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物待放
——专访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秘书长郭丽莉
2020-11-28李春平
本刊特约记者 李春平 /文
突如其来却旷日持久的新冠疫情,刺激医药及医疗用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资,鼓励医药企业扩大研发支出、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医药产业水平,已成为共识。
就 在2020 年4 月25 日,一则并不起眼的消息——由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研制生产的首批国产化堆照锶-89 核素正式交付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释放了一个颇为重要的信号:作为放射性药物原料的医用同位素,正在加紧布局国产化。
放射性药物或曰核药,广泛应用于肿瘤诊疗、心肌显像、神经退行性疾病早期发现和炎症组织成像诊断等,堪称核医学的“灵魂”。其市场体量相对不大,对于生命健康保障的重要性却无可替代。
目前整体处于上升通道的医药行业,必然会带动放射性药物这一细分市场的蓬勃发展。但在监管、研发、生产等方面,我国放射性药物发展还陷于桎梏,尚未做好昂首阔步的准备。为探寻破解之道,本刊记者对话了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秘书长郭丽莉。
上市许可人制度为核药“松绑”
记者:总体来看,我国放射性药物的现状和前景如何?
郭丽莉:当前国家正推动发展“精准医疗”,即个性化医疗,根据个体不同的内环境信息对疾病有针对性地进行诊断和治疗,由此看,放射性药物是有很大优势的。放射性药物按其用途可分为诊断和治疗两大类。其中诊断用放射性药物又可分为单光子放射性药物和正电子放射性药物,它们可结合单光子断层扫描仪(SPECT)或正电子断层扫描仪(PET),在分子水平上研究药物在活体内的功能和代谢过程,实现生理和病理过程的快速、无损和实时成像,相比一般的显像类医学诊断有着质的飞跃,为真正意义上的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提供了手段。
因而有种说法将其称为“现代医学高科技之冠”。核医学科在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医院中是标配,虽然放射性药物使用量无法与普通化学药物相比,但是应用的面却很广。
我国医用同位素应用始于20 世纪50 年代。1963年原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开始开展放药检定工作,1974 年将医用同位素纳入药品管理,《中国药典》1977年版首次收载放射性药品,1989年国务院发布《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层面有这种要求,也显示了这一行业的地位。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核医学认可度提高,我国放射性药物产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差距。这从核医学装备上就可以看出来,例如,我国PET 的人均拥有量远低于全球主要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发展空间巨大。装备要发挥作用,需要放射性药物的配合,就像枪和子弹的关系。不论是与国际水平对照,还是和自身需求相比,都能看出核医学包括放射性药物在我国广阔的发展前景。
记者:您刚才说到《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这一早年颁布的专门法规能够适应现在的行业发展吗?
郭丽莉:这一法规制定于1989 年,很多方面与现在的实践已不相符,在2017 年修订过一次,主要是对一些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机构名称和管理范围等作了修订,将监管职责统一到药监部门,但是尚未涉及整个管理体系的问题,没有达到行业预期。
就重要性而言,放射性药物是不可或缺的,但从市场份额看,它又是一个比较小众的品种——所有核药的年产值加起来可能只相当于一个大的化药品种的年产值。这也意味它在各方面容易碰到一些阻碍。
放射性药物作为药物要符合药品管理的体系,但因为与化学药物不同的属性,它在实际中很难达到统一的管理要求。例如放射性核素有半衰期,过了几个半衰期就无法使用,这和化学药物的有效期不一样。
我国放射性药物管理体系在某些方面没有和国际接轨,也带来很多麻烦。按照我国法规,放射免疫诊断试剂属于放射性药物,而在一些欧美国家则并不属于。药品归属的品种不一样,从开始研发到申报要求的各种文件都不同,要做的实验、评价标准也不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进出口注册和使用。再如碘-125 的密封籽源在我国是按药品管理的,而美国将其按医疗器械管理。这两种方式不论哪种更严格,所属体系是不同的。一个产品做得再好,如果要和国际接轨,出口到国外,就得符合对方的体系。
同辐协会十几年来一直在推动《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修订,希望既能够实现对放射性药品的有效监管,又能够符合生产使用等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可能有社会影响更广泛、更紧迫需要修订的法规排在了前面,但是随着技术进步,放药相关诊疗业务变得日趋复杂,所涉及的放药品种、用量不断增加,对临床医学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从法律政策指导规范的角度,推动放射性药物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记者:作为《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上位法,《药品管理法》近年来有没有与核药有关的修订?
郭丽莉:有一个利好是2019 年8 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建立了上市许可人制度。此前药品实行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捆绑式”管理,申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单位必须是药品生产企业。而上市许可人制度是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开的管理模式,取得上市许可的主体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负责,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负责。上市许可的主体可以有很多种,生产企业或科研机构都有可能,这对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是非常有利的。
只要获得上市许可这种主体资质以后,就可以扩大应用面,上市许可人可以授权别的厂家来生产。对于企业来说,不仅实现了在企业集团内的生产,还可以选择更多合作方,大大有利于其药品在全国范围推广,如中国同辐或东诚药业在全国建有很多放射性药物配送中心,在没有上市许可人制度前,一种药品在北京的生产单位拿到了许可证,在上海还必须重新申报文号才能生产,哪怕是集团内的企业,也需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委托生产的许可,才可以实现在异地生产,需要大量投入和较长周期,而现在则不再需要重新申请文号。
在药品的行政管理中,放射性药品是和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起作为特殊药品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有专门的一个特殊药品管理处进行管理。但从新的《药品管理法》中可以看到,上市许可人制度的适用范围排除了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唯独放射性药品不在排除之列。在这项制度出台前,同辐协会和主管的药品监督局之间有过深入探讨,主管部门也认为放射性药品适于采用上市许可人制度。相信未来相关的政策将会进一步完善,放射性药物管理体系能够更好地适应放射性药物特点,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新药,为何十几年空白?
记者:近十几年来放射性药品没有一例新药获批,似乎放射性药品审批速度变慢,原因在哪?
郭丽莉:我国对药品管理普遍比较严格,不光是放射性药物新药申报和批准的时间长,普通的化学药物时间也长。
近些年来新药注册速度不快的原因,一个是法规监管趋于严格,审批的流程和法规有待逐步完善。按照前几年出台的规定,药品注册过程中的实验阶段要求在GLP 实验室里完成。同时放射性药物又必须符合辐射安全监管的体系。但当时我国并没有既可以处理放射性材料,又具备GLP 资质的实验室。后来国家投入建设的一两家这种实验室也没有大规模地投入运营,这就影响到放射性药品新药的研发和申报。
二是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管理体系。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比较小,从事研发的能力和资金支持有限,受到成本的限制,这些年发展过程中注册的新药相比欧美国家还是比较少。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生产普药的大企业都会专设一个部门负责新药申报,而放药企业内部一般缺乏申报相关的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政策的掌握和流程的推进与普药企业相比有差距。其实,如果有动力去推动新药研发和申报的工作,其前景是非常值得看好的,近两三年已有持续向好的势头。
记者:如何推动企业加强新药研发?
郭丽莉:现在国内放射性药品大多数是一些老品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没人愿意投入更多精力去做新产品的开发,结果就是缺乏差异化的有竞争力的产品。
药品研发的主体就在于企业,高校和医院起到的是辅助性作用。现在主要问题就是研发的动力不足,市场的增量没被开发,所以大家都去抢存量。为了推动新药的研发和申报,同辐协会搭建平台组织企业进行技术交流,促进科研院所成果尽快转化为商用的药品;定期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为新药的研发、申报和批准取得一些政策上的支持;建立国际交流的一些平台,将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应用引入国内。此外,也在开展一些体系标准方面的建设。企业应该主动跟上国外的新药研发和应用的趋势,如国际上新核素的应用和放射性治疗药物的快速发展,都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的。
经过这次疫情,整个国家对于医疗卫生的需求增长了,大家的观念也在变化,对于医药行业是一个有利于发展的大环境,放射性药物产业也要跟上保障人民健康的时代需求。怎么让放射性药物或者整个核医学领域在国家的医药应急管理方面发挥作用,我认为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向。
同位素不容断供,国产化路在何方?
记者:放射性药品的国产化情况怎么样?进口或者国产化对这个产业有什么不同影响?
郭丽莉:放射性药品指含放射性核素的、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的化学、生物制剂及其他核素标记药物制剂,药效主要源自放射性,所以核素是前提,如果核素不能保证供应,研发和生产能力也失去了意义。现在所谓的依赖进口,主要指的是同位素。
目前我国同位素除少数几种外,绝大部分都依赖进口,这也是为什么核动力院生产锶-89 被认为是个突破。同位素的生产有加速器和反应堆两种方式。就反应堆而言,国内的科研院所曾利用研究堆生产过多种放射性同位素,后因成本、反应堆使用、生产线建设等问题没有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因此生产同位素,国内的相关核工业科研院所在技术上有良好的攻关基础,通过研发和改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更主要的问题还是国内有没有堆来开展商业化的同位素生产供应。
同位素国产化替代这个问题,从不同角度看待可能会有不同答案。从企业的经济效益上看,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自身用量有限,如果建成一个同位素生产专用堆,按目前用量肯定会供大于求,那么作为堆的业主方就要寻求一些国外的市场以释放多余产能。国外的堆也是如此,不只是面向本国供应,而是要进入全球供应链。
从全球一体化的角度,我们按现在这样都使用进口的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出现类似中美贸易摩擦这种情况,西方国家不按市场规则办事,管制出口的话,我们就需要自己生产来保证稳定供应。一旦同位素断供,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而且医药不光是产业自身的问题,还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需求。这就像从美国买的粮食比自己生产的要便宜,但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还是力求自给自足。
记者:同位素国产化应如何推进?
郭丽莉:国内大大小小的研究堆有很多,可以生产同位素的堆也不少,关键是这些堆有没有充分利用起来,以什么机制利用起来。
一个方案是协调几个研究堆来生产。困难在于这些堆本身带有科研和其他任务,需要协调生产时间。商用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稳定供应,这需要建立机制来解决。
另一方案是建造专用的医用同位素生产堆。如果考虑整个建造成本,还有同位素的生产线、三废处理等,建造和运营成本非常大。按照现在国外的运行模式,堆的建造成本等不是完全计算在同位素生产成本里,类似于一个运营公司付一定费用租了堆的孔道来生产。当然,专用堆的好处是有利于大规模生产、保证持续稳定供应,满足时效性。
同位素的国产化与普通商品还有着不同的特点,需要集合行政部门、研究单位、企业、使用方等各种力量,既要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又要发挥我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统筹协调,实现放射性药品产业快速良性发展,促进我国核医学诊疗水平的提升,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