抑或即为高等文官考试。由国务卿呈候总统,尚未批行。然外间所传,则有考科学一场,口试一场,及第者发交各部学习一年,然后授职之说云。这一言论说明,之前袁世凯申令任用留学生不过是故作姿态、收揽人心而已。北洋政府事先对于如何考取留学生并未有详细的筹划,也未曾考虑到会有如此多的留学生报名与试。在留学生纷纷前来,甚至清朝经过部试及现有职务的留学生都来报名的情况下,举行留学生考试已成骑虎难下之势,出台符合实际的考试办法势在必行。

二、留学生甄拔考试的设计与实施

北洋政府在形势推动下,不得不进一步出台考试措施。1915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留学生甄拔考验规则》,按照考验规则,北洋政府进行了留学生甄拔考试的实践,从1915年2月22日举行留学生考试第一试,至1915年3月19日考试结果颁布,前后经历近一个月。为保证留学生甄拔考试顺利进行,北洋政府对考试各环节进行了详细周密的安排,以下从考试规则、考试内容和考试结果三个方面对留学生甄拔考试的实施状况进行分析。

第一,从考试规则看,承继了清季留学生考试内核,设计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考试程序。对于留学生考试,形势不容许无限制拖延下去,无奈之下,清朝留学生考试成案自然成为北洋政府的借鉴。教育部汇齐前学部所存历科游学生廷试全案暨该部成立后核准留学外国毕业生各案,请发交政事堂备案查核,以昭慎重而杜冒滥。11月11日奉总统批,交政事堂机要局查照备案。按照《留学生甄拔考验规则》的规定,成立了留学毕业生甄拔考验委员会,负责留学生考试事宜。考试共分三场,首场考中外文各一篇,第二场考试专门科学,答题用何国文字可以自行选择,第三场口试考询学问事业,最主要的就是明确了各试之间效力上的差别,第一试及格后方准应第二及第三试。第二、第三试及学业分数的平均分数为最终成绩,90分为超等,80分为甲等,70分为乙等,60分为丙等。考取及格人员由委员会呈报大总统酌量录用。经委员会议定,考试还明确了学业分数。凡西洋头等大学学识及工程师、日本官立大学毕业者皆80分,官立高等专校、大学选科、私立大学本科70分,官、私专门学校或专门部60分。学业分数的设立是仿照清朝学部章程,按照学科分别甲乙丙三等,给予底分。在考试规则的设计上,大多是仿照清朝的考试成案,并未有新的创新与突破。

第二,从考试内容看,更加贴近现实需要,彰显了北洋政府对实用人才的需求。选拔人才的目的是为政府所用,这次留学生甄拔考试的“三试”内容充分反映了注重经世致用、服务现实需要的选才用人导向。留学生考试第一试暨甄录试于2月22日举行,题目分文、实两科。文科题目为:泰西学者谓哲学为各种科学之根本,与我国古籍形下形上之说若合符节,试引申其义而详论之。实科题目为:行成而上,(艺)成而下,学成而先,事成而后义。外国文题则英法德俄日各有不同,日本文题为:理想与实际往往有不合处,何也?此次留学生考试所拟学业分数依然偏重实业,且西洋实业学生所定分数较留日实业学生为优,后经审查会提议,增加法政生,以“稍予优待云”。

3月3日举行第二试,考试分为法科、文科、理科、医科、农科、工科、商科、矿科等,各科均以做完5题为完卷。题目存信封内,分给各人,各科题目不同。以商科为例,商科题目共六题。1.何谓资本?资本之起原如何?劳动者之食料是否为资本之一端,能胪举而详言之与?2.商业竞争之结果,其利弊如何?3.一般商业登记与会社设立时之登记,其效力之差异若何?4.合资株式会社遇有何种之场合,得变更为株式会社,试详举以对;5.中央银行之特权若何?会社组织者有几国?国家出资设立者有几国?其利弊若何?6.柏林令与米兰令与英国商业之影响。在随后举行留学生口试中,每人问10余分钟,除了履历、毕业学校等基本情况外,还问及了科学知识、社会经验等问题。从考试科目和内容可以看出,留学生考试科目更加专业和细化,基本具备了以事分类的特点,题目内容直指当时商业领域中的弱项和前沿问题,口试内容也反映了留学生群体对现实问题的關切和理解,由此可见,关注社会现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然是考试的基本价值目标。

第三,从考试结果上看,体现了宽松的竞争环境,检视了留学生的能力和水平。甄录试结束后,留学生“且皆多年留学,文笔生疏,故得意之作甚少”。东西洋留学生考试表现略有不同,“西洋学生多半不娴汉文,而洋文较好,东洋学生则汉文较佳,而洋文又逊”。竟有传闻有一西洋学生倒写“鼻”字。后经查实,“实无其事,系传闻之讹云”。但留学生笔下的汉字错误确有不少,有将董仲舒写作董仲世,王文成写作王文中。留学生甄录试结果于2月25日公布,取193名,落第47名。其中,东洋以商科学生落第最多,西洋学生仅去1人。“闻其人中西文均荒谬,中文试卷无论如何圈点,不能成句读,西文亦然,且均寥寥百余字。”答卷水平如此低劣,自然理应淘汰,反映出部分留学生国文功底实在令人堪忧。

留学生考试全榜于1915年3月19日颁布,共计录取151人,落第41名。分科分等录取,各科超等8名,法科、文科无超等者,理科无甲等、丙等。法科:甲等6名,乙等9名,丙等28名;文科:甲等5名,乙等3名,丙等2名;理科:超等2名,乙等2名;医科,甲等2名,乙等1名,丙等1名;农科:超等2名,甲等7名,乙等6名,丙等2名;工科:甲等11名,乙等10名,丙等2名;商科:超等3名,甲等9名,乙等17名,丙等9名;矿科:超等1名,甲等4名,乙等4名,丙等3名。与参加考试者共有240人左右相比,录取比例高达62.9%,由此亦可反观出留学生考试取录标准较为宽松,无论考试程序还是内容,都有仿照清季留学毕业生考试的痕迹,考试没有形成人才竞相迸发的局面,难以达到选人用人之目的。

三、留学生的任用与分发

选人的目的自然是为了用人。随着留学生甄拔考试的结束,如何安置被录取的留学生,理应提前有所安排。由于北洋政府准备不充分,整个任用的过程显得仓促而被动。在考试之前,关于如何安置录用后的留学生,国务卿徐世昌打算“系各就其所学科目分别授以职任,俾期克尽所长”。而在《留学生甄拔考验规则》里仅言取列最优等者呈候总统酌量任用,如何任用并未有具体规定。

第一,被录取留学生的任用与分发存在客观困难。在考试期间,留学生及第后之任用问题一再为政府提及。传闻有将及第留学生派往各部院作为学习员之说,但此次考生中有已在清朝得过出身且现有差事者,如日本东京高等商业学校卒业生刘辅宣,在清朝学部试验取最优等,已得商科进士出身,回国后历办银行各事,此次仍行与考。还有日本长崎高等商业学校毕业的朱光武,曾获清朝商科举人,办理湖南储蓄银行,著有成绩。此次考试本非学位试验,含有任用学生之意思。

1915年3月初,留学生考试已举行第二试。关于任用,传闻“各按其才学分配各部署任用,或参佥或主事,其愿分赴外省者即发交各省巡按使,酌量任使。至此次取录目的实业人材为重,法政人材次之”。由于时值中央各机关裁减经费之际,留学生分部后之位置亦颇费踌躇。“徐相国现因有此为难之处,交左右两丞评议之。”3月底,袁世凯交谕政事堂,饬将关于留学生任用一切办法切实规定,“庶几用当其才,政治前途可资臂助”。

第二,社会舆论加快被录取留学生的任用和分发。由于考试留学生在北洋政府亦属首次,考试结果公布了,而关于如何任用却还未见政府明文,从而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关于任用留学生的报道屡见报端。如有人将之与清朝留学考试相比,有报道凡考取者觐见后概交政事堂记名,考列超等者即简任实职,考列甲等者即分别交部以荐任等职任用,乙等者亦分别交部授以委任等职,丙等者亦分别交部为学习员。又有传闻拟先行叙官,超等者叙上士,甲等者中士,乙等者下士,丙等者未议及。叙官之后一律交政事堂存记,如未得差者则给以月俸,分别等第80、60、40金,至存记后按照所学各处得随时调用。并闻超等、甲等中近来各机关拟行调用者已有数人。

在舆论的压力和“考生均望眼欲穿,四处打听,不得消息”的情况下,国务卿呈请总统交铨叙局会议以下几点:一是超等8名发交政事堂5局,派令办事,或以佥事采用;二是甲等者发交各部,以主事采用。乙等、丙等尚未议定。惟此次取列乙等各生实与清朝之取列优等相当成绩,已不可谓不良,即取列丙等者亦不能置之不用,因丙等知事尚使之入行政讲习所肄业,以开其出身之途,“故此次丙等生亦将发往各部院,以办事员采用”。之后各种舆论报道纷纷扰扰,莫衷一是,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北洋政府不得不加快及第留学生任用办法的出台。

第三,体现了“分门任用”的选人用人导向。4月5日,袁世凯发布申令:“顾从前奖励毕业诸生,往往用非所学,或虚崇以清班之号,或骤任以民牧之官,以致专门名家,违其素志,未资历练,故业转荒,甚非成就人才之道。此次甄拔考验留学生,及第者151人,所习有政法、文理、医药、农工商矿等科,凡诸科学,几无不备。除按照官秩令特别授官暨择优颁给褒状外,要在分门任用,俾尽其才,实地练习,各当其职,务规远大,更致精能。著各该部量其所学各科,分配于京外各项公署、学校、铁路、银行、矿局、医院、电政、市政、农工商各场厂。并将各生名册由政事堂饬铨叙局备案,以为将来核定授职标准,总期人人有任事之心,事事有得人之效。各该生等志在行其所学,而不至耗精神于奔走期会之途。庶几精益求精,与各国科学大家齐驱并驾,有厚望焉。此令。”申令中指出清季游学取材的弊端是“往往用非所学”,故而北洋政府任用留学生要“分门任用”。

随之,铨叙局拟定《考验及第留学生分部分省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超等及第各生分部以荐任文职或技术职尽先使用;甲等及第各生分部学习,一年期满后有成绩者,以荐任文职或技术职任用;乙等及第各生分部学习,二年期满后有成绩者,以荐任文职或技术职任用;丙等及第各生分省学习,以荐、委任相当各职酌量任用。同时规定,及第各生有已在各官署任职,不愿另行分部、分省者听;其办事著有成绩者,并得由各该长官尽先任用。

留学生任用问题最终得以解决。关于其中曲直,据报道,政府在留学生任用办法讨论时,曾有分部从政之议,嗣以留学诸君负笈海外积学长才,若予以数十元之津贴,未免涉于菲薄。若概授以高官厚薪,则当此减政之际,忽然添出150余员,亦势难办到。后由某巨公提议,谓清朝考试留学生,予以翰林进士舉人及无职之官,初不必人人授职,一一给俸,而考试者亦极满意。今科举名目虽不复存在,值序官之际,即以此为调剂,既不致添员耗费,留学诸君亦不致觖望,众皆赞成。乃定议加一令,分配各银行、路矿场厂,以期致用,以示与清朝但予虚衔之区别。

4月13日,袁世凯特地召见52名取列超等甲等留学生,并演训词十分钟,略谓时艰需才,尤需新智识,望诸君各努勉,又亲笔书本大总统捐给超等津贴月80元,甲等月60元,由公府司务所给发。其余留学生并经国务卿召见。留学生觐见后,又拖延了半个月才获分发。探其原因,因留学生以习农科、工科、商科、矿科者占大多数,合计有四五十人,照例应分农商部,或分发各省。而农商部将部内技正、技师及各矿务监督署裁撤之人员共派出38人,故额数已将满,“在乙等者人数虽少,亦有暂时向隅之感”。同时农商部以甫经裁并,所属机关素有资格各员尚无从安置,留学生亦难以位置。

后经多方协调,延至4月底,除有6人“或因尚未觐见,或因任有职务,暂缓分发”外,其余及第留学生终获分发。其中,自请外用者41员,即咨送各省量才录用;内用者104员,分发外交部等8部及审计院,“惟海军部现在实无位置,且留学生中亦无熟悉海军者,故未分入该部”。在分发公文中称,其超等及第各生分发各部院尽先任用者,拟请饬下该部长官,嗣后遇有荐任职缺出,先尽此项人员序补,用示优异。至此,第一次留学生甄拔考试落下帷幕。纵观整个任用过程,及第留学生的任用如同甄拔考试办法的出台一样,各环节显得仓促而被动,反映出政府初建时在选人用人上的纠结心态和应对时局的苍白无力。但选用过程突出“分门任用”的导向,树立了“专业人才干专业事情”的理念,一批具有专门知识的及第留学生补充到相关部委和部分省份,增添了新生力量,改善了专业结构,推动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北洋政府原本计划此后继续举行留学生考试。1915年4月,政府以此次考试留学生为期甚迫,以致留学西洋者未能赶期回国报考,拟决定本年秋季举行考试。但计划没有实行,留学生回国报名处于5月裁撤,原有机关附属于政事堂,由司员兼任,应办事务统归铨叙局办理。究其原因,随后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部分地取代了留学毕业录用考试的功能。

虽然留学生考试未再举行,但北洋政府对于留学生的取用一直非常注重。1916年5月内务部通咨各省,留学生凡在外国学校毕业得有文凭回国,均须饬令赴京到部报名听候试验,分别委用,并拟定考验办法,以资派往各機关实地练习。留学生在北洋政府中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在1917年,留学生在京者共950人,投身政界者有806人。各部中主事、签事、司长、参事、技士、技正等留学生占23%,其在农商部者几及50%。只是囿于当时的政治环境所限,专门针对留学生的选任制度难以持续下去。人才聚则国家兴,把各类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是历史永恒的主题。

四、结语

民国北京政府的留学生甄拔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清季以来官员选任制度的内核,在考试、计分、授职、任用等方面,都有仿照清季留学毕业生考试的痕迹。民国初年,由于政局混乱,留学生甄拔考试制度尚不够系统、不够规范,表现出统筹欠缺、急功近利、被动应付等诸多弊端,使留学生选拔任用的效果大打折扣。尽管如此,留学生甄拔考试依然有进步意义。北洋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关于留学生甄拔、任用的规定,对于留学生选用制度的构建做了积极尝试,使留学生的选拔有了规则可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得到体现,与过去“凭关系”任用的方式相比本身就是一种进步;留学生考试初步具备了以事分类的特点,与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划分相类,成为中国近代文官制度的雏形;留学生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有了很大进步,考试科目分类更加专业化,专业技术考试的分科及内容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需要,既考查应试者的知识结构,又考核其业务管理水平,既检验理论水准,又注重实践能力,代表了官员选用考核制度的发展方向。这次留学生甄拔考试,尽管具有不少缺陷,但它终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近代官员选任制度变革的趋势,有力推动了官员选任方式向文官考试制度过渡,客观上为近代文官考试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显示出其特有的时代特点和价值。

注释

①张季:《清季游学取才的兴起》,《现代大学教育》2011年第3期。②除一些通史性著作提及民初留学生考试外,谢青在《略论清末民初留学毕业生考试》(《安徽师大学报》1992年第2期)认为民初留学毕业生甄拔考试是清末留学毕业生考试的继续,对改变民初官吏结构和扩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影响有积极作用。姜新《评清末民初的留学生归国考试》(《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将清末民初的留学生考试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察,认为留学生归国考试是介于科举和文官考试之间的独特的选拔人才的形式。③《新政府组织种种》,《申报》1912年5月1日,第14077号。④《法部咨文》,《盛京时报》1912年9月13日,第1756号。⑤《奉吉直司法界之风潮》,《申报》1913年3月21日,第14409号。⑥《大总统对于留东学生回国之注意》,《大公报》1914年6月1日,第4234号。⑦《译电》,《申报》1914年3月8日,第14752号。⑧《知事试验结果》,《盛京时报》1914年5月24日,第2262号。⑨《口试揭晓后之暗潮》,《盛京时报》1914年3月11日,第2198号。⑩《专电》,《申报》1914年5月18日,第14823号。《大总统申令》,《政府公报》1914年9月18日,第852号。《留学生考试讨论办法》,《申报》1914年9.月29日,第14957号。《留学生报考之通告》,《申报》1914年10月5日,第14963号。《留学生报考之踊跃》,《盛京时报》1914年10月3日,第2373号。《留学生考试之一夕话》,《申报》1914年10月23日,第14981号。《教育部对于考验留学生之主张》,《盛京时报》1914年11月29日,第2420号。《政事堂通告》,《政府公报》1915年1月17日,第967号。《专电》,《申报》1915年1月14日,第15063号。《考试留学生之甄录试》,《申报》1915年2月27日,第15100号。《留学甄录试续闻》,《申报》1915年2月28日,第15101号。《留学生第二试纪闻》,《申报》1915年3月8日,第15109号。《留学甄录试续闻》,《申报》1915年2月28日,第15101号。《留学生甄录试已发表》,《申报》1915年3月2日,第15103、15103号。《留学生甄拔考验委员会示》,《政府公报》1915年3月21日,第1029号。《国务卿拟位置留学生办法》,《大公报》1915年1月28日,第4470号。《留学生及第后之任用》,《大公报》1915年3月6日,第4499号。《盛京时报》1915年3月10日,第2499号。《总统谕示》,《大公报》1915年3月27日,第4520号。《盛京时报》1915年3月23日,第2510号。《盛京时报》1915年3月25日,第2512号。《盛京时报》1915年3月30日,第2516号。《申报》1915年3月30日,第15131号。《大总统申令》,《政府公报》1915年4月6日,第1045号。《政事堂铨叙局详国务卿拟订考验及第留学生分部分省暂行办法缮单请转呈鉴核文》,《政府公报》1915年5月8日,第1077号。《留学生及第后之轶闻韵事》,《申报》1915年4月12日,第15144号。《专电》,《申报》1915年4月14日,第15146号。《留学生与大学生之致用谈》,《申报》1915年4月28日,第15160号。《及第留学生尚未分发之原因》,《盛京时报》1914年4月30日,第2543号。《及第留学生之分发》,《大公报》1915年5月4日,第4557号。《国务卿呈据铨叙局详称考验及第留学生分配各部院缮单呈鉴文并批令》,《政府公报》1915年5月2日,第1071号。《留学生考试续闻》,《盛京时报》1915年4月14日,第2529号。《留学生回国报名处之裁撤》,《盛京时报》1915年5月11日,第2552号。《内务部咨文》《益世报》1916年5月25日,第226号。《政海中之留学人数》,《申报》1917年12月14日,第16104号。

责任编辑:王 轲

Abstract:Overseas student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olitical arena in the earl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politics an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group of overseas students, the Beiyang government followed the same method of selecting students studying abroad of the Qing Dynasty, and held a selection examination for overseas students. But the hasty holding, the lax selective standard, the tortuous distribution and appointment were very complex and confusing. The Beiyang government held the examination for selecting students studying abroad only once. It was not only the sublation of selecting system of the Qing Dynasty, but also the transition to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held later. Objectively, it laid the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system in modern times.

Key words:Beiyang government; overseas students; selection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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