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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20-11-27

活力 2020年20期
关键词:社会化现代农业农户

赵 丹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部,营口 115000)

引 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 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化农业农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预见,如何有效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将成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小农户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

20 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成为广大农村重要的经营方式,极大克服了高度集中管理、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的身份发生很大变化,由单纯的劳动者转变为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在“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体制性的激励下,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创造出仅用世界上7%的土地却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的世界奇迹。

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产物,就是我国2 亿多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的小农户。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全国农业经营主体中98%以上是小农户,农业从业人员中90%来自小农户,总耕地面积中70%属于小农户。小农户作为基本经营组织,充分显现出其在生产领域的优势,生产管理更加精细,而且管理成本降低,在我国耕地相对较少的国情下,小农户生产方式极大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越是人均土地少的地方,小农户对农业生产的意义越重要。另外,小农户在我国的一些特殊地理环境中也发挥出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地块特别零散的地区,比如山区丘陵地带,小农户经营也成为一种最有效、最现实的选择。

我们党多次明确提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的一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因此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

二、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困境

现代农业中,生产经营主体应具有规模化、社会化、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等特征。

一是小农户不具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的要求。小农户采用的是小规模、分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当前我国2.2 亿农户,户均经营规模5 亩,土地经营面积10 亩以下的农户有2.1 亿户,特别是在一些丘陵山区,不但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地块特别零散,甚至每户地块在十块以上,平均每块地只有0.4、0.5 亩。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是典型的人多地少。

二是小农户不具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的要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断向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延伸产业链条,并把现代工商业乃至物流、金融、保险等纳入其中,形成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条、“接二连三”融合发展的涉农产业体系,其生产经营范畴已远远超越家庭农户的边界。而我国小农户受自身发展限制,无法提供农业生产必须的农业基础设施与大型农业设备,难以解决农业生产合作问题,更无力单独购买社会化的农业服务。

三是小农户不具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化的要求。小农户普遍力量薄弱,在“闯”市场的过程中,存在资金、信息、技术、渠道等方面的劣势,基本不具备议价能力,对市场波动缺乏预警能力和应对能力,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

四是小农户不具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的要求。小农户一般各自为战,缺乏合作机制。近年来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一部分甚至成为社会资本获取国家政策优惠和项目支持的外壳。

五是小农户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的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量有头脑、有文化、身强力壮的劳动力进城打工,很多农村空心化,小农户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农村现在专职的农民平均年龄达到了50 岁,其中四分之一的人超过了60 岁,另外农民的兼业化严重,整体素质下降,集中合理运用现代生产技术、生产设施和信息手段的能力不强,限制了农业技术的更新和推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

三、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农业、农民与现代化接轨是促进当下农业跨越式发展,改善乡村面貌的重要出路。

(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必须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形式多样的以小农户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衔接形成基础性组织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即小农户而言的,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大户等,其经营规模较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形式。它把小农户按照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提高了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加强了小农户的“话语权”,改变弱势地位,提高了农户集体行动的能力和谈判地位。

(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科技、信息、资金、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植入农业产业链的保障和重要抓手。要因地制宜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在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源平台建设和协调功能,健全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机制。要强化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能力建设,着重解决农户生产中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短期效益不明显,以及单个农户不愿做、做不了或做了效果差等问题。要培育涉农投入品供给、生产作业、储运加工、金融保险等领域经营性服务主体,满足小农户以及规模化生产经营对耕、种、管、收、卖等环节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综合配套服务,建立起涵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操作规范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龙头组织。

(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是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关键步骤。要健全土地流转政策,主动适应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聚焦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好、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土地“三权分置”并行,积极稳妥放活土地的经营权,坚守底线红线,把握好承包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多形式流转承包地,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势产业,突出产业特色,延伸农业产业链,扩展农业的休闲、养生等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探索产业跨业态创新发展等等,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的适度化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进行承包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以一个标准来统筹不同地区的发展。

(四)提升小农户的人才支撑

要通过组织培训、交流、比赛、结对子、科技下乡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传递现代市场信息、传播现代生产技能,培养种养能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围绕农村最迫切需要的技术型、营销型等专业人才需要,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探索建立以农业专业人才为骨干、小农户共享的生产经营互助交流渠道和网络。切实组建包括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种田能手等在内的懂农业、爱农业的“三农工作队”,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实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产业落地和发展。

(五)强化小农户的制度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互利互赢是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的常态方向,要求政策设计要改变过去规模化的偏好,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保护和扶助现代小农户。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提升小农户基本生产条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小农户探索连片耕种、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为小农户提供优良农业品种、生态安全投入品,提供农业技术和农业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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