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2020-11-26
建材发展导向 2020年20期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动黑龙江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了创建对象和创建目标。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民用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创建目标是,到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占比力争达到70%以上,其中哈尔滨市力争达到9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不断增加,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进一步拓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不断扩大,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逐步推广,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新建建筑实施绿色设计,二是规范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三是促进提升建筑能效水效,四是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五是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六是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七是提升房屋居住舒适度,八是推进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的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