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优化问题研究
2020-11-17吴智勇
吴智勇
【摘 要】科研诚信事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健康发展,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伟大布局亦息息相关,制度与环境的优化是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顺利开展科研诚信治理的有效手段。论文以辽宁省为例,对该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优化的现状等进行了总结,深度分析了该省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现有问题提出了相应具体策略。
【Abstract】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is related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and is also closely related to the great layout of China's building an innovative country. The optimization of system and environment is an effective means to promot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governance i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Taking Liaoni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optimiz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construction i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in Liaoning Province, deep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tegrity construction of Liaoning Province,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pecific strategi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關键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环境优化
【Keyword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environment optimization
【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10-0130-02
1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现状
1.1 逐渐实现共治的管理结构
受国家宏观治理体系的影响,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管理制度通常与其他省份一样均分散于各个不同部门或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中。辽宁省内各大高校均是该省科研活动的主体,因而针对科研诚信及诚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多以教育部所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为主,如教育部在2004年所印发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1]、辽宁省教育厅201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2](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8年10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3](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型辽宁,辽宁省针对省内科研诚信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随着《通知》的正式颁布与实施,辽宁省省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管理结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逐渐升级,已经逐渐开始由分治走向共治。
1.2 以宏观指导文件为主要管理制度
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指导意见、科学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以及科研信用管理制度细则等构成了辽宁省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制度体系。然而,自2018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纷纷出台地方性指导文件,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环境优化等进行系统谋划、格局构建,如2019年5月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类文件以引导、规范、要求为原则,强调辽宁省各高校、各领域学术研究者自我约束,为该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优化提供了基本标准和技术要求。由此可知,当前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中的制度种类仍将长期坚持以宏观指导文件为主,以区域性制度、规则为辅的制度体系。
2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机构缺乏统一机制
辽宁省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环境存在管理机构功能弱化、缺乏统一机制等问题,主要体现在:辽宁省各机构管理内容存在重叠、冲突。由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所包含的学科、专业、内容繁多,涉及领域囊括了教育、科研、政府机构、出版等多个系统。这些体系庞杂、分属不同系统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制订了专属于自己的科研诚信规范和管理办法。与一般的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建设环境相比,更容易出现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以及规范制度管理存在重叠、冲突等现象。因此,辽宁省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环境构建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难度较大,管理机构弱化、针对危害科研诚信环境行为的界定存在一定冲突与差异。
2.2 依赖后期治理,缺乏事前教育
科研诚信环境优化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针对全国或区域科研环境组织制定相应的科研行为规范制度、约束体系以及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但辽宁省当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环境多以事后处罚、治理为主要管理方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多以惩戒制度为主。然而,由于科研诚信制度更偏向道德约束范畴,因而在本省內缺乏统一的强制性规范,科研失信成本往往与惩戒成本无法达到应用的效果,导致在实际的环境优化下,各科研主体普遍缺乏科研诚信意识。以辽宁省科研诚信案例为例,凡影响较大、涉事人员较多或涉事机构学术地位较高的案例基本均为他人举报,有关科研诚信、学术不端等的政策也只能在事后惩戒环节起到作用,宣传教育行为较少且影响甚微。
3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优化对策建议
3.1 强化、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建立并优化系统化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长效管理环境,需要辽宁省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制度规范,同时也需要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完善、落实科研诚信制度体系。辽宁省是我国最早实现工业化的省份,具有深厚的自然科学研究基础,在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环境优化过程中可积极借鉴自然科学科研评价制度,将科研诚信纳入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的评价体系中,重视科研人员科研水平发展,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智库等不同领域进行细化,将单一的学历、论文数量、获奖情况等科研水平评价体系进行优化,构建多层次、科学合理的科研环境。同时,辽宁省应积极配合中央宏观政策,出台覆盖全省各市区科研管理者、组织者、科研人员等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明确各部门科研诚信监督管理权责和办法,统一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诚信监督评价标准,为全省各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等提供管理和行为依据,保证相关配套政策能够落地。
3.2 加强事前教育,构建自律机制
据本研究调研显示,急功近利思想、自律意识薄弱、不遵守学术道德法律规范是辽宁省当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问题的主要影响因素。将解决辽宁省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突出问题和构建符合辽宁省未来科研发展长效机制有效结合,是解决现有科研诚信环境下偏重调查取证和后期严惩管理举措,优化科研诚信环境的根本举措。要推行科研诚信教育,构建事前预防、自我监督和自律机制,从根源上控制科研失信行为。辽宁省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等应积极引导或加强学术规范学习培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教育日常化、普及化,形成制度支持、环境熏陶、教育引导、自省自查的辽宁省市县级科研诚信环境。
4 结语
辽宁省是我国最早实现工业化的省份之一,省内自然科学科研环境科研氛围均较为良好。然而,由于辽宁省长期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环境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近年来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学术买卖、科研评价方式单一等问题频现。本文针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环境现状进行梳理,深度挖掘现有科研环境中的问题,针对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旨在解决辽宁省当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问题,全面优化科研诚信建设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EB/OL].http://jjxy.zuel.edu.cn/2018/0806/c7081a197595/page.htm,2004-08-16,2020-04-17.
【2】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http://www.lnxdfwxy.com/aboutNewsInfor.aspx?id=553,2012-03-5,2020-05-11.
【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https://www.creditchina.gov.cn/biaozhunguifan/difangbiaozhunguifan/201810/t20181008_127334.html,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