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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0-11-26李晓龙

商品与质量 2020年11期
关键词:滨州市复产新冠

李晓龙

滨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山东滨州 256600

现阶段,抓好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房地产业的负面影响,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一项重要任务。滨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专人深入调研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市场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保障房地产业发展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1 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1)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支持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滨州市印发印发《关于支持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低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容缺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指导帮助解决法律纠纷问题等方面,推进交房办证进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做好横向沟通协调,保障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2)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严防新冠肺炎感染。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滨州市印发《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严防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稳妥有序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复工复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等前提下,经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或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同意,登陆网办系统完善并提报相关信息,即可办理复工复产登记,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便民利企。

(3)加强复工复产监管,切实落实防控举措。按照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防复工复产企业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行业特点,精准施策防控。滨州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召开房地产业疫情管控专班会议,赴开发项目销售场所、建筑工地督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企业职工管控,强化卫生防疫及销售场所防控,严防复工复产后发生集聚性感染问题。

2 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市场情况

(1)疫情期间停工停产对房企影响较大。为全力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一定阶段全市商品房销售场所全部关闭、暂停一切线下营销活动,建筑工地不得擅自复工、开工。

(2)商品房销售形势严峻融资压力大。滨州市积极指导开发企业利用网络资源采取线上售房形式销售,中南碧桂园·翡丽之光、石榴·玉兰湾等多个项目通过网络直播售房、视频影像看房形式经营销售,但受制于人流管控、群众接受程度等条件限制,难以形成有效成交及回款。

(3)市场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及停产停业影响,房地产业发展、商品房交易、房屋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应加强研判分析,从金融保障、税费缴纳、审批服务等各方面综合保障。

3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房地产开发涉及金融信贷、施工建设、经营销售等多个方面,上下游关联的产业链长、行业较多,受疫情停产停业影响较大。需由政府统筹组织,多部门、多方面共同发力,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举措,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2)商品房销售场所在一定时段内人员相对密集且流动性强、构成复杂,易产生病毒交叉感染。销售场所恢复营销活动后,应根据政府有关要求,加强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一手抓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3)受停工停业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建设停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节点难以履行,易产生合同、经济纠纷问题,并关联产生延期交房办证等系列问题。

4 有关对策和建议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借鉴有关地市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争取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障。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摸底调查,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资金紧缺、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争取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及风险。

(2)减免税费负担及运营成本。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开发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3)指导处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意见,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及交房办证时间相应顺延,不计违约责任。指导企业积极与购房群众沟通,本着依法依规、互相理解、尊重事实的态度,依法妥善处理产生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

(4)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协调人社部门,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数额。

(5)提升竣工验收备案效率。着力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备案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容缺”受理,提升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办理效率,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尽快完成开发建设过程,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6)做好协调指导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指派专人或专组,主动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掌握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员返岗、材料供应、交通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的方式,积极协调解决。

5 结语

新冠肺炎疫情虽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一系列的支持复工复产政策出台和落地,市场逐步企稳向好,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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