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装备维修保障模式研究
2020-11-26王蕾林涛
王蕾,林涛
(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北京 100854)
0 引言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大量采用高新技术的武器装备投入了战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复杂的战场环境,使战争模式发生了全新变化,远程攻防、精确打击等都成为现实。新型武器装备作战运用模式的转变给装备的维修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装备维修保障建设历经几十年的不断完善,积累了大量成功的经验,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适合军工体制特色的道路。然而在兵种主建、战区主战的模式下,基于军兵种装备的保障模式也急需改革。当前,国家新时期战略不断深化实施,建议实施新的平战结合、军民一体化的装备维修保障模式,可以最大限度的延续军队原有的维修保障编制单位力量,并在实际面向作战的新军事斗争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以全面提升适应未来装备作战的保障需求。
1 新时期下装备维修保障模式的实施背景
1.1 装备维修保障模式改革的需要
国家新时期战略不断深化实施,装备通过实施新的军民一体化的装备维修保障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延续军队原有维修保障编制单位力量,并在实际面向作战的新军事斗争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全面提升适应未来装备作战的保障能力。
当前基本构建了具有特色、行之有效的装备维修保障体系,制定完善了一整套平战结合的维修保障预案,同时也有一支思想、技术、作风过硬的队伍。随着世界军事变革、战略目标和作战任务的与时俱进,原有的装备维修保障体制和约定俗成的做法都面临着严峻挑战,突出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1) 维修保障系统不够完善
目前就装备维修保障而言,装备工业部门、部队大修厂以及部队各级修理所(站)等都承担着装备维修保障任务。使用部队和装备工业部门、对应的驻厂(所)军事代表室、大修厂均直接联系,信息发散,沟通不及时,甚至使用部队并不完全了解当前装备维修保障的责任主体,导致维修保障时间滞后,沟通无序,装备主管机关不能很好地掌握装备整体使用及维修保障情况,严重影响装备机关决策。
(2) 信息传递多头管理
装备维修保障过程中,信息传递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薄弱环节。部队基层反映的情况逐级上报,再逐级下达任务,而且同一型装备多军兵种均有使用,上级机关也不是一个部门通管,必然存在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问题,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信息流在各装备对应各军兵种内传递,而实战中主要是以地域内的装备为维修保障对象,信息散乱交叉,导致装备工业部门的维修保障任务管理存在一定难度[1]。
(3) 装备工业部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装备工业部门是装备的技术和生产源头,就装备维修保障而言,无论技术、人员和备件储备等都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在装备维修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却十分微妙,存在责任、权力和义务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装备保障期以后的无偿保障问题,不仅会打击和挫伤各方的积极性,而且随着多元化经济实体介入装备研制生产领域,这种管理体制会逐步产生一定的不良后果。
(4) 一线部队维修保障人才队伍缺失严重
装备维修保障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装备维修保障人才队伍存在缺乏保留人才的机制,技术干部数量偏少,缺乏人才吸引机制,技术人员晋升的渠道不够畅通,职称比例、服役年龄的受限等诸多不足。
1.2 装备保障转型升级的需要
近年来,工业部门由“承研承制”转向“承研承制承修”已成为趋势。服务保障成为装备采购的一部分,采购装备、采购服务必将向采购性能过渡。装备生产量逐年增大,交付装备数量也不断增长,售后服务保障工作量也逐年增多。装备服务保障转型升级成为必然需要[2-3]。
目前从事售后服务保障工作的一线人员,主要是由装备工业部门批产的调试、生产人员同时兼任,这种做法是出于对此岗位个人的专业技术发展以及人力资源利用最大化考虑的。但随着交装部队装备量逐年增多,尤其在每年部队任务集中的时间,经常出现人员紧张的情况。为了保证部队任务的顺利完成有时会影响生产和调试进度,工业部门内在各项专业岗位配置人员,往往出现“任务保障队伍人数庞大,某专业人员特定时期保障人数饱和甚至超出预期”的问题。如果单纯的增加人员数量,在其他时间也可能出现人员闲置的情况,造成人力的浪费,也会影响单位内部的人均收入。而如果采用专职人员从事服务保障工作,又会发生部队任务集中时人员需求与日常巡检排故的人员需求差异性过大的矛盾。
随着交付装备的增多,装备在地域上的分布也越来越广,目前所有售后保障人员都在各工业部门,直接进行售后服务工作面临着装备分散、用户地域偏僻、人员交通费用高,距离远带来的保障响应时间长等问题。
2 新时期下装备维修保障模式的主要做法
在国家新时期下,应顺应军队需要,以用户需求为牵引、加强顶层策划,发展合同商保障及战区/省级(属地化)保障中心保障模式,以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等航天技术和产品为依托,大力提升本单位综合保障能力,促进装备维修保障。
2.1 加强顶层策划,创新装备保障模式
在专业保障和综合保障基础上,根据诸兵种联合作战需要,着眼发挥各军兵种、部队各级装备保障资源和技术优势,针对不同战区、军兵种装备、地域环境、工作方式、部署特点、装备工作年限及各装备保障潜力,建立一体化装备保障体制。以标准通用化设计、信息化管理、一体化保障模式,提供既通用又可定制的保障服务,构建装备一体化协同保障系统,实现装备快速精确保障。战区式维修保障是信息化装备保障体制的突出特征,横向上体现为各军兵种不同装备的维修保障,纵向上体现为战略、战役、战术各层次的维修保障[4]。
2.2 推广应用合同商保障模式
作为装备整机工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装备保障集成方”也就是“一级合同商”的职能,负责综合集成所有保障源,向各军兵种部队用户交付基于性能的保障成果[5],灵活满足部队用户的需求。建立高效的军地合作机制,实现合同商保障模式,利用合同商确保装备的可用度[6]。承接装备交付阶段的维保任务(一级合同商承接的维保服务项目可参见图1),签订装备维保合同,增强军事与经济的“双赢”效益,实现军方与合同商的优势互补与风险共担。
图1 一级合同商提供的保障服务工作内容Fig.1 Frist level contractor support service work items
如图1所示,“一级合同商”的职能主要包括:
(1) 现场维修与技术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对现场出现的故障可给予现场技术服务,对部队用户反馈故障问题及时落实,并派售后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保障支持,排除故障隐患。
(2) 顾客财产返修及管理:对于整套产品或数量较多的产品集中返厂维修,制定了维修计划并纳入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按要求开展返修方案评审、工艺评审,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归零。
(3) 巡检巡修与用户走访:根据装备实际使用情况和部队用户的要求,定时对本装备进行巡检巡修的保障服务,提前对装备进行预防性维修,排除装备后期使用的隐患,减少装备的故障概率,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和用户走访,多增进对装备使用的沟通学习。
(4) 重大专项任务保障:重大专项任务保障一般特指用户执行作战、演习、阅兵、抢险救灾等紧急、特殊、重要任务时的装备保障工作。由于重大专项任务政治性强,影响力大,区别于一般任务保障工作。接到重大专项任务通知后,及时下发专项售后服务保障调度单,按照专项试验队要求组织开展技术保障工作策划和安排。
(5) 技术培训支撑服务:技术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培训、实操培训、维护维修专项培训等。需配合部队构建培训保障相关资源,提供包括培训设备或维修器材、培训软件系统、培训教材、考核试题及培训教师队伍等培训资源支撑。
(6) 备件供应与管理:备件供应通常按照随装备件、周转备件、战储备件等分类供应,对于代储、自投备件需建设专用库房保存。
(7) 信息化保障提升服务:需配合部队开展对本装备故障原因分析,逐步形成装备服务保障、维修资料知识库(数据库)。根据部队需求,可考虑后续搭建型号PHM(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设备,实现装备实时监控和状态评估,给出定制化保障预案,提升视情保障水平,辅助保障决策支持;
(8) 年度维护任务保障:根据用户需求对型号制导的预防性维修(维护)项目中年度维护任务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工作;
(9) 技术资料更新完善:根据用户对交付技术资料需求的不断提升,更新完善原有技术资料,补充拓展维护维修等辅助保障的技术资料。
逐步推行“基于性能的保障(PBL)”模式[7],打破区域、体制和军地界限,适当引进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成为“二级合同商—属地化保障中心”,在各个战区配备“属地化保障中心”作为该战区的维修中心。面向使用部队实现现场维修、顾客财产维修、巡检巡修、培训、备件器材采购及存储、信息化数据收集、年维护和技术资料修订等保障服务,可参见图2所示。可为一级合同商承担原有维保工作约70%的工作量。“一级合同商”负责给“属地化保障中心”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备件耗材供应、保障设备供应、复杂维修支援等工作。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并定期考核和培训“属地化保障中心”的维保工作。构建新时期下独具特色的合同商保障模式。
图2 二级合同商(属地化保障中心)服务工作内容Fig.2 Second level contractor (Localized security center) support service work items
“基于性能的保障(PBL)”不是单纯的合同商保障,更不意味着要将更多的任务量和经费分配给地方公司,而是由专门项目办公室指定装备保障集成方,根据军方与地方的能力与优势进行任务量与经费的分配[8-9]。具体分配过程中要考虑装备在寿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现有保障基础设施、军方及商业公司的能力等因素,并要接受项目办公室的监督。这就需要军地合作双方高度互信,涉及的各项保障业务内容开展全面对话,就各种问题达成统一认识。
根据用户对售后维保的需求,制定维修保障方案和维保费用分析报告,用户后续的维保工作会按照每年维保内容的不同的申请经费后与“一级合同商”签订维保合同。“一级合同商”根据任务量、人员配置、装备部署条件等方面考虑后引入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构建“属地化保障中心”负责装备后续维保工作,减轻承制单位售后人员压力和成本,提升保障效率,逐步实现用户提出的装备全寿命周期不大修的需求[10]。
这种合同商保障的模式,打破了以往部队问题牵引维修保障的传统,使工业部门变被动为主动,更加积极的做好维护保障工作。
2.3 构建装备保障中心保障体系
在基于PBL合同商保障过程中,结合国情,由于军方购买的是将各方面装备保障要求打包后的整体性能,而不是一个单一的零部件,需由承制工业部门“一级合同商”以合同的模式承揽装备交付后的保障任务,以此方式激励“一级合同商”提前规划装备在役阶段保障任务,实现全寿命周期保障,以此合同商约束方式减少失误和额外消费[11]。长期的义务又使得合同商去平衡风险和投资的关系,这就颠覆了传统合同商的激励机制,让合同商主动积极地去满足战备完好性的性能协议要求,直接的影响是:合同商改进零部件保障工作,使装备可用度增加,保障响应时间减少,最终提高战备水平;优化了基地工作效率,维修周转时间较少,处于等待状态的零部件与处于等待状态的工作都得到减少;在可靠性方面的投资增加,结果使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延长。装备保障模式逐步从传统转变成买装备性能的保障模式,构建新型保障体系。
通过对装备维修保障要求以及我军现状的分析,结合我国军工企业和部队现行体制的实际情况,建议在原有承制单位承揽“一级合同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战区保障意识,各个战区配备该战区的“属地化保障中心”,引进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包括原有部队修理厂或者有资质的公司,面向使用部队实现培训、维修、信息数据交互、保障评估及方案制定、现场支援、备件中转等保障服务,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平战结合、军民一体化的装备维修保障体系。当装备出现故障,无论装备/用户何时发出现场应急维修任务需求,“属地化保障中心”立刻派遣专业保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装备现场进行应急维修,实现100%高效、低成本,不高于4 h到达的应急精准保障。
初步考虑该体系可划分为4个层级,以中央军委新规划的战区进行区分,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综合保障中心体系基本架构。
“一级”是工业部门或装备生产厂商,主要负责装备备件的供应、辅助战区/省级保障中心维修能力的建设、对战区保障中心提供技术支援、编制培训教材等;“二级”是战区级保障中心,可由各战区的装备或军械修理厂担任,主要负责本战区内装备的保障工作,包括保障性能评估、保障规划制定、备件供应、复杂电子设备维修、部队操作维修培训和保障部队演习等;“三级”是省级保障中心,可由具有保密资质的国有/民营企业担任,主要负责本区域内装备巡检巡修、装备保障数据采集及上报、备件供应、复杂机械设备维修和日常保障管理等;“四级”是部队原有的旅团级技保队,主要负责装备日常维修保障、使用保障数据记录与整理、向省级保障中心提请备品备件补充和向指挥机关上报培训计划等。具体装备保障模式关系图如图3所示。
图3 保障模式关系图Fig.3 Relationship Diagram of support mode
2.4 利用技术和产品提升综合保障水平
新时期下的装备一体化保障模式,以实现“从交装备到交能力”的跨越发展为目标,能够在后勤保障模式中,为属地化保障中心提供“产品+服务”,高效、高质完成各军兵种器材供应、保障任务、训练任务、信息化数据服务等项目,支撑战区及省级保障中心的工作,实现快速、精确的维修保障,全面提升综合保障水平[12]。
通过预测与健康状态管理(prognosis and health Manage,PHM)技术,工业部门及各级保障中心可建立装备监测系统[13],通过对装备的实时监控及故障诊断,全方位掌握装备的运行情况。为工业部门对部队保障以及对各级保障中心的支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4]。
3 新时期下装备维修保障模式的实施效果
3.1 依托战区,初步构建装备维修保障模式,便于保障资源的统筹规划
依据该思路构建的合同商保障及装备保障中心模式通过顶层设计和宏观调节,打破了区域、体制和军地界限。该模式的实施可以分战区探索,逐步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建设,最终形成一套适合工业部门的装备维修保障模式。其推广应用将会大力提升工业部门军地维修保障能力,为部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装备维修保障[15]。
目前,根据某工业部门2017年模式运用的统计,通过初步构建属地化保障中心,某型号在中部战区2017年售后保障人天数与实施之前的2016年相比,减少了21.5%。在2018年及以后,随着保障中心的更加成熟,可进一步减少工业部门售后保障的工作量。新型模式运用成熟后,工业部门不再对装备直接保障,售后服务人员有更多的精力放在对装备问题的分析上,保障中心更多的从事直接的售后保障工作,工业部门和保障中心紧密联系,加强了保障资源的统筹管理。
3.2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提高保障的及时性,提高顾客满意度及保障收益,降低运营成本与风险
实施新的保障模式后,工业部门摒弃了传统的直接售后保障形式,采用了保障中心的分级保障模式。保障中心保障人员与部队之间的地理距离更近,运用后加强了保障的效果,提高了保障的及时性,从而使装备出现的问题有所减少,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同时也降低了运营的成本与风险。对于备件,此种模式采用配发制,备件在保障中心就近部署,后续各保障中心之间可以周转,提高利用率,有效解决当前备件备而不用,用而不备的问题。这样工业部门更能满足部队对备件需求的变化,部队在订购备件方面更加有保障,不会由于多订购了备件而造成浪费,从而使部队对备件的需求更加加大。
目前,根据某工业部门2017年模式运用的统计,在中部战区所属的某型号的保障工作范围内:2017年,工业部门对部队的装备巡检次数比2016年增加了30.6%,部队出现装备问题数量减少了9.8%;对于对装备有较大影响的故障,保障人员到部队现场的平均响应时间缩短了14.6%。顾客满意度从2016年的96%提高到2017年的98%。保障收益方面,部队所订购备件的金额增加了47.1%;售后保障成本方面,2017年加入对保障中心支付的资金、人力成本等后比2016年降低了19.0%;综合收益增加了84.9%,达到了降本增效的目的。
3.3 支撑工业部门综合保障模式的顺利转型
通过该模式的运用,在战区迅速建立起了装备维修保障的保障中心,后续依托该模式在各战区建立起一体化的保障体系,各级保障机构职责清晰,部队管换、保障中心管修、工业部门管建,符合当前军改的整体思路;后续利用地方经济力量进行融资,完善站点的硬件建设,可降低运营成本与风险;实现战区/区域的统一保障,便于保障资源的统筹管理,降低保障成本,减轻工业部门的负担,提高保障及时性;保障中心维修保障人员相对稳定、专业、人员可控,可有效提升保障力量专业化和部队自主保障能力。
应用该模式,工业部门实现了综合保障模式初步转型的探索,在交付部队在役装备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实现这种转型可以有效控制承制单位保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保障工作效率,对工业部门当前及后续的综合保障工作意义重大。
4 结束语
为更好的推进新时期下国家战略,推进基于PBL的合同商保障模式在装备建设上的逐步落地,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深度发展格局,需要在实践中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国企与民企、中央与地方等关系,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盘活促进军地深度融合的各类资源。本文从我军装备维修保障的现状,提出构建一套面向我国国情的新时期装备维修保障体系,内容包含了后续具体实施方法。从总体上看,新时期下装备合同商维修保障模式是提高军事装备维修保障效益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各国装备维修保障模式发展的一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