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背景下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研究
2020-11-25副教授
曾 贞 副教授
(广西警察学院 广西南宁 530023)
“一带一路” 背景下中越边境贸易合作制约因素的经济学解读
“一带一路” 倡议提出后,越南各界也在积极响应,并在行动层面加速 “一带一路” 倡议和越南 “两廊一圈” 相对接,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17 年中越贸易额突破1212.7 亿美元,中国也成为越南首个双边贸易额超1000 亿美元的贸易合作伙伴,中越两国双边贸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由此剖析中越两国经济贸易的实际情况,中越边境贸易合作便是落实“一带一路” 倡议的直接体现。但是由于中越两国各自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中越边境贸易合作中还是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一)中越经济发展不平衡性
越南自1986 年革新开放以来,国内经济始终保持中高速增长态势。但是最近10 年来,越南面临着宏观经济不稳定、经济发展速度减速、经济结构不合理、金融体系不成熟等突出问题,导致越南经济整体呈现出减速放慢状况,严重影响到越南贸易发展。加之中越两国政治互信挑战和不信任的因素存在,因此,越南少数学者认为 “一带一路”倡议对越南国家安全以及经济安全造成不利的影响,特别是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占据着贸易合作优势,使越南在与中国贸易方面存在着微妙的顾忌和担忧。尤其是在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方面,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贸易长期占据顺差,也在客观上制约了中越边境贸易全方位和深层次合作。但是中越两国在贸易上互补性很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中越贸易是双赢的战略之举。
(二)中越双边贸易发展不平衡性
一般来说,中越双边贸易除了包括有形的商品贸易之外,还包括技术、信息、劳务、资金、旅游等无形贸易活动。中越双边贸易为中越两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还为两国的政治互信、文化交流以及各个领域合作提供了契机,更有利于中越两国边境的稳定和民间的友好往来。但是,由于中越两国经济发展存在着一定的不平衡,因此在边境贸易方面难免会出现贸易不平衡问题。对于越南而言,对华贸易逆差问题已经引发了越方的顾虑,在客观上势必影响到边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甚至越南少数分子借机限制两国之间的双边贸易。究其原因,在于越南工业体系落后,在边境贸易方面越南商品主要以食品类产品为主,产品呈现单一态势,而中国工业体系完整,且产品丰富、质量上乘,因此中国商品受到越南民众的普遍欢迎,一直占据贸易顺差,无形之中影响到今后中越双边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当前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中越政策执行不到位
当前,中越边境贸易政策基本上由两个层次的政策法规构成,其中国家层次的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国务院根据边境贸易发展情况制定的相应法规。为了加强中越两国贸易的发展,中越两国政府已经签署了10 多个双边贸易协议,例如《越南一中国贸易协议》《1994 年成立双方政府联合经济贸易委员会协议》《边境贸易协定》《货物过境协议》《旅游合作协议》等,这些协议涉及中国边境贸易的主要方面,规范了中越两国开展边境贸易的行为,有效促进了两国边境贸易的发展。但是,越南对于边境贸易合作的区域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管理,特别是边境贸易的基础设施工程方面缺乏有效改善和建设。现存中方开放的中越边境陆地一类口岸8 个、二类口岸9 个、边民互市点40 多个,远远满足不了中越日益增长的贸易需求。加之越南政府缺乏对中越边境口岸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导致这些边境口岸的基础设施普遍薄弱、简陋,无法实现中越边境健康的贸易往来,甚至有些设施由于简陋且年久失修,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例如,中越边境东兴、德保等口岸,越方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同步性,必要的贸易场所建设工程尚未投入到位,甚至有些贸易口岸还是边民之间的自由贸易。与之相配套的边境贸易管理部门也仅是边防管理机构进行程序性管理,因此在中越开展边境贸易的过程中,由于先前制定的政策执行不到位,直接导致合作机制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二)中越边境贸易治理能力弱化
治理能力是体现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一种制约能力,而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无法有效实施的直接原因正是表现于治理能力的弱化。由于边境贸易是处理国与国之间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政治性和复杂性,加之管理能力不足以及管理水平单一等原因导致中越边境贸易管理弱化。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虽然中越两国经过协商建立了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部门,但是由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人数少、能力弱、专业素质不高等因素,导致治理能力不足。例如,针对中越边境贸易中的货币兑换、非法出入境、检疫、商品质量控制等领域缺少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导致贸易存在缺位问题,同时贸易中也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管理能力不能满足现有边境贸易工作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中越边境贸易管理组织和管理存在着不协调问题。虽然在中越边境贸易过程中,对边境贸易实施了实时控制、处理、防止边境贸易走私和违法活动的出现,但是涉及中国跨国或是跨部门(海关、边防、市场管理、检疫、税收等)联合开展边境贸易活动时,管理过程中的不顺畅、低效率等问题便出现了,凸显出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中治理能力的弱化。
(三)中越双方合作机制稳定性不够
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稳定性不够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的特征。中越边境贸易从表面上看虽然是双边经济贸易问题,但是更多映射出的则是中越两国之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深层次的分歧和问题,这也直接影响到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的稳定性。从政治角度来看,近些年中越两国在南海等问题上存在着一定分歧,政治层面的分歧往往会影响边境贸易的正常开展,甚至会出现关闭中越边境自由贸易市场等情况,这也导致中越边境贸易无法正常进行,合作机制也会随之受到一定影响。从经济角度来看,近些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向越南进口的产品主要是电子产品、农林产品等初级产品和工业原料,这类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而中国出口越南的产品大多数都是机械设备等产品,因此越南在边境贸易中竞争力较低,中国对越南的贸易处于顺差,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越南的担忧。加之美国实施 “单边主义”,不时地抛出 “中国威胁论” 等谬论,使少数越南人担心中国借助 “一带一路” 进行扩张,因此在边境贸易过程中增加了繁琐的程序和审批过程,无疑影响中越边境贸易的正常开展。例如,越南商务部、海关部门、国家统计局等 “关卡” 众多,通常货物出入境要经过多达16 个窗户、多个批准部门,导致货物乱收费、乱罚款和征税等不合理现象常常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越边境贸易的顺畅开展。
(四)中越边境合作机制约束力不足
虽然中越双方在边境地区已经建立了经济合作区,并且针对边境贸易中越两国边境管理部门做了责任分工,但是垂直机构与当地政府的机制没有进行充分协调,导致中越边境开展贸易的各企业、经营商等都要经过边境管理部门认证后才能办理通关手续,导致浪费交易时间与运输成本。产生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约束力不足,缺乏强有力的协调、沟通机构或机制。而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除了边境管理部门之外,还包括会议、论坛等贸易交流,而高级别的东盟商会领袖高峰论坛、中国- 东盟企业家合作高端对话会、泛北合作论坛、“两廊一圈” 等论坛主要是以对话、磋商为主,其合作机制呈现出松散结构,缺乏一定的规则、规范和约束力,不便于处理中越边境贸易中的日常事务,特别是对于边境贸易中出现的摩擦和争端也缺乏权威争端仲裁机构。
“一带一路” 背景下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重构
(一)加强中越边境贸易政策落实的协同性
“一带一路” 倡议提出后,中越边境贸易焕发了新的活力,中越两国要根据贸易的实际情况,加强中越边境贸易相关政策和文化的执行力,提升中越两国边境贸易水平和质量。中越两国需要加强已有文件和政策的落实执行,强化中越两国政策执行的协同性,积极落实两国边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特别是要加强落实中越两国综合保税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大型便民互市贸易区等边境基础设施建设,为边境贸易提供必要条件,以此为中越边境贸易往来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例如,中越两国积极推进南宁- 东兴- 河内- 金边- 新加坡,或者东兴- 芒街- 河内等国际通道,以此加快中越边境贸易中高速铁路、货运铁路、滨海公路等交通网络建设,同时越南首都河内- 海防高速公路的通车标志着越南北部交通运输网得到完善,“两廊一圈” 基础设施取得了突破,大大促进了中越边境贸易的开展。另一方面,中越两国还需要以 “一带一路” 为契机,积极推动中国边境贸易软件设施建设,尤其是建设综合报税功能的互市贸易平台,为中越边境贸易提供更加网络化的空间。例如,中越边境贸易创新当中更要积极完善交通网络,以保证中越边境电子商务与物流的畅通,为中越边境贸易提供优良的软件环境。
(二)提升中越边境贸易管理机构治理能力
中越边境贸易既有官方层面的贸易往来,又有民间层面的贸易往来,“一带一路” 倡议提出后,中越边境贸易额有了大幅度提升,这就需要相配套的、高效的边境贸易管理机构,但是现存边境贸易管理在人员数量、能力、素质等方面却存在治理弱化的现实问题。针对这一治理缺陷,中越两国应该提升边境贸易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特别是针对边境贸易检疫、商品质量控制等专业性人才的缺乏,必须通过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专业人才的引入为手段,全面提升边境贸易管理机构的治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中越两国边境贸易。另外从治理角度来看,还需要制定“一带一路” 的章程、行动规则、工作计划、成立秘书处规则、成立专职机构规则等一系列治理机制体系,通过规则的制定来推动共识转化为合作机制,促使中越边境管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则开展贸易。同时,还应该继续实施下放给中越边境地区省市管理机关主体权,实施边境地区的“放管服” 工作,将边境贸易管理权下移到地方政府,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边境贸易管理的自主权,有助于中国边境贸易管理。特别是在处理中越边境贸易争端和问题时,还要建立专门的中越两国边境贸易协调机构或仲裁机构,按照中越两国制定的规则对边境贸易过程中的争议进行有效协调,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外交争端,使中越边境贸易管理能够更加高效、顺畅。
(三)建立中越边境贸易稳固的合作机制
建立稳固的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是保障中越边境贸易的首要条件。首先,中越两国要进一步加强双方高层沟通,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稳固的政治互信。在 “一带一路” 背景下,中越两国要充分利用现有边境贸易沟通与协商机制,加强双边高层以及边境各部门的互访与信息共享,避免由于双方之间的猜疑导致边境贸易受阻。例如,2015 年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的完成,特别是中国与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规划,大大促进了中越热带水果贸易的开展,增强了中越两国贸易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其次,“一带一路” 背景主要以发掘区域内市场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中国作为有责任和担当的大国,要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贸易优势,设立丝路基金、倡导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进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等,目的是支持各国共同发展。因此,通过“一带一路” 加强对越南边境市场的开发,承担更多边境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对接越南边境地区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参与越南边境地区建设,以造福两国人民。
(四)增强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约束力
一般来说,合作机制可根据合作程度分为三个层次,即基于利益泛化形成的低度合作机制、基于制度分化形成的中度合作机制以及基于价值固化形成的深度合作机制。现存中越两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深刻影响,在边境贸易方面缺乏彼此互信,导致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约束力不足等问题,使边境贸易低效、缓慢。针对这一问题,中越两国在“一带一路” 背景下,可以举行东盟博览会、东盟商会领袖高峰论坛、中国-东盟企业家合作高端对话会、泛北合作论坛、“两廊一圈” 等高规格的沟通磋商机制,加强政治互信,提升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的效率。同时,还需要针对边境贸易的特殊性建立中越边境贸易秘书处或委员会,通过定期会晤、开展论坛等活动,加强彼此的政治互信和信息共享,这样才能使合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增强中越边境贸易合作机制约束力;另一方面,中越两国应该逐步建立健全边境贸易的政策协调机制,特别是针对两国边境贸易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与产业深化合作相配套的国际贸易和投资政策,充分利用两国贸易结构的互补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效率,最终实现中越两国贸易的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