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对策分析
2020-11-20张桂芝
文/张桂芝
安徽省芜湖县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属沿江地区,县内沟渠纵横交错,湖泊、池塘星罗棋布,渔业资源十分丰富。本文分析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徽省芜湖县渔业受到的影响,提出了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和稳产保供的对策及建议。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县在强化实施水产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立足生态优先为前提,着力发展渔业绿色生态养殖产业,通过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及推广绿色养殖技术,以及合理的产业布局,培育出陶辛“水韵”牌青虾、六郎“芜湖”江蟹等多个优质水产品品牌,提高了芜湖县水产品在各地市场的占有率,增加了渔民收入和社会效益。
一、安徽省芜湖县渔业基本情况
芜湖县水产养殖面积约11.35万亩,其中池塘养殖面积5.04万亩,占养殖总水面的44.29%;河沟湖泊型水面养殖面积1.2万亩,占10.54%;稻田养殖青虾、河蟹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约5.3万亩,占总养殖面积的46.57%。2019年实现年生产产值约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6.89%。2020年一季度水产品产量7336t,其中养殖产量6355t、捕捞产量981t。
二、疫情对安徽省芜湖县渔业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村镇道路封禁,人员、车辆无法随意进出,渔需物资难以运输,养殖企业用工难找,渔业生产受到了较大影响,水产品销售、苗种投放黄金窗口期逐渐流逝,芜湖县的渔业生产在不同时段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当前渔业情况
截至2020年4月,根据芜湖县渔业生产情况统计:大宗鱼类生产养殖水面3成以上大规格花鲢鱼种、5成以上草青鱼、鲫鱼、细鳞斜颌鲴等鱼苗种投放不到位,六郎镇渔种场(省级水产良种场)及其他鱼类苗种生产企业销售尚未正式启动。鱼种企业培育的“四大家鱼”、黄条、鳊鱼等苗种存塘量约500万尾,小规格特色鱼种能满足县内渔业生产需求,但体重为2斤/尾~5斤/尾的花鲢、草、青鱼等鱼种须外购50万公斤。青虾苗种存塘量约25万公斤,除满足县内虾蟹养殖需要,还可对外销售15万公斤,商品青虾存塘量约为10万公斤。稻虾综合种养模式下中,小龙虾苗种实行自繁自育,既可满足县内养殖生产,部分还可对外销售。
(二)疫情对养殖渔业造成的影响
疫情期间交通受阻,城村封禁,导致水产品销售、苗种、药料等采购不到位,工人复工困难,水产品存在压塘情况。
渔苗种投入不到位。去年同期,青虾、幼蟹及鱼类等水产苗种基本投放结束,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同比下苗种投放不及上年1/3,苗种选购与放养时间推迟,带来的水温上升和气候变化会影响下塘苗种成活率及长势,也违背养殖作物后期生长规律。
饲料、渔药不到位,工人复工困难。大部分养殖主体及养殖相关产业饲料及渔药库存不足,疫情期间各地封路交通不畅,渔需物资无法供给,塘中囤积的青虾、鱼类面临着养殖没有饲料以及疫病防控没有渔药的处境,放苗所需的苗种处理、水体处理等工作也因缺少相应药品而无法实行。道路封堵员工(工人)不能按时到达养殖现场,不能及时复工,对水产养殖正常生产影响较为严重。
水产品销售困难,养殖产品积压塘口。因城乡居民消费受阻及餐馆停业,养殖的青虾、鱼类等产品滞销,延长销售时期,占用了养殖空间,增加了养殖成本,养殖后期无法迅速出塘也存在疾病爆发的风险。稻田养殖的商品小龙虾(存塘亲本虾)没有销售渠道,5月~6月水稻收割后无法捕捞小龙虾,大量小龙虾稻田堆积。疫情期间道路不畅导致水产品运出困难,一方面消费者购买力大于市场供给,导致价格上扬;另一方面产品库存积压严重,如大港渔业有限公司库存约6万斤成鱼,因运输问题始终无法送往市场,不仅无法盈利,每天还面临巨额的储存成本。
(三)疫情对休闲渔业影响
疫情造成安徽省芜湖县休闲渔业行业效益下滑。2020年,安徽省芜湖县休闲渔业接待人数及产值分别同比减少41.26%、14.63%。其中,休闲垂钓及采集业营业额和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营业额分别减少27.42%、36.14%。如被认定为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红杨镇芜湖怡龙农业生态园,往年同期来休闲观光的游客众多,受疫情影响,今年接待人数同比下降53.7%,产值同比减少33.9%,疫情期间一直没有恢复,直到6月以后接待人数及休闲渔业产值才缓慢回升,但仍未达到去年同期水准;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花桥镇复兴村鳄鱼湖山庄,今年截至目前接待人数7800人次、总休闲渔业产值32万,而去年同期接待人数1.9万人次,休闲垂钓及采集业、餐饮业等总产值达91万,同比下降64.83%。
三、渔业安全生产的对策与建议
为尽可能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渔业生产的影响,笔者经过认真调查与思考研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有力保障当地克服困难,实现安全生产、稳产保供。
(一)完善保险体系及政府支持
完善养殖渔业保险条例,积极引导更多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参与水产养殖保险,降低养殖风险。政府出台专项资金补助,对市级以上的苗种养殖经营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将规模以上的养殖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入驻平台管理,建立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水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信息化数据库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补助。加强水产养殖禁、限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和水产品质量的自行抽检、异地抽检工作力度,保障产出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手机、电话、微信平台”,积极主动帮助全县养殖户发布产销信息,解决安徽省芜湖县渔业生产供需矛盾, 缓解养殖产品塘口库存压力。
(二)开展线下、线上技术服务
安徽省芜湖县技术人员要深入养殖、生产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和技术指导,与养殖负责人共同商讨并交流疫情防控时期高效养殖建议,尽快帮助企业制定生产方案,促进渔业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水产养殖稳定进行。此外,还可以发放养殖生产过程及生产管理技术要点等技术手册,努力帮助养殖户实现稳产增收。
相关水产技术人员在通行不便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及微信等线上交流方式,与水产养殖企业(大户)保持高效的沟通,及时掌握当地水产品销售、苗种生产供求、渔需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渔业生产预警预报信息服务及实用疑难技术解答;可以聚焦当前苗种放养、水质培育及渔业病害防控等技术难题,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线上鱼类养殖、稻虾综合种养等技术讲座。
(三)攻克苗种供需难题
疫情期间,安徽省芜湖县渔业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渔业生产情况表(周报表)、当地水产良种场苗种压塘情况、水产品销售情况等,充分利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运营的“全国水产苗种对接平台”等官方平台,及时发布鱼种、青虾苗及幼蟹等供求及产销信息,积极主动帮助水产养殖企业(大户)办理渔需物资车辆通行证,以缓解养殖生产水产苗种供需压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预估自育苗种数量,尽可能做好放养苗种的生产计划,建议养殖户暂缓外出采购苗种,尽量与当地或周边地区苗种培育企业(大户)联系,以避免因各地交通管制,导致运输过程受阻,从而影响下塘苗种的成活率。
(四)抓好渔业安全生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还要抓好抓实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主动与经销渔需物资企业负责人、养殖单位负责人交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检查复工人员健康情况,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及渔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