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想衣裳花想容
2020-11-22付秀莹
付秀莹
衣裳对于女人,怕是比吃饭还要紧的一桩事吧。上大学的时候,就有女同学把饭钱省下来,买了衣裳。人家是吃饭穿衣,在女人这里,是穿衣吃饭。我敢打赌,女人每天早晨出门前,最踌躇的,便是挑衣裳。即便是头天晚上早反复想好了的,临出门,大多还是要反悔。是穿裙子呢还是穿裤装?是高跟鞋呢还是平底鞋?风衣是那件修身长款卡其色呢,还是那件直身短款宝石蓝?丝巾是那条绮罗粉的苏绣呢,还是那块浅藕荷的缎面湘绣?自然了,同衣裳搭配的,还有包,还有首饰,还有妆容——口红、眼影、腮红、胭脂,花团锦簇堆满化妆台。穿什么衣裳配什么包,错不得的。款式、大小、颜色、材质,都要跟衣裳匹配。女人的包,往往审美性大于实用性。又不是去菜场买菜,难不成还指望装上两个茄子一把青菜?首饰呢,更是大意不得。比方说,黑色小礼服最好戴精致的项链,珍珠似乎永远是绝配。戴安娜王妃说,女人的一生如果只能拥有一件珠宝,那必定是珍珠。在她的旧照中,珍珠首饰熠熠生辉,为她的绝代风华平添了最耀眼的一笔,搅动、引领了上个世纪的时尚风潮。奥黛丽·赫本在电影《蒂凡尼的早餐》中,小黑裙搭配三层珍珠项链的经典造型,令她成为电影史上不朽的丰碑。若是穿棉麻呢,最好就佩玉,或者沉香也好,老银也好,蜜蜡也好。好处是素朴天然。若是丝绸呢,须翡翠方才压得住它。翡翠这东西,要会佩,一不小心就可能把人戴老了几岁。玛瑙也好,那种油润细腻的大颗南红,柿子红或者火焰红,拿一根银链子拴住,在颈间暗自生辉,同丝绸的光泽呼应着,说不出的贴心贴肺,眉目传情。
早先我是不戴镯子的,觉得累赘。尤其是写字的时候,镯子在桌沿上叮当乱碰,叫人心疼,也叫人烦乱。做家务的时候,人未到,镯子先到了。世俗烟火熏染着,镯子少了清贵孤高,多了一份亲切家常。后来习惯了,若有一天忘了戴,倒觉得怅然若失,一整天心神不定。想来人跟首饰厮混久了,也是有情意的。《红楼梦》里,写宝玉想看宝钗的红麝串子,宝钗褪得略显艰难,也从侧面写出了宝钗的“体丰怯热”,确是真的。《金锁记》里七巧的镯子,被张爱玲写得惊心动魄。姑娘时代滚圆的腕子上,镯子和腕子间,只能塞进一条绢帕子,那种丰腴润泽,灼烫了那么多男人爱慕的眼。暮年时的七巧躺在烟榻上,抬起枯瘦的胳膊,那镯子便一路滑下来,一直滑到腋窝间。想起当年读到此处,只觉得张氏的一支笔实在厉害。一只镯子,便写尽了岁月的无情流逝,写尽了一个女人红颜褪尽、风华不再的一生。
记得有一回到江南,游苏州园林,正是栀子花盛开时节,见园子门口有人叫卖手钏,竟然是新摘的栀子花穿成,一朵一朵,洁白如雪,带着淡绿娇嫩的花萼。当下便买了戴上。在园子里闲逛,衣襟裙裾间,洇染了一身的芬芳幽雅,说不出的别致清新。拿新鲜栀子花做手钏,也不知是谁的发明,竟有这般雅致心思。
小时候在乡下,槐花盛开的季节,正是农历五月间。我们几个女孩子,把槐花编成花环,戴在头上,真如王冠一般爱惜不已。更有心灵手巧的,把槐花做成长长的耳坠,在两颊边晃来晃去,花香袭人,叫人觉得,身为女儿家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呀。女儿的兰心蕙质,总是与这世间万物灵犀相通。铁凝笔下的“草戒指”,叫人觉得美好难忘,也是因了那份玲珑蕙心吧?乡野田畴间的无名草木,竟也能化作姑娘们手上的旖旎风光。可见这世上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说起穿衣裳,衣品是顶重要的。有的人,一辈子都没有悟透穿衣裳这件事的奥秘。穿得乱七八糟,把人的气质容颜都穿坏了。有人就特别会穿。会穿,头等事就是会搭配。任是什么衣裳,经了她的巧手,都叫人觉得妥帖好看,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即便是一条最家常不过的裙子,她也能穿出不寻常的味道来。中国现代女作家中,张爱玲怕是最会穿衣裳的吧。她的宝蓝色旗袍,嫩黄边框的眼镜,衬了满月一般的脸庞,当得起“明媚照人”四个字。张爱玲对待衣裳,同对待爱情一样,也是惊世骇俗的。有一回她穿了清代的衣裳参加聚会,被道路以目,也并不以为意。她还常常自己亲手剪裁缝制衣裳,衣不惊人死不休,她有自己奇特的审美眼光。 据张爱玲自己说,大约,她少时对女性成熟风韵的想象,来自于母亲在镜前的顾盼,绿短袄上别着翡翠胸针,在光影交错里别有一种楚楚风姿。
据说张恨水最理想的女子是,清清爽爽穿一件蓝布罩衫,只隐隐露出底下的红绸旗袍来,于天真老实中显出几分诱惑。想来恨水先生是一个含蓄内敛的人,不好张扬热闹,喜欢贞静幽艳,犹抱琵琶半遮面。想起《水浒传》里,写潘金莲在武大灵前哭泣,孝服下无意间露出大红裙裾,武松由此起了疑心,才有了血溅狮子楼一场大戏。可见衣裳与女人的关系,福祸相依,血肉相联。对于穿衣裳,鲁迅先生怕是深有心得的。有一回,萧红穿了一件红衣裳,下面配咖啡色格子裙,兴冲冲跑去请先生看。先生却说不好,红色配咖色,且带着格子,嫌浑浊了。还给出了一堆建议,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之类,顺便也批评了一下萧红脚上的一双短靴。据此揣测,鲁迅先生对色彩美学是颇有研究的。还有一回,萧红扎了一条桃红色缎带,给鲁迅先生看见了,对着许广平不悦道,不要那样装饰她……弄得许先生颇有点窘。其实她们原是看中了那条米色的,不过是游戏一下罢了。大凡文学艺术家,对美都是极为敏感的。事务繁忙且严肃冷峻如鲁迅先生,即便是身体抱恙,竟然也对这些闺中细节如此态度,想必是不忍旁人对美学原则有丝毫冒犯吧。
民间有俗语曰:红配绿,赛狗屁;黄配紫,不如死。说得直白粗朴,却也是审美学最朴素的道理。还有一句俗语:要想俏,一身孝。小时候听刘兰芳讲评书《杨家将》,好像是讲到一场白事,一个女子一身重孝,满脸珠泪,悲戚戚哀切切如梨花带雨。当时都听得呆了。这人生至痛时刻,竟也有这等哀艳这等奇情。从此猜测浑身素缟大约是审美理想的巅峰。
乡下民间的审美,却多是新鲜大胆的。爱鲜明颜色,觉得吉祥喜庆。对素色深色则多不喜。娶亲的时候,新媳妇都是大红大绿,有乡野的羞涩和泼辣在里面。乡下人家的被面子,也多是花开富贵、丹凤朝阳、龙凤呈祥、七彩祥云,枝枝叶叶同斑斓的凤尾缠绕,又热烈,又奔放。及至后来,见有超级模特披了这样的花布做时装,配了后现代的烟熏妆,有一种新鲜莽撞不好定义的意外之美。不想这民间格调竟然与国际时尚风潮不谋而合,有了微妙的默契。
穿衣裳这件事,是无法效仿的。同一件衣裳,有人穿了好看,有人穿了就丑。因此,撞衫这件事,原没有那么可怕。越是撞衫,越是能比较出人的高下来。有句话,忘了是谁说的了,姿态之美胜过容颜之美。我的理解是,这里的姿态是有气质的意思。气质这个词,近年也被人们弄坏了。我倒更愿意用“气息”或者“味道”来代替。说一个女人有味道,有自己的独特气息,怕是对女人的最高赞美了吧。在我们的审美经验里,有的人五官乍看倒平常,每一样都不出类,然而放在一起,就神奇地拥有了不同凡响的吸引力。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出强烈的个人气息。如果说容颜是先天的,那么气息或者味道大约更得益于后天的培育和养成。因此,衣裳也是势利的,有时候欺人,有时候媚人。
比方说,同样是穿貂,有人就穿出了雍容气度,华贵端庄,而有人呢,穿出的却是一身风尘气味,叫人想起暴发户,甚至其他。同样是黑丝,有人穿了是性感,有人穿了是庸俗。同样是乱花长裙,有人穿出了波西米亚的摇曳风情,有人穿出的却是庸脂俗粉的艳丽。这本不是衣裳的错。人是主动的。而衣裳是被动的。人赋予衣裳什么,衣裳就回馈人什么。
大约,衣裳也是有民族性的吧。比方说,西装这东西,我以为还是西方人穿了好看。毕竟是人家的衣裳。不论男女,穿了都是好的。尤其是西方男人,魁伟健硕,衬衣西装,对他们简直是量身打造,再其貌不扬的男人,也能穿出一股逼人的英武洒脱之气。而东方男人,还是与中山装更相投。东方的深沉含蓄,温柔蕴藉,正合了中山装的审美气质。早先的长袍也是恰当的,适宜于身材颀长的先生,一袭长袍,飘飘洒洒,有玉树临风一般的丰神俊朗。行止坐卧间,一伸手撩起长袍下摆,实在是风流儒雅极了。至于东方女性穿西装,尤其是不像。再剪裁合体、质地精良,也总觉得“隔”了。现今的正式场合,女人们多是西装。好像是,西装成了公认的合法正装,以显示职业性的精明干练。若只是西装倒也罢了,最叫人痛惜的是,女子穿西装且戴近视镜,每见此景,总是想起暴殄天物这个词来。而中国的旗袍,于东方女子就格外相宜。传统旗袍的繁文缛节,令现代女性们十分头疼。只那长长一排琵琶扣子,大约就令早晨赶时间的女人们恨得咬碎了玉齿。这种旗袍的好处是,欲盖弥彰。高高的小立领,窄窄怯怯的腰身,把整个人包得严严实实,曲线却是锋芒毕露。最要命的,是那侧面的开气儿,高高的开上去,一直到大腿处,走动时若隐若现,欲露还藏,在某个瞬间忽然春光乍泄,叫人都来不及惊艳。但若是外国女子穿旗袍,也显得怪异。仿佛是一个人说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冷不丁冒出单个的英文单词。旗袍本是清代旗人服装,之所以在有清一代退出历史舞台之后依然风靡中国,想必也是她的东方气质占了先机。东方女子穿旗袍,不论年纪,各有千秋。典雅雍容的也有,风流娇媚的也有。大红的有妻的端庄,粉色的有妾的妖娆。说到粉色,也叫妃色,或者妃红色、杨妃色。若是女性主义者以此攻击我,倒是可以理直气壮,有凭据的。说来也是神奇。中国女子,不论年龄,旗袍总是给人添彩的。环肥燕瘦,各得其妙。目下,女人们都以瘦为美,好像,瘦成了一种时尚,成了美的代名词。我却觉得,胖人穿旗袍,自有其动人处。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本画报,一个中年女子穿一袭细格子布旗袍,体态丰腴饱满,布料的细碎褶皱,微微显露的小腹,脑后圆圆的乌黑的发髻,叫人忍不住想起诸多美好的词语:母性、温暖、贤淑、雅正……总之是,中国女人穿旗袍,倒不像是穿在身上,更像是长在身上。人与衣裳,有呼有应,有声有色,有情有意,真的是浑然一体,说不出的体贴动人,知冷知热。
有一阵子,我独偏爱布衣,棉布麻布,都是好的。棉是那种特别的棉,麻呢,是苎麻。布衣布裙,穿一双老北京绣花布鞋,朴素天然,好不自在。关于绣花鞋,我最爱内联升。内联升是著名的北京老字号,始建于清咸丰年间,最早是专为皇亲国戚、文武百官制作朝靴的。内联升三个字,“内”指“大内宫廷”,“联升”,寓意穿上此朝靴,可以连升三级,官运亨通。据说旧时老北京人有句俗话,头顶马聚源,脚踩内联升,身穿八大祥,腰缠四大恒。民间俗俚,以之为身份的象征。而我喜爱内联升,只是因了这鞋子的舒适养脚、舒泰自如。有一回到重庆去,高跟鞋走累了,恰好见街边铺子里有卖绣花鞋,便买了一双,水绿底子,米白镶滚,鞋头上绣了一幅京剧脸谱,十足的古典韵味。我当场换上,把高跟鞋弃了。重庆山城那几日,行走如飞,亏了那双绣花布鞋。现代女性,常常为高跟鞋所苦所累。对待高跟鞋,好像是对待一个负心人,是又爱又恨,感情复杂。受它折磨时心里赌咒发誓,再也不与它亲近了。可是在商场看见漂亮的高跟鞋又兴抖抖买回来,不顾一切地穿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棉麻衣裳好起皱,有人以之为短处。但殊不知,棉麻的妙处正在这里。洗衣裳的时候,故意把棉麻衣裳拧成瘦瘦一条来晾,斜斜地拧上去,晾干后有一种皱巴巴的好看,闲适,自然,是亲切家常的味道。想起小时候在乡下,有一种叫作的确良的布料,光滑挺括,是那个年代的时尚。记得头一回穿上母亲做的粉色的确良小衫,不舍得回家,在夏日的村庄里乱走。
大约,衣裳也是有性情的吧。有的人天生就与艳丽衣裳相投,姚黄、魏紫、桃红、柳绿穿在她身上,竟相得益彰,把她衬托得越发鲜艳欲滴。有的人呢,生来就合该穿素净颜色的,越是颜色干净,越是显出她自身的好颜色来。我就属于这后一种。年轻的时候,也往往不服气,或者是不甘心,总想着尝试鲜明衣裳,却总是沮丧。原来那颜色也是有脾气的,侵略性强。人与衣裳,妙就妙在气息相投。及至如今,早就慢慢平和了。米白、淡绿、高级灰、雾霾蓝,那些莫兰迪色系,都是我的闺中密友,可以说私房话的。
好像是台湾的柏杨说过,喜新厌旧是人的特质。在衣裳方面,女人最是喜新厌旧。女人的衣橱里总是少了一件衣裳。这怕是天下女人的烦恼吧。刘备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话虽然可恨,抛开叫人恼怒的男性视角,却也道出了部分真相。若说人类喜新厌旧这个特质,好有一比:男人对女人,女人对衣裳。有谁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呢,面对着一橱子的衣裳,却见尽是绮愁罗恨,尽是旧日欢爱,只好暗自咬牙跺脚,去买衣裳!
云想衣裳花想容。穿衣吃饭,把穿衣放在吃饭之前,总是有道理的吧。对于沉默的人,衣裳其实就是他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