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
2020-11-18铎印
共产党员(辽宁) 2020年15期
文/铎印
“现金人民币1.9万元、美元1000元,飞天茅台酒158瓶,葡萄酒4瓶,香烟26条……”不久前,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政委刘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茅台酒、地方名贵土特产和其他礼品礼金等问题。
刘建是一名“老公安”,从普通民警到车管所副所长、所长,再到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政委。曾经脚踏实地、立志要当个好警察的刘建,从收受小恩小惠的礼品开始,逐渐丧失底线,在其服务对象“往来拜节”中没有顶住金钱的诱惑,对送钱送物来者不拒,甚至有了“苍蝇再小也是肉”的心理。由于未能提高警惕、把握分寸、守住底线,刘建最终受到了纪法的严惩。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既能成就一个人,也能击垮一个人。做好群众事是党性的体现,良好作风是原则的体现,而做好群众小事,拘于作风小节,恰恰是一个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人格最真实的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任何时候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坚持工作原则和权力运行规范,绝不给自己“第一次”放纵的机会,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漫漫人生路由无数细节琐事串缀起来,而每一处细节都可谓是重要节点。重视起小事小节,人生才能有大成功。“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提升严以律己的品质,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廉洁阵脚、明确法纪底线。慎微慎初,慎终如始,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两袖清风,方能永葆初心,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