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0-11-19王依军
王依军
关键词:数字经济 数字产业化 产业数字化
近年来,内蒙古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取得显著进步和成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内蒙古顺应时代潮流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结合实际、把握机遇,紧扣发展需要,聚焦短板弱项,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努力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一、充分认识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重要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下,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特别是在这次疫情防控大考中,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教育、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成为抗击疫情的尖端利器和对冲疫情冲击的重要力量,保障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增强了经济发展的“韧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对内蒙古而言,发展数字经济尤为紧迫和重要。
(一)发展数字经济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要求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开启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加速向各领域广泛渗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资源匹配成本,培育了新增长点,形成了新动能,带动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革。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发展大势,也是共同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顺应时代潮流,抢抓发展机遇。浙江省将实施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山西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河北、福建、山东、四川等地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各省区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发展大势、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大举措,明显具有“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现实紧迫性。内蒙古必须加快适应新的发展历史方位。
(二)发展数字经济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必然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内蒙古经济运行受到较大冲击,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不同程度回落,其中地区生产总值下降5.8%。但是,这种冲击主要集中在传统消费和产业,新形态、新模式和新产品出现逆势成长。网购快递、生鲜电商、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信息服务业快速扩张,全区电信业务总量增长36%,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31.2%。数字经济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和良好发展势头,一定程度上对疫情冲击进行了对冲。发展数字经济有利于內蒙古克服疫情影响,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三)发展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内蒙古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新路子需要新动力,数字经济大有可为。一方面,可以通过数字产业化,发展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产业数字化,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区域供给质量和水平。
(四)发展数字经济是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的必然要求
随着数字技术的出现及其广泛应用,国家治理正逐步从线下向线下线上相结合转变,从掌握少量“样本数据”向掌握海量“全体数据”转变,运用数字技术推进政务公开,有利于帮助政府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从而实现治理模式变革。在这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内蒙古的治理体系和能力暴露出不少短板和不足,亟待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全面把握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内蒙古区位独特、气候适宜、地质稳定,是国家正式批复的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同时享受着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民族区域自治等多项优惠政策,发展数字经济具备较多有利条件和政策优势。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出台了“互联网+”行动、促进大数据发展、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数字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已成为重塑经济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一是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完善。2019年全区网络出区带宽达到18.97T,5G基站建成2000个,移动电话和移动宽带普及率分别达到118.9%和96.8%,网络能力大幅提升,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全区大型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112万台,居全国首位。二是数字产业规模快速扩张。2019年全区电信业务总量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分别增长63.6%和58.6%,和林格尔新区、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等地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已初具规模。三是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目前,全区“两化融合”对标企业327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全覆盖,工业上云企业突破1万家。工业互联网加快建设,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11个、物联网基站1.48个。线上消费和智能经济爆发式增长,2019年网络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四是数字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持续深化,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云上北疆”大数据云平台建成使用,自治区本级33个部门84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到90.7%。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内蒙古数字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一是数字经济规模依然弱小。根据中国通信院的测算,2018年全区数字经济总量3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21.8%,低于全国平均13个百分点。数字经济虽然发展快但体量小,领军型市场主体不够,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有限。同时,随着网络终端和网络流量爆发式增长,现有的网络承载能力越来越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二是数字技术和人才支撑不足。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相对落后,信息技术发展长期处于“空心化”和“低端化”,从事数字研究的企业和机构少,研发投入不足,缺乏产学研合作创新,自治区级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只有5家。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融合型、实用型人才紧缺,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三是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任务艰巨。大多数中小企业认为,数字化投资回报周期长、转换成本高,缺乏数字化转型的动力和能力,对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力度不够,造成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生产设备数字化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业大数据平台缺失,企业间数据的交换、融合明显不够。四是数字应用不深不广依然突出。有些地区过于热衷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和应用需求导向不够,机器堆积得多、利用得少,数据存储得多、分析应用得少,一定程度上造成重复投资和能源浪费。有的部门建立各自的信息化项目,但真正不见面办理的情况并不理想,有些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仍然存在线下办理的现象,“互联网+政务”应用条块化、服务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此外,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明显不够。疫情期间,需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病毒溯源、人员追踪、物资调度,由于数据共享不畅大大制约了各地应急响应能力,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调度无力、物质发放无序、个人信息重复采集等问题。
三、找准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一)夯实基础,着力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经济以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信息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只有修好信息“高速路”,数字经济才能真正驶上“快车道”“超车道”。要根据发展需要和产业潜力,紧跟国家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入步伐,加强5G、人工智能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升级扩容骨干网和传输网,提升农村牧区网络设施水平。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家政策调整,及时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扩大规模,充实项目。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沿用传统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老办法,需要更加面向市场,更加注重应用。要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业强化服务。
(二)练好内功,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数字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创新经济”。企业离市场最近,最能感受到市场动态、社会需求、技术走向,要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让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上占主导,通过减税降费、专利保护、专项融资等激励政策,把企业创新热情引导到技术突破上。政府要多牵线搭桥,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普通创客深度融通,线上线下深入融合,依靠汇聚群智群力实现技术创新;要营造良好环境,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更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学数据、仪器设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内蒙古的科研能力较弱,要学会借助外力,突出应用导向,积极引进区外先进技术为我所用,加强跨区域科研联合攻关。要采取更加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柔性引进政策,广泛吸引各类数字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三)提质扩能,着力推动数字产业成长壮大
推动数字产业化,关键在于促进数据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统筹布局一批高水平数字产业集聚区,吸引企业向园区和基地集中,以空间集中带动数据汇聚和产业集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要营造良好产业生态,依托已有产业基础和装机规模优势,围绕延链补链特别是数据应用分析领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既要有巨无霸也要有蚂蚁雄兵,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企业创新活力。要紧跟疫情防控期间快速扩张的新兴服务需求,精心谋划和实施一批高质量的数字产业项目,以有效投资扩大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
(四)跨界融合,着力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发展数字经济不能只局限于数字产业化,而是要把产业数字化作为主战场,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让其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要把能源产业数字化转型作为主攻方向,积极应用数字技术改造生产设备特别是火力发电设施,提升燃煤转化效率。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路径很重要,要引导各方合力共建工业互联网,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未来制造业竞争的制高点,要支持企业加快搭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大数据、工业云、物联网等在制造业集成运用,促进全社会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快速集聚、精准对接和高效协同。要把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围绕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等问题,从能力扶持、金融普惠、搭建生态等多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降低企业信息化投入成本, 帮助更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环节的数字技术应用,努力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和物质流。
(五)强化共享,着力加快数字政府和智慧社会建设
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市场主导,政府掌握着80%的信息资源,同样大有可为。当务之急就是要打破“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等汇聚融合、合理利用,增强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扩大网上办理事项,优化线上服务流程,深化教育、社保、医药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的数字技术普及应用。加快智慧社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电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让城市变得更加聪明智慧。同时,也要注重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加大数字乡村建设力度,深入推进信息惠民,将重点放在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降低使用成本,让农牧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四、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统筹协调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往往力不从心,要在自治区层面建立高规格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借助党委网信委员会,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出全区上下协同、共同促进的生动局面。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谋划,明确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项目安排和责任分工。要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考核評估,密切跟踪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和变化态势,并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树立鲜明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将其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和重点议事议程。
(二)加大政策支持
2019年底,自治区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要在抓好落实的同时细化部门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对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土地、金融、能耗、排放、财政等资源要素要优先保障。要积极运作大数据产业基金,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将已出台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内蒙古电力供应和电价优惠的优势明显,一方面要用较高电价倒逼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要用较低电价支持数字应用产业发展,助推数字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价值链条向中后端攀升,对高耗能的数字存储企业仍要执行阶梯累进计价。
(三)创新制度体制
数字经济是新生事物,制度创新必须跟得上。要打破制约数字化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体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清理和调整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及相关制度,消除阻碍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壁垒,给市场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和创新想象空间。面对新生事物存在的问题,要秉持审慎包容的监管理念,趋利避害、去芜存菁,注重用新技术新模式解决新问题,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规范发展线上经济。
(四)防范重大风险
数字经济既会产生红利,也会产生风险,带来新的安全挑战。比如,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可能增加失业,互联网与金融融合量大面广、风险难控制等等,对于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精准研判,妥善应对,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建立网络安全和数据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净化网上舆论环境,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等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和网络、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