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艺术教育年度报告
——高校篇
2020-11-18郭必恒
郭必恒
近年来,全社会对艺术的热情日趋高涨,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呼声一直很强烈,在高等教育领域,艺术教育也越来越受重视。从教育部门到学校领导,再到普通的在校师生,都对艺术教育提出要求、寄予厚望。高校艺术教育正张开双臂拥抱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然而,高校艺术教育“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教师和学生对其所持的态度和看法有很大差异,因此,高校艺术教育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热点现象
高等教育是人才成长的关键时期,在摆脱了应试教育的束缚之后,学生们进入了一段宝贵的自由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对于他们确立一生的理想、素质、人格和情操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高等教育在世界各国都是皇冠上的“明珠”。高等教育界的艺术教育新举措动辄成为社会热点事件。当前高校艺术教育令人瞩目的现象是发展速度较快,一方面是高校争相上马艺术类专业,另一方面是加快引入艺术师资、增加艺术课程、改善硬件环境等。高校艺术教育的蓬勃发展态势无疑是当下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亮点,甚至有学者出面呼吁给这一热点“降温”。
在你追我赶的形势下,几乎各种类型的高校都参与了这一轮艺术教育竞争。在我们之前的年度报告里,曾归纳过开展艺术教育的高校类型,主要有五种:一是综合类大学,例如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二是师范类大学,例如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三是理工类大学,例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四是文科类大学,例如中国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五是专业类艺术院校,例如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虽然高校类型不同,但在艺术教育的投入上都不含糊。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在高校艺术教育的增量中,总体上是倾斜于专业艺术教育的,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的投入则逊色很多。我们在前期的研究报告里,提出应区分高校艺术教育的形态,即高校艺术教育可分为“公共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关于高校艺术教育的分类问题,发表过看法的学者不少,概括起来看,有主张二分法的,认为可分为普及(或普通)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有主张三分法的,认为可分为美育通识教育、艺术素质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可以有四种类型,提出除以上的三种之外,还有艺术学术教育等。
我们认为,无论是哪种分类,核心的想法都是要将面向非艺术类学生的艺术教育区别出来,单独加以研究和把握,不能把两种类型的艺术教育混同起来。当然,分类不同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实际的教学和课外活动。倾向于普及艺术教育的,是着眼于美育。在我国的教育方针里,美育是“五育”之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必须被纳入到各学段的教育活动之中。它属于每个受教育者都应享有的权利,故而以普及艺术教育来称呼更符合其要求。但是,以普及艺术教育为名,也容易产生另外的“副作用”,那就是它涵盖的外延很广,与专业艺术教育的区别度不够。而与专业艺术教育相比,无疑是公共艺术教育在内涵和外延上与之更为匹配、更为明确,便于提出要求,有利于实际操作。三分法的特点是提出了 “美育通识教育”,目的是把文学、美学等人文学科也拉入到艺术教育的行列中来,好处是利于多学科参与美育,不利之处是造成一些院校以文学、哲学等公共课程替代艺术课程,所谓美育也仅流于形式。综上所作的分析,我们更倾向于两分法的公共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便于明确彼此的内涵、属性、外延和实施细则等,推动二者的协调发展。
当前,高校艺术教育的模式变革也是引人关注的现象。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5G的应用、慕课教育的推进、网络直播深入生活、视频技术不断进步等,都在推动一个网络社会的形成,使线上教育的地位日益提升。在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领域,线上教育可以使师资短缺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也有利于扩充艺教资源、丰富艺教形式等,这是有利的方面。但其不利的一面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当前线上艺术教学的主要症结是教师向学生输出知识内容的单向性过强,缺乏高强度的教学反馈,学生的学习压力减小,参与性不足,更遑论艺术实践环节的落实。部分高校以线上看视频的简单形式替代了线下的艺术教学,直接省略了艺术实践环节,忽视了艺术教学中的体验和领悟,这是不可取的。当然,也有一些高校采取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引入线上教育,例如慕课或直播教学,另一方面配套了线下的艺术实践,与之相辅相成,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我们认为,第一,应明确线下课堂教学是取得底线性艺术学分的必要途径,教育部明确规定大学生毕业应取得不低于2分的艺术学分,它只能通过线下形式得到;第二,提倡艺术教育的线上教学与线下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即线上艺术知识传授应与线下艺术实践相配套,然后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才能得到一定的非限定性选修学分;第三,单一的艺术教育线上课程可作为艺术教学开放性资源,供学生参与并扩大视野,满足学习兴趣。
二、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高校艺术教育的短板仍是公共艺术教育。当然,专业艺术教育也面临很多问题,例如重专长,轻贯通;重技巧,轻人文;重增量,轻质量。而且不同学校的水平也是良莠不齐,差距明显,等等。但是专业艺术教育投入大、发展快,无论是师资还是设备,都有显著的提升。相形之下,公共艺术教育领域则显然落后很多,问题集中在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高校对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认识不足,在师资配备、课程安排等方面仍然是应付差事。即便在学生群体里,不认可艺术教育的也大有人在,他们有两个方面的怨言:一是觉得艺术课程没有必要,自己没有“艺术细胞”,接受艺术教育存在困难;二是认为艺术课程就是玩闹,占用了学习专业的时间。由于以上的认识偏差,导致一些学校即便开设了艺术课程,但实际的效果并不好。
第二,师资的数量和水平仍有不足。不少高校的专职艺术教师与在校生之比低于0.1%,根据我们调研,个别985高校在校生有3.5万人,而专职艺术教师只有11人。教师数量少决定了只能开设少量艺术课程,造成每门艺术课程所容纳的学生数量庞大,甚至很多是500人以上的大课,如此教学效果肯定不彰。课堂管理尚且无法保证,更遑论随课的艺术实践。再有,即便是在一些师资力量较为充裕的高校,因为评价标准和待遇问题,绝大多数专业教师也未必对公共艺术课程有积极性。再加之,公共艺术教育与专业艺术教育的教学规律存在极大的差异,在人文性、体验性、接受性和教材、教学法等方面都迥然有别,从事专业艺术教育的教师如何上好一堂公共艺术课,仍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第三,艺术实践性体验活动缺失。艺术具有强烈的体验性,没有亲身参与就很难从感性层面建立起对它的理解和喜爱。在公共艺术教育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大多数以认知性、鉴赏性的艺术知识传授为主,加之课堂容量很大,几乎不进入艺术实践环节,因而削弱了艺术教育的有效性。我们无意在此否定艺术鉴赏类课程的必要性,只是要强调在鉴赏的同时,应提高实践层面的艺术,鼓励学生亲身参与。
第四,不同高校在公共艺术教育方面的发展很不均衡。由于历史积累和现实条件的差异,不同类型的高校在发展公共艺术教育上的先天条件不同。专业艺术院校最有利,因为全校大多数师生从事的正是艺术教学;师范院校次之,我国师范院校因有培养中小学艺术师资的任务,所设立的艺术专业较为齐全,配备人数多;综合大学再次之;然后是文科类和理工类大学。不均衡还体现在地域差别上,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能够吸引高水平的艺术师资,开展更多的艺术活动,条件要远好于欠发达地区。
第五,高校在利用本土和本地艺术资源上不够积极有效。我国各地在艺术发展上都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艺术形式,无论是在视觉艺术、音乐舞蹈,还是工艺美术等方面,都有丰富的本地艺术资源可供利用。例如,在我国各地都有不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大多数是以艺术形式而存在的,举凡戏曲、民歌、雕塑、剪纸、刺绣等,都是劳动人民的艺术创造。而在我们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这些资源并没有被吸纳进来。这首先是一个艺术认知的问题,如果艺术思维还停留在唯美主义的审美范式里,这些艺术创造当然不一定符合欧洲古典哲学的审美原则,但艺术思想和观念已经更迭了几个世纪,我们亟需改变这种僵化的艺术认知。故而,今日之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应主动敞开胸怀容纳地域的、民间的艺术资源,完全可以要求各高校在限定选修的艺术课程中,增添本地(或本土)艺术资源的课程,算作毕业艺术学分。学生们对于这样的课程内容一般都会熟悉,其亲身参与的积极性也高。
三、政策解读
2019年4月,《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发布,要求由学校领导负责艺术教育,全员协同参与,加大经费支持,加快艺术场馆建设,完善评价监测督导,把美育纳入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美育的主要形式是艺术教育,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根本实施途径。因此文件特别强调,要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其实,早在教育部2006年的文件中就有这个规定,但当时偏于引导性,此次则显得坚决,不容懈怠。因此,教育部有关人士也特意说明,将继续对2006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作出修订。由此不难看出,修订后的指导方案会更加强化硬性要求的一面。
回溯新世纪以来国家出台的促进高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能够更好地理解2019年高校美育文件的由来和今后的方向。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为了加强高校艺术教育,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不可谓不密集,这不仅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而且也和信息时代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有关。一方面是社会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人才成长的需要,在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强化艺术教育,以促进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综合职业能力和长远发展能力,培育学生在情感、情绪、意志、人格等各方面的优良素养,从而适应新的社会条件和生活环境,成为一个全面协调发展和能够自主幸福生活的人,已成为世界性的共识。新世纪以来,关于高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主要有:
2002年5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发布,同年7月《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发布。这两份文件都涉及高等教育,但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化、学分化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只是强调了要积极设立艺术类课程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
2006年3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发布,文件指出在校大学生必须修读艺术类课程,这种艺术类课程的性质是“限定性选修”,每位学生须考核合格并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这个指导方案比之前的更具力度。文件还规定了限定选修课应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基本涵盖了当下的艺术类型。
2014年1月,《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提出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艺术教育的要求,不仅是中小学教育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也是如此。特别强调了要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创新性地提出建立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及强化保障制度,即需要有督促和监督。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发布,这份文件从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要求有关机构和学校提高对美育的认识,深化学校美育改革,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文件着重指出要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整合学校和社会的多方资源,加强美育健康发展的保障体制等。这些都是具有执行力的实招。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召开座谈会、印发相关学习通知,而且出台了配套措施,对学校的美育过程和质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和督导。
从以上大约20年来国家关于高校艺术教育的督促要求来看,随着艺术教育在现代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项工作今后会更趋加强。与此同时,对艺术教育内部规律的研究将更深入和细致。我们注意到,在2019年的教育部文件中,就将高校艺术教育分为三个领域,即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针对以上三类不同的艺术教育,所提出的发展目标、要求和策略并不相同,这显示出推进高校艺术教育的决策将更加注重精细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