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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建设与服务探析

2020-11-23杨玲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20年10期

杨玲

关键词: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馆藏服务

摘 要: 文章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典型调查法,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法律学科排行榜为参照,选取3个国家5所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为研究对象,调研其馆藏资源建设和服务开展情况,以期为我国“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中图分类号:G25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20)10-0048-03

1 背景

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成为大学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核心任务。图书馆是大学的“心脏”,当前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的重点任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文献资源保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是大学图书馆系统中的专业图书馆, 主要为大学所在的法学院系及其相关专业师生提供法律信息以及法律文献,为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提供教学与研究等保障,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撑,其专业馆藏资源建设与读者服务契合度非常高。因此,了解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和读者服务开展等情况,对于我国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开展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2 文献述评与研究范围

笔者调研后发现,我国针对法律图书馆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纸本资源和电子资源的发展策略分析,以及对国外高校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文本的解读[2-5],关于馆藏服务开展方面的研究较少,而国外相关文献主要关注法律图书馆的文献采访工作和其在法学院及法学教育中作用的发挥[6-7]。由此可见,国内外相关研究都对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而对馆藏服务开展的实践细节有待进一步研究。笔者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索世界一流大学、一流法律学科所在的图书馆如何通过馆藏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发挥其在教学研究支持、人才培养以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使命和责任。

笔者以英国高等教育资讯和分析数据提供商(QS)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學排行榜和法律学科排行榜为参考,综合考虑大学排名和国别等因素,最终选取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3个国家的5所法律图书馆作为调研对象,即英国牛津大学The Bodleian Law Library、剑桥大学The Squire Law Library,美国哈佛大学Harvard Law School Library、耶鲁大学The Lillian Goldman Law Library,以及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Law Library,探索其在馆藏资源建设与服务开展等方面的特色及相关举措。

3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分析

馆藏资源建设是专业图书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其开展读者服务的基础,馆藏内容反映了服务对象的教学与研究需要。笔者主要从图书馆规模、馆藏发展政策文本制定、专业馆藏建设以及特色馆藏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

3.1 图书馆规模

馆藏空间与容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法律图书馆的规模。本次研究的5所法律图书馆都位于其法学院大楼内部,分别占据3~5层的楼层空间,直接服务于法学院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在藏书量上,哈佛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法律图书馆位居首位,而牛津大学法律图书馆有纸本馆藏550,000余册。

3.2 馆藏发展政策文本制定

馆藏发展政策文本是一种规范性文件,其阐明了图书馆的收藏依据、现有馆藏范围、馆藏优势,并提出未来馆藏发展目标和规划[8]。在本次研究的5所法律图书馆中,除剑桥大学法律图书馆外,其他4所法律图书馆均在其网站主页发布了馆藏发展政策文件,并且政策发布时间都在近10年内。从文本体例看,通用性内容在各馆的馆藏发展政策文本中基本都有体现,如:法律图书馆的使命、服务对象、馆藏现状、采访原则、收藏标准(语种、载体、复本)、馆藏学科范围、馆藏优势、特色馆藏、存储(保留与剔除)、捐赠与交换等;从文本内容看, 教学和研究支持是馆藏发展政策文本的特色,主要体现在教学支持上,作为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5所法律图书馆的使命都是致力于支持所在法学院师生的学习、研究和教学需求,积极配合学院的课程与教学,馆藏复本量的设置都以学院需求为考量;从收藏范围看,5所法律图书馆都具有国际化视野,除全面收藏本国相关法律文献外,还收藏国际法和其他各国的法律,同时还对不收藏或非重点建设的馆藏范围做出了说明。

3.3 专业馆藏建设

专业馆藏主要涉及馆藏重点与优势,即馆藏文献涵盖的学科领域优势、馆藏等级与深度等。例如,牛津大学法律图书馆主要收藏本国相关法律文献,同时也广泛收藏美国法律和法语法律资料;剑桥大学法律图书馆主要收藏英国法律、国际公法、冲突法、外国法和比较法以及欧盟法律;哈佛大学法律图书馆广泛收集涉及美国的各类型法律文献,并收集、编目、保存和提供世界级的当代和历史法律资料;耶鲁大学法律图书馆全面收集美国法律和国际公法的英文学术专著,其收藏政策反映了耶鲁法学院的理论研究方向;墨尔本大学法律图书馆的馆藏重点包括比较法学、法律改革、法学史和法学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3.4 特色馆藏建设

特色馆藏是图书馆收集和保存的某一形式、某一专题领域、某一时代、某一地域、有关某一个人的文献,或是珍贵文献、易损坏文献、有某种价值的文献等[9]。这些文献具有独特性、珍稀性、继承性等特点,多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逐渐形成的,是图书馆资源的有力补充。本次研究的5所法律图书馆均根据学校历史文化底蕴、本学科建设特色和师生需求建设了特色馆藏,如:牛津大学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主要包括欧盟官方出版物、Viner馆藏、伊斯兰法、The Kahn-Freund馆藏等;哈佛大学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主要是中东和伊斯兰法律、东亚法律、古罗马教规和犹太法律等;耶鲁大学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主要包括与英国法学家、法官威廉·布莱克斯通有关的文献,与耶鲁法学院有重要关系的文献,以及英国、美国、罗马、教会和欧洲法律经典著作的重要版本等;剑桥大学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主要是古代法律史料;墨尔本大学法律图书馆的特色馆藏最早可追溯至17世纪早期的稀有法律文献。

4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服务开展现状分析

4.1 服务范围

本次研究的5所法律图书馆优先保障法学院读者的文献需求,也为全校读者提供服务,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学院的访问学者、世界范围内的法律专业相关研究人员,以及对法律学科感兴趣的人提供服务。从服务范围和开放程度上看,这5所法律图书馆都体现了服务的层次化以及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通过丰富、高质量的馆藏和服务吸引了世界各国高水平研究者、学者和学生,促进了法学院的学科发展。

4.2 借阅政策

从借阅政策看,本次研究的5所法律图书馆可分为参考阅览型图书馆和借阅型图书馆两种类型。其中,牛津大学法律图书馆是完全的参考阅览型图书馆,所有馆藏都实行开架阅览政策,不允许读者将文献带离图书馆;剑桥大学法律图书馆是不完全的参考阅览型图书馆,大部分资源开架供读者在馆内阅览;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墨尔本大学的法律图书馆都为借阅型图书馆,各馆根据图书流通规则设置一定的借阅期限。

5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与服务的启示

研究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与服务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其个性与共性特征,将为我国“双一流”高校建设环境下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开展相关工作带来诸多启示。

5.1 战略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追求卓越服务品质

馆藏资源建设是世界一流法律图书馆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馆藏资源建设工作要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既要与当前本院法学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也要具有前瞻性,在不断满足当前读者需求的前提下,预测未来读者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馆藏建设与发展策略,从而促进馆藏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法律图书馆还要基于馆藏追求更加卓越的服务品质,始终以法学院师生的研究需要、学校课程设置以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等为目标,提升专业化的服务水平。

5.2 助力大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在馆藏资源建设与服务开展方面应始终秉持以读者需求为中心的原则。法律图书馆的專业性馆藏资源建设和服务都是围绕其所在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开展的,应全面而有特色地满足法学院教学研各方面的需求。因此,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要广泛收集专业文献,不断满足法律专业读者的现实需求,并挖掘与预测读者的潜在需求,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文献服务;综合考虑法学院的学科结构、学术传统、重点学科、研究特色等,建立馆藏优势领域、核心领域和特色收藏范围,并对一般领域和不收藏领域做出规范要求,有重点、有层次地建设馆藏,构建满足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全方位需求的研究级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综合法学学科与交叉学科的资源选择,实现馆藏文献的全面性、优势性及特色性。

5.3 促进交流与合作,勇担服务社会重任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拥有世界一流的法律专业文献资源,在守护知识宝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馆际、校际乃至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共建共享,以促进法律学科学术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交流、合作与共享。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的服务开展要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馆藏优秀文献除用于支持本学院和本校读者的学习与研究外,也应向全世界对法律及相关学科感兴趣的学者、研究人员提供,积极主动承担推动国家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重任,促进法律学科信息的传播和世界法律人才的培养。

6 结语

世界一流大学法律图书馆在馆藏建设与服务开展方面的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双一流”高校建设目标下的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意义。我国研究型大学法律图书馆应在吸收和借鉴这些成熟经验的同时,扎根中国大地,开展适合本校和本馆情况的馆藏资源建设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图书馆在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文献支持作用,不断提升和优化馆藏质量与服务水平,为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 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EB/OL].[2020-04-30]. http:// 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43/201709/t20170 921_314942.html.

[2]  谢礼妹,陈丽萍.图书馆电子资源建设如何与印本资源建设相平衡问题的探讨:以高校法律图书馆为例[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7(3):46-51.

[3] 蔡屏.论印刷型资源在高校法律图书馆馆藏建设中 的地位:以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J].图书馆杂志 , 2011(1):43-46.

[4] 李少芳.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思考:美国乔治城 大学法律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及启示[J]. 图书馆建设,2011(10):49-51.

[5]  陈志红.高校法律专业图书馆的馆藏发展政策研究[J]. 大学图书馆学报,2013(5):51-57.

[6]  Sinder,Janet.The Effects of Demand-Driven Acquisitions on Law Library Collection Development[J].Law Library Journal,2016(2):155-180.

[7]  Walker,David C.A Third Place for the Law Library:Integrating Library Services with Academic Support Programs[J].Law Library Journal,2013(3):353-368.

[8]  李丹.闭架馆藏预约技术和调拨策略研究[J].图书馆,2020(2):106-111.

[9]  王纯.“特色馆藏”管见[J].图书馆学研究, 2002(6): 43-45.

(编校:徐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