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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车型分类差异对卡车客户需求特性的影响

2020-11-23中国重汽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方毅

专用汽车 2020年11期
关键词:货运卡车道路

中国重汽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方毅

道路货运车辆的设计制造除满足相关车辆国家标准外,还要满足相关的“行业法规标准、实施管理办法”等政策性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为履行行业管理的需要,基于对道路货运车辆的安全、燃油消耗、环保排放、综合技术性能等要求对车辆类型进行了不同的类别划分,造成车型分类不同的差异,不但涉及到车辆设计制造环节,还贯穿作用于道路运输车辆的终端销售和运营环节,对卡车客户的车俩采购成本、运营成本、货运收益等需求特性产生直接影响,并将直接作用于货运卡车产品上形成不同的产品特征。

卡车产品的客户需求特性

车主的终极需求是投资回报率,提高投资回报的重要方法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收益,在成本因素中包括:车辆购置成本、使用成本以及退出 (折旧处理) 成本,而收益主要是货运服务收入。降低一项成本支出往往导致其它支出的增加或导致货运收入也同步下降,成本、收益以及自身条件之间互相制约。因此,车主对车辆的需求实际上是终极目标不变的前提下不同细分目标与内外部条件之间权衡的结果[1]。

按目前物流行业重型卡车使用5~6年的生命周期进行测算,汽车的购置成本大概占全生命周期成本的10%,而汽车使用过程中持续产生的燃料成本及维修保养成本等已占到了生命周期成本的80%左右[2]。但是目前我国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趋势仍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主要地位,这就使得市政道路、农田改造、公共设施、房地产等类型的固定资产、基建类投资所需的自卸车、建筑材料运输、煤炭运输等中短距离运输的经济型系列车型需求大量存在,该部分车型的生命周期通常在1~3年以内,购置成本大概占到其全生命周期成本的30%~50%左右,由此,基于“投资回报周期”的卡车客户来讲,购置成本是其购买车型的主要需求特征,作为产品的需求特性来讲与卡车产品的“成本目标”最为相关。由于货物运输车辆折旧处置费用差异较大,在此仅对车型分类差异影响较大的“车辆采购成本、运营成本、货运收益”三个方面的客户需求特性进行分析。

在物流细分市场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道路差异大、地区资源与经济的差异以及各行业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区域市场对重卡产品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需求存在重大差异,并将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3]。

车型分类的标准及技术法规车型要求

当前我国的道路货运车辆的制造、使用、运营等诸多管理环节,涉及工信、公安、交通、质检、环保、等多个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各部门从履职管理的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各类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使得我国的道路货运车辆在车辆制造、车辆运营等相关领域的车型分类标准存在着交叉、不协调的现状。不同行业管理领域的车辆技术性能要求标准对货运车型类别的划分也各不尽相同,技术标准的限值要求也不相同。见表1、表2。

1 车型分类的标准

汽车标准是指为保证汽车产品质量,特别是为满足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要求,促进汽车生产的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各国所制定的一系列汽车标准,作为汽车厂家、销售商和使用者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4]。

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是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是众多相关车辆技术性能要求标准和法规的基础引用文件,直接影响基础车型平台的定义开发,是GB 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机动车设计限值的术语基础,同时也是GB 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的引用文件。因此,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可以说贯穿于整个车辆设计制造和车辆使用周期环节,是最基础的车辆标准源头。

GA 802-2014《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的分类标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道路机动车管理的职能,作为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所采用的标准依据和基础,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员准驾车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分类依据,是目前普通客户对车型划分的通用认知。

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是交通运输部为规范各地收费道路对不同车型的收费标准而制定的行业标准,直接影响作用于货车的运营成本(过路过桥费)。JT/T 1274-2019《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类型划分》则是交通运输管理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市场管理,新近出台的行业性标准。

2 技术法规标准的车型分类要求

汽车技术法规是汽车产品设计的主要技术依据,是汽车整车和法规零部件型式认证和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唯一依据[4]。因此,道路货运车辆除了要考虑满足不同的“车型分类”的标准外,道路货运车辆还需要满足GB 1589-2016、GB 7258-2017、JT/T 1178.1-2018等相关一系列车辆技术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部分标准要求中又分别依据不同的总质量及外廓尺寸等进一步对不同的车型分类作出了相应的技术性能规范要求。详见表3、表7。

3 车型分类差异对需求特性的具体影响

客户对卡车产品的需求因素需要通过卡车产品开发过程中的产品特性目标来得以实现。卡车产品在开发项目前期策划包括市场分析、产品分析及策划、制造可行性分析、财务分析。其中产品分析及策划阶段需要预测和制定产品投产阶段的市场需求特性(即确定项目的市场目标、性能目标、成本目标、质量目标、配置需求、投产计划等)[5]。在不同的车型分类标准和不同技术性能标准的车型分类要求下,对卡车产品的特性目标影响较大。

3.1 分类差异对采购成本特性的影响

3.1.1 相同车型平台的配置成本差异

表1 各车型分类标准

表2 各主要车型分类标准差异

表3 部分4×2货车平台分类配置差异对比表

表4 相同分类标准下的平台差异表

表5 相同分类标准下的产品线车型差异

表6 路桥收费车型分类与其它标准的差异

以基于GA 802-2014标准的二轴货车为例,总质量4500kg≥GVW<12000kg与GVW=12000kg的车型属于GB 15089-2001分类标准中N2类车型下的产品,需要满足引用该分类标准的其它车辆标准相同的技术性能要求,在卡车开发过程中属于同一技术性能平台产品,基础车型的开发制造成本相当,准驾资格均为B2车型代号,路桥收费标准相同,但依据GB 7258-2017、JT/T 1178.1-2018的标准则提高了GVW=12000kg车型的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形成了相同车型平台下的配置成本差异。见表3

3.1.2 相同性能配置要求的平台差异

在基于GB 7258-2017、JT/T 1178.1-2018标准下对12000kg≥gvw两轴车型的安全技术性能要求都是相同的,而引用GB/T 15089-2001标准的相关车辆基础技术性能标准则是以N 2(3500kg>GVW≤12000kg)和N3类(GVW>12000kg)分为两类,因而gvw=12000kg两轴货车与适用于N3类标准的12000kg>GVW≤18000kg两轴车型并不属于同一车型平台,基础车型就存在设计制造的成本差异。见表3。

3.1.3 相同分类标准下的平台差异

基于JT/T 489-2019车型分类标准和引用GA 802分类标准的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下的“GVW<4500kg,总长<6000mm(蓝牌)”车型,也存在着不同的产品差异,GB/T 15089-2001下的GVW≤3500kg车型属于N1车型,而3500kg>GVW<4500kg车型属于N2车型,因此技术性能开发要求的平台不同,开发制造成本不同。见表4。

3.1.4 同分类标准下的产品线差异

即使满足相同的车型分类标准和技术性能标准要求的车型,由于产品线的差异,形成了较大的成本差异,对客户的需求特征造成影响。例如:6×2、6×4不论是牵引列车还是货车在GA、JT系列标准中都属于同一重型车划分类别,在GB 1589-2016标准颁布前,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未区分6×2与6×4的列总限制,两者列总要求相当,两者路桥费相同,但6×2牵引车的采购价格大大低于6×4牵引车,6×2牵引车型成为中短途经济型运输的热销车型。在最新的GB 1589-2016标准下,6×2与6×4的货车类(载货、自卸、仓栅等)的总质量限值也是相当的,因此除大型基建工程工况外,在部分农村基建、农产品运输等细分市场,6×2货车、6×2自卸车由于采购价格的优势仍然有大量的市场需求。见表5。

表7 车型分类差异对车辆功能特征的差异影响

3.2 分类差异对运营成本特性的影响

卡车运营成本主要是由“车辆燃油及维护费用、年度车辆保险费用、路桥费、驾驶人员工资”等为主要组成。其中车型分类差异影响到的运营成本主要是“路桥费”。JT/T 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不是单一的准载吨位,而是将轴数列为第一指标,把最大总重和整车长度列为第二指标,是多种指标相叠加的车型划分方式。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6],简单来说就是基于GA 802-2014的蓝/黄牌的车型分类标准结合车辆轴数、总质量作为收费车型分类依据。但如果基于GB 15089-2001标准等其它车型分类标准来比较,在相同技术性能特征平台下的两种车型系列,运营成本大不相同。

以两轴货车3500kg>GVW≤12000kg为例,依据GB/T 15089-2001相关标准,同为N2系列的车型,在JT/T 489-2019标准下,3500kg>GVW<4500 kg为一类车收费标准,4500kg≥GVW≤12000kg的则为二类车收费标准,根据全国各地的最新道路收费标准比较,2轴二类货车收费标准比2轴一类货车收费标准增加约一倍,使得相同基础技术性能平台的车型系列形成了较大的运营成本差异。见表6。

同时引用GA 802-2014车型分类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中,C1与B2不同的准驾车型政策也形成了驾驶人员的工资费用差异。另外交通运输部自2019年1月1日取消了4.5t及以下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要求,进一步形成了运营成本的差异。

3.3 分类差异对货运收益特性的影响

货车作为生产资料的属性来讲,客户更加注重于投资理论,关注于投资回报周期,因此对货运收益的需求特性更加关注。除采购成本摊销、运营成本与客户的运营收益关联外,卡车本身的核心功能特征直接对客户的货运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根据GB 1589-2016对车辆的总质量、整车长度等要求,结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中引用GB/T 15089-2001分类标准进行的载质量利用系数的要求,使得相同基础技术性能条件下,卡车的功能需求特征(装载质量和装载方量)出现差异。见表7。

3.3.1 载质量增加的收益

4500 kg≥GVW≤18000kg两轴的货车、路桥收费相同、准驾车型相同,但由于GVW>12000kg的车型质量利用系数远大于GVW≤12000kg的车型,由此其车型的载质量也相对较高,可以为客户增加更多的货运收益,特别是道路物流运输类的车型。对于商用车而言,自重的降低可以最直接地提高载质量利用系数,从而提高运输效率,为用户带来最直接的收益[7]。因此轻量化技术是卡车制造企业未来持续的技术发展方向,也是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特征之一。

3.3.2 装载方量增加的收益

GB 1589-2016中对12000kg>GVW≤18000kg的二轴栏板式、仓栅式、平板式、自卸式货车的外廓尺寸提出了最大外廓尺寸限值要求(长度9000mm),而GVW=18000kg的厢式车、冷藏等其它车型则可根据其他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要求达到长度12000mm,能够比JT/T 489-2019、GA 802-2014二类车收费标准和准驾车型内的其它同类车型拥有更多的装载质量和装载方量,特别适合于中长途轻抛货物运输的车型需求,如:快递物流、食品运输等。在相同的车辆平台和综合技术性能条件下更大的外廓尺寸可以有效地增加车俩的货运收益。

结论

各车型分类标准和车辆技术性能分车型要求的差异对卡车客户的采购成本、运营成本、货运收益造需求特性成了影响,使得客户对道路货运车辆的产品需求特征更加显著,这需要车辆制造企业不仅在车辆开发制造阶段对车型分类差异进行研究,还要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销售环节和客户运营过程中的相关车型分类标准政策进行分析,更加精准地进行产品规划和产品定位,采用不同的车型平台、配置体系、制造工艺、公告策略等进行产品组合,明确车辆开发项目管理目标、清晰的产品需求特征,满足细分市场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特性。

由于涉及车型分类的相关车辆技术性能要求标准较多,与此相关的特性需求影响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除此之外车辆保险、车辆税费等的车型分类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对卡车产品客户需求特性的影响还需要多维度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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