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 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2020-11-2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规模性纾困政策迅速落地。下一步,要围绕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有效性,继续抓好直达机制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总结今年做法,研究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以改革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对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纳入直达机制,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等及时足额兑现,更好支持保基层运转。二是完善直达资金管理。合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各地要强化责任,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三是完善监管,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开放共享,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严防“浑水摸鱼”,确保用好资金。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会议决定,一是按照“减证便民”要求,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等方面,抓紧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要向社会公布。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或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