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产权平等博弈,“海珠之眼”可以是值得珍视的“城市之光”
2020-11-20萧锐
萧锐
这或许是略有些不堪的新兴地标、网红打卡地,却在陡然进入公共视线后得到多元且不乏理智的评价,应当说颇令人欣慰。于公共属性较强的新建交通设施而言,围观人群认为争议房屋影响路面美观、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指责屋主“不够顾全大局”、贪心有余。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为数不少的网友却态度明确地表达了一种立场迥异的看法:政府尊重产权,城市文明守法,“这是宽容社会应有的风景”,与通过媒体发声的学者在此处不谋而合。
城市更新建设,拆迁与纠纷难免,这也是近几十年来诸多地方城市发展过程的一个典型难题,围绕此类“同题作文”,不乏冲突纷争,亦不少公堂对质,更有诸多悲剧收场。就在“海珠之眼”得到社交平台热议的同日,《南方周末》报道了一起吉林四平男子“遭暴力强拆后获700万补偿款,后以诈骗罪获刑12年”的案件,相关案件目前已由吉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对于拆迁纠纷,国家层面的态度应当说越来越明确。2011年1月,“新拆迁条例”得以颁行,对政府有关部门在拆迁补偿谈判中所应当扮演的角色、所必须遵守的程序提出了相对明确的要求,“告别暴力强拆”成为尊重公民产权、建设法治政府的社会共识。而被征收、被拆迁主体与征拆方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以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等一应事宜,依法都应当通过平等主体的谈判来订立协议。
姑且不论“海珠之眼”背后长达数年的个案纠纷谈判孰是孰非,起码是涉事房屋争议确曾在相对平等的谈判氛围中进行博弈。目前看来,新建交通项目以更改设计方案的方式得以完工,而并未采取其他强制、暴力手段推动项目进程。耐人寻味的细节还有,在依然坚挺的房屋一侧,施工方还特地为住户留有隧道方便出行,而不是像某些极端拆迁个案中以断水断电断路方式逼遷,客观而言这是地方政府充分尊重公民产权、谨守法治底线的做法。
事实上,早在2015年1月,广州洲头咀隧道通车,就有住户因拒绝接受搬迁赔偿而成为“钉子户”,使得一栋8层楼房屹立于立交桥的包围圈中,形成“圈中楼”,引发彼时网络围观。从洲头咀到海珠涌,有不那么尽如人意的个案出现,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拆迁补偿的谈判本身、政府与公民之间具有的平等性,且双方能够秉持基本理性,尽可能避免谈判桌下的冲突发生。虽然,征收补偿个案的谈判也可能陷入僵局,但这首先说明双方主体的角色平等,在尊重产权、平等博弈的语境中,“海珠之眼”可以是值得珍视的“城市之光”。
(本文原载2020年8月6日《南方都市报》,本刊有删节)
■观点运用:法治框架下的平等;“海珠之眼”,不拆的进步;尊重和保护公民物权应该成为常识;依法行政;城市之光;多元与理性;这是宽容社会应有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