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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评议实践与展望

2020-11-28曾小青

科技与创新 2020年19期
关键词:科技型评议申报

曾小青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 广州510700)

1 人才引进与知识产权评议

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自2017年初以来,全国多个城市掀起“抢人大战”,因地制宜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1]。人才是一种战略性资源,引进人才是一种战略投资,采取积极措施引进人才特别是科技型人才能够在较短时间内突破技术瓶颈,在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早期的人才引进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引进评价机制,往往存在名不副实、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浪费了国家大量资源甚至给国家带来名誉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未对拟引进的人才进行全方面的评价,特别是缺少对知识产权状况的排查和甄别。随着知识产权逐步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人才引进与知识产权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而架起这座桥梁的正是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2]。2008年起,国家层面推出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和发展高新产业的科技型人才,“千人计划”的引才标准明确规定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纳入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中[3]。此外,广东、北京、江苏、湖北等地在落实高层次科技型人才引进政策中也先后引入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用于甄别出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人才。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先后印发了《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操作指南》《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南》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技术创新型和科技创业型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评议内容。

2 科技型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实践

广东省委、省政府在2008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计划每年投入8.5 亿元实施“珠江人才计划”,聚焦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突出先进性、产业化导向,计划从国内外引进10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型创新创业团队,分档次给予每个团队1000 万到1 亿元的资助,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广东省委又印发了《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提升人才引进工程,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继续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珠江人才计划”在全国率先开展“团队”引才模式,已成为广东乃至全国引才工作的“金字招牌”。自2009年启动至今,已成功引进近200个团队,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长江学者等。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在立项评审前引入了知识产权评议环节。结合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的需求,从专利的真实性、与项目相关性、专利质量评价以及权属性等方面对拟申报团队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和评议,针对每个团队出具一份评议报告便于主管部门详细掌握每个团队的知识产权状况、创新能力以及知识产权风险,同时,依据每份知识产权评议报告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形成整体情况报告,便于主管部门掌握团队的整体知识产权状况并进行横向比较,为立项评审提供决策参考。2019年共对196个申报的“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2.1 真实性

对申报的“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的专利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得出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申报的专利总量,以及这些专利中在审的专利数量、授权有效的专利数量、已失效专利的数量,同时对团队提供的专利变更、许可、质押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真实反映团队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和团队成员创新能力。

2.2 相关性

在真实性核查的基础上,针对团队真实存在的专利与所申报项目的技术相关性和匹配度进行评价,得出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真实存在的专利中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总量,以及这些相关专利中在审的专利数量、授权有效的专利数量、已失效专利的数量,为项目后续开展基础性研究或产业化提供保障。

2.3 专利质量评价

对团队专利中与申报项目相关专利的质量进行评价,通过设定是否授权专利、专利维持年限是否达3年以上、是否PCT 申请、技术领域是否涉及2个、独立权利要求是否2个以上、被引证专利是否2 件以上、是否存在同族专利这7个星级指标对相关专利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将符合5个以上星级指标的专利定为五星专利,符合4个星级指标的专利定为四星专利,符合3个及以下星级指标的专利定为三星专利,通过评价团队的专利质量能够直观得出团队的创新成果潜在价值。

2.4 权属性

针对团队提供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开展权属关系查证、知识产权相关协议条款审查,得出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具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专利数量,提前预警知识产权风险。

2.5 评议结果与成效

2019年“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知识产权评议共针对196个团队的1128 件专利进行评议,团队涉及的研究领域包含通信、电子、互联网、测试测量、生物、医药、机械、农业、化工等。通过评议得到以下结果:①“珠江人才计划”拟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整体知识产权基础较好,但仍有少部分团队基础薄弱。在196个团队中有17个团队未提供任何专利,14个团队虽然提供了专利但均与申报项目不相关,说明这31个团队知识产权基础较薄弱,占团队总数的15.8%,另外占团队总数84.2%的165个团队共具有与申报项目技术相关的专利734 件,其中拥有1~10 件相关专利的团队有137 家,拥有11~20 件专利的团队有26家,拥有20 件以上相关专利的团队有2 家,其中相关专利数量最多的团队共拥有32 件相关专利。②团队的全球专利布局意识有待提高。在165个拥有相关专利的团队中,有73个团队只申请了国内专利,23个团队只申请了国外专利,只有69个团队同时在国内外申请了专利,可见,所申报专利所涉及技术内容和申报项目相关的165 家团队中,仅申报国内专利的团队占比最多,达到44.2%;并且165个团队的734 件相关专利中有390 件处于授权有效状态,302 件处于在审状态,其他42 件已失效,说明部分团队具有较好的专利布局和专利维持意识,而另外部分团队的意识则相对较弱。③团队的专利质量差异较大。165个拥有相关专利的团队中有47个团队共有97 件五星专利,说明这47个团队的专利质量较高,在165个拥有相关专利的团队中有81个团队只有三星专利,四星专利和五星专利数量均为0,同时有47个团队拥有97 件五星专利,并且这47个团队中有20个团队同时拥有四星和五星专利,说明这47个团队尤其是其中的20个团队的专利质量较高,而另外只有三星专利的81个团队专利质量相对较低,五星专利数量最多的团队共拥有8 件五星专利。④大部分团队不具备专利的所有权,需防范引进之后的知识产权风险。在165个拥有相关专利的团队中135个团队均无相应专利的所有权,另外30个团队中共拥有69 件专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其中28 家团队均拥有1~5 件专利的所有权,另外2个团队分别拥有9 件和10 件专利的所有权,这说明大部分团队的专利权均归属于团队带头人或团队成员所在的单位,后续如果引进后需要注意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通过在“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立项评审环节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为引进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业化前进明朗的团队夯实了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人才引进类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设立屏障,有效实现预警;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基础是项目开展的充分条件,通过知识产权评议对团队的知识产权基础和创新能力进行直观判断,有效提高人才引进类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可预见性和管理效率;深入系统排查,为科技型人才引进保驾护航,通过对团队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所有权情况全面梳理,能够明确团队的知识产权价值和潜在风险,为科技型人才引进进行二次把关,保障人才引进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形成的评议方法为人才主管部门和评议机构提供指导,通过本评议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评议能力,形成了一套人才引进类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流程和方法,为今后开展相关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有利于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决策、常态化运作的国家层面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审查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产业发展的安全性,切实为保障产业向高端集聚发展提供支撑和指引。

3 科技型人才引进全链条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的展望

目前,知识产权评议在国家和各地方科技型人才引进特别是高端创新人才引进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基本集中于评审环节。而科技型人才及其对应项目的引进需要实现从立项到结题验收的“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化”式组织管理,在前期立项、项目评审、日常跟踪、中期考核、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各环节,知识产权评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有效发挥知识产权评议在科技型人才引进全链条中的重要作用,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

3.1 人才引进前开展战略规划,实现“找准人”

基于国内外技术热点和区域内产业发展优劣势确定需要重点引才的目标技术领域,结合知识产权角度分析该目标技术领域分析区域内已有的人才资源状况和全球范围内科技型领先人才的分布情况、创新专长、所属地区及人才输出约束等,综合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可行性,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实力评估,提出针对目标技术领域的拟引进人才清单,为人才引进主管部门实现靶向引才和精准立项提供重要依据。

3.2 人才引进中开展核查评议,实现“引对人”

在立项评审环节,从知识产权真实性、稳定性、与申报项目的相关性和匹配度等方面对申报人才及其项目的知识产权基础进行审查,从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管理意识等方面对可能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调查,从知识产权的质量、人才团队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价,判断拟引进人才的研发潜力。

3.3 人才引进后开展跟踪评价,实现“评价人”

首先,对人才引进后的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时引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对引进后的人才及其项目产出的知识产权数量、质量、结构关系和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等进行跟踪和客观评价,检验项目知识产权成果的达标度;其次,对已完成项目的创新产出进行后期跟踪,对项目再次融资或产业对接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消除项目市场化和商业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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