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0 版)》基本内容
2020-11-27
1 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制造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战略目标,落实《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2019—2021年)》,针对船舶智能制造高度集成、系统融合的特点,以提升船舶总装建造效率、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满足国内船舶工业发展需求为重点,构建涵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船厂应用等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加快先进适用的船舶智能制造标准研究和制定,发挥标准在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国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
1.1 基本原则
科学设计,先进适用。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开放包容,动态更新。
1.2 建设目标
2 标准体系结构和框架
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结构图包括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船厂应用3 个部分,主要反映标准体系各部分的组成关系。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由体系结构向下映射而成,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
3 建设内容
3.1 基础共性标准
包括通用标准(AA)、检测标准(AB)、评价标准(AC)和安全标准(AD)4 个部分。
3.2 关键技术标准
包括互联互通与系统集成(BA)、智能船厂(BB)、智能服务(BC)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BD)4 个部分。
1)互联互通与系统集成标准(BA)。包括通信网络架构、系统接口、知识管理、工业APP 这4 个部分。
2)智能船厂标准(BB)。包括智能船厂总体规划、设计、工艺、装备、物流、管理6 个部分。
3)智能服务标准(BC)。包括供应链协同、远程运维2 个部分。
4)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标准(BD)。包括人工智能应用、AR/VR 应用、边缘计算应用、5G 应用4 个部分。
3.3 船厂应用标准(C)
包括材料堆场(CA)、零件制造车间(CB)、中小组立车间(CC)、分段制造车间(CD)、喷涂车间(CE)、管加工车间(CF)、舾装件车间(CG)、智能仓库(CH)、总装区域(CI)、船台/船坞区域(CJ)和码头区域(CK)11 个部分。
4 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二是加快标准研制。三是加强宣贯培训。四是推动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