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和上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1-27杨开林孙子安
大陆桥视野·上 2020年10期
杨开林 孙子安
2020年9月16日,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上,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锐,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严俊,分别代表港口双方签署协议。
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南北港航物流的联动发展,巩固和拓展双方合作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通过在智慧港航、绿色港口、集装箱航线、国际邮轮、现代物流、资本运作、人员交流等多个领域加强并深化战略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港口物流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双方贯彻发展新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港口转型发展,也有利于连云港港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发展。
据悉,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在连云港召开,会议以“长三角城市合作:新动能、新格局、新作为”为主题。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的前身,是长江三角洲15个城市协作部门主任联席会议。为推动和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由区域内的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等15个城市,经过沟通协商,于1997年升格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每年召开一次。历经五次扩容,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共41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全部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