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梁启超“趣味”美学看老子学说的现代传承
2020-11-17严诗喆
严诗喆
【内容提要】梁启超“趣味主义”美学思想体系,建基于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其中,老子学说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道德经》的“五千言”,并非文艺美学专论,但其中的微言大义,处处隐含充满审美情调的哲思。老子学说启发并参与梁启超“趣味”美学的建构。相应的,梁任公构筑的“趣味主义”理论,致力于包括老子学说、中国传统美学精神在内的现代转化与传承。
一、引言
老子学说对中国文艺美学的贡献,历来存在争议。
据太史公《史记》载录,老子长期担任周代藏书室的史官。基于此,老子对宫廷残酷的权力斗争和腐败的政治生态,早有深刻体会,因而逐渐领悟、修炼出韬光养晦、归隐求安的人生哲学。与儒家追求“入世”不同,史官的视角,让老子对世务看得通透,懂得审时度势之余,选择洁身自好、与世无争、归于平淡。所谓“知人论世”,对老子人生历程的了解,有助于更好地体悟道家哲学的审美趣味。
从古至今,老子学说的审美趣味启发了一代又一代的文艺、学术工作者。比如:李贽的《童心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①[明]李贽:《焚书·续焚书》,岳麓书社,1998年,第98页。袁宏道《叙陈正甫会心集》:“夫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②[明]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袁文选》,巴蜀书社,1988年,第66页。又如本文即将重点讨论的梁启超“趣味”美学思想。
本文将着重探讨:梁启超的“趣味”美学如何汲取来自老子学说的审美哲思,并将其内化,继而转化,使其得以参与到现代国家建设、社会公民培育等时代议题中?换言之,梁启超的“趣味”美学如何将道家美学资源进行现代转化,使其得以传承、发展与更新?
二、“无为”之趣味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在老子看来,是圣人所为。“无为”“不言”并非消极、被动、什么都不做,而是主张处理政事、实施教化以事物及其发展本身为重,“辅万物之自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只有这样,才可能企及“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老子认为,儒家推崇的仁义道德、礼法制度,都属于“有为”,即“下德”的范畴,通过以“仁”释“礼”,巩固封建礼法制度,使人民习惯于礼制约束下的生活节奏和社会秩序。由于儒家礼制的服务对象是当权者,而非人民,因此,人民哪怕自我修炼至“从心所欲不踰矩”,依然违背了自身发展的天然规律,儒家的“有为”恰是对生命自然轨迹的干扰和破坏。
受道家思想启发,梁启超提出“为而不有主义”,即“不以所有观念作标准,不因为所有观念始劳动”。不同于世俗生活以报酬、收益为目的从事劳动,梁启超的“为而不有”以劳动本身为目的,即“为劳动而劳动”,“为生活而生活”,劳动和生活本身恰是生命价值的实现途径和基本体现。任公称之为劳动和生活的“艺术化”。结合“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复归于婴儿”“见素抱朴”等观点,梁公指出,“为而不有”主义“可使世界从极平淡上显出灿烂”。这当中隐含着自然、本真、淳朴的审美趣味,是其“生活于趣味”主张的精髓所在。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老子》第63章)王弼注曰:“以无为为居,以不言为教,以恬淡为味,治之极也。”“无味”并非没有味道,恰恰相反,是“味”的最高境界,是审美的境界。“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用之不足既。”(《老子》第35章)“道”的言说,不像美食、美乐那样,能带来实时的感官愉悦,“道”是恬淡无味的,却内含不可穷尽的妙趣。合于“道”的境界便是审美的境界,“无味”“无为”属于审美的范畴,是一种独特的美学趣味。
梁启超在《美术与生活》一文中提出“生活于趣味”的主张。平淡生活中如何品出趣味?他提出趣味的三种来源:第一,对境之赏会与复现;第二,心态之抽出与印契;第三,他界之冥构与蓦进。①金雅:《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梁启超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12页。
第一种,想象这样的情景:傍晚时分,一天的工作告一段落。不经意抬头,落日的余晖将天边的云霞染出绚烂的光彩,让你欣然自得,豁然开朗。将这样一幅图画记在脑中,不时回味、欣赏,便可获得趣味的更新。这便是“对境之赏会与复现”,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正是典型一例。
第二种,心态之抽出与印契,大约是“找到共鸣”之意。比如,曾点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曰:“吾与点也!”这种“不约而同”的默契,即所谓“抽出”与“印契”之趣味。
第三种,他界之冥构与蓦进,即“放空”、冥想。通过想象,使思绪超脱于现实、俗物,一尝精神自由的乐趣。所谓“文学家的桃源、哲学家的乌托邦、宗教家的天堂净土”,庄子的《逍遥游》、屈原的《远游》,均属此类。
以上三种属于一般人在日常生活即可获得、领略的趣味。那么,美感比普通人更敏锐的艺术家、文学家,对于“淡中识趣”又有怎样的独特体验能够与常人区别或分享呢?在梁启超的“三大作家批评”中,陶渊明占有一席之地。陶潜是中国古代田园诗的鼻祖,老子“味无味”“以恬淡为味”的精神,在他的作品中能够刻画、诠释出来。梁启超认为,陶渊明“最能领略自然之美,最能感觉人生的妙味”,即便物质生活匮乏,仍能安贫乐道,在勤劳的耕作中,感受精神的自由与快乐。因此,“他不惟不苦,而且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个人”。
在梁启超看来,陶渊明“能领略”的特点,与其任真自得的人格精神密不可分。他在《陶渊明之文艺及其品格》一文中,围绕陶潜三大人格特质展开论述:真率,能领略,“自然”的人生观。梁氏认为,陶渊明是“真人”,因而才有“真文艺”。
无独有偶,陶渊明“能领略”的特质,美学家朱光潜也留意到了。在朱光潜看来,“领略趣味”是一种能力,一半源于天资,一半则凭借修养。“静”主要指“心界的空灵”,只有给心灵留下空间,才有能生趣味的余地。他在谈论“静趣”①朱光潜:《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中华书局,2013年,第16页。的观点时,特意引用了陶渊明在《时运》和《饮酒》中的句子。前者是:“山涤余霭,宇暧微霄。有风自南,翼彼新苗。”后者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面对自然之景,内心宁静空灵,才能领略其中趣味,也方能生发灵感,将才气用语言编织成精品之作。陶渊明本身是一个具备“静”之修养的人,因而能够领略普通人捕捉不到的“静趣”,成为怡然自得、快活无忧之人。“虽写穷愁,也含有翛然自得的气象”,②金雅:《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梁启超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1页。梁启超此论恰到好处。
率真本性源于天资;而领略趣味的能力,除先天条件外,还有赖后天的培养;人生阅历的加持,更逐渐塑造、形成陶渊明“自然”的人生观。梁任公说:
爱自然的结果,当然爱自由。渊明一生,都是为精神生活的自由而奋斗。斗的是什么?斗物质生活。《归去来辞》说:“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又说:“以心为形役。”他觉得做别人奴隶,回避还容易,自己甘心做自己的奴隶,便永远不能解放了。他看清楚耳目口腹等等,绝对不是自己,犯不着拿自己去迁就它们。③金雅:《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梁启超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4页。
批评世人沉迷感官享受,老子有一句名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劝诫世人:警惕被物质生活所奴役。陶渊明的价值判断和人生选择,处处体现对老子、道家思想的遵从与实践:拒绝在官场、为俗务“口腹自役”,拒绝让精神世界臣服于有形物质。道家“不为外物所累”“物物而不物于物”的思想,在陶潜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并发挥在文学创作中。
至于梁启超,他的“趣味”美学建构,离不开老子、道家崇尚自然的理念,也深受陶渊明“田园美学”的影响,内中包含拒绝“心为形役”“为外物所累”的精神。他在演讲“教育家的自家田地”中说:
燕窝鱼翅,或者真比粗茶淡饭好吃,吃的时候果然也快活,但快活的不是我,是我的舌头。我操多少心弄把戏,还带着将来担惊受怕,来替这两寸来大的舌头当奴才,换他一两秒钟的快活,值得吗?绫罗绸缎挂在我身上,和粗布破袍有什么分别,不过旁人看着漂亮些,这是图我快活呀,还是图旁人快活呢?须知凡物质上快活,性质都是如此,这种快活,其实和自己渺不相干,自己只有赔上许多苦恼,我们真相信“行乐主义”的人,就要求精神上的快活。孔子的“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颜子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并非骗人的话,也并不带一毫勉强,他们住在“教育快活林”里头,精神上正在高兴到了不得。那些舌头和旁人眼睛的玩意儿,他们有闲工夫管到吗?①林志钧:《饮冰室文集之三十九》,中华书局,1936年,第13-14页。
陶渊明“不以心为形役”、拒绝“口腹自役”、追求精神自由、保守自然本真的人生价值,继承、体现了老子学说与道家精神,更启发、影响了梁启超对“趣味”美学精神的理解。陶渊明的文学趣味,是对老子“为无为,味无味”审美哲思的极佳诠释,二者可谓实践与理论之结合,共同作用于梁启超“趣味”美学思想的建构与形成。
三、“道法自然”的趣味
天地生生不息,和谐有序,体现内在和谐之美。“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第34章)老子主张人生应效法天地自然,其精神哲学与道德哲学在此基础上达到高度统一:精神世界向人格境界生成与升华,倡导精神生活的高贵和价值应与人生意义相结合,而不是以否弃现世人生为代价。老子强调道是万物的始基,是精神性的本体,然而它又与具体事物相结合。老子哲学的最高理想是“道”,符合道就是美的,也是善的,反之亦然。道是一种精神性的本体,它具有“无状之状,无物之物”的特征,真正的美是无形的精神之美,而不是像儒家制礼作乐时的五音繁会、钟鼓齐鸣。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②[魏]王弼、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112-113页。
所谓“希声”,即“听之不闻名曰希”(老子《道德经》第14章),这是一种微妙无形、最高境界的美,它是需要审美者调动想象、知性与情感诸种心理因素才能品味、领略到的极美之境,区别于刺激感官欲望为务的音乐和强制人听从、服膺的庙堂之乐。
老子的“无为”思想,建立在“道法自然”,即“自然主义”的基础上。他将这个理论从自然推导到政术,由此提出的观点,历来争议不断。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③[魏]王弼、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167-168页。
这一章的争议,集中在“明”“愚”“智”几个关键词的理解上。关于“明”,王弼注曰:“多(见)巧诈,蔽其朴。”河上公曰:“明,知巧诈也。”可见,“明”在此处为贬义,解为“巧诈”意。范应元曰:“不循自然,而私意穿凿为明者,此世俗之所谓智也。”世俗中所谓“明”和“智”,在此皆为贬义。那么“愚”又如何?“‘愚之’者,非欺也”,“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愚”在此被解读为“欺诈”的反面、对立面,是“淳朴”的近义词。老子认为,百姓之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自以为聪明的巧诈之“智”太多。百姓的巧诈从何而来?——正是为了抗衡、对付统治者的剥削、欺压而产生。所以老子说:“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可见,“以智治国”实为“以巧诈治国”之谓。
梁启超在《老子的学说》一文中,对这一章引起的争论,表达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他认为,老子不光要愚人,还要愚自己。所谓愚,即绝圣弃智,将那些自以为圣、智的欺诈利巧、奸邪刻薄的算计、机心放下。梁公在此没有评判老子观点的对错,而主要思考能否付诸实践、使之成为现实。他指出,人由愚变智是可行的,但从智变愚则恐怕有违自然发展的规律。无论如何,老子、道家思想的存在和发展,恰能与儒家学说抗衡、互补,起到平衡社会文化氛围的作用。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对于真正有价值的学问,是鼓励人们去学习、增进的,这不是他愚民、愚己的角度和方向。为道日损,减损到无为的程度,方能无不为。换言之,老子主张减损的,不是对人有益的真学问之智,而是使人产生多余、有害的算计、欺伪、巧诈之心的自以为是之智——实则愚不可及。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原本并非专门的文艺美论,但其中蕴含的哲思又能引发审美的趣味。无为、无味皆合于道,与此相反的审美取向则是: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①[魏]王弼、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27-28页。
这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一章,很多人将此理解为:完全否定声律、色彩的作用,是一种极端、片面的观点。不过,在梁启超看来,这一章正好从另一视角佐证其“生活于趣味”的美学理论。上文讨论到,所谓“生活于趣味”,是指在习以为常的平淡生活中领略审美趣味。这种趣味的产生,并不依赖感官的刺激,而取决于发自内心地体会和领略崇高的审美境界,将自己的情感与美境合而为一。如何能够保持对美趣的敏锐触感?梁启超着重提到文学、音乐、美术这三种“利器”。这三种“利器”,指的是能够陶冶、养润性情,锻炼、保养感觉器官,高雅、有益身心的艺术,而不是老子提到的,令人“目盲、耳聋、口爽”的“五色、五音、五味”。“五色、五音、五味”对感觉器官的刺激是过度的、有损害的,不仅不会提高感知、欣赏高雅美趣的能力,还会适得其反,毁损感觉器官的正常功能,使其越来越钝,越钝则越需更强刺激,由此带来恶性循环,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
在此,老子内涵审美情调的哲学思想启发人们:凡事都需把握“度”、合于“道”,尽量避免“过”或减少“过”的情况发生。这样的思想可以在政治、学术、审美、生活等多领域、多方面应用、融通。老子学说虽非文艺美学类专论,但处处体现、契合、唤起审美情调与趣味。
四、创造与分享的乐趣
老子《道德经》最末章有这样一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①[魏]王弼、楼宇烈:《老子道德经注校释》,中华书局,2012年,第192页。
关于“圣人不积”,吴澄曰“虚而无有”,范应元释“虚心应物”,苏辙解“圣人抱一而已,他无所积也”。“圣人不积,虚而无有”,不是一无所有之意,相反,是什么都有了。“以积为有,所应有限”,常人认为是“有”而想要去“积累”的或有形(物质上的)或无形(精神上的)之“物”,恰是圣人眼中最为“有限”的东西。需要注意,圣人“不积”“虚而无有”“虚心应物”的关键实在于“抱一”,“不积”内含“不有”和“抱一”两层含义,只有在“不积”的同时,把握“一”的筹码,也即“道”,并一如既往地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则,才能“所应不穷”,以不变应万变。
老子在《道德经》中,一直变换不同的角度、方式来解析法自然之道的循环。以末章此句为例,从圣人—施与者的角度来看,不有、抱一之为是无穷、物之极的开始,直至抵达愈有、愈多的无穷之境。目标达成后如何?末章最后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即保持不争、不有、抱一的心态去为,回归无穷的初始状态、开始新一轮的循环。能够法自然、合于自然之道的循环,便是良性循环。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效法自然之道的可持续,圣人为而不有、功成而弗居的不争心态十分关键。即便初步达到愈多、愈有的良性效果,仍必须将不争的心态持续践行,否则这一循环随时可能被打破、消解。这是《道德经》一直在强调的通理式逻辑。
如前文所述,老子为无为哲思和味无味美趣互通,“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也能运用到审美领域中。在《美术与生活》一文中,任公主要针对两类人群来讨论生活于趣味、生活于美术(即艺术):其一,供给美术的美术家;其二,享用美术的美术人。所谓美术人,是指对美的感受力不及艺术家的普罗大众、普通人。对于他们,梁公不要求能够创造、供给艺术作品,只希望他们多去领略、感受趣味,尤其可以通过享用美术的方式,锻炼感觉器官,增加对趣味感受的敏锐度,从而实现生活于趣味、生活的艺术化。至于供给美术的美术家,既然他们对美的感知远锐敏于常人,能够领略普通人感知不到的趣味,自己领略够了,还将唾余的通过艺术作品的形式分赠给常人。如此一来,他们的趣味不仅不会减损,还会因持续锻炼感觉器官,激发创造力的不断发挥,成就更多、更具生命力的作品。这恰好与老子“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审美哲学互证。
除了审美领域,“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还被梁启超借鉴到教学领域。他在演讲“教育家的自家田地”时,阐释了自己的教学趣味。在他看来,教育家所做的不外乎两件事:一是学,二是诲人。学是自利,诲人是利他。在各行各业中,能够自利与利他不冲突的,已属难得。对于教育,二者不光不冲突,还相得益彰:
一面诲人,一面便是学,一面学,一面便拿来诲人,两件事并作一件做,形成一种自利利他不可分的活动。对于人生目的之实现,再没有比这种职业更为接近更为直捷的了。①林志钧:《饮冰室文集之三十九》,中华书局,1989年,第11页。
梁启超认为,要实现人生目的,不外乎利己、利他两项,利己大致对应其人生观的趣味,利他则对应责任心一项。教育家以研究自己所好之学问为乐,教学工作对他们来说实为一种活动、两重趣味。
教育家的乐趣,好比栽种花卉,看着自己亲手培植的花卉一天天成长,发芽、长叶、含苞待放、花开烂漫……自己也能从中得到别样的妙味和乐趣:
学生变化的可能性极大,你想教他怎么样,自然会怎么样,只要指一条路给他,他自然会往前跑。他跑的速率,常常出你意外,他们天真烂漫,你有多少情分到他,他自然有多少情分到你,只有加多,断无减少……②林志钧:《饮冰室文集之三十九》,中华书局,1989年,第12页。
教育家“为人愈有,与人愈多”的“好处”“便宜”能显著体现在“教学相长”上。“教然后知困”,不满足于已有的教材和教学内容,不断钻研,寻求对新问题的解答,对新学问的发掘,这对于学术水平的提升很有好处。所以,梁启超说:“只要诲人不倦,自然会学不厌。”相反,“只要学不厌,自然会诲人不倦。”不断研究新学问,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与学生讨论、交流、切磋,“和学生赛跑”,学生听着有趣味的同时还日有长进,教育者又怎么会倦呢?当然了,如果敷衍“诲人”的工作,拿着十几年前的陈腐教材,每次教授都说同样的话,却是想不倦都难。因为“教然后知困”而“学”,这是对教育工作的“责任心”,带着问题、从学术中寻找答案的过程,则充满了“趣味”,所以“责任心”和“趣味”是统一的。因为拿着“和学生赛跑”的精神去做学问,每教一次课,便当作增进学问的好机会,这是对为学的“责任心”,教材内容和教授方式不断更新,每一次教课都摩擦出新的“趣味”,“责任心”和“趣味”同样是统一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教育和学问有着互相促进的积极作用。将得来的学问教予学生,不仅不会让学问减损、让自己有所损失,反而能够借此机会不断鞭策自己,就像艺术家进行创作一样,学者、教育家能够在钻研学问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创造,时常想着把握每一次锻炼、鞭策自己的机会,在学术上自我雕琢,力求更进一步、更上一层楼。“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道理从中轻易可见。
在《道德经》中,与“为而不有”相关之表述很多,如本节一直讨论的第81章,不积,为人,与人,不争,恰是“为而不有”之意。稍有不同的是,81章交代了不有之为后愈有、愈多的效果,以说明这种做法的重要意义;并同时指出:法自然而为、功成以后的不有,不恃,不宰,不争,恰是自然之道得以良性循环、持续的关键,也是一般统治者最难做到之处。不管做到的程度如何,必须承认,创造和占有这两种潜藏于人天性的内在冲动,是同时存在的。因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借用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思想,来阐释自己的社会改造论时,才会提出“让创造潜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同时将独占潜能的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内”①袁刚、孙家祥、任丙强:《中国到自由之路:罗素在华讲演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页。,这大概是罗氏所能想到的一个协调、折中之法。
五、余论
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梁启超对老子学说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在早期的《自由书·论成败》中,梁公批评老子不为天下先思想、对中国历史和社会的毒害。他说:“老子曰‘不为天下先。’盖为天下先者,未有不败者也。然天下人人皆畏败而惮先,天下遂以腐坏不可收拾……然后叹老氏之学之毒天下,未有艾也。”②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第二册》,中华书局,1936年,第3页。当时的梁启超投身政治活动、社会建设,致力于借鉴西学以新民、救国,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落后元素,比如老子一类出世、消极的学说,持批判或反对态度。1918年,梁启超宣布退出政坛,随后游历欧洲长达一年多。彼时,历经一战洗礼的欧洲,物质和精神遭受巨大破坏,人民开始深刻反思自己的文化。梁启超的思想由此受到巨大冲击、发生扭转性变化。这个变化恰好体现在他后来趣味主义美学的主张、论述中。对于老子,梁公从早年的痛批转为高度赞扬,甚至称其为大圣。随后写下《老子哲学》一文,展现对老子思想精神的考察、研究成果。待之后写下趣味美学文章《知不可而为主义和为而不有主义》之时,他已将老子思想和一直尊崇的孔子、儒家学说相提并论,同视为值得在现代中国传承的古代文化资源,用以支撑趣味主义美学的建构。
老子哲学蕴含的美学精神,对梁启超趣味美论的启发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梁氏从审美、趣味的角度解读老子的哲学思想,并运用到自己趣味美学的建构中,更是对老子美学精神的现代传承、转化与更新。老子《道德经》虽非文论专书,但处处蕴含着审美情调和趣味。他将为无为与味无味相联,从审美维度拓展了无为这一典型道学概念的内涵、意义和价值,对后世启发、影响深远。