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结构
2020-11-23客座主编郭屹民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客座主编:郭屹民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透明”(Transparency)一词对于建筑或建筑学而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正如柯林·罗(Colin Rowe,1920—1998,建筑评论家)在《透明性》(Transparency,Colin Rowe,Robert Slutzky,1968)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较之于利用物质原本的透明属性,比如玻璃材质来表达的“物理透明”(Literal Transparency=实的透明),那些能够以物理表象来激发知觉想象的表现可以被认为是“现象透明”(Phenomenal Transparency=虚的透明)。显然,“实的透明”的清晰与明确都是基于视觉的作用,而“虚的透明”则是由于视觉的暗示进而引发理性推测的、知觉作用下的心理活动。当然,“透明性”并不属于建筑所固有的空间概念。这一点在柯林·罗试图以20世纪的立体主义(Cubism)的绘画来阐述“透明性”概念就可见一斑。特别是他引述了视觉艺术家吉尔杰·凯佩斯(Gyorgy Kepes,1906—2001,画家、摄影家、设计师、艺术教育及评论家)在《视觉语言》(Language of Vision,1945)中的解释,两个或以上图形能够相互渗透,同时又能确保相互之间不存在彼此破坏的情形,向我们揭示了“虚的透明”那种并不直接却又可以获知的空间交叠,一种全新的空间概念的理解方式。
无独有偶,大野博史(Hirofumi Ohno,结构设计师)在名为“关于无法命名的结构形式”(名前のない構造形式をめぐって)这样写到:
1970年初兴起的Hi-Tech形式是基于线性材料的结构表现,是视觉化的技术表现。其中的柱、梁、斜撑都被强调地得到了刻画。而到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钢结构住宅中,却看不到一般所谓的柱和梁,而只有承受重力却无法命名的那些构件。用来表现关系性的构件连接起整个建筑,它们与结构正好成为了一体。凭借着结构构件的关系性(传递地震力的力学关系性)来将它们分类的话,就有可能获得迄今为止未曾有过的结构形式。
像这般的当代技术的表现,即由看得见却意识不到的面材来构成的“隐匿结构(Hide-Tech)的表现”,或许可以将它们称之为“知觉化的技术表现”。
作为实体的建筑物,如果没有柱、梁等组成的来自于结构的支撑,是无法在形态层面得以成立的。这或许也是长久以来,结构之所谓能够成为建筑最为根源与本质价值的原因所在。建筑与结构,特别是从产业革命爆发所引发的文化与科学的撕裂中被切分了开来。这种在实体层面上必要的组合需求,与文化层面上的各自独立,造就了自近代以来建筑与结构所呈现的奇怪关系。
《结构制造——日本当代建筑形态研究》(郭屹民,2015)一书在关于“形态”意义的研究指出,与“形”(Form)的“构成”的观念相比,“态”(Morph)是“生成”的结构。两者之间相互对峙、调和、交换,并纠结在一起形成意义与功能两全的丰富形态的可能。
如果我们将建筑的形态与结构视为两个相互渗透、贯入的事物的话,那么“透明性”也完全具备了用以理解形态与结构关系的可能性。一旦当结构的功能性被强化而主宰形态,那就是“视觉化的技术表现”所呈现的“实的透明性”。与那些通过遮蔽、掩饰,甚至是无视结构作用的建筑形态所展现的“不透明”相比,大野博史文中的“知觉化的技术表现”应该被视为是“虚的透明性”。
当我们试图讨论建筑的形态与结构这一长久以来的话题时,借助“透明性”的学术视角,或许“透明的结构”能够让我们有超越实践性的新发现——打开一扇呈现建筑的形态与结构关系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