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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工造林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0-11-28李绵品白祖云

绿色科技 2020年9期
关键词:间伐人工林树种

李绵品,白祖云

(1.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云南 昭通 657000;2.昭通市林业局能源科技推广站,云南 昭通 657000)

1 人工造林及人工林概念

1.1 人工造林

人工造林即通过人为方式在技术上要求根据林木生态适应性和生长发育规律进行科学植树造林活动。人工造林只有把握住良种壮苗、适地适树、及时抚育间伐、防虫治病等生产环节,才能达到速生丰产的目的。造林作业包括采种、育苗、栽植(或播种)及幼林抚育等。

1.2 人工林

人工林是指采用人工播种、栽植或扦插等方法和技术措施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和林冠下营造培育而成的森林,本文所指的人工林是根据《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修订)中规定的人工林,即:由人工直播(条播或穴播)、植苗、分殖、或扦插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含人工林采伐后萌生形成的森林。人工林与天然林相比,其优点是:森林成熟期缩短;立木分布均匀,有利于土地、光能的充分利用;可选择目的树种,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可根据树种特性和营林目的形成单层或复层森林结构;便于集约经营,保持较高的森林生产率;经营管理方便,易于机械化作业。

2 昭通人工林发展概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1989年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工程在昭通试点启动,1990年在11县区全面启动以来,人工林的培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之后相继又启动了以工代赈造林、绿色工程造林项目、中德合作造林项目、治沙造林项目等。1999年启动天保工程造林项目,2000年启动退耕还林项目。通过一系列人工造林项目的建设,1981~2005年25年时间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上报完成数)75.3万hm2,2006年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继续实施,同时还实施了石漠化治理造林、陡坡地治理项目造林等,每年完成人工造林3.33万hm2以上,2006~2016年间,仅退耕还林就完成人工造林12余万多hm2,即从80年代以来,人工造林面积超过100万hm2。2016年,全市人工林面积达38.86232万hm2,占森林总面积的65.89%;其中有林地34.92095万hm2,灌木林地3.94137万hm2。未成林造林地10.0876万hm2,人工林活立木蓄积达2174.468万m3,占总蓄积量的46.07%,其中林分蓄积2161.738 m3,散生木蓄积109120 m3。可以看出,人工造林的步伐在加快,人工林的积累也同步加快,但人工林保留的数量远小于人工造林的数量。其主要原因是在造林的同时,也要通过采伐一部分人工林来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需要。昭通市的人工林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工造林保存率低,根据对1981~2005年人工造林及保存情况的研究分析,这段时间人工造林的保存率仅为49.26%。二是单位面积蓄积低,55 m3/hm2。三是纯林多,生态质量不高。这些问题要结合人工造林整个过程分析才能找到真正的原因。

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种苗质量不高

从多年来的检查验收来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用不合格苗造林的问题,造成了成活率低或林木长势差;在林木种苗的检疫方面,不管是产地检疫,还是复检工作,由于设备落后或没有必要的设备,检疫大多凭经验进行,导致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在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方面,由于种苗准备不充分,导致质量不合格的苗木上山造林。从林木种苗采购的方式看,也存在不科学之处,近几年来,一些县市推广政府向社会公开采购的方式,远距离调苗,导致造林成活率低。

3.2 抚育跟不上

由于受资金和采伐指标的限制,造而不抚的现象十分突出。一方面,昭通市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地区之一,97%的国土面积是山区,交通不便,缺少资金进行抚育间伐;另一方面,有条件开展抚育间伐的地方,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后,停止一切采伐,2003年才在个别县试点启动,到2005年也还有部分县没有启动试点工作,造成了一些人工林得不到及时的抚育间伐,影响了林木的生长。

3.3 造林密度不合理

由于缺乏研究,没有结合国家的《造林技术规程》制订适合于昭通的合理造林密度标准,导致一些地方不管是防护林,还是用材林,不管立地条件是否相同,同一个树种都采用了相同的造林密度。虽然符合国家统一的《造林技术规程》,但却不一定是最适的造林密度。

3.4 经营目的不明确

由于林种的确定、树种的选择大多是当地林业部门确定,没有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规划者与经营者的脱节,导致经营目的不明确,实施的营林措施与规划的经营目的不相适应,甚至冲突。

3.5 经营管理粗放

由于受体制、机制、科技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了粗放经营管理。从体制方面看,有多个部门在管理造林项目,而且投资标准也不一致,坚持的技术标准也不完全一致。目前,有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办、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办等。多部门管理造林项目,是造成重造轻管或只造不管的根本原因之一。从机制方面看,“三分造,七分管”或“一分造,九分管”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多个部门组织造林后,防止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森林防火、森严病虫害等问题全部由林业部门在负责,而其它部门设施的造林项目又没有经林业部门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把项目的管理费用划给林业部门。从政策方面看,谁造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天保工程规划中国家规定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导致过去营造的商品林划为生态公益林(如镇雄有13个乡镇没有划商品林),国家又没有给相应的补偿,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从技术方面看,科技人员少,主要应付造林,在经营管理方面缺乏研究与总结。

3.6 纯林比重大

从20世纪90年代的造林情况看,基本上是营造纯林,“十五”期间有所改善,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对混交林在造林中的比例作了规定,但纯林仍占80%以上,到2016年,乔木人工林纯林比重为84.5%。其主要原因是营造混交林增加了造林难度,种苗准备不充分,群众接受度不高。

4 主要技术措施

4.1 科学确定林种

林种决定经营的方向,科学合理确定林种,形成合理的林种结构,有利于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力和提高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确定林种为选定适生的树种、造林模式、混交方式、造林密度等造林技术设计提供依据。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合理配置林种结构,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协调发展。林种结构的配置不仅要考虑自然因素,还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因素。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要求退25°以上的陡坡耕地,硬性要求必须80%以上都为防护林,这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的。应该有一个客观的标准,标准的确定应以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为依据。按照《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划分水土保持林的规定:“坡度≥36°森林采伐后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应划为水土保持林,对于采伐后不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则可以不划为水土保持林,能否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坡度是判断的指标之一,同时还要看林分下层木、林下植被的盖度及分布状况、采伐作业的方式、灌木林的用途以及林下植被的盖度及分布状况。除考虑以上自然因素外,还应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条件。《细则》在制定水土保持林的划分标准没有明确提出采伐后不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的具体标准,这就要求调查人员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考虑以上因素灵活掌握。如果林分或疏林地林下灌木的盖度≥30%,且分布比较均匀,即达到单独划分灌木林的标准,可视为采伐后不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即使林下灌木分布不均匀,但在没有灌木分布的林分或疏林地林下其它植被如草本植物的盖度在90%以上,并且林下植被分布均匀采伐后不会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林分或疏林地林下灌木盖度达不到30%,但林下植被盖度在90%以上,且分布均匀,采伐后不会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林分或灌木林采取择伐或小块状皆伐的采伐方式也不会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能否采取择伐或小块状皆伐的作业方式,要根据现地的地形以及当地的采伐习惯、交通情况、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如果灌木林的树种是经济林木,成林后通常不采取全垦抚育措施,经济寿命在40年以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较好,可以不划分为水土保持林,因为水土保持林本身也有一个更新的周期。但如果划分为经济林,在更新时要注意更新的方式,采取沿等高线进行行间更新、小块状更新。

4.2 科学选择树种

在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下,要充分考虑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抓住主要矛盾来确定树种。从生态方面看,昭通主要是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树种选择中,重点要兼顾的是水土保持,优先考虑深根性、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树种。从经济方面看,昭通是全国最不发达的贫困地区之一,人口密度大,如果在生态建设中不注重经济效益,农民没有造林积极性,林业不可能实现持续发展。在防护林建设中,在保证选择的树种能发挥较好的防护效益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同时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树种,并尽可能做到乔灌结合、针阔结合。

4.3 选育优良种源,搞好种苗培育

充分发挥乡土树种优良种源的优势,对乡土树种资源进行普查,选定优良的种源,建立采种基地、种子园、采穗圃,为发展特色产业奠定基础,特别要把核桃和竹子的良种繁育基地建立起来,推进核桃和竹产业基地建设。同时,要注重外地优良品种的引进,通过引种、试验、选择,培育适合昭通的品种,要坚持试验、选择,避免一哄而上的做法。

4.4 营造混交林

一是在造林中要加大营造混交林的比重。在混交方式上以块状或带状混交为主;在混交树种选择上,要针阔结合、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结合、乔灌结合,充分利用立地条件,发挥林地综合效益。二是在公益林的抚育和间伐中要注意保存一些有价值的入侵树种,形成混交林。三是通过主伐更新造林形成块状混交林或带状混交林。

4.5 科学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

以《造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为指导,结合昭通实际,根据立地条件、林种、树种及其生物学特性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取《规程》规定的造林密度的上限,加大造林密度;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方营造防护林,可适当减少造林密度,并辅以植草措施,逐步改善小环境;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营造用材林,可按《规程》规定的上限设计造林密度。造林密度的加大,可促使新造林提前郁闭,提前发挥生态效益,对于经济林,由于加大造林密度,可使初期产出增加,提前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实践中群众对一些经济林木的种植早已突破了《规程》规定的造林密度,只是在国家重点工程造林中由于受检查方案和投资的制约,不得不按《规程》办。采取密植措施,要注意适时间伐。

4.6 科学实施抚育、间伐

一是科学确定抚育新间伐的周期和强度。从现有人工林资源情况看,需及时开展抚育间伐的人工林面积达2.41159万hm2,占中幼林面积16.7914万hm2的14.36%,对这部分人工林要争取在5年内进行一次全面间伐,以弱度间伐为主,根据林木生长情况,每3~5年间伐一次,避免造成立地环境的突变、风灾、雪灾等而影响林木生长。二是坚持做好未成林造林地及幼林的抚育工作。不管是公益林,还是商品林,不管是天保工程造林,还是退耕还林造林,造林后的前3~5年都必须做好除草抚育工作。进行生态建设、产业建设,不是为获取短期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抚育是促进林木生长,提前郁闭成林必要的营林措施。在抚育中,要求尽可能把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坚持刀抚与翻垦相结合,在苗塘周围进行穴状翻垦松土,甚至施肥,根据树种及苗木的生长情况、栽植密度,翻垦松土的规格可为40 cm×40 cm×15 cm~100 cm×100 cm×30 cm,剩下的面积进行刀抚。

4.7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的营林措施

一是在造林施工作业设计中,要结合周边森林分布情况,设计森林防火隔离带;二是与营造带状混交林相结合,设置生物防火隔离带;三是与抚育相结合,翻垦、刀抚的杂灌要及时清理归堆,集中处理,减少地表可燃物;通过间伐,伐除枯立木,减少林内空间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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