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研究
2020-11-25张雯婧
【摘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产生及传播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抢险救灾工作。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媒介所传播的,旨在引起公众关注,与客观事实不符或歪曲基本事实的言论。与其他社会事件相比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更具有迷惑性强、私密性强、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的特点。网络谣言的产生与我国相关制度不健全、信息渠道不畅、公众特殊心态有关。因此,要从完善制度、建立社会共同治理环境、提高公众文化素质等方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网络谣言进行治理。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网络谣言 治理研究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业中,网络谣言屡见不鲜。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食用碘盐可以放辐射”。2013年,H7N9型禽流感事件中也有网络谣言称“有人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暴发。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网络谣言更是频繁出现,“吸烟能预防病毒感染”“吃抗生素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拒收武汉快递”等五花八门的网络谣言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网络谣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反复出现,造成了社会恐慌,妨碍了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甚至导致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的混乱。因此,本文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特点、成因及治理途径进行研究。
一、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内涵及类型
所谓网络谣言,指通过网络媒介所:传播的谣言。虽然我们可以较为容易的定义网络谣言,但问题的关键是“谣言”的界定。对于1g言的不同界定方式将影响我们后续研究,以及所采取的治理方式。《现代汉语词典》中将“谣言”解释为“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这一概念符合我们对于谣言的一般性认识,没有事实基础是判定谣言的根本所在。然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是,事实基础是非存在是无法判决的。例如,2020年1月31日晚,有消息称,“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联合武汉病毒所的研究发现,中成药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消息发布后,一方面相关研究机构证实该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另一方面相关专家和主流媒体又强调“到目前为止,没有专门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以事实基础判决是否属于谣言,会非常困难。其原因在于,这个言论所涉及的内容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的认知范畴,其事实基础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于谣言的界定应该区别与普通生活中的谣言。
从政府职权的视角,学者罗伯特.纳普曾把谣言定义为“一种广为传播的、与时事问题有关的且未经官方证实的议题,它旨在使人相信”。这个定义对于谣言的范围涵盖过于宽泛,虽强调了政府在特殊时期对信息起主导作用,但不适用于当前的网络社会。
综合以上两种对于谣言的定义,笔者认为,可以将网络谣言的内涵概括为,通过网络媒介所传播的、旨在引起公众关注的、与客观事实不符或歪曲基本事实的言论。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根据网络谣言所涉及的内容不同,可以将网络谣言区分为事实类谣言和科学类谣言。所谓事实类谣言,是针对普通客观事实和真实事件的虚构、歪曲等言论。例如,虚构疫情死亡人数,或者歪曲专家言论等。所谓科学类谣言,是指不以具体事件或人物为核心,而以科学性因果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虚假言论。例如,“碘盐可以预防核辐射”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事实类谣言是较为容易甄别的,而科学类谣言是比较难以证伪。尤其在短时间内,对于专业性科学言论,公众甚至专业人员都无法从科学的角度判决真伪。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特点
通过对于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分析,可以发现网络ig言呈现出以下特点:
1.谣言的迷惑性不断增强。
随着社会整体知识水平的提高,谣言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进而更具有迷惑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早期的网络谣言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但随着技术发展,网络谣言已发展为图片和视频的形式。有些谣言视频通过对真实的新闻画面进行修改和重新配音等手段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有些谣言还会虚构权威机构或专家的公文或配图以提高真实性。有些谣言的设计非常符合日常认知的认知,导致容易被公众所接受。例如,“下雪会将病毒带人雪中,千万别让孩子玩雪”。一般公众都认可于下雪会净化空气中的杂质,所日对于下雪会夹带病毒的观念较为容易接受。还有些谣言会引用一些正规的科研报告或论文,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曲解和误读,以引导公众错误的认识。例如将“抑制”“影响”等科学用语与“有效”“引發”等临床用语相混淆。
2.谣言传播的私密性增强。
近年来,随着行政机关和互联网公司对于网络谣言的打击,在公共网络平台上散布谣言的行为已得到控制,但是在微信群等小范围内口口相传成为了谣言传播的主要方式。这种更加私密的传播方式,对发现和打击谣言提高了难度。
3.谣言的传播广度和速度不断提升。
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关系到公众的个人健康,所以公众对于相关事件的关注程度远超其他社会事件。故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谣言会被更多的人关注和传播。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谣言传播的速度明显提升,并突破了地域、阶层以及国籍的限制。
三、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成因
目前,对于网络谣言成因的研究较多。这些研究的结论基本可以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的产生的原因。此外,与其他社会事件相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网络谣言还有其特殊成因的方面。
1.我国公共卫生制度不健全。
有研究指出,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主流言论的缺乏。众所周知,自2009年开始,我国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虽历经十年,但改革才刚刚进入深水区。自2003非典疫情后,我国建立了相关公共卫生事业应急保障制度,但仍有许多不足。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系统反应速度缓慢,软硬件短缺,信息披露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这就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2.公众对于信息的渴求与主流信息的匮乏之间的不协调。
学者管健曾概括出推动网络谣言传播的六种社会心态,包括不确定的社会心态、泛化的弱势心态、从众与责任分散、个人意念与逆反心态、沉默的螺旋以及网络推手。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每个人都是该事件的利益相关者,而非吃瓜群众。因此,公众对于相关信息的需求更加强烈。在主流信息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的时候,网络谣言就会产生而填补这些需求的空缺。
3.关爱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目的。
在一般公共事件中,网络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者往往抱有不正当的目的。比如,意图制造社会恐慌、谋取经济利益、报复社会和政府以及寻求刺激等。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对于谣言,即便是明知内容可能不真实,也会出于宁可信其有的思想传播给周围的人。其传播的目的正是出于对人的关爱。
四、治理途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社会事件,其影响范围广、涉及人类生存与健康的根本利益,故对其中的网络谣言治理途径也有其特殊性。在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谣言的过程中,要客观承认,网络谣言是一种不能完全消灭的现象。因为由前文分析可知,谣言的产生起源于人类认识的有限性,以及对于信息的渴求性。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科学问题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答案。这类似于经济活动中,有需求必然引发供给的客观现象。即是这种供给是否合法,也会因无形的手而无法完全杜绝。然而,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网络谣言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限制其产生和传播。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水平是抑制谣言的根本之道。在制度保障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及时的处置,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透明,那么网络谣言的产生必然减少。
2.形成网络谣言的社会共同治理环境。
网络谣言的治理不能仅依靠政府。尤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的主要精力是抢险救灾,发布主流信息。随着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政府无法做到面面兼顾。因此,需要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到网络谣言的治理工作中来。例如鼓励个人主播进行谣言的辟谣或甄别,以集合社会力量消除谣言。
3加强全民文化素质教育,提升普通公众的科学意识。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科学类谣言是最难甄别的。由于普通公众缺乏基本的科学或医学知识,故此对科学类的网络谣言缺乏判断了。甚至一些媒體或组织对这类谣言也缺乏判决能力。这种现象的产生与缺乏日常的科普教育有关。因此,政府应开展长期的公众科普教育工作,以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使公众对于一些背离基本科学或医学常识的谣言能及时予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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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雯婧(1982.08-),女,汉族,湖南长沙人,主任记者,研究生,研究方向:媒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