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治理的三个阶段
2020-11-23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张 晶
吉林省敦化市运输管理所 李 树
吉林省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 许英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工业呈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车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由于我国针对汽车工业的法律法规、产业链结构等不完善因素,造成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高度污染。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机动车造成的城市大气污染高达30%以上,机动车排放物中大量的PM、CO、NOx、HC对环境及人体系统造成极大的污染和伤害。在此背景下,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最新修正),该法也被称之为我国历史上最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其中针对机动车尾气治理的处罚规定相当严格,这就意味着针对大气污染中主要的污染源——机动车尾气排放将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同时也意味着机动车尾气治理,特别是针对目前2.7亿辆在用车的尾气治理,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生态环境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落地形成一套完善的体系,在此背景下,各地政府也围绕着机动车尾气治理紧锣密鼓地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措施。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以换代修阶段
在机动车尾气治理的第一阶段,基本是以换件为主,而且是以三元催化转化器及氧传感器的更换为主,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可能配套一些针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的养护清洗用品。此过程随着I/M(检查/维护)制度在全国的普及和落实,初步估计会经历2年~3年的时间。通过这2年~3年的时间,在用机动车尾气治理会取得初步的减排成效,但是针对尾气排放的长效性还是没有能够控制。第一阶段机动车尾气治理费用一般在1 000元~2 000元。机动车尾气治理以换代修的主要原因如下。
(1)多年来,在用机动车尾气治理在我国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大部分在用机动车年检时尾气排放检测被通过各种作弊手段蒙混过关,导致涉及尾气排放的相关零部件未得到正规维修。
(2)之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很多新车在出厂时发动机及配套的排放净化装置就没有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3)汽车维修行业的不规范,导致很多涉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配件未得到正确维修。
(4)车主的车辆养护意识不到位,发动机及涉及尾气排放的关键零部件——三元催化转化器未能有效维修及定期更换。
(5)车主的环保意识不强,很多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即使到了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站(简称M站)去进行尾气治理,也基本上以能够通过尾气检测为主,不愿意花费高昂的维修费用来确保尾气排放的长效性。
(6)尾气治理技术人员奇缺,导致很难从技术上真正解决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的综合类故障。
(7)M站的尾气治理装备较为落后,大部分M站考虑到尾气治理的投入和产出,不愿意添置相关尾气治理的设施设备。
(8)主管部门针对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在短期之内还不会大面积展开,导致很多车主存在侥幸心理,而不会考虑尾气治理后的长效性能。
(9)目前的统计数据表明,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主要原因是三元催化转化器或氧传感器失效,其中三元催化转化器失效约占75%,氧传感器失效约占21%,其他传感器或执行器失效约占18%(说明:上述比例存在交叉原因)。
2 以修为修阶段
随着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第一阶段的实施,大部分M站在开展尾气治理业务时通过经验积累及业务拓展,I/M制度的发展将会转入“以修为修”的第二阶段。I/M制度的实施,会对技术人员的水平、软硬件及排放限值提出更高的要求,车主也能够意识到尾气治理的重要性,涉及整个燃烧系统的综合维修,维修费用也会大大提高。第二阶段的实施是取得尾气治理的关键阶段,通过第二阶段的实施能够确保尾气超标排放车辆治理后尾气排放达标的长效性,在这一阶段,我国的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基本能够取得非常明显的下降。此阶段将会持续3年~5年的时间,尾气治理的费用一般会上升到3 000元~10 000元。以修为修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要具有如下前提条件。
(1)国家针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I/M的制度得以全面普及。
(2)各M站通过第一阶段提升了技术水平及业务量,同时部分M站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更新了相关设施设备,以更先进的设施设备来辅助维修。
(3)国家出台更严格的排放限值标准,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制要求更加严格。
(4)机动车尾气治理事中和事后监管常态化,让车主感觉到违法成本很高,倒逼车主对尾气超标排放机动车进行规范治理。
(5)以修为修的业务开展中,三元催化转化器及氧传感的更换比例将会下降,但是将会对三元催化转化器的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针对引起在用机动车排放超标的其他配件及维修方法会提升到综合性维修层面,主要涉及的配件可能有EGR(废气再循环)阀、PVC(曲轴箱强制通风)阀、火花塞、点火线圈、喷油器;涉及进排气系统和燃油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及执行器;涉及水路、电路、油路上的配件及传感器和执行器;涉及二次空气喷射系统、DOC(柴油机氧化催化器)、DPF(柴油机颗粒捕集器)或OPF(汽油机颗粒捕集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转化器)及尿素供给与控制装置等排气后处理装置;等等。甚至包括对燃油的使用、发动机内部的维护等业务。
3 以养代修阶段
通过尾气治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实施,大部分在用车基本能够达到排放限值水平,并且能够保持车辆尾气的的达标排放状态,为能够持续保持这种状态,机动车尾气治理将会进入以养代修的第三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恶化基本得以解决,排放指标基本接近国外发达国家水平。在第三阶段中,才能够真正实现车主收益、企业收益、政府收益等多重效益,车辆的维护费用得以大幅降低,基本以日常维护及定期更换排放关键零部件为主要手段。机动车尾气治理达到以养代修阶段的前提条件如下。
(1)I/M制度能够全面并且长效地推广,确保机动车尾气治理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能够实施完成。
(2)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得以全面提升,并形成了一套完善化的法律法规及运作体系,完全实现大数据化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常态化业务。
(3)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值标准不断升级,油品不断提高。
(4)车主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得以提高。
(5)M站的尾气治理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尾气治理透明度大幅度提升。
(6)在用车配件市场得以规范管理,各类品牌的同质配件在市场上充足供应。
(7)参考国外更先进的I/M模式不断优化我国I/M制度,部分M站具备出具环保验收报告的能力。
(8)涉及尾气排放方面的零部件能够及时更换,车辆按照科学的周期进行维护,对于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车主能够主动要求M站进行维修,或者M站在维护车辆时将尾气检测工作作为常态化业务,杜绝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竣工出厂。
随着我国汽车制造工业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发动机及排放部件的水平提升;随着国家对新车的排放监管及一致性监管全面实施到位;随着汽车后市场配件管理逐渐形成规范性的体系,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将会呈现以换代修、以修为修、以养代修三个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将逐渐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