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森林督查工作问题与对策
2020-11-28崔双波
崔双波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 云南 曲靖 655000)
1 引言
从2017年开始,国家林业局提出在全国开展林地一张图与林地变更调查工作,2018年提出开展森林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工作,2019年提出开展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等森林资源监管措施。云南省林业厅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责任和制度体系,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存在“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开展林地变更、森林督查、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目的是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的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应用森林核查结果更新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逐步实现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到位,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落实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县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笔者以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为例,探索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森林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 海寨林场基本情况
2.1 海寨林场概况
曲靖市国有海寨林场始建于1956年,位于云南省东部珠江源头南盘江上游两侧,森林主要分布于麒麟和沾益两个高山台地上,南北长59 km,东西宽37 km。全场下设九龙山、五台山、上东山、西山、海寨、滴滴水、下东山等7个营林区和27个森林管护站;周边与麒麟、沾益、马龙、陆良、富源等三区二县的16个乡(镇、街道)、55个村(居)委会、160余个自然村的集体山林接壤。根据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全场现有经营森林面积26.56万亩,活立木蓄积达152.9万m3,年生长量为4.6万m3,森林覆盖率达89.89%,林木绿化率达91.03%。
2.2 海寨林场职工队伍
截止2020年5月26日,海寨林场现有干部职工363人,其中:在职职工198人、占全场职工总数的54.6%,离退休141人、占38.8%,农村合同工24人、占6.6%。在现有在职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99人,其它99人;有管理人员15人;有专业技术人员6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7人、工程师17人、助理工程师24人、技术员5人、其它5人;有工勤人员115人,其中:技师33人、高级工57人、中级工20人、初级工5人。从全场整个职工队伍来看:海寨林场离、退休人员过多,人力资源匹配不够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失调,骨干人才偏少,严重制约着海寨林场的建设与发展。
2.3 海寨林场森林资源状况
根据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资料,海寨林场现有经营总面积17697.0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7384.7 hm2,占98.23%;非林业用地面积312.3 hm2,占1.77%;森林覆盖率达89.89%,林木绿化率达91.03%。
海寨林场林地面积为17384.7 hm2,其中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15877.5 hm2、疏林地面积4.8 hm2、灌木林地面积228.3 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15.2 hm2、无立木林地面积460.8 hm2、宜林地面积382.5 hm2、辅助生产林地面积15.6 hm2,分别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91.33%、0.03%、1.31%、2.39%、2.65%、2.20%、0.09%;按森林类别划分为生态公益林面积12046.9 hm2、商品林面积5337.8 hm2、其它及非林地面积327.9 hm2,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9.30%、30.70%。
3 海寨林场森林督查情况
3.1 海寨林场2018年度森林督查
检查疑似图斑18个,判读面积2.0989 hm2,经过审核审批的图斑 4个,核实面积1.3141 hm2,审批面积12.1741 hm2,涉及项目3个。未经审核审批的图斑5个,核实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6268 hm2,涉及项目 4个。经核实未发生变化图斑2个,经核实为国有林中的耕地图斑6个,经核实因地块低洼导致积水图斑1个。移交森林公安查处的项目4个,图斑5个,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6268 hm2。
3.2 海寨林场2019年度森林核查
检查疑似图斑31个,判读面积9.3566 hm2,经过审核审批的图斑25个,核实面积8.1649 hm2,涉及项目1个;未经审核审批的图斑0个;异地使用林地的图斑5个,核实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1300 hm2,涉及项目1个。涉及违法的项目 1个,违法图斑5个,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1300 hm2。
4 海寨林场森林督查主要工作措施
4.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领导高度重视,带头研究部署和督促任务落实,及时制定森林督查工作实施方案,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各县森林督查业务培训,进一步把握森林督查工作要求、技术规范,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全面开展。为切实加强对全场森林督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海寨林场森林督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场森林督查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督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林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全面落实森林督查工作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海寨林场的森林督查工作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并到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麒麟区人民政府安排充足的资金,作为森林督查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森林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4.2 及时部署,全面推进森林督查工作
及时召开全场森林督查工作会,按照 “监测全覆盖、核查全覆盖、执法全覆盖”的森林督查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推进森林资源监管和林业执法迈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做到全场森林督查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4.3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
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应用遥感技术,按照森林资源管理“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要求,采用卫片天上看、地下实地查的举措,疑似图斑按辖区分解到全场各林区。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林区职责分工,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属地为主、分级实施的森林督查工作格局。组成督导组开展森林督查技术指导与督促检查。按照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时间表,严格落实“一月两报制”工作要求,查找森林资源管理存在问题,检验森林资源管理成效。
4.4 明确责任,强化执法整改
海寨林场对照违法变化图斑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协调森林公安局、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和各林区执法 人员进行执法查处和整改。针对部分林区毁林开荒较为突出的实际,及时安排、组织林区进行了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违法者或单位限期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该拆除的,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林地原状;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在依法处罚到位后,及时指导用地单位完善林地手续。
5 海寨林场森林督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5.1 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
一是违法使用林地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林区没有真正树立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林地流失、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依法用地意识淡薄,存在少批多占、不批就占、批甲建乙等违法使用林地的现象;三是清理排查出的非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尚未到位。
5.2 森林资源保护能力不强
毁林开荒多处在与集体林接壤边缘和农耕地边缘,开垦方式长时间、慢蚕食、不动用机械设备,林区专业技术队伍力量薄弱,森林资源监测技术和设备落后,不易及时发现查处;森林资源保护一直沿用传统的保护模式,技术支撑体系不够完善,县级森林资源监测效率低、信息反馈不及时,没有形成完备的森林资源预防监测服务网络,与林业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
5.3 监督管理、执法难度大
由于海寨林场点多面广,与周边接壤村寨多,林地内的农耕地多,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比较频繁,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森林公安不承担行政执法,海寨林场一直都没有成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林区只有少部分人办理了执法证,部分林区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视不够,仅仅依靠机关资源林政的人员,监管难、执法难,大大增加了森林资源管护的难度和工作量。
5.4 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力量薄弱
海寨林场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未组织专门的技术培训,业务能力普遍较弱。林区位于基层,由于各种原因,引不进人才,留不住人才。
6 海寨林场森林督查工作的对策
6.1 强化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树立全民爱林护林的生态保护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保护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结合曲靖市创建森林城市、文明城市活动,在全场领导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林业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和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并体现、落实到工作、生活当中,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6.2 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森林督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教育性的开展林业行政执法,通过查处违法活动、打击违法主体,起到查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警示作用。做到案件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收回和恢复林地到位。同时积极开展全场干部职工执法队伍执法培训,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6.3 加强林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林区保护森林网络体系
机构编制改革让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变得捉襟见肘,针对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努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组建海寨林场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避免森林公安划归地方公安后形成的执法真空,需要解决机构编制和足够的人员编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填充森林资源保护真空;二是明确各林区森林生态保护责任,把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的职责确定到林区、到护林员,并由林区组织、管理护林员队伍,确保改革后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不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6.4 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构建第一道森林管护防线
一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把热爱林业事业、能为林业吃苦耐劳的人纳入护林员队伍,不断改善林区护林员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队伍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二是强化林区护林员队伍考核,把年度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直接与他们的绩效挂钩;三是积极发挥林区护林员第一线队伍的作用,通过巡山巡查,从源头上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有效避免案件扩大化和复杂化。
6.5 积极建言献策,构建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体系
一是向机关党委、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汇报海寨林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的重大意义,提高考核结果在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中的比率;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科学、合理化建议,保护森林资源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综合体系,为机关党委、林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争取到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三是努力做好国有林场本职工作,维持林区稳定,努力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