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及处理
2020-11-26李畅
李畅
(湖南广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 410000)
0 引言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它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室内通风采光是否良好等;根据我国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对其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称为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问题的性质、轻重程度,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
1 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很多因素均会引发质量问题,总体来看,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有以下方面:
(1) 违反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无证或超资质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人围标串标或以恶意低价中标;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因而使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质量隐患。
(2) 地质勘察环节失真失实。如勘察单位未认真履行工程地质勘察责任,导致地质勘察报告不能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的地质状况,若施工单位据此进行基础施工,则会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或建筑物开裂、破坏、倾斜和倒塌等问题。
(3) 设计计算错误。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因考虑不全面或受学识能力限制,设计过程中出现计算假设模型与实际受力情况存在明显差异,计算荷载取值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等情况,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加以纠正,将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4) 施工组织、技术管理不到位。如施工单位未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便开展工程施工;施工人员未能全面领会设计意图,没有征得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便更改设计图纸;施工组织管理混乱,施工组织设计考虑不周,施工方法不妥,施工顺序安排不当;技术交底不清导致作业工人不按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作业;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隐蔽工程疏于检查,不按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等。
(5) 未严格按施工方案、工艺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例如:混凝土振捣不实,或漏振、欠振、过振,或振捣时间不足,使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或内部出现孔洞;施工荷载过重、混凝土浇筑后养护不好、模板拆除过早,致使混凝土构件出现裂缝、下垂,等等。
(6)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或构配件。以建筑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为例,若施工单位使用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钢筋,钢筋在加工过程中易发生脆断、焊接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等现象。又如,配制混凝土时使用的水泥过期或受潮,活性降低;砂、石集料级配不好,含泥量大,杂物多;外加剂使用不当,掺量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不当,计量不准,等等。凡此种种,均会对混凝土的和易性、密实度和抗裂性能产生较大的影响,混凝土浇筑后引发混凝土构件出现裂缝、蜂窝或强度不够、均质性差等质量问题。
(7)建筑物交付后使用不当。如建设单位不按设计功能和设计标准使用建筑物;没有经过原设计单位的校核验算即在原建筑物上改建,甚至擅自拆除承重墙及内隔墙;随意在墙体上开槽或打洞,严重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对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
2.1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须遵循的原则有:
(1)确保处理后的建筑物安全性、可靠性良好,满足建设单位生产及使用要求。同时,要兼顾施工的便利性和经济性。
(2)认真分析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加以消除,防止类似质量问题的再一次发生;
(3)确定质量问题处理的范围、处理的方法,合理选择处理的时间。
2.2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
2.2.1修补处理
当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程细部完工后,经检验其质量无法达到有关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此时施工单位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修补处理,以保证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如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和麻面等问题,经剔凿、粉刷、抹水泥砂浆等表面修补处理后对其外观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其正常使用;当混凝土结构受到撞击而形成损伤,如果损伤主要发生在结构的表面或局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性能,可进行修补处理。此外,对于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一般细微裂缝,如果不影响强度,可不处理;如果有美观要求的,可在结构表面加抹水泥砂浆处理。对较严重裂缝,当裂缝较宽时,可沿裂缝混凝土表面凿成V形或U形槽,使用树脂砂浆材料填充,也可使用水泥砂浆或沥青等材料处理;当裂缝宽度较小且较深时,可采用将低粘度环氧树脂等材料注入混凝土内部的修补方法。
2.2.2结构加固
当建筑结构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威胁到建筑结构的安全使用时,需要采取结构加固处理。处理后使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得以恢复或提高,结构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要求得到满足,但也可能造成一些永久性缺陷,如改变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结构加固常用的方法有:在结构外部一侧或数侧外包钢筋混凝土围套的方法;在混凝土构件的角部外包型钢的方法;在结构件表面粘贴钢板加固或增设支点加强的方法等。
2.2.3返工
当工程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且又无法进行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则要对存在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整个工程实施返工处理。
2.2.4不处理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虽然出现了质量问题,但是问题并不严重,比如以下的几种情况: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可以通过后续工序弥补的;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通过的;经检测鉴定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可保证使用性能和结构安全的。对上述情况,经过分析、论证、鉴定以及原设计单位认可,可以不作专门处理。例如,结构断面被削弱后,经检测鉴定仍可达到原设计的承重能力,这时就不需作处理;又如,结构构件发生了错位,如果要加以纠正,不但难度较大,还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若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论证,认为保持原状也可保证结构安全的,也可不作处理。
3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验收
工程质量问题妥善处理后,要通过验收程序,检验建筑结构是否消除了安全隐患,质量是否达到了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3.1 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作后,监理单位应在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采用实测和检查等方式做好验收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签署验收文件。
3.2 鉴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效果,与结构承载力及其他结构安全性能相关的处理工作,均应接受严格的验收与鉴定。如通过混凝土钻芯取样,检测混凝土结构修补处理的效果;采用用非破损方法(如回弹仪法、超声波法)来测定混凝土结构的实际强度或结构内部质量;通过结构负荷试验来确定结构的承载力等。
3.3验收结论
所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后,均需经过严格的验收,作出验收结论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验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问题已解决且可继续施工;
(2)消除了隐患,结构可靠且安全;
(3) 修补处理后可充分满足使用要求;
(4)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但需附加使用条件或对荷载进行限制;
(5) 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物耐久性或建筑外观的结论。
4 结语
综上浅述,虽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但主要还是人、材料、方法的因素等,其中人的因素是重中之重。因此,只要参与建设的各相关方及工程技术人员认真负责,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就一定能够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为社会建造更多质量经得起考验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