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与风险防范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
2020-11-25王明玉
王明玉
(1.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湖北 襄阳441100;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100029)
近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对外贸易发展状态良好,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19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为31.54万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出口额为17.23万亿元,进口额为14.31万亿元。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315 446亿元,其中,出口172 298亿元,进口143 148亿元。“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势良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增长10.8%,高出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速7.4个百分点”。[1]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合作领域不断扩大,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提升,中国与中亚国家之一的乌兹别克斯坦的贸易往来逐渐频繁,贸易规模发展迅速,国内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金融合作前景良好。
一、两国贸易投资情况
(一)中乌两国关系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都是历史悠久的国家,古老的丝绸之路将两国紧密联系在一起,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以来都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乌兹别克斯坦位于中亚中部,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四个中亚国家接壤,地理位置优越,在地区的交通体系中占有独一无二的重要地位。中乌建交近30年来,两国关系不断升级,获得了健康、快速、全面、深入的发展,在各个领域取得了累累硕果。2010年两国签署《关于全面深化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2年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两国签署《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国事访问,标志着中乌关系跨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乌两国合作发展开始进入“黄金时期”。目前,中乌两国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中国已经成为乌兹别克斯坦最大的投资来源国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乌两国在政治、交通、经贸、能源、科技、金融、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加深,中国还将在资金方面给予乌方更大的支持,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乌方的合作中来。
(二)中乌合作现状
2019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进出口增9.4%,中亚国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中亚中心的乌兹别克斯坦在中亚五国中位置最优越,且近年来与我国经贸合作密切,虽然初期贸易规模不是很大,但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贸易关系更加稳定,两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据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统计委员会数据显示,“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外贸额422亿美元。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出口179亿美元,增长28%,进口243亿美元,增长24.9%,贸易逆差64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19年,乌中贸易额76.2亿美元,同比增长18.5%,占乌外贸总额的18.1%。其中,中方出口51亿美元,增长43.3%,进口25.2亿美元,下降12.3%,中方贸易顺差25.8亿美元”。(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19年乌中贸易额76.2亿美元)“2020年1—4月,中乌贸易额约17.98亿美元,同比下降22%,占乌外贸总额的16.6%。其中,中方出口12.87亿美元,下降9.9%,进口约5.11亿美元,下降41.8%,中方贸易顺差7.76亿美元。中国为乌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国,继续保持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地位”。(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0年1—4月乌中贸易额17.98亿美元,同比下降22%)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700多家中国企业在乌开展经贸活动,其中包括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范围涵盖天然气、石油开采、建筑工程、电子电气、通讯、金融等多个领域。2019年11月,乌兹别克斯坦中国企业商会在乌成立,该商会在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指导下发起成立,共有46家会员企业。目前,在乌兹别克斯坦已经建成的昆格拉特碱厂、沙尔贡煤矿、锡尔河州的建材合资项目、德赫卡纳巴德钾肥厂等都是中国公司参与投资的重大合作项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建的卡拉库里气田开发地面工程项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上海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乌兹别克斯坦聚氯乙烯(PVC)、烧碱和甲醇生产综合体建设项目、为乌国改造阿汉格朗水电站和集安延2号水电站提供优惠信贷的民生项目等,中国公司投资的领域已经从能源资源扩大到非资源领域。尤其是中国企业参与乌国的一些民生项目建设获得民众的支持和称赞,2019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乌两国在多个领域进一步达成了合作共识,如设立乌—中医药技术园、开设文化中心、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数字基础设施等,中乌合作前景美好。
二、在乌投资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地理位置优越,是贯通欧亚的重要枢纽,坐落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乌两国建交以来,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双方关系发展良好,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众多国内企业。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增速与规模持续提升,中国在外投资中所面临的风险日益突显。中企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贸易活动和投资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要熟悉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的法律制度,了解当地的投资政策环境、政治风险、行业惯例和商业风险,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在中乌经贸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招商引资政策的问题
乌兹别克斯坦非常欢迎外资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当地原材料和资源建立大型生产企业,希望投资者积极参与被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企业进行投资,鼓励企业进行深加工,补充国内市场,生产国内短缺产品,出口创汇。投资所占比例越大,企业获得乌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就越大,政策和待遇就越多。但是许多投资企业在当地投资后往往只是和合作企业签订合同,并没有和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也未获得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总统令,这为日后合作带来隐患。
(二)出口信用保险不充分问题
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地区,民族种族构成比较复杂,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综合风险也比较高,企业会面临一些潜在风险。较高的系统性风险要求企业必须做好投资保险。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保险途径比较少,成本较高,保险的范围相对较小,由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简称MIGA)的承保条件比较苛刻,一般企业很难满足,有些企业对涉外保险又不够重视,企业经营面临严峻的挑战。
(三)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问题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就等于给企业的发展安装了隐形翅膀。知识产权是一个企业占据全球经济市场的重要利器,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在国际市场抢占商机至关重要。企业能“走出去”并能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拥有自己的专利保护技术,在于拥有著名的商标或者字号。目前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不重视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也忽视了对所在投资国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的使用,在使用国外专利许可时由于合同签署不严密很容易陷入专利许可纠纷中。作为国内企业在在向国外投资项目时,维护自身投资利益至关重要,一定要做把好关工作,提前做好调研,尤其是在对外合作当中,要对标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充分了解。
(四)境外劳务问题
乌兹别克斯坦拥有超过3 325万居民,占中亚总人口的一半左右,这意味着乌兹别克斯坦拥有该地区最大的消费市场。优越的地理位置并邻近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中国这三个最大市场,使得乌兹别克斯坦最适合外国投资者投资。乌兹别克斯坦在该地区拥有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潜在劳动力约为1 850万,占该国总人口的57%。
随着雇佣劳动力的增多,国际项目海外劳务人员管理的复杂性,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在海外劳务人员管理中出现了多种问题,中国企业无非是选择雇佣当地劳工或是从国内雇佣劳务人员这两种方式。从国内雇佣劳动力成本高,有些劳务人员对国外期望值又比较高,对国外环境艰苦程度预估不足,有些人法制观念薄弱,由于文化的差异性,容易与企业所雇佣的当地员工发生矛盾,这些问题都给企业管理带来了困难。所以,雇佣当地人员是最佳选择,但是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企业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时可能不规范,面临着用工不合法的问题,可能会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另外企业与用工人员发生纠纷后沟通也存在障碍,企业缺少对当地文化背景的了解,在管理当地的劳务人员时容易发生摩擦。当地居民信教的比较多,能够遵守教规的约束,对企业的规章制度未必能接受。另外当地居民,生活节奏比较缓慢,注重自我享乐,工作效率不高。企业在外资,用工问题是不能回避的,所以应得到中方投资企业的重视。
三、在乌投资风险的规避
(一)做好风险评估,加大对外投资保险力度
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开展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风险评估,做好事前调查与分析,了解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外汇管理政策等,调查合作客户的资信情况,预判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是否存在公众反对等。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做好各类财产保险、信用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做好银行的保理业务及各类担保业务(商业担保、政府担保、保函)等。
由国家出资设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2018年5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外经银行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通过两机构间互利合作助力两国经贸与投资往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为企业提供包括商业风险、海外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除了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申请海外投资保险外。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成员国,建议国内企业如果能够符合MIGA公约要求的尽量向其投保,这样可以将征收和类似措施、货币汇兑、战争和内战、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扩大企业的参保面,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乌兹别克斯坦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商业担保服务,这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落实合同内容,签好用工合同
“重合同,守信用”是我们中国企业在国外一定要遵守的原则。我们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目的国的法律法规,要合法经营,要按正常程序办事。
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一定要注意,最好与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这样可以获得享受优惠政策的总统令,投资者不能紧靠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同后就万事大吉。获得享受优惠政策的总统令,能为企业日后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充足的依据。另外需注意避免对出口额、当地用工数量的中方义务的过分承诺,以免乌方追究责任。同时不要轻易相信合作伙伴的口头承诺,要将所有谈判内容落实在合同中,不随意签订任何书面约束性的文件,在合作之前对合作伙伴的情况要做到深入了解,不要只听单方的介绍和保证,慎重签署合同,做到每项条款的表达准确同时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推敲,
目前现有的项目中尤其是工程类合同,因为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而施工企业由于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签证资料不完善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而引发业主提出高额索赔、最终导致施工单位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倒赔钱的案例不少。所以企业在承接任务时,一定要注意重视施工合同,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预案。在合同中约定工期和施工进度,包括工程范围、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的认定、工程造价以及因一方违约承担是违约责任等都应具体落实在书面上。
对于企业用工问题,除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外,企业要在用工合同上下功夫,要熟悉当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了解当地文化背景,做到合法用工,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制度,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海外投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取得的专有技术要及时申报专利保护,在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时,一定要查明权属是否存在瑕疵,搞清楚权利人对目标知识产权是否享有的完整的所有权,标的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权利,是否存在争议或者诉讼。要熟悉投资所在国关于转让或许可专利的法律规定。为了防止转让标的的合法性,中方企业需要全面审查与目标公司签署的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避免专利侵权的风险。
(四)充分发挥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或利用国际条约解决争议
双边投资协定(BITs)是目前规范和调整跨国资本流动的双边投资协议,其目的在于对外国分支机构提供非歧视政策条件(国民待遇)和投资保护。“截至2018年9月,中国共与131个国家缔结了145份双边投资协定”。[2]其中就包括乌兹别克斯坦。中国赴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的企业应充分了解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双边投资协定中明确的相关内容,应该优先利用双边投资协定或国际条约来保护自己并解决争议,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同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成员国,而且还是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的缔约国。中乌双方应按照双边条约,优先选择在ICSID提请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同时中乌两国也是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简称“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国际投资仲裁作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主要手段也受到成员国的普遍认可,我们应充分利用好这些纠纷解决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