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治理在维护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及治理措施
2020-11-24黄全孔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黄全孔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水土资源是居民生产生活以及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资源。想要维持我国居民的正常生活,并让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必须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不过度利用水土资源。目前,我国某些地区因为水土流失现象十分明显,致使自然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对居民和企业的生活、生产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国有关部门必须积极进行小流域治理。
一、小流域治理在维护生态环境中发挥的作用
小流域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促使较为贫困的水土流失区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在我国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农业的主要矛盾从总量方面转移到了结构方面,主要表现是某些阶段供过于求、某些阶段供给不足,且通常产生于供给侧结构。水土流失现象十分明显的区域一般有着水土资源条件不佳、农业落后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利用当地的优势,完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且促使当地的农业产业进行转型[1]。
二、我国小流域综合治理出现的新状况
我国的农业问题管理模式呈现出分散化的现象,因此,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呈现出这一趋势。由于各地相关部门没有进行紧密合作,所以不能改善小流域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某些地区的小流域治理体系尚未完善,存在着缺陷,而导致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有政策导向、农村集体的问题、农民本身的问题。所以,有关部门应当对关于农村小流域治理的政策进行完善,减少文件的局限性。有关部门制定治理政策时,应考虑各地的降水量因素。
小流域综合治理要取得更好的效果,不但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政策,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民众也需要高度重视,以便各项治理举措获得执行。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当中,农民与村集体应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建议,以便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并且提高小流域水利工程的利用率。目前,我国的部分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未重视自身在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通过各项举措加强农民、村集体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治理意识,促使他们为治理工作贡献力量[2]。
首先未对自然生态治理与污染源治理进行整合,某些地方政府虽然重视小流域治理工作,但是并未重视污染源的治理,导致治标不治本的现象出现,向小流域治理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却无法取得好的效果;其次未进行完整的生态环境系统构建,某些地方政府在治理时缺少科学依据,未考虑到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因素;再次由于相关人员对于小流域治理没有科学的认识,导致小流域治理陷入片面化的状态,没有进行生态系统的重建;最后对硬质河岸过于排斥,某些地方政府进行小流域治理时,对于硬质河岸过于排斥,未将硬质河岸和生态环境治理充分结合,致使小流域综合治理达不到预想中的效果。
三、明确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原则
对于地方政府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原则,要求地方政府把实际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开展治理工作的依据,并且要求地方政府在治理时考虑农业用地和林业用地的比例,以保证正常的农业生产,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改善当地的水土环境。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首先是当地的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然后确定合适的治理工程规模,以便规模能够按期完成,并且可以起到改善小流域环境的作用;其次是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某些时候,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会降低农业生产的效率,令粮食产量无法保证。因此,地方政府必须采取某些措施降低这项工作对农民及生产的影响,以免农民对综合治理工作不满。政府部门可通过促使农民营造经济林的方式,让农民和村集体获得经济利益,使得他们支持治理工作[3]。
四、对于小流域综合治理采取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标准
目前,我国已有了关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标准:治理过程中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实际资源状况,并保证农业用地的比例不能过大的下降,农业生产可正常开展,粮食产量得到保证,而水土环境得到改善。我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原则有以下两个主要内容:首先是按照资源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制定治理对策。地方政府确定治理对策时,需考虑当地的发展水平,不建设规模过大的治理工程,以免当地财政无法承受;其次是想方设法减少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
(二)在突出主导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治理
地方政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时,应当根据社会需要,进行分类治理,实行适合当地水土流失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的治理模式,避免治理工作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尽可能解决成效不显、资源支出过多等问题。地方政府应当严格遵守国土开发和保护的要求,将功能作为导向,对各个区域水土保持的主导功能进行明确。某些治理工作已有成效的地方政府应开展创新,进一步提升治理工作的成效,让现有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转变到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生态修复型的状态。转变不同区域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可让不同区域的生产需要获得充分的满足,并且对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维护工作有极大益处。
(三)实行林草保护措施
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之中,实行林草保护措施非常重要。这一措施可提升地面植物的覆盖率,减少剧烈降水对于土地的影响,让水土流失的速度下降,并且对土壤的性质获得一定改变。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实行这一措施时,应当督促基层人员重视土地平整工作,尽量改善土壤条件,以便为植物生长提供足够好的条件。相关人员进行这一措施时,要尽可能增加植物的种植面积,让具有水土保持作用的防护林得以形成,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剧烈降水、大风等对土壤的负面影响。进行植物选择时,相关人员应考虑坡面的具体情况,并进行沟头防护的建设。要促使防护林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进行合理的规划,并且做好除草、松土等工作,以及对防护林进行严格的管理,以免某些居民无意中破坏防护林[4]。
(四)采取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
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包含高耕作、带状耕作等,而这些措施均行之有效。抗旱耕作从事包括秸秆覆盖、免耕、少耕等。合理利用以上措施,能有效改善土壤条件,令土壤的保水能力与保肥能力均获得增强,水土流失现象也明显减轻,此外,以上措施还使得土壤的抗侵蚀能力更强,令农业生产更为顺利,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粮食产量将会获得提升。上述措施不仅改善了土壤条件,而且对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有利,缓解农业开发工作和水土治理工作之间的矛盾,令农民与自然环境可和谐相处。事实证明,采取科学措施积极进行治理工作,可大幅改善生态环境的质量。
(五)根据沟道坡比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沟道治理措施
地方政府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时,不能忽视工程措施的作用。当沟道比将在5%至10%之间,在某些情况较为复杂的沟段设置谷防工程,对沟床进行加高以及巩固,可促使沟坡进入更为稳定的状态,令崩塌的概率下降。如果沟道比大于15%,可在沟道底部设置谷防工程,并且设置排水沟,以便日后进行造林。若沟道存在“口小肚大”或者沟道的坡比较缓的情况,应建设淤地坝[5]。
(六)适时地运用生态修复措施
现行的某些举措已不能充分满足水土保持的需要,必须采取生态修复技术。对于这一技术,水利相关部门也十分重视,明确表示应在开展小流域治理时采取这一技术,利用封禁和其他人工手段,和植物的萌蘖能力进行结合,促使树木以及灌草植被在荒山、荒地等区域生长。生态修复技术是否有效应用,对于水土保持工作有着极大影响。地方政府使用这一技术,并使得这一技术发挥作用,就可改善当地的自然环境,促使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大大提高。生态修复技术可令生物多样性增加,并稳定植物群落,使得土壤具有更加强大的对抗侵蚀能力,令土壤中的水分含量与肥力增加。事实表明,把这一技术应用在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当中,可减少各种不利于水土保持工作的行为,保证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效益均维持在较高水平。
(七)加强关于生态环境修复的科技建设
虽然我国政府的各个部门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但是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部分地区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现象仍然较为明显。要彻底恢复小流域当中的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以及技术。对于新型技术,某些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因此其治理工作的质量超出其他地区。其他地方政府应当积极推行新型技术,并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的成因使用合适的技术。对于导致水土流失现象发生的原因,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并分析,以确定导致此种现象发生的多种原因,并采用各种办法一一解决。在技术的使用上,相关部门的人员不但要使用传统技术,还要熟练运用新型技术,以便提高综合治理的成效。在运用新型技术时,必须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状况,以免新型技术无法在本地的综合治理中发挥效果,保证新型技术对小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有促进作用[6]。
(八)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成效关系到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在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之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是重要程度极高的一项工作。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成效关系到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而水土保持工作关系着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时,政府部门需要注重管理、效益等方面。所以,地方政府的治理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为深入研究关于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理论,进一步扩充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工作的内涵;其次为优化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模式,令治理效果有较大提升;再次为完善与小流域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四为提高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的科学程度、规范程度;最后为设置监督岗位,完善监督体系,促使水土保持举措得到有效执行。
五、结束语
因为物质基础条件的改善,广大群众开始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督促政府进行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所以,就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在发展经济时,一同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合理使用水土资源,确保生态环境进一步转好。地方政府需通过实践积累经验,为进行综合治理工作寻找依据,以保证当地的水土资源不流失,推动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