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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生态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困惑及应对
——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为例

2020-11-27费梦婷余鹏程

市场周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移风易俗公墓民众

张 宁,费梦婷,李 嫣,余鹏程

一、研究背景

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①,提出了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的节地生态安葬;2018年民政部等16 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②,提出了惠民、绿色、文明的新时代殡葬改革。 至此,我国生态殡葬改革朝着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民众负担的方向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殡葬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绿色殡葬改革的推广问题,卢军(2017)、汪睿超(2018)、申国梁(2019)等多位学者基于我国绿色生态殡葬的理念探索了绿色殡葬改革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前景;二是殡葬改革的现状问题,王硕(2017)、于艳丽(2018)、周荣(2019)等多位学者的研究表明我国多年殡葬改革的共性问题在于移风易俗的不易和丧葬文化培育的困难;三是现代殡葬的发展问题,李辉(2016,2017)论述了“互联网+”对现代殡葬改革的促进作用,如“互联网+墓碑”“互联网+殡仪服务”“互联网+祭扫”等。 实际上,2018年民政部推出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的行动方案》把“互联网+殡葬改革”正式提升到国家政策的高度。

当前我国学者对绿色殡葬改革的研究很少涉及长效机制建设,因此,本文以生态殡葬改革为主题,以长效机制的建设为目标,探索新时代如何实现生态殡葬改革的推广和长效治理。

二、生态殡葬改革长效治理的问题及原因

(一)生态殡葬改革长效治理的问题

1.选择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的比例过低

以武汉市和上海市为例,武汉市自1997年推行生态殡葬以来,截至2018年,生态葬的选择率不到1%;截至2016年,上海市已落葬的节地生态葬仅占一成多。 二、三线城市的中老年人对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的抵触很大,以南昌市为例,南昌市梅岭世纪园园区负责人表示:“年轻一代可以接受节地生态葬法,但其主要推广地区是发达的一线城市,在南昌这样的二线城市推广是很困难的。”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大多数村民基本不了解节地生态葬法,抵触不保留骨灰的葬法。 随着我国人地矛盾不断加剧,节地生态葬、生态葬的低普及率极可能会使我国重蹈“死人与活人争地”的覆辙,不利于生态殡葬改革的长期推行。

2.农村地区移风易俗没有取得根本性进展

开展移风易俗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文明的现代丧葬观念,节省丧葬巨额开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然而在农村地区除了如禁放鞭炮、禁烧纸钱等明令禁止的习俗得到了有效抑制,其他的习俗如请道士看风水、大肆宴请宾客等地方习俗基本上没有变化。 调查表明,这些根深蒂固的习俗的开支占丧葬花费的70%以上,长远来看,抑制了生态殡葬改革的推行。

3.部分地区对公墓及丧属服务满意程度低

公墓建设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群众集资、财政拨款与群众集资结合三种形式。 然而部分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出现了建设的公墓数量不足、公墓过于简陋、公墓距离居住区过于遥远等问题,民众对公墓的满意度较低。 大部分地区的丧属服务是由社会资本提供的,如上海福寿园殡葬企业,但是目前殡葬服务存在捆绑服务、丧葬用品利润过高、基本殡葬服务定价过高等问题,加重了民众负担,少部分地区则缺乏丧属服务,这使得民众对丧属服务满意度较低。

(二)生态殡葬改革长效治理受阻的原因

1.缺乏长效性的生态殡葬观念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要求把生态文明放在突出位置,生态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但是把生态观念融入丧葬理念的新型丧葬观念却鲜为人知,研究发现其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的政策制定者缺乏对生态殡葬观念进行长期培育的规划。 目前,农村地区的生态殡葬只是殡葬改革中提出的一句口号,广大村民受制于传统思想,无法接受这一新型理念,对生态殡葬的生态性持怀疑态度;部分基层干部认为移风易俗工作是不可行的,把生态观念融入殡葬改革是没有必要的。 因此,生态殡葬改革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移风易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缺乏长效性的监督评估体制

目前地方上对于生态殡葬改革的监督评估主要是通过遗体火化率、公墓数量、公墓使用率、选择节地生态葬法的比例等定量指标完成的,很少把民众满意度、数据透明度、移风易俗情况等定性指标考虑在内。 监督评估体系的不完善使监管过于片面且忽略了民众的意愿,这使得生态殡葬改革一开始就不“接地气”,阻碍了其长远发展。

3.缺乏长效性的激励机制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道自古以来就占据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久丧厚葬的传统丧葬理念更是直接体现了儿女的孝心。 这种传统道德观念是生态葬法难以推行的主要阻力之一。 而现行的激励措施反而加剧了改革与守旧的矛盾。 某些地区对于选择生态葬法的激励措施主要停留在物质层面,而这种激励反而给有意愿选择生态葬法的民众施加了舆论和道德压力,单一的激励方式使得激励机制无法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激励机制还需逐步完善。

4.缺乏公墓建设的长期规划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与村民筹款。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由此公墓建设出现了较大的问题。 资金不足导致村里公墓建设过于简陋,实地走访的结果表明农村公墓基本上都是水泥板或花岗石搭建的,无法满足民众的丧葬需求。 当前殡葬改革的各地区虽然强制缩小了单个墓穴的占地面积,一定程度了缓减了丧葬用地对土地的需求,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墓地的占地问题,事实上各地区公墓的墓穴数量只能保证该地区二十年之内的需求得以满足,二十年之后将会迎来更加严重的占地问题。

三、铅山县生态殡葬改革推行案例

2018年4月8日,铅山召开了全县绿色殡葬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具有“铅山特色”的生态殡葬改革之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 铅山县在推行生态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大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例如对选择草坪葬的村民每例补贴1000 元。 二是改善殡葬基础设施。 铅山县引入了上海福寿园等社会资本对殡仪馆进行改造,同时以财政补贴、地方自筹的出资方式为全部乡村修建了公益性公墓;此外,引进了新型环保的火化设备用以改造火葬场,尽量减少污染排放。 三是创新推进移风易俗的方式。 铅山县政府出资为部分乡村修建了追思堂,引导村民移风易俗。

然而,走访结果表明,虽然采取生态葬法有奖励措施,但是选择生态葬的人数依然很少。 以生态葬法建设相对较好的铅山县汪二镇为例,从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生态葬仅有三例,约占总过世人数的4.5%,绝大部分居民选择能保留骨灰及骨灰盒的节地葬。 枫林村的王大妈表示:“怎么能不保留骨灰,不保留骨灰那不是什么都没有留下了?”而汪二镇的刘大爷则对生态葬法的补助嗤之以鼻:“你要是给家里人选了这生态葬法,得了这一千块,别的亲戚不得说你是为了钱去弄这个嘞!”不仅如此,移风易俗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83%的民众认为抬棺、看风水等风俗仍然存在,追思堂也并没有发挥实际用处,更多是作为村民的娱乐场所,很少有人在这举行追悼会。 更有人对殡葬改革提出了质疑,76%的民众认为殡葬改革后开销要比改革前更多,认为殡葬改革加重了负担。 河口镇周大妈表示:“改革后能不多花钱嘛,风俗没有怎么变化,还多了买公墓、骨灰盒和一些杂七杂八的服务,不得要多个几万。”也有人认为土葬才是真正环保,例如武夷山镇的刘叔叔表示:“不用水泥构筑墓穴的土葬才是真正环保,葬入公墓不还是要占地。”

四、生态殡葬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措施

(一)文化长效机制建设

铅山县与其他地区推行生态殡葬改革困难的原因之一在于传统的丧葬理念依然占据丧葬文化的主导地位。 为此,有关部门可以利用社会媒体等公共平台加强关于生态文明理念、现代丧葬理念的宣传,力求把严肃抽象的理念用活泼具体的方式表达出来,提高民众对生态殡葬改革的认知与理解,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上做到亲民,并通过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带动当地的生态殡葬改革。 此外,移风易俗是长久之计,我国要进行丧葬理念的变革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农村生态文化组织机构和生态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引导民众主动改变落后观念,提高民众参与生态保护事业的积极性,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二)评估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以善治为目标建立生态殡葬改革的评估机制与监督机制。 围绕生态殡葬改革的长效治理,从社会公平、治理效率、打击垄断与腐败、法治化、公开透明程度、民众参与度等角度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内部监督机制、社会监督以及行业企业自律等角度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既要完善官方评估与监督机制,也要完善非官方的民众广泛参与的评估与监督机制,拓宽多渠道举报制度。

(三)政府激励长效机制建设

第一,加大贫困落后地区资金补贴力度,修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并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不断增强当地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能力。 第二,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在遗体接运、暂存、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现有免费丧葬服务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对支持生态殡葬的殡葬行业相关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最后,给予支持绿色殡葬的人荣誉待遇,并结合实际,对自动拆除或整改违规坟墓的民众,给予一定奖励、补贴或在合法公墓内安葬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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