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中的干部避责心态及纠偏
2020-11-23王世泰
王世泰
【摘要】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因害怕犯错误而以“不出事”为工作最高原则,逐渐形成了不敢作为、不愿作为的思想风气,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治理的创新发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出事”思维实为一种避责心态,不可避免地助长了一些地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消极风气。对此,应当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其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基层治理 政治生态 形式主义 党员干部 【 中图分类号】D63 【 文献标识码】A
“不出事”原是一种能够体现责任意识的工作态度,是衡量工作质量、守住工作底线的重要标准。然而,在一些地方,有的党员干部因害怕犯错误而影响个人前途、利益,在工作中畏首畏尾、不愿作为,长此以往,反而助长了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党员干部不敢作为、不愿作为,不仅会阻碍基层社会发展,也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基层治理亟待摆脱“不出事”思维带来的思想惰性,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出事”思维实为一种避责心态,不可避免地助长了一些地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消极风气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风险与挑战并存,发展压力增大。在一些地方,“不出事”成为干部考评的一大标准,为了规避风险,有的党员干部抱着避责心态,以“不出事”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人甚至认为,只要不作为、少作为,就会少出事、少惹事,这样才能在基层政治生态中谋求自身发展。毋庸置疑,这一思维方式不可避免地助长了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消极风气,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开展和基层治理效能的发挥。
一方面,“不出事”思维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基层政治生态。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不出事”思维容易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而懒政怠政和不作为的风气一旦在基层党组织蔓延开来,很容易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拦路虎”,进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基层治理制造无形阻碍。另一方面,“不出事”思维为形式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在这一思维的驱动下,一些党员干部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随之出现。例如,有人整日埋在文山会海之中,上午听汇报、下午搞调研,看起来兢兢业业,始终把工作摆在第一位,但一遇到问题就想方设法推卸责任,长此以往,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基层治理也将面临失序的风险。
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其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究其根本,一些党员干部以“不出事”为最高工作准则还是在于丧失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和担当精神。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要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想与信念,增进其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的认知,进而树立起责任担当意识,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使甘心服务基层、乐于造福基层成为常态。对此,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党员千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形式主义之所以能够在一些地方发挥影响,就是因为基层工作中的权责匹配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应当以具体工作为依托,将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以组织职能架构为基础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等问题。
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把素质能力关,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干部,及时把那些愿干事、真干事、千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因此,应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让每个党员干部都想担当、愿担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关键时刻顶上去”的正确观念。
重点完善干部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基层治理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确保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起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一些地方的压力型体制下,如何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环节。然而,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唯学历、唯资历、唯材料的考核评价机制,这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实干和自身能力提升,而是更愿意在表面上下功夫,让自己的业绩材料看起来光鲜亮丽。为此,应构建多主体、多路径的新型评价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让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乐于担当。
注重实践锻炼。培养党员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是检验基层党员干部愿不愿担当、能不能担当的鲜明标准。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进入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面临着更为严峻复杂的挑战,因此必须通过扎实的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砥砺担当精神,在实践中练就真本领。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只要干事创业,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这就更加需要党员干部将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为了激励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从而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
首先,要厘清客觀失误与原则性问题之间的界限。由于一些党员干部能力不足、经验不够,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切不可一概而论,而是应当根据性质将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失误与原则性错误区分开来。对于原则性错误,应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惩处;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则应予以适当包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其汲取教训,着力增强党员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其次,容错还要与纠错紧密结合。容错试错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其与纠错机制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正向社会效益,促进党员干部的成长发展。具体而言,在包容一些党员干部失误的同时,还应结合其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而不是对所有错误都秉持宽容态度。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在日常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是非对错,避免出现类似失误。
责编/王妍卓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