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江:非法采矿近2万吨被起诉
2020-11-19周再明李诗云
方圆 2020年20期
周再明 李诗云
一男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采他人自留山上的建筑用板岩近2万吨。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诉。
现年34岁的被告人周某系桃江县武潭镇村民。2015年至2019年7月期间,周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在桃江县武潭镇一村民的自留山上私自开采建筑用板岩。被告人周某雇用挖机剥离山上表土后,采用炮机、挖掘机直接采挖板岩,共计采挖板岩1.7万余吨。周某将采得的建筑用板岩主要销售到附近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非法获利至少52.278万元。案发后,周某于2019年11月21日到桃江縣公安局自动投案。周某到案后,已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由桃江县公安局依法扣押。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